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印度高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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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印度发展高科技的战略措施(1)

为加强对高科技发展的管理,促进高新科技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独立后,印度政府成立了总理科学顾问委员会,并授权该委员会对与国家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发展有关的任何议题,直接向政府总理提出具体建议。进入新世纪以来,为应对知识经济的挑战,2005年,印度政府宣布成立了国家知识委员会,对国家制定科学技术政策提供重要建议,还为国家科技发展提出具体措施。为促进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发展,在独立后公布的科技政策中,印度政府除制定诸多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外,还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发展的具体措施。如2003年印度政府公布的科技政策,就明确提出了复兴科技和重建科技体系的政策构想,还包括许多促进科技发展的具体措施,在理论和实践上明确了大学在国家科研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科学研究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和基础作用,保证学术和研究开发机构的自主性,使他们开展高水准的创造性的工作,将某些领域的研究工作提高到更高的国际水平。将科学教育和实践与印度悠久历史中积累的广博知识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国民参与创新和创造财富的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农业得到快速的可持续发展,以保证粮食和水安全;保证医学研究的快速发展,以使全体人民得到现代的医疗服务;鼓励工业创新和研发,推动私人和国立科技机构之间有效的紧密联合。将科技与各项事业相结合,以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保证国家基础设施的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分享知识和资源等。概括起来,独立以来,印度政府促进高新科技发展的基本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节 建立众多高科技研发机构

为促进高科技发展,独立后,印度利用财政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了众多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研发机构,其主要分为中央政府所属、邦政府所属、企业内部和高等院校所属四部分。

一、中央政府所属研发机构

中央政府所属科技研发机构占印度全部科技研发机构的大部分。印度中央政府与科技有关的部门如科技部、原子能局、生物技术局、空间局、电子局、国防部和农业部等,它们都拥有具备本部门特点的研究机构,如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国家免疫学研究所、拉曼研究所、塔塔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印度通信技术研究中心等。它们在各自科技研发领域都占有极为重要地位,代表着印度国家级研发水平。其进行的研究活动涉及从天文到生物技术在内的各科技领域的各类研究。对一些跨部门和新兴学科研究,通常是由印度政府科技部负责协调进行。印度中央政府所属研发机构主要分布于如下领域:

1.独立自行管理的科研团体

印度中央政府中设立了一些独立自行管理的科技研发机构,如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农业研究委员会、医药研究委员会和国防研发组织等,它们分别隶属于有关政府部门,都拥有众多的科技研发实体机构。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隶属于科技部,拥有42家国家级实验室和研究所,有很强的工业技术开发能力,其研究机构所需资金近30%是通过技术转让获得。印度国防部所属国防研发组织由52个研究所和中心组成,大多数研发机构与高新科技有关。印度农业部所属农业研究委员会是印度最大的综合农业研究组织,由43个中央研究所、20个国家研究中心和26所农业大学构成一个完整的农业研究与教育体系,在农业生物技术等领域为印度农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尤其在“绿色革命”和以发展奶业为目标的“白色革命”中发挥了极为重要作用。中央政府这些自行管理的科研机构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引导和协调各相关科技领域的研发工作。

2.科技部直接管理的研发机构

虽然印度中央政府各部局都参与科技研发工作,如科技部的科技局、生物技术局、科学与工业研究局和空间局、原子能局、电子局、海洋开发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都拥有一批自己领域的研发机构,但是中央政府科技部参与科技活动较多。在中央政府各部中,科技部科技局所属研发机构的数量最多。

3.其他社会经济部门所属研发机构

中央政府各部也参与科技研发活动,拥有自己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它们主要从事国防、卫生、教育、食品、铁路、能源、环保等领域科技研发活动。农业部和卫生及家庭计划部研究机构数量最多,分别拥有30个研发机构;其次是环境与林业、工业、水资源和矿产等部门,分别拥有21个、10个、8个、6个和6个研发机构。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为各自相关领域研发活动制订计划、协调工作。为协调这些部门的研发工作及其同企业界和其他研发机构之间的联系,1996年,科技部还专门设立技术开发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为本国技术更新换代和消化吸收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提供股份资本及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

4.中央政府专设科技研发机构

为推动新兴和前沿科技的发展,印度中央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些委员会和研发机构,涉及原子能、石油与天然气、电子、空间技术等诸多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这些机构对印度中央政府的投资需求大,在职能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它们也拥有一些中央政府专设的研发机构,如巴巴原子研究中心、国家空间研究组织等。

二、邦政府所属研发机构

为了解决本邦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印度各邦政府也设立了一些科技研发机构。其科技研发活动主要侧重于,结合本地区资源现状,支持和协调以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为主的科技研发活动。实际上,印度各邦政府所属研发机构,主要是各邦所属农业大学和科技推广应用机构,其活动大多集中于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卫生健康等范围,重点从事遥感技术的应用、农业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推广、能源开发利用和促进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活动。在印度各邦政府所属研发机构中,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拥有94个,泰米尔纳杜邦政府所属80个,北方邦政府所属67个,喀拉拉邦政府所属58个,安得拉邦政府所属50个,古吉拉特邦政府所属47个,喜马偕尔邦和西孟加拉邦政府各拥有35个,中央邦政府所属34个,奥里萨邦政府所属30个。其他各邦政府所属研发机构都在30个以下。

三、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机构

长期以来,为提高企业科技研发能力,印度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印度企业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公营企业、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等三类企业中。

1.公营企业研发机构

独立后,为实现社会主义类型社会的目标,印度实行公私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为此印度通过多种途径,建立一大批公营企业。从1970年代起,印度众多公营企业开始认识到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必要性。在一些投资规模大的公营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发展较快。到1996年,获得印度政府确认的公营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共有135家。

2.合营企业研发机构

印度也存在大量公私合营企业,政府也鼓励其开展研发活动。在这类企业研发机构中,印度政府一般占有50%的投资,另一半由有关企业投入。目前,此类企业中的研发机构主要侧重于纺织、人造纤维、水泥、橡胶、颜料、胶合板、茶叶、电器工程和汽车等的研发。到1996年获得印度政府确认的合营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共有36家。

3.私营企业研发机构

独立后,印度政府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这样印度社会中存在许多私营企业,也存在不少大型私营企业。政府通过减免税等措施鼓励私营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促使一大批私营企业建立起自己的研发机构。到1996年,获得印度政府确认的私营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共有1187家。

4.企业研发机构的行业分布

印度企业内部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以下行业中:化工及相关行业包括医药、农药、生物、化肥、石油化工、杀虫剂、重型化工和精细化工等325家,机械工程行业250家,加工业包括冶金、电冰箱、陶瓷、水泥、纺织、造纸、皮革等200家,农业加工业50家。

四、高等院校中的研发机构

独立后,印度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促使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目前,印度有200多所大学、超过1万所各类高等学院(包括许多工业学院、理工学院、医学院和农业学院),还有近100所认定大学。这些高等院校除进行教育工作外,还从事大量的科研工作。其主要以基础研究为主,但也不同程度参与各种应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活动,并建立各类相应的研发机构。

此外,政府也鼓励私人基金会等机构对研发活动投资,鼓励建立一些私人非营利研发机构。

五、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印度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促进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使印度企业研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为保证企业研发机构具有从事相关科技研发的能力,印度还对企业研发机构实行认证制度。

1.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1985年,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推出“促进企业部门工业研究为目标”的计划,经过登记、确认的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可获得诸多优惠政策:一是允许引进研发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及原材料、元件、配件(但不包括消费品及办公用品)。二是减免关税:对用于研发活动的进口物品免征关税。其他一些非企业研究机构,如大学、政府研究室,也可在特许或有附加条件情况下,享受此项优惠。三是在发放生产许可证方面实施优惠:对依靠内部技术研发的产品投入商业性生产,在获得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证明后,可不用申请规定的许可证而增加生产设施,投入批量生产。四是对科研实行财政鼓励: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在与公司经营内容相关的科研中所花费的款项,将可从应交纳税收中免除;企业对科研机构、大学、学院或其他团体以科研为目的的支出,根据所得税法,支出单位可免交所得税。为提高企业把其研究成果投入商品性生产的积极性,政府还为使用国内技术诀窍的企业实施投资补助,最高可达投资的35%。

2.对企业研发机构实行认证制度

自1985年起,印度政府推出“促进企业研发为目标”的计划,其中包括进行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的认证工作。获得认证的研发机构可享受一系列鼓励性优惠待遇。这项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加强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能力。同时,随着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印度企业界越来越认识到建立研发机构的必要性。为了更多地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一大批企业相继建立了研发机构,1973年,全印度只有100家企业设有内部研发机构,1985年就上升到925家。到1996年12月31日,已得到认定的研发机构达1256家,其中171家机构属公共企业(包括135家公营企业和36家合营企业),其余属于私营企业。

3.国家认证的企业研发机构不断增多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公营企业和私营公司设立的研发机构实行鼓励性的政策,这促使印度公营企业和私营公司纷纷设立研发机构,导致企业研发机构不断增多。1950年以前,印度政府相关机构批准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仅有26家。“一五”计划期间政府批准设立15个企业研发机构,“二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27个,“三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48个,三个年度计划期间批准设立45个,“四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180个,“五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213个,1979—1980年度计划期间批准设立39个,“六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293个,“七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271个,1990—1991年度和1991—1992年度计划期间批准设立82个,到1996年“八五”计划期间批准设立99个。

4.设立促进企业研发活动的机构

为扶植企业开展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的研发活动,促进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印度政府成立了一些相应机构。一是建立技术开发委员会,1996年由印度政府设立,其作用之一是,在研究机构、国家实验室及企业之间建立广泛联系,大力支持企业和研发机构之间的合作,为具有长远经济效果的项目提供配套资金,以促进新技术研发和消化吸收引进技术。二是设立技术园区,政府希望利用技术园区进一步将各类研发机构、学术研究机构、企业及金融单位联合在一起,协调一致地使新科技成果能尽快地进行试验开发。三是建立研发联合公司,此类公司主要从事专门技术研发,其研究人员来自于科研机构,但承担的研发项目全部为企业委托,这种做法参照法国国家研究中心的经验建立的。四是设立企业和国家实验室联合中心,典型机构是印度国家冶金实验室合成制造中心。在世界银行帮助下,五个工业集团联合建立此类中心。其作用是,为各有关企业的技术需求直接提供帮助,加强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五是建立测试评估联合中心,其主要职能是为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提供测试、定型、制模和设计等服务,具体由国家实验室或高校科研机构承担。政府希望高等院校在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并考虑在高校内或校外建立此类专门机构,由高校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工作。六是建立技术商业化孵化器中心,政府科技部科学与工业研究局已建立多家技术商业化孵化器中心,其基本功能是,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转让、加速技术商品化。七是设立小企业合作研究协会,一般说来,小型企业较难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而从国家实验室或其他研究机构转让技术也难以尽快满足其需要。因此,合作研究协会成为一种很有用的形式,政府进一步了解这种协会的机制结构,确定改进措施。八是设立商业研发公司,在企业中,研究与生产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差距,特别体现在产品设计、工程和发展系统方面;商业研发公司的作用是弥补以上差距;其主要功能是输出技术诀窍和包括专利、版权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其可享受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二节 加强产品标准和认证工作

为了促进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并加强相关科技研发机构及其产品的认证十分必要。为此,独立后,印度注意建立本国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认证机构,并注意与国际标准接轨。

一、设立标准及认证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