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到这个事儿。”江慕舍居然一本正经地说,“本来我还挺担心你能不能安全走出‘圣婴’的,毕竟……你懂的,我的女粉丝那么多……”他对我挤挤眼。
“江!慕!舍!”追杀。
兵荒马乱,尘土飞扬。
追打了好一会儿,我累得气喘吁吁再也跑不动了,便一下子瘫倒在他的小沙发上,小沙发是月牙形的,仅够一个人蜷着身子睡觉,江慕舍见我睡得像母亲肚子里的婴孩,忍不住走过来摸摸我汗湿的面颊,有些心疼地说,“累了吧?我抱你回房睡觉好不好?”
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不好。”伸手揪住他衬衫的衣摆,“我在这儿陪你。”也不知道是我陪他还是他陪我。
江慕舍想了下,“好吧,那你先睡会儿,我很快就好了。”说着,他起身就要走向办公桌。
我却依然紧紧地揪着他的衣摆,江慕舍低头看了我一眼,最后万般无奈地说,“好吧,我搬过来。”他拖来一张小茶几,几乎与沙发平行,将电脑、书籍和病人档案都搬过来放在小茶几上,然后他在我身边坐下,转过脸来他看着我问,“现在满意了?”
我点头,“相当满意。”满脸醉人的笑意。
江慕舍看着我微微失神,旋即他低下身来,在我腮边、鼻尖、嘴角流连地亲了几口,然后摸摸我柔软的发,轻声说,“睡吧,我陪着你。”
“恩。”我闭上眼睛,识趣地不再打扰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江慕舍的依赖已经到了看不到他就觉得不踏实的地步,我知道这样依赖一个男人是非常危险的事,可是因为对象是他,我又觉得无比安心,也许是因为他的病,也许是因为他的痴情,这么多年,我从未如此信任过一个男人,相信他不会背叛我,不会伤害我。
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在我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才转开,将脑袋枕着他的大腿上,伸出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腰身,我这才安心地睡去。
落地窗的帘子开启了一条缝隙,刚好有清淡的月光倾泻进来,我一觉醒来时看到周围陌生的环境,脑中有一瞬间的迷惘,这是在哪里?忍不住再度打量着四周,才慢慢想起,这里是江慕舍的家,这是他精心为我准备的房间,江慕舍呵江慕舍……
为什么我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我揉揉眼睛,也许是还没睡醒的缘故吧?
我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一觉醒来,看到床头柜的闹钟已经指向九点了,伸个懒腰,我慢吞吞地穿衣起床,家中清清静静的,显然江慕舍已经出门了,厨房里备着给我的早点,我打开保温锅一看,居然有两份,一份是他亲手做的火腿煎蛋和橙汁,另一份是礼记包子,我爱吃的玫瑰豆沙馅,我呆呆地看着两份早餐,他到底什么时候起床的?要做早餐还要去买包子,然后还要送回来再去医院上班……我感觉鼻头微微酸疼,满腔满腹都是感动,伸手毫不犹豫将两份早点都取出来,一个人坐在餐桌上,我知道他只是让我选一份,但两份都是他的心意,于是我将两份早点都吃了下去,撑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于是,我就真的趴在桌上哭了,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伤心什么。
只要闲下来,我就会觉得非常非常地空虚,这种空虚并非那种无所事事的空虚,而是一种心被掏空的感觉,很空旷,让我急切地想用什么来填补。
吃了早餐,我就联系了果果,然后又去了他们剧组,不同于昨日的烦人问津,今天所有人都对我很热情很好奇,很多人跑过来跟我说话,还给我各种零食吃,我原本是想要一个清静的环境,如今全毁了,但是碍于礼貌,我还是彬彬有礼地回答着他们的种种问题,过分涉及隐私的问题我拒绝回答,仅仅是一些琐碎的事就问得我快抓狂了,他们竟然问江慕舍用的牙膏是什么牌子的?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底裤?尺寸多大?平时有什么不良嗜好?喜不喜欢喝酒?喝红酒还是白酒?不喝酒喜欢喝茶吗?还是咖啡?
我真要疯了……
趁着中午跟果果吃饭的空隙,我赶紧说,“果果,下午我有点事就不陪你了。”
果果看了眼周围伸长耳朵的同事,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你有事就去忙吧。”
于是我挣破层层围困,终于逃了出来。
一个人去逛商场,走到男装一层,我忍不住放慢了脚步,有一件模特身上的黑色西装令我觉得很面熟,却又记不得在哪里见过,忍不住走近了仔细看着,柜台小姐忙迎了过来,细致地跟我介绍衣服的款式和面料以及适合搭配什么款的衬衫领带,我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触摸西装的衣领、胸口、袖摆,仿佛有一种无形的牵念在心头弥绕,我的视线既然无法移开,柜台小姐看我只是看迟迟不说要不要买,便去忙别的生意了。
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将那件西装买了下来,顺便配好领带、衬衫、皮带,等我出了商场时已是下午四点多了,日头不是很烈,我又去商场买了些菜、零食、水果,回到家中,一个人钻进厨房,洗洗剁剁,不知不觉时间悄悄过去,而我也做好了三菜,就剩一个汤头还差点时辰,一个人蹲在煤气灶前望着火苗跳跃默默发呆,不知过了多久,听到外头传来一声轻响,我心头微动,是江慕舍回来了!
旋即,打开厨房的门冲了出去。
江慕舍正在弯腰换鞋,我恶作剧地跳上他的背,抱住他的脖子,张口便咬住他的耳垂,故意恶声恶气地说,“打劫!要钱还是要命?”
江慕舍只是一愣,旋即赶紧伸手抱住我的双腿,原地打转一圈,才乐呵呵地说,“都不要了!只要劫匪!”脚上的鞋只来得及换下一只,可是江慕舍似乎并没有在意。
我的脸瞬间就红了,在他肩头重重捶一记,“讨厌!什么时候变这么肉麻了?”
江慕舍背着我向着厨房的方向走过去,“看看劫匪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
“喂喂,某某兴奋的被劫者,你不打算换鞋了?”我提醒着他脚上正穿着完全不一样的两只鞋,江慕舍低头看了眼自己的鞋,稍稍迟疑了一瞬,又继续往前走,故作无所谓的说,“没事,待会儿换。”我心中微微一动,知道这样的举动对他来说是极其不容易的,心理一定别扭透了,只是他在努力尝试着,尝试克服这样超乎常人的洁癖,我想到那一晚他睡在我的病床上对我说,他会努力克服的……原来他都是记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