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我去了趟北京,见到了一些朋友,其中包括刘按。我们在一家叫大吉利的饭店吃饭,从前那里不是这样的,现在改成了过桥米线,按照服务员教我们的吃法,把菜统统放在一起,最后面对的是两只巨大的碗,多少令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刘按是个给人感觉很舒服的人,健康,年轻。我们没有喝酒,要了一大瓶子可乐。那天我有点不舒服,所以话不是很多,刘按也有点小感冒,但没影响发挥。我们谈到了共同的朋友,共同喜欢的电影,共同关注的事情,刘刘按对我讲了他对一个策划的看法,说的很好,于是我坚信我的朋友,也包括我,我们都是有才华的,每个人都可以干出很大的事情,但前提是必须有钱,有很多钱,当然这不大可能,要是每个有想法的人同时又都有钱,那这个世界恐怕就麻烦了。我们当然不可避免的谈到了小说,刘按坦诚地表达了他对我小说的喜欢,我很高兴,我想这就是我写字的价值。说到了他那个小说,就是《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我说我很喜欢,不过我们没有把这个当问题来讨论,这让我很踏实,我很赞同刘按的话,他说,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的东西,那一个“好”字就足够了。十点多的时候,刘按起身告辞,要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在北京吃饭就这点不爽,老是有人中途站起来去赶车回家。在地铁口,刘按停下来跟我招手,周围没什么人,灯光很亮,我忽然想起刚才他转述的一句张羞的诗:
当一只小鸭子走到马路的中央
所有的阳光集都中在了它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