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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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明代的学校与科举制度(1)

朱元璋虽然是个出身草莽的游民,但却深知儒学对于统治的重要。称帝之前,打下文人荟萃的浙西地区之后,他一边延揽儒士,一边着手恢复学校。当了皇帝后,特别重视儒学传统的恢复,立即开始在全国设立学校(官学),地方政府设置具有官员性质的训导和教谕。同时,在首都南京设立国子监,招收各地优秀的学生入学,从国子监的优秀学生中直接选拔官吏,以救开国人才匮乏之急。

由于元代是个对儒学、士人和科举都不重视的朝代,有比较长时间的荒废,加上易代之际的混乱,整个国家儒学之士特别缺乏,不仅没有学生,连有资格教学生的人都难找,老百姓一时也没有兴趣求学。为了迅速填补这种人才缺乏的空当,鼓励人们上官学读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学生不仅可以免去差役,减免赋税,而且还可以享受补贴,“日给廪膳”。同时,朱元璋让国子监加紧培养,把其中能够胜任教学的学生派到各地担任教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督促国子监学生用功读书,朱元璋亲自上阵督促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国子监官员严加惩处,不规矩的学生甚至因此掉了脑袋,脑袋还被挂在监外示众,以警示他人。朱元璋亲自为国子监制定了监规,下令将监规不仅刻石立在国子监,而且每个府州县学都将之刻成石碑,立在明伦堂(学宫里的建筑),作为永世之法。

国子监的校规非常严厉,犯规一次,记录在案;犯规两次,打竹篾5下;犯规3次,打10下;犯规4次,开除,充军,最严重的可以杀头。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国子监学生赵麟因受不了虐待,写了一张无头帖子,抗议施虐的教师,被查出后定罪“诽谤师长”。本来按校规,这等罪过应处刑杖一百,打不死再充军发配,然而朱元璋为了杀一儆百,竟然法外加刑,将赵麟杀掉,并在国子监门外竖立一长竿,将赵的脑袋砍下来挂在竿上示众。(参见周道祥:《江南贡院》,23页,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随着明朝统治的逐渐稳固,科举制度走上正轨,学校制度也稳定下来,人才不再那么缺乏,不再需要从国子监直接选人,此后国子监地位下降,原来作为国子监主要生源的岁贡,逐渐演化成为国家正式科举选才的一项补充。只要是地方选拔上来的优秀生员,就可以直接进入仕途(主要是做教谕和训导)。而一般的监生,无论官宦子弟的荫监还是纳捐得来的例监,基本上跟地方官学学生一样,具有相同资格,可以参加举人考试。

明英宗正统年间,中央政府开始在各省和准省级建制设置提学官。提学官由于是皇帝钦命的,因而又被称为“提学宪臣”和“学院”,具有钦差的性质,无论品级如何,均与督、抚以及布、按二司平起平坐,而且人们还要对他表示十分的尊敬。提学主管当地的学校事务,主要工作是主持官学的入学考试。不论考生年龄大小,一律被称为儒童或者童生,所以这种考试又被称为童试。在没有学院之前,童试只需通过当地的府、州县考试就可以了(上哪一级学校就考哪级的试)。有了学院之后,童试逐渐演化为三级。第一级为县试(知县主持),及格后考府试(知府主持),府试及格后参加提学主持的院试,院试合格,则成为正式的官学学生,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进入了士的行列,可以享受国家赋予的种种特权,减免赋税,不服徭役,见了知县可以不用下跪,自称“学生”。犯了法,在没有革去资格之前,不能对其动刑。

生员又分为三个等级,资格最老、平时成绩也好的称为廪生,由国家定期发给补助;其次为增生,没有补助,但已经有资格为童生参加考试作保;第三是附生,属于新进学的生员。增生和廪生都有一定名额,需按资格和平时成绩递补。事实上,每次生员的录取,各省也是有固定名额的。因而地方不同,考试的难易和录取的比例也不同。文风炽盛的江南,比起西南的贵州和云南来,考上生员的难度要大得多。

明清时节,贵州荒僻,读书人不多,省里的学额往往填充不满,所以秀才考试特别松。尽管如此,考生依然难以完卷。一次,一个考生在做了破题和承题之后,只写了“且夫”两字,也被录取,说该生已有起讲之意,实属难得。而同时期的江南地区,熟练八股的考生挤破了头,也难以得一秀才。

此外,提学还要对已经考取的生员在三年内进行两次全省统一考试。第一次叫“岁考”,按成绩,生员升级或者降级,成绩太差的要被开除。第二次叫“科考”,在乡试之前举行,按成绩决定哪些人可以参加举人的考试。不过,时间一长,除了入学考试外,岁考和科考逐渐流于形式。岁考只决定升级,不再降黜生员,而科考更是闸门大开,参加考试的人数越多越好。

生员本不算正式科举程序中的一个台阶,但由于学校制度已经与科举选官制度捆在了一起,取得生员资格,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加上取得生员资格又有诸多优待,所以,人们就习惯地将童试作为科举考试的第一个阶梯。

吴敬梓小说《儒林外史》上说范进中了秀才,老丈人胡屠户拎了一串大肠和一瓶酒来看他。怕女婿地位提高看他不起,预先教训他不许在他的同行面前充大,但“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的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其实,胡屠户虽然比做田的、扒粪的有点钱,但论起政治地位,还不如他们。一个秀才,要比一个屠户地位高多了。小说这样写,是故意讥讽。

科举考试的第二个台阶是乡试。乡试属于省级考试,地点在省城的贡院。乡试开始于洪武三年(1370年),此后每三年逢子、卯、午、酉年的秋天八月举行,所以又称“秋闱”。考试设主考二人,同考四人,主考例由翰林担任,同考也需有进士的资格。考官一般被称为“内帘官”,地位和清望都非常高。一般同考官负责分房阅卷,主考负责总体复核,被同考淘汰的卷子,主考也可以调来重判。考上的人一般称主考为座师,称同考为房师。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地方官常派要员担任提调官,都察院要派御史担任监试官。这些官员被称为“外帘官”。

乡试连考三场,历时9天。考生被锁在贡院一个个号房里,吃住均在里面,考完才能放出。进去的时候要搜身,考试的时候外面有军士把守,如临大敌。

登第的举人,被称为“乙榜”(相对于会试而言),也有叫“乙科”的。乡试第一名俗称“解元”,第二名叫“亚元”,第三名至第五名叫“经魁”,第六名叫“亚魁”,其余的叫“文魁”,反正都是好听的。

考中发榜之后,例有人前去报喜。往往报喜的人有好几拨,不管贫富,中举之家都要给报喜者赏钱。一般报条是这样的:

喜报

贵府老爷X讳XX应本科X处乡试高中第X名举人闻报连捷登第

第三个台阶是会试。会试是中央一级的考试,也是科举考试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因为会试通过,就等于进入了仕途,后面的殿试只是排名次,不淘汰。

会试例在乡试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的春季,在京城举行,所以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主考和副主考均为翰林出身的重臣,同考也由清要之职的京官担任,多由翰林中出。同考官多达20人,跟乡试一样,分房阅卷。

会试正因为是关键的一环,所以,录取非常之严格。在明代,多的时候不过四百,少的时候只有30余人,平均大概是300人上下。由于中国地域差距很大,文化程度差异更大,所以一般在考虑文化发达地区名额的前提下,往往要照顾不发达的落后地区。明政府常常采取“分地录取”办法,考试录取分南、北、中卷录取,南卷占55%,北卷占35%,中卷(西南地区)占10%,但名次高低不受地域限制。由于当时南北文化差异相当大,南方文化程度和水平都远较北方为高,所以,南北卷的录取方式,实际上是照顾了北方人。会试录取都称贡士,第一名被称为“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