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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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他没想到,孙旖旎那句话不是纯哈啦而已。

那日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小蚕宝宝已经“蜕皮”过三次了,真的一次比一次更美丽……

当然不是说叶容华不美丽,而是如今的模样比较适合她,总觉得属于曲采嫔的美丽应当如此。

寇君谦由杂志上抬眸,她正在和笨狗玩无聊的握手游戏。

养狗并没有造成他太大的困扰,她将牠教得很好,狗狗的一切也都是她在打理,只除了和叶容华约会时也顺便带牠出去散散步、打预防针、做个宠物美容什么的……

基本上,他觉得狗狗认的主人应该是她而不是他。

“立正!投降!装死!”

明明是很蠢的游戏,她们还是玩得好开心,那只蠢狗还真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把她逗得哈哈大笑。

“采嫔,过来。”换他喊口令了。

“什么事!”闻声,她立刻转头,小碎步跑来,好乖巧地跪坐在他身侧。

“右手。”他说。

她乖乖伸右手给他。那模样和她养的狗还真有几分相像,他差点也要脱口接她的标准台词——握手!投降!装死!

他笑出声来。

“怎么了?”她疑惑地望他。

“没事。”他轻咳了声,掩饰笑意,低头审视她掌心的纹路。

“该准备画下一张图了。”这段时间,她会贪懒,昏昏欲睡。

他已经摸索出诀窍,一旦掌纹淡了,气色变差,就表示该准备下一次“蜕皮”了,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再像最初那样手忙脚乱,备受惊吓。

他就着窗边的温煦日阳打量她。

明亮慧黠的大眼睛、秀挺的鼻子、樱花色的粉嫩唇瓣、略圆的脸形,她笑的时候,两颊会浮现浅浅的小梨涡,发亮的脸庞象是全世界的星光都落在她身上,明亮而耀眼,她依然是个小美人,不过她的美,是让朝阳为之失色的明媚春光。

“下次画的时候,帮妳换个发型好了。”那是他前几天翻杂志看到的,觉得很适合她。

“喔,好啊。”她打了个小小的呵欠,挪低身体,枕着他的腿慵懒欲眠。

更像角落那只呆狗了。

每次牠贪懒讨怜、腻在采嫔身边撒娇时,完全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大多时候,她都是相当惹人怜爱的,不过某些时候,他会很受不了她,例如碎碎唸他的生活习惯。

偶尔,当然也会有发生冲突,她拒绝跟他说话时,就会赌气躲回画里不理他,不过她有她的绝招,他当然也有他的。

“好,妳尽量躲,下个月我若是不小心画歪妳的鼻子,变成眼歪嘴斜外加32A的平胸妹妳就不要怪我!”

“寇君谦,你这个小人!”她气得哇哇叫。

女人最在意的,除了容貌就是身材啊!算他狠。

不过说归说,他从来没有实行过,还画得一次比一次更美,那双充满灵气的清澈眼眸,随便一个眼波流转都勾人心动。

他食指指腹轻拨了下她长长的睫毛,凝视她安睡的脸容,不自觉勾起浅浅笑意,思考这回要帮她搭配什么衣服好……

外头隐约传来一阵骚动,这对向来宁静的绮情街可是有些不寻常。这里平日除了居民之外,小偷不敢光顾,连推销员也不敢来。

他轻轻移开腿上安睡的娇娃,起身到外头探个究竟。

“寇君谦,你不是想回到过去吗?搭他们的顺风车。”

“……”这种事也能搭顺风车的吗?

他感受得到空气中诡异的气流,奇怪地看了一眼孙旖旎。她正专注地捻了几个手诀,掌心朝空中一画——

“快,到底要不要?”

他回头往屋内看了一眼,没多想,答案便脱口而出。“要!”

下一刻,他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卷走,晕眩,是唯一的感觉。

眼前一花,意识转瞬间无法衔接。

视线再度恢复清明时,他甩甩头,发现自己仍站在自家门口,59号门牌。

靠!唬烂他啊!

他掏钥匙开门——不对,这钥匙开不了!

他定睛一看,大门是新的、建筑物也……不会吧?还真回到过去了?这是以前的绮情街?

尚未自冲击中恢复,里头传来开门声,他下意识侧身退避。

他可不想过去一日游,只留下私闯民宅的犯罪记录。

女孩由屋内走出来,看来约莫十五、六岁,体态纤细,束起的马尾在空中活泼跃动,大大的眼睛、小巧俏挺的鼻梁、粉樱色的唇,那精致讨喜的一张脸——

正妹!

虽然还有些稚嫩,不过长大绝绝对对是迷倒千万宅男的大正妹一名。

他一眼便认出她是曲采嫔,十六岁的曲采嫔。

原来她没有吹嘘,她真的是标致的小美女。

她锁门时,侧首不经意瞥了他一眼,他正想打招呼,她已若无其事地转身走开。

是啊,这时的她,怎么会认得他呢?

寇君谦自嘲地笑了笑,想想自己也够冲动了,当时一心只想着有机会替她圆心底的遗憾,连考虑都没有就被丢回过去的时空,也没思考风险,这可不是搭飞机到日本泡个汤再回来那么简单啊……

叹了口气,他快步跟上她。

既然来了,他就不允许自己什么都不做。

这个时刻,正逢上下班人潮最密集的时段,她和一群人站在公交车站牌下等公交车上课,手里拿着写上英文单字的纸片专注默背。他不敢太靠近,隔着一小段距离打量她。

也许因为她太专注了,对于身旁的小碰触并未特别留意,只当是不经意的人群推挤,但他可看得清清楚楚,后头那个中年啤酒肚的老猪哥在吃她豆腐。

笨蛋!妳是没知觉吗?神经真大条!

他气闷地观察片刻,又无法过去告诉她,只好以眼神与猪哥厮杀。

老猪哥食髓知味,猪蹄几乎要摸上俏臀了。

这要摸下去还得了!他们家清纯甜美的一朵小花是这只猪能染指的吗?他眼神冒火,一时也没多想,本能就扬腿朝那尾猪哥踹去——

乌龙的情况发生了,猪哥虽****薰心,还懂得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逃命时手脚利落得很——简直就是利落得可恨!

顿时间,所有人只见他突然发神经,朝甜美可爱的女高中生踹过去,并且相当没人性地快、狠、准——

女孩毫无防备,跌出人行道,额头撞上地面,顿时血流如注。

他傻眼。

不、不会吧?!

寇君谦呆滞地发了数秒的呆,完全反应不过来。直到人群中传出惊呼,才将他被雷劈到的神魂拉回现实,赶紧上前抱起她。

“怎么样?很痛吗?”

废话,流那么多血,谁不痛?

她捂住额上的伤口,黏稠血液流进眼睛里,痛得张不开眼。

“哪个王八蛋……”她咬牙恨咒,不晓得是受到惊吓还是疼痛所致,泪水混着血液,染湿了他胸前的衣物。

“是是是,我王八蛋,对不起,采嫔,对不起……”他回去立刻剁了那只闯祸的腿做成卤猪脚来向她赔罪!

“呜……”好痛。她抽抽噎噎地猛哭,哭得他都快心疼死了。

“好好好,我送妳去看医生,妳再忍一下下……”

用最快的速度将她送到医院挂急诊,她缝了两针,当医生说可能会留疤时,她更是哭得不能自已,白目医生还自以为幽默地对她说:“没关系啦,真的嫁不出去的话,找外面那个害妳破相的家伙负责,叫他娶妳。”

“呜……”她哭得更凄惨。“干、干么嫁、嫁他……是他做错事,我何必受惩罚?”

“……”小采嫔,妳这样讲就很不可爱了,什么嫁他叫受惩罚?

不过害人家破相,现在他根本没脸吭声。

她大概也哭累了,最后只剩下可怜兮兮的抽噎声。

医生处理好伤口,拉开诊疗床的隔帘走出来。“伤口没什么大碍,心灵创伤比较严重,让她躺一会儿再离开。”接着,一脸“请自己保重”地拍拍他的肩,悠然踱开。

他一时鼓不起勇气走上前去。

想了想,先去替她买个早餐赎罪好了。刚刚等公交车时看她手里提着早餐,现在早不晓得遗落在哪儿了。

买完早餐回来,她已经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