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长,我不行了,你自己快走吧。”童娃气息奄奄地说道。
“你他娘的给老子闭嘴!该怎么做,老子心里有数。”陈玉廷替童娃擦去脸上的血渍。
突然,童娃从腰上的皮夹里掏出一把手枪,顶着自己的脑袋说:“连长,你别逼我,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大好人,我不想连累你,你快走啊!”
“三娃子,把枪给我,我命令你把枪给我!”陈玉廷的声音有些沙哑,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他就要去夺童娃手中的枪。
“别过来!你再向前走一步,我真的开枪了!”童娃持枪的手也剧烈颤抖起来。
“你想死是吧?你开枪啊!都去死好了,一个个都长能耐了,都他妈学会拿枪顶着自己的‘夜壶’逼老子了!”
“连长,人之将死,其言也真,童娃自从跟着你出生入死,杀小鬼子那是一点也不含糊,我多想永远都留在你身边,哪怕这辈子只能替你端洗脚水我也愿意,可上天不给童娃这个机会,你别怪童娃狠心。”
陈玉廷慢慢蹲下身,盘腿坐在了童娃的对面,他深沉地说道:“童娃,你跟了我几年了?还记得当初你是怎么跟我的吗?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你对我说过什么吗?”
童娃从脖子上解下一个平安符,他从干裂的嘴唇里挤出一个字:“娘!”
陈玉廷继续说道:“记得我第一次见你,你只有十二岁,到现在都整整六年了,你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教我怎么杀小鬼子好吗?你娘是虔诚的佛教徒,临死前把这个平安符挂到了你的脖子上。你娘她死的惨啊,让小鬼子用汽油火火给烧死了,她死的时候还在喊,儿子,你长大了,一定要替娘报仇!可现在,她惟一的宝贝儿子竟然不想活了,永远也没有人能为她老人家报仇了,你说你娘泉下有知,该多伤心啊。”
“别说了,别说了……”童娃已经泣不成声。
“我陈玉廷这一辈子吊儿郎当,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唯一做过的一件自以为还有那么点意思的事,就是能为拯救民族危亡做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粒炮灰。三娃子,还记得三年前的枣宜会战吗?在南瓜店十里长山,张自忠将军和两千将士浴血奋战九个昼夜,最后全部以身殉国,何等壮烈!记得那天我抱着将军的遗体突围时中了小鬼子的毒气,是你拼死把我扛到了74师的师部,让我有机会认识了张师长。我陈玉廷还是那句话,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上了战场,我就不会丢下一个弟兄,于公于私,我今天说什么也不能把你丢下。张师长老挖苦我,说我鬼灵精怪,任性妄为,不知天高地厚,也从不知何为烦恼。其实,我陈玉廷是什么人,我自己最清楚,看着身边的弟兄一个个倒下,我却无能为力,我身为连长连自个儿的兄弟都保不住,我……我不是个男人。”陈玉廷似乎永远都不会流泪,但这次他流泪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