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不安之中一晃而过,一个月之后,也就是十一月十五日的夜里,雷震山再次变身成为人狼,于夜深人静之时来到了马良山上,这次他没有上次那么“幸运”,再没有碰到象庞庞敬平那样的盗墓犯,被迫自己用爪子挖开黄爱国的棺材。然后吃了黄爱国尸体上的肉。
这一次与上次有所不同,这一次,他吃肉的欲望要比上一次要强烈得多,而且相应地,食量也比上次要大得多,以至于他不但将尸体上身的肉吃了很多,还把死尸的两条腿都啃掉了,如果说此时吃肉就象人吃饭,喝血就象人喝酒,那么啃起骨头来就象人在打***吃******取乐一样,吃起来是那么地舒爽,咬着骨头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就象是迪厅的DJ舞曲一样。简直令他心神俱醉。
这一次之后,他心中的内疚感和负罪感几乎荡然无存。反倒是在恢复正常的人形之后,时时想起自己吃人肉时的美妙感觉。
很快,又是一个月过去了。时间翻到了十二月十五号。
这一次比上一次又有不同,他的欲望不但要比上次又要强许多,而且,欲望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
我要吃新鲜的人肉,我要喝新鲜的人血,我要啃新鲜的人的骨头!
更新了内容的欲望在心中不住地叫嚣着。膨胀着。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克制,反对自己的欲望。
来到马良山上之后,对山上的那些墓碑,他根本就熟视无睹,只想着吃活生生的人。
非常凑巧的是,郑天化和孟婷婷因为谈恋爱而来到了山中,他没有怎么犹豫。就来到了他们的身边,一口咬断了郑天化的脖子。
就这样,在那一夜,他第一次做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禽兽之事。没有挖棺吃死尸,而是咬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吃郑天化的肉时他终于明白了,在多次变身为人狼之后,生理上的变化也使得他的心理不断地发生了变化,他体内的兽性一次比一次重。人性的成分则一次比一次少。
虽然残存的一点人性的意识使他放过了孟婷婷,但是他不知道,下一次他会不会还会象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