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记得胭脂苑的那个丫鬟吗?是我。”
他似笑非笑,呼吸暧昧的凑近了她道:“记得啊,可爱的姑娘怎么到了这里?”
“学点本事而已,我不能一辈子呆在那里。”
“哦?”
空气里面有淡淡的血腥味,方才紧张之余并没有发现。眼眸一扫,七爷右边的阔袖垂下,由于是红衣,就算流了血看起来也只是湿漉漉的,并不显眼。顺着袖子,一窜窜滴落在地上的不是鲜血又是什么?
“我房中有金疮药,我去拿。”
七爷噙着一丝笑意看着她,不置可否。他不点头同意,她是不敢走的。这人太善变,看起来温柔如水,醉人如酒,其实是一波拒无可拒的鸩毒,好像已经浸染在了空气中,慢慢的包裹你的感官。她总怕会在不经意间,又把自己置于了危险之中。
他笑了笑,“我有说需要吗?”
“七爷也没说不需要。”
“你好像很怕我。”
乌雅半敛着眸子,“有些怕。”
“那你应该装作不怕,才是聪明。”七爷凑到她耳边轻轻一吻,让她全身一震。“但凡女人看见我,都不会怕的。”
是了,像他这样样貌的男子,对任何女人都温柔以待,女人都不应该怕的。而她现在直说自己害怕他,反而让自己看起来敏锐不似普通人,当真是不够聪明。
“现在装还有用吗?”
七爷唇角勾了勾,“我可以装作受用。”
乌雅抿了抿唇,他把她从地上扶起来,“房间在哪儿?”
“这边。”
从房间后面的窗口进入,她去抽屉里面把瓶瓶罐罐翻了一个遍,找到了绷带和新配出的膏药。他干脆褪去了半边的衣裳,露出受了伤的手臂。、
记得当初赫连奇为她当了一剑的时候也是这样,一声不吭,还丝毫不顾自己的伤势去吻她抱她。
沈描被砖头砸到,血染了肩背,还是站的笔直。
而现在这个七爷也是,手臂上面的伤深可见骨,唇色淡淡,脸色苍白如纸,却还从容不迫的坐在那里,不皱一丝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