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前边走着,肩头突然被那人按住,走不动了。那人嬉皮笑脸的上下打量我,“小姑娘,听你这话音,咱还是同行?”我装出一副谦虚的样子,客气道:“错了,是同行却不同道。你们是这行里的下三流,而我是上三流,我们可不属同一类人。”
那人愣愣的看着我,“什么下三流上三流?”
我煞有介事的招了招手,示意他上前,他真的躬身俯耳过来,我边走边指点道:“你知道这行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在我说话的时候,有几个公子哥被这边吸引过来,跟在我旁边听着。“那就是花的永远是别人的钱,做自己的天子。比如你们,整天混吃混喝,可有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地步?我有。你们整天称兄道弟,可有几个肯为你舍弃性命誓死保护的人?我有……总之啦,你们混的是最底层,仅仅比街边要饭的强一点点,想混到我这个地步,你们差得远哪。”我不屑的冲他们的挥挥手。
“丫头片子口气不小。”为首的那个不信。“贵姓呀?”
“姓复名人。走,我们去前边看看卖菜的去。”我打头走在最前面。听着后面跟上来的脚步声,我心里多了几分得意,这帮混混们撞上我,好运气到头了。
为首的混混快步跟上,跟我并肩前边,他一边走一边拿眼上下扫描我,见我打扮的象个丫头,举止言谈却明显与众不同,很想摸清我的底细。
“复人……”正要攀谈的他谈起我的名字感觉有点不对头,他干巴巴的笑:“你的名字起的真怪啊。”
“有点,不过大家都喜欢这样叫我。”
走到店面,常掌柜见我到了,忙迎出来行礼,“夫人,您来了。”
我点点头,打量了一下四周,排队的人少说也有上百号,这些人都是提前付过钱的,只等来人拿菜。要是都涌进店里会失了铁序,所以福伯通常把马车停在店面门口,连搬都免了直接在当街打包。
常掌柜为我搬来把椅子,我在远离人群几米远的地方落座优雅的叠起双腿准备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