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记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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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回岛

挂下了电话,身后默默地站了许久的朋克男慕容效宇终于开口说话了,“这下可以走了?”

“当然,也拖得够久了。只是还想不好小七该托付给谁。”小七是一条可爱的灰色哈士奇,当然它不仅仅是一条狗那么简单,也是慕容效泯和黄埔果儿这段感情的见证。大概是听见了自己的名字,趴在慕容效泯腿旁边的小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小七啊,你说大大把你托付给谁比较好呢。”想到自己前途多舛,忽然一下子就变成了主角,慕容效泯一阵失神。

“还是肖小东好了,比较有经验。”

做下决定之后,便立马掏出手机,翻出了肖小东的电话,拨打了过去。虽然你的过去是假的,但我们一起度过的时间还是让我决定相信你。

“喂,谁啊。”

“肖小东,是我啊,有点事。”

“又什么事情,放心,只要不是打架,哥儿们出马,一个顶俩。”

“小七我要放你那里一段时间,我要走了。”

听到这句话,肖小东不由得迟疑了一下,想起了自己那个尴尬的过去,不明的过去。

“你决定了?”

“没办法,最后的舒适总有过完的时间。”顿了一顿,“我觉得虽然你的记忆被修改过了,但是你依旧是我的哥们,对吗?”

“这个当然,我马上从16楼上飞过来接你的宝贝小七,就怕到时候你想带回去,它也不认你这个主人了。”

“这个你放心,你的小弟弟还能把你给忘了?”虽然嘴上说着打趣的话,但是脸上却看不出打趣的神色。而且说完后就立马挂断了电话,仿佛切断了那个最后一丝思念,做出了只看向眼前的决定。

慕容效宇自然是把这个一幕看在了眼里,也清楚地认识到了他的这个哥哥和小七这条狗的深厚感情。

“我去订机票,先飞M国,然后坐船回岛上。”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门铃叮咚叮咚地响了。

凝视着门外喘着粗气的肖小东。“肖小东,我们认识多久了?”

“连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都忘记了?有点伤心啊。”

“那倒不是,我只是觉得我们认识这么久,你居然连个女朋友。不对啊,应该说连一只雌性都没出现在你身边过。”

“怎么,有意见吗?”

说实话,对于这个只有三十年寿命,却只知道努力,不知道享受的朋友,他有意见,他有很大的意见。他一直希望他能够活的开心点,能够多多地交点朋友,能够享受一下夏天的西瓜,冬天的火锅,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在得知肖小东的记忆被编辑过后,虽然不知道三十年是不是杜撰的,但是他依旧不敢提起。

“喂喂,怎么沉默了,不会是真的有意见吧。”

“当然没有。”脸上又出现了那个标志性的玩世不恭,“我只是在想既然小七作为唯一陪在你身边过的雌性,你是不是该对它好一点。”

“那当然,我会把它当做你的小弟弟来疼爱的。”

“不是吧,还记得啊。”

“当然,这才没过多久呢。”

小七从厨房走了出来,嘴上带着肉末,这大概是慕容效泯喂它的最后一餐了,显得颇为丰盛。难得的一顿好饭使得小七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摇晃着尾巴屁颠屁颠的打算去找主人玩。但是当看到站在门口的肖小东时,它的大脑里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

汪汪——对于不公平的待遇我们只能表示抗议,为什么主人又要把我托付给这个工作狂。小七的脑子里不知道对于肖小东这个存在有什么特殊的回忆,反正是坚决敌视。

“小七,别闹。”心情正有些伤感的慕容效泯,在喝止小七的时候,一点点的气势也没有。但是小七还是停止了叫唤,当了这么多年的宠物,它当然知道此时的主人,是舍不得它的,但却也是无奈的。

“小七,还记得你肖小东哥吗,大大他有点事要出去一段时间,再去我家住一段时间啊。”

小七看看慕容效泯,看看肖小东,夹着尾巴的样子显得尤为可怜,虽然他是一只哈士奇(哈士奇长得像狼)。慕容效泯此时仿佛看见了黄埔果儿,那个爱哭爱笑,作风像是男孩子一样的女孩子。而小七,就像是他们的孩子。难道真的要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来养吗?

慕容效泯心中充满了犹豫,就像是吹至极限的气球,只要再受到一点点刺激大概便要爆炸了。

“哥,我没订机票,我让组织里附近的船直接来接我们的,大概只要5天就能到岛上。黄埔果儿已经死了,相信他们也不会禽兽到对一条狗下毒手。”慕容效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看着这幅生离死别的肉麻戏份,他感觉颇为受不了。

“这,那好吧。”稍一犹豫,慕容效泯就做出了决定。却是像是慕容效宇所说的,就算是为了消灭看过视频的人,但是也不至于对狗干出什么事。“那么肖小东对不起了,白跑一趟啊。”

“没事,没事。”看着从忧愁瞬间转变到那副玩世不恭样子的慕容效泯,肖小东表示真的是受不了啊。“这次回去,不会回来了吗?”

“这个,谁知道呢。”

看着初春的太阳,回想起刚刚那个比戏子还要厉害的家伙,肖小东无奈地笑了一笑。悲伤时仿佛生离死别,笑时仿佛夏日莲花。大概这种玩世不恭的笑容已近深入骨髓,让人感觉分外真实。真是个可悲的家伙。

“小七,真好啊,可以一起去了。”慕容效泯在地上和小七玩闹。

“哥,别玩了,现在就好走了。”

“不是让船来接的吗,他们过来不用时间了啊。”

“摆脱,爱丽丝早知道你会舍不得狗,不然你以为爱丽丝干什么去了?”

“不是出门遛弯了吗?”

“好了,速度,再不去丑女真要骂我了。”

喔——其实谁都知道慕容效宇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的话向来有七分是不能信的,因为那七分是为了给自己对别人的关心找借口。

“看见楼下的奥迪了没有,我在车上等你。”

“哦,我很快就收拾好。”说是收拾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几条小内就好了。反正外套是常年不换的,外裤也是黑色的。

A市不是个沿海的城市,但是离港口也不远,驾车也就不过两个小时就可以了。

坐船对于慕容效泯来说不是什么新鲜的经历,当年从岛上逃出来时也是坐船的。他很难忘记掉那天的大雨,打在甲板上发出的咚咚声,躲在货仓里没有东西吃,肚子发出的咕咕声。但是之前听慕容效宇这么一说,这些大概都是一些小困难,如果连这些小困难都解决不了,爷爷也就不会放他离开孤岛了。

“嗯哼,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暖洋洋的,风平浪静,现在,我们出发吧!”爱丽丝站在船头,看着前方一望无际的大洋,说出了这段莫名其妙的话。

“丑女你又在说什么傻话呢?”慕容效宇看着站在船头吹海风的爱丽丝,只好一脸无奈的样子。“海风还是很冷的,小心胸部热胀冷缩了,本来就不大,消失了可不好。”

爱丽丝的胸部其实不小,而且按照一般人的标准来看应该算是性感,典型的金发性感白人美女。所以她对于这种调侃都是直接无视掉的。不过完全无视好像有点不太礼貌。于是爱丽丝转过头瞥了慕容效宇一眼,突然觉得他手中的东西有点眼熟。抢过来一看,原来是自己送的抱枕,心中甜蜜蜜的感觉。

“喂,我的抱枕。”对于女强盗,朋克男也只能算是秀才。

“是我送你的。”

“你送我了就是我的了。”

“那原本也是我的东西。”

“但是我怕冷。”

“我的胸部更加怕冷。”

在外人看来,除了一开始的一个丑女以外,这大概算是一对很好的情侣吧,朋克男配金发性感女……

慕容效泯坐在船舱里,抱着小七,看着船头的滑稽场面。

“你说如果我的胸部冷缩地没了你还会娶我吗?”

慕容效宇的脸涨得通红,轻轻地说:“当然会,就算是少女也不会比现在更加糟糕了。”

远处模糊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慕容效泯,如果我是个男孩子你还会喜欢我么?”

一转头,慕容效泯突然发现黄埔果儿就坐在他的旁边,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飘飘的。于是他只好转身,捧起黄埔果儿的脸,凝视着她的双眼,“喜欢,当然喜欢,我们可以去荷兰结婚。”

黄埔果儿呵呵地笑了,慕容效泯看得痴了。一阵呆,一阵痴,只好把黄埔果儿拥入怀中,然后吻在额头,说:“我的黄埔果儿为什么就生的这么完美呢?留短发迷死无数少女!留长发又能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唉,我真是太幸福了!”

黄埔果儿撅着小嘴说:“你就不怕我被人抢走?”

“你还能找到比我更加完美的男人吗?”

“无耻!”一阵粉拳攻击。大概是累了,黄埔果儿安安静静地躺在慕容效泯的怀里,“慕容效泯,你怎么这么喜欢骗人呢?先是骗我的人,让我当你的女朋友,然后又来骗我的心。”

“我只会骗你。也就只有你会被我骗。”

黄埔果儿又撅起了小嘴,“你在说我笨吗。”

“我们家的黄埔果儿最聪明了,怎么会笨呢?但是爱情面前人人都是白痴。”

声音越传越远,又一阵恍惚。

睁开眼,面前不是可爱的黄埔果儿,而是一张染成红色的莫西干发型十足像个鸡冠还画着哥特风妆容的恐怖脸蛋。

“我打。”扭动腰部的软肉,就算是常年不运动家伙也能踢出犀利的一脚,更何况是慕容效泯这个难得运动一下的家伙。

“你谋杀啊。”慕容效宇快速后退,虽然回避掉了这个犀利一脚,但是裆下还是一阵冷汗,这一脚真是快,准,狠,若是让练谭腿的看到绝对是赞不绝口。

“不然是谁见到了鬼,都不会有什么好反应的。”想到刚刚看到黄埔果儿,看着面前刚刚吵醒自己的家伙,慕容效泯虽然脸上还是玩世不恭的笑容,心中真是恼怒到了极点。我的大好白日梦啊——

一甩莫西干头,慕容效宇得瑟地说:“把本帅哥看做鬼,真是没眼光啊。难道像你这样上街连个BB霜都不擦的就能吸引住路人的目光了吗?”

慕容效泯扶额长叹,“路人只是在看珍兽罢了。话说你叫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吃饭罢了。话说你再不来吃,就该吃光了,几年过去爱丽丝的食量前段时间你可是看过的。”

“哦,这倒是大事,刚刚的事就饶了你了,再不去吃大概真的没有了。”

其实船上的日子并没有水手说的那么险恶,没有海盗说的那么惊奇,没有恋人说的那么甜蜜,没有大副说的那么枯燥,有的只是平静罢了。就像是胡同里晒太阳的老人,他们有的只有无尽的平静,然后逝去,至于日子的好坏,看心态。

若是说道这几天不得不说的事,也就只有那个暴饮暴食的金发女孩,结果船上的存粮不足,逼得那个朋克风的男人不得不跳下海去,但是事后证明,这都是多余的,船上有船网和钓竿,甚至还有鱼枪。

目的地是南太平洋的小岛,其实这座岛离M国也并不近,但是组织和M国海关的关系比和别的国家海关的关系要好的多。打个比方就好像是女人和兄弟,衣服和手足。没有手足可以去乞讨,但是没有衣服是万万不能出门的,因为那是耍流氓,是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的。

岛上是一栋栋的别墅,别墅周围是金色的海滩。而别墅的中间是一大片树林,树林的里面是一个四合院,四合院的里面住着一个老头子,就是爷爷。当然住在里面的不只是老头子,还有一个管家,一个朋克男,一个朋克男即将迎娶进门的金发性感美女,早些年还有个玩世不恭的少爷。

从四合院到外面是很麻烦的事,要穿越树林,所以慕容效宇和爱丽丝在外面也有栋别墅。而爷爷,由于长年不出来,用电话遥控指挥组织,所以也就没有。说起来,其实慕容效泯也有一栋别墅,只是这几年没去,不知道有没有被人给抢走了。

登岛还是很麻烦的,因为岛的周围是浅滩,大的船根本开不进去,还要先到小艇上,然后上岸。

“我又回来了!”呼吸了一下岛上的空气,突然有一种紧张的感觉,这是组织的小岛,而慕容效泯是组织的下一代头头,这种重压才使得他逃离了这个美丽的小岛。

“别感慨了,回四合院先。”慕容效宇拍了下慕容效泯的后背。

看了一下左边的慕容效宇,右边的爱丽丝,脚边的小七,慕容效泯对自己说,“黄埔果儿,等着,我一定会把那个害我们分离的人揪出来的。肖小东,我一定会找回你的记忆的。”大概是对未来产生了太多的期望,肩上压了太多的重负,慕容效泯在沙滩上留下的脚印显得格外深。

“哟,头,回来了啊。”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站在一栋别墅门口一边摆弄着笼子里小鸟,一边和慕容效泯打招呼。

“嗯,回来了,好久不见了啊。”

“是啊,头以前也经常出去,但没有一次像这次这么久。”

“岛上有什么变化吗?”

“完全没有……倒也说不上,来了两个新人,一男一女,男的丑,女的倒挺漂亮,可惜是带刺的玫瑰,原先好像是干特务的。”

“特务,这座岛上真是什么人都收啊。”

“当然了,只要忠心,老爷子谁都会收的。话说还有一件不大寻常的事。”

“什么事?”

“我看见陶晨颖了。”

“这又什么好不寻常的,陶晨颖是我师姐你又不是不知道。”

“陶晨颖以前常常呆在战乱区,当然是不常见到,所以这次她回来时我留了个心眼。结果你猜我看见了什么!”

“什么?”

“她和一个男子的合照。”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问题是那个男子是慕容澄。”

慕容效泯听到这个名字,这个带着血的名字,顿时就呆了,然后回过神来,脸红彤彤的,随后又回复平静,当然这只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发生的,没有被人发现。

“陶晨颖在岛上干了些什么事?”

“也没做什么事吧,就是给老爷子送了点东西,然后就走了。”

“送的什么?”

“这个谁知道呢,这就好比是巧克力,不打开外面那层纸,吃下去前,你又怎么知道它是什么味道的。”

“好了这件事我知道了,还有别的什么事吗?”

“也没有了。”

这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叫做童建伟,外号鸟人,是个爱逗鸟的人,是他留在这座岛上的一个心腹,一个电子眼。既然是他说的,慕容效泯必定会无条件的相信,因为他知道鸟人是个正直的人,就好比是尺,说不得慌。

那么也就是说爷爷和慕容澄有关系?这倒也不一定,说不定陶晨颖是个无间道呢。

林间的叶片中间总是会不经意间露出一些缝隙,洒下一些光芒,在地上形成一颗颗的光斑。小七沐浴着光斑,摇晃着尾巴跟在慕容效泯的身后,走向那深处的四合院。

“我回来了!”打开四合院的大门慕容效泯大喊了一句。记得小的时候,每次到外面玩,回来时都要喊一声,我回来了,有段时间还学蜡笔小新喊你回来了,真是天真烂漫。

爷爷坐在前院晒太阳,“回来了,进去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