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夸张的是,顾大少爷他甚至因为法拉利的跃马标志而抛弃了这个在他们太子爷圈子里颇受欢迎的意大利顶级跑车品牌。照顾群的说法就是全天下的跑车多了去了,没有法拉利,我还可以选蓝博基尼。也对,必竟人家蓝博基尼的标志是犟牛不是跃马。
不过幸好,穿过来的只有我一个人,要是顾群也跟着我一起过来了,他岂不是要寸步难行了?要知道,这里可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你要出门,除非是走路,否则一定会跟马扯上关系。不是自己骑马,就是坐马车。近点儿的他还可以走路,可万一要是出远门呢?实在难以想象啊。
马术俱乐部的消费对普通百姓来说,去一两次是可以接受的,但你要做那里的常客,没有经济资本是不可能的。而我只是个普通百姓,马对我来说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梦想。
现在,我终于可以完成长久以来的心愿,光是骑坐在什伐赤的背上,我已经觉得异常兴奋,热血沸腾了,那种心情完全不亚于以前和朋友去现场看F1。
“月伢儿,什伐赤虽然还是小马,可它却有最优良的血统,它的父母都是出了名的战马,你第一次骑,要千万小心了。”
“恩恩,我知道了。”我点点头,“云轩,你快教我怎么骑吧,我都等不及了。”
云轩大致向我讲解了一下骑马的简单动作,以及慢步、打浪、压步、半减却等基础骑乘。
“明白了吗?”
“恩,我想我应该基本都理解了。”
“还有就是你坐在马上要保持身体放松,要跟马培养感情,多摸摸它,让它感觉到你是它的朋友,而不仅仅是只为了驾驭它,你要通过你的身体让它感觉到你的意图,与它进行交流。”云轩一边说,一边以他的“墨离”做示范。
我学着云轩的样子,依样画葫芦,俯下身子,伸手轻轻抚摸着什伐赤的颈部和鬃毛。奇迹般得刚才还有些焦躁的什伐赤竟然安静了下来,眼睛变得异常清澈。
也许是我天生跟马有缘,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我天生就有马感,除了一开始还在学习摸索阶段,骑得有些小心翼翼外,很快便开始得心应手了。不过云轩却不感大意,骑着他的“墨离”亦步亦趋,紧跟在旁边。
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本就随意扎着的长发,泼墨似的向后飞舞。策马奔腾,听着风在耳边呼呼的吹着,四周的林荫成了快速回放的风景,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开车哪比得上骑马啊,骑马又环保,又居高临下,威风凛凛。要是在这里也有好莱坞,要是夕夜月在年轻个几岁,指不定我也能主演一部古装版的《玉女神驹》了。唉~~~~~顾群怎么就不喜欢马呢?我可真是想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