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某一事务或者某个人群的判断,往往受自身经验的影响。上某个机关办事,受到冷遇,从此对这类机关都没好印象,被某个地方的人坑了,也会导致对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失去了信任。生病找了中医,治好了就一辈子笃信,如果摊上是西医,治好了,也一辈子笃信,甚至爱屋及乌。前些年研究晚清教案的时候,发现很多人人基督教,往往是碰巧生病被传教士医生治好的缘故,入教时对基督教一无所知,入教之后也不甚了了,但对教会的虔诚,却至死不渝。不过,有两个大大有名的人,却不是这样,一个是梁启超,一个是胡适。
很多人都知道梁启超20世纪20年代末死于协和医院一次失败的手术。当时梁启超身患肾疾,主刀医生却误把梁启超健康的肾割掉,结果导致不治。这个医疗事故,在梁启超的坚持下,其家人一直讳莫如深,直到很久以后,才被披露出来。在此之前,胡适先生也生过一场不小的病,巧得很,也是肾炎,在西医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找到当时上海的著名中医陆仲安,几副药下去,居然治好了。奇怪的是,胡适先生对此也讳莫如深,虽然在开始的时候写了文章,简单提到过,然后就开始含糊其辞,始终不肯痛快承认此事,那篇文章也不收进《胡适文存》,到了晚年,甚至抓住有关报道中的枝节错误,矢口否认。害得胡适先生最忠实的门徒罗尔纲先生,大惑不解,不明白一直痛恨说假话的先生,为什么自己要说假话。(参见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
一个被西医治坏了不肯声张,一个被中医治好了,也不肯声张,疗效虽殊,但用心却一,都是为了给西医留面子,生怕败坏了西医的名声。一个不惜以身相殉,一个不怕背上负义之名,就西医而言,委实令人感动。无论后人对此有何评价,二人此举,毕竟标志着他们是有信念之人,不会因为一时的个人遭际,就放弃或者怀疑自己的信念。
不用说,他们的信念是科学主义。尽管二位基本上没有受过多少科学的教育和训练,研究的对象,也不过是中国自家老店里的旧货色,梁启超只是自己看了几本粗浅的科学启蒙书籍,胡适到美国留学,开始学农学,被一个苹果难倒,随即转成哲学了,但他们对科学的信念,却坚定得令人咋舌。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个时代大部分提倡西学的人,骨子里都是科学主义者,认可西学,就是因为里面有科学的道理,而这个道理,恰是具有验效而且能征服国人的。20世纪20年代著名的所谓科学和玄学论战,其实所谓的“玄学”未必没有一点道理,却被一边倒地批倒批臭,将之混同于扶乩、请神之类的迷信,科学主义在学界高奏胜利凯歌。其中,虽说梁启超先生,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学界对西方文明的反思,思想有所回归,但科学主义的虔诚,却依然没能因此而动摇。原因很简单,他毕竟是中国比较早震撼于西方先进科技成果,进而追求维新之人。
尽管在今天看来,科学主义并不那么令人信服,但就当时的情景而言,他们对西医的维护,确有道理。在20世纪20年代,虽然科学已经没有多少人敢出来说半个不字,但西医在中国还处在幼苗阶段,偌大的国家,四亿多人口,像样的西医,满打满算,也不足万人,系统受过教育的中国医生更是少得可怜。梁启超的手术事故,的确是某个西医的错,但并不代表整个西医体系全错了,尽管这个错发生在中国顶尖的协和医院,也并不奇怪。中医治好了胡适西医治不好的病,也不代表整体上西医不如中医。现代的医疗卫生防疫体系,主要得依赖西医,才能建立起来,这是不争的事实。尽管这两位大学者不会以个体案例否定全体,但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却不可避免地有着这样的习惯,恰好这两个案例,又发生在这样两个酷爱科学。推崇西医的大名人头上,如果炒作出来,其影响所及,给西医造成的麻烦,肯定是难以预料的。反过来,中医也一样会有失误和事故,甚至草菅人命地胡治,如果以概率计算,中医出的问题肯定更多。翻一下过去的笔记,这种虎狼之医的记载,还是很多的,如鲁迅先生那种个体体验,拿破鼓皮和墨水来治病的中医,实在不乏其人,所以,单就一个方面的个体事件来说事,肯定是不够公平的。
不过,历史走到今天,中西医的位置已经倒过来了,显然是具有宝贵价值的中医,已经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如果今天的人们,还跟当年的梁启超和胡适一样,恐怕这二人死后有知,也未必会赞同的。
男人的“不缠足运动”
戊戌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近代化的政治变革。当时,甲午惨败后的中国,山河破碎,国将不国。初登政治舞台的维新派志士,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从思想启蒙到制度变革,从强兵富国到科举改革,大事要事急迫得挤破门,但是,你也许想不到,在那个火烧眉毛的当口,维新人士所热中的要务,除了政治变法之外居然是妇女的“不缠足”。
“不缠足运动”是维新运动期间唯一火暴的社会改良运动。在运动期间,全国一共涌现了近百个各种名目的学会,无论哪一个都不及“不缠足会”那样红火且持久。康有为初出茅庐第一件“维新事业”就是组织“不缠足会”,虽说是拾洋教士的牙慧,也没什么人响应,但他对女人脚的重视可见一斑。梁启超主持《时务报》笔政,没断了为“不缠足运动”鼓与呼。在《时务报》耸动天下洛阳纸贵的时候,金贵的版面上常有“不缠足”的话题。开明的士大夫,从封疆大吏(张之洞)到秀才童生,一时似乎都把“不缠足”当成了非办不可的要务。有些童生甚至连自家的考具上也贴上了“不缠足会”字样,考试都不忘为女人放足。
这些发起和参与“不缠足运动”的健将,都是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当时中国站在前列的男人。不言而喻,这样的“妇女解放运动”势必充斥着男性话语。在这些大男人眼里,放足无非是为了“宜家”、“善种”。问题是,在那个百事待兴、手忙脚乱的时候,一群以拯救天下为己任的大男人,为什么偏偏对女人的脚这么感兴趣?
显然,众维新好汉当时的“理由”是不足为据的,什么放足可使“执业之人”增加一倍,从而“土产物宜亦增一倍,各处税务亦增一倍”(《湘报》第53号),什么不缠足以后“上纡国难,美人战亦援桴而来”(《湘报》第66号),当时有没有人信我们不得而知,至少现在信的人不会太多。中国下层劳动阶层的妇女,虽然绝大多数都被缠成了小脚,但似乎从来就没有闲着过,忙里忙外,甚至比男人干得还要多。近代纺织业,中外资本家所雇用女工,基本上依然是裹着一双小脚的中国妇女。娘子军的说法虽然自古就有,花木兰的形象尽人皆知,但是我们知道,自古以来,仗毕竟还是男人打的,再有多少国难,也轮不上女人“援桴而来”。
缠足的恶习实源于中国男人某种畸态的性心理。最早的缠足据说是出于南唐李后主,“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以帛裹足,令纤小屈上如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后经理学浸润,遂成风尚。进入近代以来,中国人蓄辫和缠足两大特征受到了西方人最无情的嘲笑。当年,西方人搞所谓中国展览,总是忘不了将小脚和绣鞋摆在显著的位置,影响之深远可怕至极,直到今天,还会有美国人问中国来的学生,你们那里的女孩子还裹脚吗?蓄辫有关清朝“国体”,想动太难,而缠足却可以“革”掉的。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西方人视之为不开化的“土人”,羞于“野蛮贻诮于邻国”(康有为语)。可是,遍地的小脚却成了这种“西方说法”的一个活生生的证据,令国人欲辩还休。毕竟,像辜鸿铭那样强夸小脚的厚脸皮还不多见。
恰是急于抹掉这种耻辱印记的强烈冲动,才使得作为中国近代化运动之一的戊戌维新,被抹上了一笔“妇女解放”的重重油彩,尽管里面只是男人在张罗解放女人的脚,而被解放的女人对此并不热心。运动中人把“不缠足”上升到“保种”的高度,其实只是运动展开后的一种夸张性思索的结果。当然,作为运动的副产品,传统士大夫嗜痂成癖的“品莲(欣赏小脚)”性意识也受到了冲击,不仅维新人士视之为“轻薄猥贱之事”(梁启超语),就是开明一点的士人,也再难以以此为荣。在羞惭缠足习俗的现象同时,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心理也感到了羞惭。毕竟中国男人也是人,不仅历史上不断有人对此恶俗表示不满,对女子的境遇感到同情,就是那些有“莲”癖的人,其实也知道缠足的过程相当残忍和不人道。自西方基督教大规模登陆以来,中国人尤其是士人对洋教在中国的行为做了地毯式轰炸的抨击,但就目前能看到的几千份揭帖来看,竟然没有发现反击教会提倡不缠足的,好像大家有意约好避开这个话题似的。这种缄默说明缠足这个疮疤一旦揭开,中国男人实际上很难正视里面的不人道,连回击的勇气都没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大张旗鼓向西方学习的戊戌维新,提倡不缠足,第一次大规模公开地用西方的价值尺度(包括审美尺度)移风易俗,的确开启了波及社会生活层面的启蒙,所以说,戊戌变法不仅有西学东渐而且也有西俗东渐的内涵。显然,从后来的历史进程看,西俗东渐的推力更大,势头更猛。
“历史另一面”的困惑
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这样两个让清末民初的中国学人颇为难堪的东西,不知怎么一来就变成了学界的话题,让大家夹七夹八地说个不停。早就听说杨念群兄在关注小脚,不久将有新说问世。这期间,杨兄不时地透些口风,往往引得议论一片,对他的非常之论已经有些准备,及到文章一出来,还是被吓了一跳。(杨念群:《过渡期——历史的另一面》见2002年6月《读书》,以下简称“杨文”)当然,念群兄的有些观点,比如“西方医学视角下,卫生话语对文化评价的侵入”,以及“晚清不缠足运动有关缠足过分的国运联想”等等,无疑是富有启发性的。文章的切入点也相当独到。长期以来,的确人们忽视了对在转型时期那些放足妇女的关注,不仅她们的情感落差没人在意,而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她们本是作为受害象征的小脚,却成了人们嘲笑的对象。显然,这是不公平的。但是,凡事不能说过,如果一门心思地渲染放足的痛苦,而且为了强调这种痛苦,’借《采菲录》说事,又不注意其一味赞美缠足倾向,史料缺乏甄别,那么,不仅不足以提醒人们注意缠足史上被遗忘的角落,反而容易引起误解,以为又站起来一个为缠足辩护的人。
不错,从缠足到不缠足,对于已缠的女人的确会有一个情感的转折,甚至如杨兄所说的“巨大崩落”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这个“崩落”也确实没有什么人来关注过。不过,从行文来看,杨文似乎更注意的是缠足美与丑的评价,征引《采菲录》老宣的议论,认可缠足在那个时代“的确给人带来了美感”,而缠足由美转丑不过是一种“现代制作”,在本质上与将缠足赋予美感并没有什么两样。这样一来,读者也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缠足的美与丑都不过是“制作”出来的,那么中国女人那时的“崩落”根本就是“冤枉”受的。实际上,在我看来,缠足对于旧时代的女人而言,本质上不是一个美与丑的事儿,而是生计问题。绝大多数女人之所以缠足,关键是因为如果不如此不仅不能嫁个“好人家”,而且有着嫁不出去的危险;而嫁不出去对于芸芸小家碧玉来说,就意味着没有活路。所以,无论父母有多大的慈爱心,“娇女不娇脚”。有女儿家的母亲在劝说女儿忍痛缠起她们纤弱的脚时,都要以嫁个好人家相利诱,以嫁不出去来威胁。如果说,上中等人家的女人缠足还有某种身份地位的意蕴在里面,那么众多的下层老百姓甘受劳动力的损失而让女人缠足(主要是北方地区),最主要的考虑还是女人的生计。杨文征引了《采菲录》中《葑菲闲谈》的一段话,我现在照抄在下面:“裹脚的时候,即使痛泪直流,‘待到双脚裹小之后,博得人人瞩目,个个回头,在家时父母面上有光辉,出嫁后翁姑容上多喜色,尤其十二分快意的,便是博得丈夫深怜密爱。所以在那裹足的时代,凡是爱好的女郎,没有一个不愿吃这痛苦的’。”不错,这的确是当时部分女性的“真实心态”,但这心态背后我们看到的其实更多的是出于生计的无奈和可怜。毫无疑问,在旧时代中国人认为缠足是美的,包括女人也是这样认为,这种“美感”却是中国男人特殊的性心理建构出来的;可是这种建构却是以摧残妇女身体为基石,代价未免太大。实际上,并不是如杨兄所说,不许缠足以后中国妇女才沦为了“弱势群体”,恰恰是她们一直是弱势,才会生长出这样的审美意识。
杨文征引《采菲录》上“生熟脚”的说法,依人们的常识就是说不通的,那意思是说,对于“熟脚”缠好了是不痛的(在一次小型学术会上,我也听杨本人说过缠好了不痛的话)。任何稍有一点人体生理知识的人都知道,人的骨骼是逐渐发育的,由软及硬,由小及大,到成年停止生长。缠足是在女子五六岁的时候,用外力强行将脚裹住,使其不再生长,这样的话,一边按自然规律要长,一边强行阻止,痛是肯定的,而且是撕心彻骨地痛,几乎所有的缠足妇女的小脚趾都是被折断了压在脚下面,其他的脚趾也是变形的。我看过一本名为Splendid Slippers——A Thousand Years Of An Erotic Tradition(《华丽的鞋》)的书,那里有一些缠足的X光透视照片,脚的变形和骨折都是明显的。事实上,只有相对好缠一点、容易定型的(天生脚就小而瘦),和不好缠、不容易定型的脚,即使缠了,也状若猪蹄,难合士大夫心目中“美”的意象。所谓“易裹者越裹越小,越小越不痛”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缠了足就停止发育了,除非患有软骨症(得这种病的人,十万个人里也未必有一个)。杨文引述这种根本不合常识的“生熟脚”论,而且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给人的印象似乎是缠足其实并不太痛苦,而放足却痛苦异常。显然,这是不符合实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