书城现实都市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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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

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

这里,白天,人来人往,过着脚打后脑勺的生活。夜晚,不是黑暗的世界,仍然是“白天”,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各个地方,人们为了欲望,为了权力,为了钱,从事着很多特殊的职业,过着特殊的生活。

有句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我不认同,在我眼里,钱就是万能的。

或许有人说:钱买不来时间,买不来家庭,买不来感情……

但是,仔细想想,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真的是这样的么?我看未必!

在这茫茫人海中,我只是毫不惹人注意的一个,长着一张大众脸,身材矮小,文凭可以忽略不计,属于那种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人。呵,说来其实还是挺悲伤的呢。

我来这个城市已经很多年了,具体多久我也记不清了。曾经时段悲伤的记忆,我不愿也懒得去记。

虽然来这个城市很多年了,但我并没有一个所谓的兄弟或者说好朋友,只能说认识一些人。没有任何成就,没有作为,要什么没什么,只有一个租住的一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房子,那种在城市角落里,除了住户和出租车每人能找到的地方;那种包租婆天天催房租的房子。在教科书里,我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反面教材。嗯,没错。

除了钱,我对什么都没兴趣。包括女人。钱能给我很多,让我活下去,而女人不能。只要有钱,我就可以对很多东西产生兴趣,同样包括女人。

我在这个城市那么多年依然那么穷困潦倒,并非我不能富裕起来,而是我懒。懒着个东西,我觉得我永远也克服不了。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但可惜,他们都会受到各种规矩束缚,不得不勤快起来。但我不一样,我不喜欢束缚,我的工作可以允许我懒。所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是说的我这样的人。或许都不足以描述。在这个城市,想我这样的人很多。我们都遵循着业内的潜规则,中规中矩的再自己的地方工作,从不越界。

在业内,大家大都认识,但并没有所谓的真感情,只有尔虞我诈,不欺骗就算是好朋友了。可是却又谈着所谓的义气,其实大家都清楚,但是业内就是要这样的东西存在,才能有这个行业独特的运行法则,即使那些东西显得多么可笑。

业内的人一般行事规则多样,只要不违反规矩,没人管你,这就是自由。干这一行很轻松,收入可高可低,全凭运气。但是风险总是与好处并存的,这行虽然轻松,但风险还是很大的,赶着一行没一个号的体魄是不行的,起码要有一身跑马拉松的本领,不然,一步小型就会受到下岗休息一段时间的待遇,虽然下岗期间包吃包住,但没人愿意,那样会失去自由,还有钱。

不要想多了,我所说的这行不是黑社会。到可以算是黑暗中的一个小社会。是一个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小社会。

好了,说一下我的工作。

我的工作多变,可以是开锁公司的员工,可以是社会闲人,可以是收废品的,有时客串搬家公司。只要能赚钱的轻松工作我都做。

外人给我这类人的称呼很多:小偷,扒手,三只手,窃贼……反正很多样化。在我们看来,这些称呼是对我们这类人的侮辱。我们这也是一种职业,为何那么不受待见,那么不被理解。但我们从不反驳,因为知道如果自己被同类人光顾也会这样说。

在每个地方,每个角落,都有我这类人存在。我们生活在“黑暗”中,值得一提的是,行业内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原因各不相同,反正没人是一开始就愿意加入的。

行业内的人一般专攻一种类型的工作,像我这样所有都兼顾的人很少。

但这为我带来许多麻烦,经常会和条子展开追逐大戏,上演好莱坞。而且他们有车,我只有腿。像我这样只弄点钱养活自己的良民他们也抓,我真是很不解。

而一群条子中我对我最锲而不舍的当属杨诗琳那个女人。我虽然有时候自恋自己长得帅,但其实自己什么样自己知道,所以对于她看上我了这点诸位大可不必瞎想。不过不得不说,这女人的确长得漂亮,除了是个条子外,什么都好,特别是穿上那身制服,一般人看见估计都走不动道了,好多同行就这样进去了。还好我对女人没多大兴趣,但如果不要钱的话我一定有收入囊中的想法。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能发现我,似乎在我身上装了监控一样。还没得手就被发现了,只得悻悻作罢。然后撒丫子狂奔吧。可以说,除了我自己,她就是我在这个城市最熟悉的人了。

干这一行的很多还是都有自己的行事准则,而我的行事准则就是不对穷人下手,不对生活有困难的人下手,除了钱和之前的物件儿,不动别人其他东西,不伤人。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虽然被拘留过几次但却没判刑的原因,在这些规则下通常我都只能得到一些小钱,少则几块几十块,多则两三千,再多自己都不敢拿了。嗯,对,拿。

从以上所述,可能诸位觉得我不是一个好人,但我觉得我是。原因只有我知道,或者看完你们也就知道了。

在这个城市,我除了“上班儿”就只有躺在出租房的“大”床上睡觉,睡醒饿了就吃饭,没饿就继续睡,这实现了我多年的大学梦。据说这种生活和大学生活差不多。

写下这些东西纯属无聊,诸位尽可看看,说不定能学得一两招谋生之法呢?当然,这也是对我文化水平的一个挑战,毕竟我只是一个连一本毕业证书都没拿到过的曾经的祖国的花朵。不要说我现在是蛀虫,我又没蛀你家的米,额……如果有只能算你倒霉了,但从侧面反映出你是那种喝酸奶不舔瓶盖的土豪。

好了,好不容易打满那么多字,该去“上班儿”了,不然泡面都没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