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地图季羡林美文6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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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论说篇 (3)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世,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绝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我们中国有几句尽人皆知的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这真是见道之言。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归根结底,会自食其果。古代的统治者对这个道理似懂非懂。他们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当傻瓜,但又很不放心,于是派人到民间去采风,采来了不少政治讽刺歌谣。杨震是聪明人,对向他行贿者讲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会有一个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别人当作傻瓜的。还是老百姓最聪明。他们中的聪明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不把别人当傻瓜。

可惜把别人当傻瓜的现象,自古亦然,于今尤烈。救之之道只有一条: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1997年3月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古今中外赞美读书的名人和文章,多得不可胜数。张元济先生有一句简单朴素的话:“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天下”而又“第一”,可见他对读书重要性的认识。

为什么读书是一件“好事”呢?

也许有人认为,这问题提得幼稚而又突兀。这就等于问:“为什么人要吃饭”一样,因为没有人反对吃饭,也没有人说读书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却认为,凡事都必须问一个“为什么”,事出都有因,不应当马马虎虎,等闲视之。现在就谈一谈我个人的认识,谈一谈读书为什么是一件好事。

凡是事情古老的,我们常常总说“自从盘古开天地”。我现在还要从盘古开天地以前谈起,从人类脱离了兽界进入人界开始谈。人成了人以后,就开始积累人的智慧,这种智慧如滚雪球,越滚越大,也就是越积越多。禽兽似乎没有发现有这种本领,一只蠢猪一万年以前是这样蠢,到了今天仍然是这样蠢,没有增加什么智慧。人则不然,不但能随时增加智慧,而且根据我的观察,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有如物体从高空下坠一般。到了今天,达到了知识爆炸的水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克隆”使全世界的人都大吃一惊。有的人竟忧心忡忡,不知这种技术发展伊于胡底。信耶稣教的人担心将来一旦“克隆”出来了人,他们的上帝将向何处躲藏。

人类千百年以来保存智慧的手段不出两端:一是实物,比如长城等;二是书籍,以后者为主。在发明文字以前,保存智慧靠记忆;文字发明了以后,则使用书籍。把脑海里记忆的东西搬出来,搬到纸上,就形成了书籍,书籍是贮存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的宝库。后一代的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前人的智慧。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永远不停地向前迈进,靠的就是能读书又能写书的本领。我常常想,人类向前发展,有如接力赛跑,第一代人跑第一棒;第二代人接过棒来,跑第二棒,以至第三棒、第四棒,永远跑下去,永无穷尽,这样智慧的传承也永无穷尽。这样的传承靠的主要就是书,书是事关人类智慧传承的大事,这样一来,读书不是“天下第一好事”又是什么呢?

但是,话又说了回来,中国历代都有“读书无用论”的说法,读书的知识分子,古代通称之为“秀才”,常常成为取笑的对象,比如说什么“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是取笑秀才的无能。这话不无道理。在古代——请注意,我说的是“在古代”,今天已经完全不同了——造反而成功者几乎都是不识字的痞子流氓,中国历史上两个马上皇帝,开国“英主”,刘邦和朱元璋,都属此类。诗人只有慨叹“可惜刘项不读书”。“秀才”最多也只有成为这一批地痞流氓的“帮忙”或者“帮闲”,帮不上的,就只好慨叹“儒冠多误身”了。

但是,话还要再说回来,中国悠久的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是这一批地痞流氓,还是“秀才”?答案皎如天日。这一批“读书无用论”的现身“说法”者的“高祖”、“太祖”之类,除了镇压人民剥削人民之外,只给后代留下了什么陵之类,供今天搞旅游的人赚钱而已。他们对我们国家竟无贡献可言。

总而言之,“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1997年4月8日

论压力

《参考消息》今年7月3日以半版的篇幅介绍了外国学者关于压力的说法。我也正考虑这个问题,因缘和合,不免唠叨上几句。

什么叫“压力”?上述文章中说:“压力是精神与身体对内在与外在事件的生理与心理反应。”下面还列了几种特性,今略。我一向认为,定义这玩意儿,除在自然科学上可能确切外,在人文社会科学上则是办不到的。上述定义我看也就行了。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压力呢?我认为,是的。我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没有压力,哪来的拼搏?佛家说,生、老、病、死、苦,苦也就是压力。过去的国王、皇帝,近代外国的独裁者,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看上去似乎一点压力都没有。然而他们却战战兢兢,时时如临大敌,担心边患,担心宫廷政变,担心被毒害被刺杀。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压力比任何人都大。大资本家钱太多了,担心股市升降,房地产价波动,等等。至于吾辈平民老百姓,“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这些都是压力,谁能躲得开呢?

压力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是好事。从大处来看,现在全球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出洞,人口爆炸,新疾病丛生等等,人们感觉到了,这当然就是压力,然而压出来却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防范措施,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对一般人来说,法律和其他一切合理的规章制度,都是压力。然而这些压力何等好啊!没有它,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类将无法生存。这个道理极其简单明了,一说就懂。我举自己做一个例子。我不是一个没有名利思想的人——我怀疑真有这种人,过去由于一些我曾经说过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我似乎是淡泊名利,其实那多半是假象。但是,到了今天,我已至望九之年,名利对我已经没有什么用,用不着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这方面的压力没有了。但是却来了另一方面的压力,主要来自电台采访和报刊以及友人约写文章。这对我形成颇大的压力。以写文章而论,有的我实在不愿意写,可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应。应就是压力。于是“拨冗”苦思,往往能写出有点新意的文章。对我来说,这就是压力的好处。

压力如何排除呢?粗略来分类,压力来源可能有两类:一被动,一主动。天灾人祸,意外事件,属于被动,这种压力,无法预测,只有泰然处之,切不可杞人忧天。主动的来源于自身,自己能有所作为。我的“三不主义”的第三条是“不嘀咕”,我认为,能做到遇事不嘀咕,就能排除自己造成的压力。

1998年7月8日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涵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涵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我害怕“天才”

人类的智商是不平衡的,这种认识已经属于常识的范畴,无人会否认的。不但人类如此,连动物也不例外。我在乡下观察过猪,我原以为这蠢然一物,智商都一样,无所谓高低的。然而事实上猪们的智商颇有悬殊。我喜欢养猫,经我多年的观察,猫们的智商也不平衡,而且连脾气都不一样,颇使我感到新奇。

猪们和猫们有没有天才,我说不出。专就人类而论,什么叫做“天才”呢?我曾在一本书里或一篇文章里读到过一个故事。某某数学家,在玄秘深奥的数字和数学符号的大海里游泳,如鱼得水,圆融无碍。别人看不到的问题,他能看到;别人解答不了的方程式之类的东西,他能解答。于是众人称之为“天才”。但是,一遇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他的智商还比不了一个小学生。比如猪肉三角三分一斤,五斤猪肉共值多少钱呢?他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因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天才”即偏才。

在中国文学史或艺术史上,常常有几“绝”的说法。最多的是“三绝”,指的是诗、书、画三绝。所谓“绝”,就是超越常人,用一个现成的词儿,就是“天才”。可是,如果仔细分析起来,这个人在几绝中只有一项,或者是两项是真正的“绝”,为常人所不能及,其他几绝都是为了凑数凑上去的。因此,所谓“三绝”或几绝的“天才”,其实也是偏才。

可惜古今中外参透这一点的人极少极少,更多的是自命“天才”的人。这样的人老中青都有。他们仿佛是从菩提树下金刚台上走下来的如来佛,开口便昭告天下:“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这种人最多是在某一方面稍有成就,便自命不凡起来,看不起所有的人,一副“天才气”,催人欲呕。这种人在任何团体中都不能团结同仁,有的竟成为害群之马。从前在某个大学中有一位年轻的历史教授,自命“天才”,瞧不起别人,说这个人是“狗蛋”,那个人是“狗蛋”。结果是投桃报李,群众联合起来,把“狗蛋”的尊号恭呈给这个人,他自己成了“狗蛋”。

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并不少见,他们成为社会上不安定的因素。

蒙田在一篇名叫《论自命不凡》的随笔中写道:

对荣誉的另一种追求,是我们对自己的长处评价过高。这是我们对自己怀有的本能的爱,这种爱使我们把自己看得和我们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同。

我决不反对一个人对自己本能的爱。应该把这种爱引向正确的方向。如果把它引向自命不凡,引向自命“天才”,引向傲慢,则会损己而不利人。

我害怕的就是这样的“天才”。

199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