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青铜小瓶和赵婷婷捡的一模一样,看不出有什么玄机;灰色衣裤有些旧,皱皱巴巴的,满是泥土灰尘。很象刨地沟时穿的工作服。数码相机是索尼的,已经没电了。刘思亮认得这个相机,那是半年前周方晓买回来的,喜欢得不得了,象待自己儿子一样待这部相机,从来不外借。笔记本记满了日记,歪歪扭扭的,正是周方晓的笔迹。
赵婷婷和蒋文文顺着读起来。第一篇是周方晓上大一的第一天写的,内容主要是讲今天终于能够上大学了,真的真的太开心!今后一定要努力,闯出一番事业等等。再往下,就是今天学习很累,但很开心。。。。。考四级了,感觉不错,希望能过。。。。每篇都很短,日记也是断断续续的,有时一个月一篇,有时一天两篇。
在日记进行了五分之一处,日记篇幅越来越长了,写的也勤快了。是从他得知弟弟不换骨髓就要没命开始的,写得很含糊,主要是讲述自己的心情。再翻几页,就到了这一篇,这是全英文写的,看得出周方晓的六级绝对是货真价实的,虽然字写的不太工整,却仍能看清单词。“柯南”六人中,赵婷婷英语最好,就由她来翻译。她先自己看,看一遍就翻译给大家,当中个别单词不大明白,但大致意思还是读得懂的:
今天,我做了一件事,我这一生从来没想过要做的事——我杀了人!我非常的痛苦,我象畜牲一样拿着刀,捅进那人的心窝,鲜血溅了我满身!我的塑料雨衣洗了很久,我的双手没有血了,却一直有血的味道,腥味!我挖下了他的眼睛,他们说,人死前看到的最后的场景,会永远停留在眼球上!我必须要挖下来,以免被警察发现!其实,我又能躲多久呢?我早晚会死!而且会很快!这次没被发现,下次不会被发现吗?我象一片羽毛,那么轻,却一直向下坠,向下坠。。。。。。。我不后悔!我这么做,是在为我的家人负责!下地狱的事我一个人去就好了!我进地狱,家人进天堂!他们会原谅我!在天堂里,他们会向着地狱的方向微笑,向着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