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读者写的长评,以后有时间,流云会陆续把读者的精彩评论从潜贴中捞出来,贴在小说后面,以供欣赏。
非是长评者,只为无聊客。同是书字人,佳作怎不说?
从何说起呢?那就先从书名上说起吧。
实言说,书名长,尤其是后一个字——“宠”,落了俗套。既是书写的可歌可泣,为何不继续可歌可泣下去?而是加了一个“宠”字?坏了意境。
简介,好!
怎一个好?非是万金油之词,证在后。首先,作者在简介中就已经将故事的大概走向给说了出来。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种提前泄露情节的做法,但是殊不知这样正是有这样的妙处。
两个人,从分开,再到有些巧的不能再巧的相遇。所谓无巧不成书,关键是怎样去修饰这个“巧”字,从而做到天衣无缝。作者旁加的用来衬托修饰情节,纠结之处,足以成书。
两小无猜的“兄妹”,只为三锭银,从此天各一方。一人冷血,漂泊于江湖。一人命中九五,富贵绵绵。十数年后阴错阳差的相遇,造就了一段可歌可泣。
若是有读者,我问,你看了简介,对故事的内容知道了吗?可能会点头。若是我再问,真的知道了吗?可能又会摇头。
简介寥寥百字,编织了一个纠结的故事。妄言,此文十五万字,不用大纲,简介代之即可。细微处随意补长短,思维有方而不局限。若是如此,便是上上乘。
妙处就在此。人,对未来的事情最恼的,并不是你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而是你对未来的事情只知道一部分。问读者,此言可对?若是对,那就是简介的妙了。(题外:众多作者常用的一种重要的手法,血红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不过与本书的不同点,是不在简介上。)
正文,“序”五章。此处评论——“乱”。为何“乱”?序不明,到底何为“序”?乱一。为何“序”中有正文的影子?乱二。童年的分离,本来若是简短的文字,用精湛的笔法,挑选着重点言说,效果会更好。偏长,何故?乱三。
“序”,既是对于小说来说,可看可不看的部分。
对于文字塑造,作者功力还是很难得的。流畅的直白中带有古韵,相互承接为中上乘。要表现的意思,皆能表现,并且还加入了一些个人的感慨与唯美。此处评论,作者功力,对于写小说绰绰有余。若是再挑刺,就是主流深度方面的了,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也不合适。故,不再说。
章节名,评论——“晕”。何故?且看“第六章:第六章 计入王府(1)。”实不该出现如此这般。虽为细微,但实属粗心。
正文,萌点、切入点、转折点、伏笔等已趋成熟。这才是体现作者写作笔力,经验,与讲故事能力的地方,实为让人惊讶。初次提笔断不会如此,无他,点滴积累之说,并非是空谈。此处评论——佩服。(题外:“控”的还不够足,某些地方恐怕作者在书写的时候,有些连自己都感觉无法掌握的情节和桥段吧?)
逐字逐句,不需要如此夸张。文风,比如“华丽”“朴实”“繁琐”“简洁”等。是说不清的东西,经过时间的雕琢,自会见长,从而自己有了自己的风格,作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本书作者的文风,以具成形,所以我说,作者的笔力,写小说绰绰有余。
同是书写者,作者应该明白。到了这个时候,逐字逐句的剖解,远不如技巧的交流来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