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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金瓶梅》助动词研究(3)

此类格式中,“能”前可被副词“终”“虽”“皆”“却”“也”“尤”“亦”等修饰,共9例,例如:

(1)小人哥哥的冤仇,难道终不能报便罢了?(第九回,第228页)

(2)我虽不能是杨家正头香主。(第七回,第194页)

(3)君臣、父子、夫妇、昆弟之间,皆不能免。(第十八回,第399页)

(4)要思想别的事,却不能勾。(第二十一回,第456页)

(5)急切要见他,也不能勾。(第三十七回,第759页)

(6)区区爱念,尤所不能忘者矣。(第四十八回,第941页)

(7)穷通寿夭,自有个定数,虽圣人亦不能强。(第六十四回,第1294页)

例(1)、(6)“能”表示主观上没有某种能力,例(2)、(3)“能”表示在某一客观环境及情理制约下,不能够出现某种情况。例(7)“能”表示主观上不能做某事,例(4)“能”出现在假设条件句中,例(5)“能”出现在假设结果句中。

6.[NP]+能

和“可”的用法一样,这种句式是“[NP]+能+[VP]”的变式,在书中用得不多,共4例,都出现在否定句中,例如:

(1)蔡御史看见,欲进不能,欲退不舍。(第四十九回,第966页)

例(1)“不能” 后省略了“进”。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对“能”的助动词用法概括如下:1.“能”后通常跟动词或动词性成分,组成“[NP]+能+[VP]”句式。2.“能”前可被“不”“未”“甫”“莫”等否定词修饰;也受“终”“虽”“皆”“却”“也”“尤”“亦”等副词修饰,这也是助动词区别于副词的重要标志之一;还能与疑问词“怎”“岂”“焉”结合,在反问句中表示加强客观或假设条件及客观事理的许可态度。3.与后面的动词性成分之间有时会有介宾短语等成分来修饰,如“怎能勾与人争气。”4.少见“不能不”及“能不”的否定句式,也未见其他的双重否定形式,这和“可”的助动词用法有异。5.能单独作谓语,出现在“[NP]+能”句式中。

【得】

“得” 在《金瓶梅》中出现了1630例 ,其中“得”助动词用法411例,占“得”总用法的25.21%。得“在现代汉语中有de和dei两个读音,意义用法也不同”,“读de表示可能。在现代汉语中也用于肯定的场合,但更多的是像‘不得’那样做否定用,如‘不得相让’。”“读dei的时候,表示‘必要’(命令)或‘必然’。恐怕是从‘可能’的意义派生的。‘不得’有表示‘禁止’的用法。”《金瓶梅》中助动词“得”的语义大体表示应该、必须、估计必然如此、能够、可以、心里愿意、宁愿、宁肯等。当表示情理上、事实上或意志上的需要时,解释为“应该”“必须”,比如“这件事得你来做”,它不能单独用来回来问题。

1.[NP]+得+[VP]

句式中“NP”一般省略,后面宾语提前,“NP”可由代词、句子等来充当,“VP”可由动词、动词短语或句子来承担。“得”也能单独作谓语,即出现“[NP]﹢得”式,通常用于回答问题,也有承前省略的,表达客观环境的许可与否,“能够、会”义,例如:

(1)入得门来,便把毡笠儿除将下来。(第二回,第94页)

(2)那里按纳得住?(第二回,第95页)

(3)怎得冤家离眼睛。(第二回,第98页)

(4)王婆哈哈笑道:“我好交大官人得知了罢。”(第二回,第105页)

例(1)“入”前置,正常语序是“得入门来”,根据上下语境,“NP”是“武松”被省略了。例(3)“NP”是代词“怎”,例(4)“NP”是句子“我好交大官人”。例(2)“VP”是动词“住”,例(1)“VP”实际上是动词短语“入门来”,例(3)、(4)“VP”分别由句子“冤家离眼睛”“ 知了罢”来承担。

2.[NP]+Adv+得+VP

“得”前能被副词“却、也、亦”等修饰,共32例,占“得”助动词总用法的7.79%,其中“也得”最多,有27例,“却得”3例,“亦得”2例,例如:

(1)他也心安。我也得托了。(第二十回,第444页)

(2)随姐姐拣衫儿也得,裙儿也得,咱两个一事包了。(第三十五回,第718页)

(3)虽然未入巫山梦,却得时逢洛水神。(第五十五回,第1089页)

(4)一双两好,令郎亦得谐秦晋之配。(第一百回,第2085页)

此中的NP可由代词、名词、名词性短语或句子等来充当,如例(1)代词“我”,例(2)、(4)是名词“裙儿”“令郎”。“VP”用法同“[NP]+得+[VP]”同,不再累述,此种句式,笔者认为也可以看做是“[NP]+得+[VP]”的变式,Adv起加强语气的作用,“能”表示能够、可以、会或心里愿意等义。

3.[NP]+得+介宾结构+VP

这种句式中,助动词“得”与介词“以”加宾语构成的介宾短语组成对“VP”的修饰或限制,仅2例。如下:

(1)如此,则敛散便民之法得以施行。(第四十八回,第953页)

(2)庶凶顽知警,良善得以安生,而死者不为含冤矣。(第九十二回,第1936页)

例(1)中“得”后的介宾短语宾语被省略,仅出现介词“以”,省略宾语“敛散便民之法”。此时,“得”后的介词“以”字词性较以前已进一步虚化,以语素的身份与“得”构成双音节复合词“得以”,表示“能够、可以”义,在现代汉语中被广泛使用。

4.[NP]+Neg+得+[VP]

此类“得”表示主观环境,某事不能够或不会发生或达到应有的结果,或主观意愿上,心里不愿意,觉得不应该出现的结果,有时含有命令语气,Neg由“不”“未”“毋”“没”“勿”充当。这种用法共312例,占“得”助动词总用法的75.91%。其中“不得”的299例,“未得”的3例,“毋得”2例, “没得”6例,“勿得”2例。它们都以否定形式表达在某一客观环境或主观心理作用下,使某种情况不能够或不会出现,例如:

(1)如今县里现出着五十两赏钱要拿他,白拿不得。(第一回,第71页)

(2)已知凤翁荣选,未得躬贺。(第五十一回,第1015页)

(3)即与我擒来,毋得迟滞!(第六十二回,第1247页)

(4)丢下了这个小厮,没得过日子。(第二回,第109页)

(5)现获赃证明白,勿得推调。(第二十六回,第545页)

5.[NP]+得+Neg+VP

这一句式“Neg”均出现在“得”之后,在《金瓶梅》中仅存1例,在感叹句式中实表疑问。由此构成的“得无VP” 整体结构表示一种有待确定的测度,对提出问题事先已经估计到了,只是仍然需要对方的确证,如下:

(1)独自一身,忧愁思虑,何得无病!(第十七回,第377页)

6.[NP]+岂+可+得+[VP]

助动词“得”能和疑问副词“岂”以及助动词“可”一起组合,在反问句中表达否定义,有1例。如下:

(1)而欲其内人不生他意,岂可得乎?(第14回,第321页)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对“得”的助动词用法概括如下:1.“得+VP”是常见句式,“VP”可以是动词、动词短语或一个句子。2.能被否定词“不”修饰,并且还是助动词“得”的主要用法。3.文中未出现“不得不”的双重否定句式。4.“[NP]+得+介宾结构+VP”是个特殊句式,虽出现数目较少,但是是得虚化的重要途径,“得以”到现在还常用。5.能与疑问副词“岂”以及助动词“可”连用,当然还可以与其他助动词连用,诸如“须”“当”等,在下面组合形式一节中会详述。

【足】

刘利在《先秦汉语助动词研究》一书中,将“足”归入可能类助动词,笔者比较赞同。“足”在《金瓶梅》中出现了109例 ,其中“足”助动词用法48例,占“足”总用法的44.04%。

《说文解字》:“足,人之足也。”这是其本义,《金瓶梅》中也有用到本义的,如“于是手舞足蹈说道”。后来发展出形容词用法,表示“足够”“充足”之义,助动词的用法最早的是从春秋开始出现,如:“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因为“足”的助动词用法既有“可能”义,也有“值得”义,在此,我们一并讨论,下不赘述。

1.[NP]+足+[VP]

助动词“足”用于这一句式的最多,表示动作主体可以、能够实施“VP”的动作行为,有22例,例如:

(1)只一半足矣,何消用得许多!(第十四回,第317页)

(2)天仙机上系香罗,千里姻缘竟足多。(第九十七回,第2028页)

(3)肯结秦晋之缘,足称平生之愿。(第十七回,第379页)

(4)足见为我之深且厚也。(第六十七回,第1046页)

“NP”或是名词,如例(1)中的“一半”、例(2)中的“千里姻缘”,例(2)中助动词“足”前还受副词“竟”修饰;或是偏正短语,如例(2)中的“结秦晋之缘”;或也可以省略,如例(3)中没有出现“NP”。“VP”由动词、形容词及动词性短语充当。

2.[NP]+Neg+足+[VP]

否定句式表示动作主体不可以、不能够或不值得实施“VP”的动作行为,有17例。此中,“Neg”只能由“不”来充当,例如:

(1)小人死不足惜。(第十回,第239页)

(2)而前日有此郁结不足之病?(第十七回,第377页)

(3)喜怒有常,主下人不足。(第四十六回,第915页)

(4)学生生一豚犬,不足为贺。(第三十一回,第649页)

例(1)、(2)、(3)中“足”是可能类助动词,表示能够、可以。例(4)是值得类助动词,表示值得义。

3.[NP]+何+足+VP

助动词“足”与疑问代词“何”结合,在反问句中表达否定义,此种“足”属于值得类助动词,有4例,如下:

(1)蓬莱阆苑何足羡!(第二十七回,第570页)

(2)人生感意气,黄金何足论。(第三十六回,第741页)

(3)些小敬意,何足挂怀。(第五十五回,第1088页)

(4)逆贼深诛何足道,奈何二圣远蒙尘。(第七十回,第1436页)

4.[NP]+[Neg]+足+以+VP

在这一句式中,“足以”前的“NP”和后面的“VP”也很丰富多样,有5例,如下:

(1)足以励人心而孚公议,无容臣等再喙。(第七十回,第1424页)

(2)你今又替他挣了这个前程,足以荣身勾了。(第九十八回,第2036页)

(3)虽擢发不足以数京等之罪也。(第十七回,第373页)

和“可以”一样,“足以”的连用已经虚化为双音节助动词,“以”在此已经没有了介词的语法功能,和“足”构成双音节的助动词,表示具备做某事的条件,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足够、能够”,以此共同来修饰或限制其后的主要谓语。“Neg”只出现“不”,组成“不足以”形式。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对“足”的助动词用法概括如下:1.“[NP]+足+[VP]” 中“足”的助动词用法最常见。2.被否定词“不”修饰是常态。3.助动词“足”与疑问代词“何”结合,在反问句中表达否定义,此种“足”属于值得类助动词。4.“足”在明末时期没有出现双重否定句式。5.能与助动词“可以”连用,组成“足可以”。

【克】

“克” 在《金瓶梅》中出现了35例 ,其中“克”助动词用法14例,占“克”总用法的40.00%。“克”,毛传:“克,能也。”故是“能够”义,作为助动词很早就有,表示事态的可能性,《诗·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至近代,则有鲁迅《书信集·致许寿裳》:“所余尚二百余叶,未知如何始克告竣?”

“克”表示主观上的一种能力判断在《金瓶梅》中用法比较多,说明了主观上认为有没有能力能够完成某项行为动作。

其具体用法如下:

1.[NP]+克+VP共6例,例如:

(1)御众慈祥,克全妇道。(第三回,第1277页)

(2)配我西君,克谐伉俪。(第六十五回,第1311页)

(3)李知县吏事克勤。(第七十六回,第1585页)

例(1)、(2)是“克1”,例(3)是“克2”。

2.[NP]+Neg+克+[VP]仅2例,占14.29%,如下:

(1)亦作身旺论,不克当自焚。(第十二回,第286页)

(2)驱兵以捣中坚,靡攻不克。(第七十七回,第1633页)

例(1)是“克1”,例(2)是“克2”。

3.[NP]+何以+克+VP此用法6例,例如:

(1)又叨盛筵并许多酒器,何以克当?(第四十九回,第963页)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对“克”的助动词用法概括如下:1.和其他助动词一样,“克+VP”后通常接动词或动词性成分,“NP”用法与其他可能类助动词同。2.不常被否定词“不”修饰。3.助动词“克”同疑问词“何以”结合,在反问句中表达否定义,此种“克”后一般跟助动词“当”,属同义复用并列结构。4.“克”在明末时期没有出现双重否定句式。

【堪】

先秦时便有“堪”的助动词用法,文本中共有43例,都为助动词用法,其中,可能类助动词27例,“能够”义;值得类助动词16例,“值得”义。下表是它的使用情况表:义项词义义素构成数目比例堪1能够【十客观条件】【+能够】2762.79%堪2值得【十主观判断】【+值得】1637.21%

其具体用法如下:

1.[NP]+堪+VP

(1)遗踪堪入时人眼,多买胭脂画牡丹。(第六十五回,第1324页)

(2)几日碧桃花下卧,牡丹开处总堪怜。(第一回,第62页)

(3)双雀影,堪比雪衣娘。(第七十七回,第1614页)

共有22例,是基本用法。例(1)、(2)是“堪2”,分别表示遗踪值得入时人的眼及此景偶得让人生羡。例(3)是“堪1”,表示雪衣娘能够和双雀影相比。此类句式,“堪”还可前加副词,与“可”用法一致,如例(1)加了副词“犹”。“NP”及“VP”的符合成分也和其他助动词保持一致,在此不赘述。

2.[NP]+Neg+堪+VP

此类 “堪”表示主客观上就是否事件或动作能够或值得完成作出表态,这种用法6例,占“堪”助动词的13.95%。它们都以否定形式表达在某一情况下,不能够值得出现某种情况,例如:

(1)眼意心期未即休,不堪拈弄玉搔头。(第十四回,第314页)

(2)只有一件不堪处,半是成人半败人。(第七回,第183页)

3.[NP]+总/最/那/才/犹+堪+VP

“堪”前能被程度副词“总”“最”“才”“犹”及疑问代词“那”“何”等修饰,共10例,例如:

(1)几日碧桃花下卧,牡丹开处总堪怜。(第一回,第62页)

(2)温紧香干口赛莲,能柔能软最堪怜。(第四回,第143页)

(3)毕竟难逃天下眼,那堪激浊与扬清。(第七十六回,第1599页)

(4)经济可观,才堪司牧。(第七十七回,第1632页)

(5)朱户无声,此景犹堪羡。(第二十七回,第570页)

(6)若是如此,公道何堪!(第九十二回,第1931页)

4.[NP]+堪可+VP

“堪”能与助动词“可”组合成词,表示“能够”,加强语气,共5例,例如:

(1)又住着宅内房儿,堪可与他。(第一回,第79页)

(2)那里无人,堪可一会。(第二十二回,第478页)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对“堪”助动词的用法概括如下:1.“堪”有肯否两种句式,但没有“不堪不”“堪不”“堪不堪”这样的句式,后跟动词或体词性宾语,VP通常无法省略。2.前能被程度副词“总”“最”“才”“犹”及疑问代词“那”“何”等修饰。3.“[NP]+Neg+堪+VP”句式中,“Neg”只能由“不”来充当。

(二)许可类

《金瓶梅》中出现的许可类助动词有“耐、禁、可、能、容”等,有些将其归入可能类下,其中,“容”现194例,其许可类助动词用法42例,占21.65%,下面我们详细分析“耐”、“禁”。

【耐】

“耐” 在《金瓶梅》中出现了72例 ,其中“耐”助动词用法39例,占“耐”总用法的54.17%。助动词“耐”的语义大体表示能够、可以、应当、应该。原义“胜任”,在早先的用法是放在名词或形容词前,《金瓶梅》中出现助动词用法,通常表容忍、许可,也表愿意、宁愿,有“无奈”义在其中。

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NP]+[Neg]+耐+VP。这一类中的“NP”和“VP”同样可以由不同的词或短语充当,例如:

(1)受尽无限凄凉,耐尽无端懊恼。(第一回,第56页)

(2)你也耐烦,丢着罢。(第一回,第68页)

(3)那个春梅,又不是十分耐烦的。(第十一回,第250页)

(4)你是城楼上雀儿──好耐惊耐怕的虫蚁儿!(第二十四回,第509页)

(5)我最忍耐,他便打我四百顿。(第三回,第118页)

(6)你这蜜褐色挑绣裙子不耐污。(第四十回,第810页)

此类“耐”表示对客观事理结果的许可态度,但含有不得已而为之之意。和助动词“可、能”等一样,助动词“耐”前的“NP”或是代词,如例(2)的“你”;或由名词性短语及各类作用相当于名词的词和短语来承担,如例(4)“城楼上雀儿”,在此不赘述。后面的“VP”可以是动词,如例(4)的“惊”“怕”;可以是形容词,如例(2)的“烦”;还可以是动词性短语及各类作用相当于动词的词和短语,如例(1)的“尽无端懊恼”。值得一提的是,“VP”有时也可以承前省略,如例(5),是因为前面已经有“耐”要辅助的谓语动作“耐五件事”出现。“Neg+耐+VP”格式用法有23例,占58.97%。

2.[NP]+耐+[NP]+Neg+VP

(1)等了半日不见来,耐心不过。(第五十四回,第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