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很有特色的男人,如果能够看清他本质中的独特,她相信没有女人会不受他吸引。
“好了,今天暂时就先这样了,你是不是有几张插图要赶?那换我去睡了。”
“欸……”
看她那么自然地往他床上倒,纤盈曼妙的身躯埋入他的床被中,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他的枕上,柔嫩细致的肌肤亲密贴合著他使用过的枕被,不知为何,那样的画面竟让他心房一阵说不出的痒麻骚动……
呿!想太多。
他甩甩头,抛掉莫名的绮思。快快吃完早餐,干活去吧!
他发现,曲采嫔是认真的,说要帮他追叶容华,就真的是全心全意。
隔天下午,他刚赶完一张插图,正想喝口水休息一下,门铃声响起。
她扔开翻了一半的杂志,小跑步到门口接对讲机。
自从她出现以后,他的生活质量改善了很多。以前账单常常堆到过期忘记缴,现在她会替他整理好,提醒他缴费;如果他不在家,有客来访或重要讯息她会帮忙转达,甚至他忙工作忘记用餐时,她还会打电话替他叫外卖……总之家中琐事,她都会自动自发替他打理好。
说实话,她其实是个满贴心的好女孩。
刚开始独居的私人天地被入侵的本能排斥感过去后,其实也慢慢适应了她的存在,他开始觉得,有个人作伴、无聊时可以说说话的感觉还不赖。
“……是,没错,麻烦您稍等。”
他一走出来,正好看见她挂下对讲机使唤他。“一千两百八十元,宅配在门口等了,去付帐。”
“喔。”他乖乖拎着皮夹去付钱签收,再捧着一只纸箱进门。“妳这次又买什么了?”
网络实在是非常好用的东西,不必出门也能购物,自从她发现这项乐趣后,三不五时便上网逛网拍,有时跟人家团购美食,虽然自己吃不到,可是看着他吃,问他口味如何,就显得开心满足,托她的福,最近他非常有口福,尝到不少地方特产美食,也不用老是思考三餐要吃什么。
另外,她也很爱买一些居家收纳的创意发明,最近非常热衷于发挥巧思,利用那些辅助用具,将他家打理得整齐清爽,然后成就感十足,得意地叫他来看,他快不敢相信自家也有这么赏心悦目、整齐得像样品屋的时候。
“书。”她答,一面拿美工刀拆纸箱。
“妳这么有求知欲呀?”
“不是我要看的,是你。”她将拎出来的书,一本本往他怀里塞。
“我?”低头再看一眼——《爱自己也爱孩子的33堂课》、《儿童莫札特效应》……都是一些儿童教育心理学之类的书,他看这个干么?女朋友都还没追到手,现在想小孩要怎么教会不会太远了一点?
“对,你得看完它,全部。叶容华是幼儿园老师,要追女孩子,就必须先了解她的生活环境、她的兴趣、她喜欢什么,从她最熟悉并且感兴趣的领域切入,下次见面才有话题聊。”有了共通的话题,才能互相迅速熟悉,两人关系******。
这样说也对啦!不过她会不会动作太快了一点?他根本还没想到那里……
“这个……妳什么时候买的?”
“就在你出去救狗的时候。”
是喔?他以为她一直在家玩计算机游戏耶,原来在他回来以前她就已经在准备下一步了?
“妳怎么知道它用得上?我觉得每次见面,她都没什么想跟我聊的样子。”她的态度不至于冰冷,只是一贯温淡如水的笑容,对路人甲乙丙丁都一样,不会失礼,但也巧妙地保持距离,根本没有和她聊下去的机会啊。
“你放心,以后会有的。”
“是吗?”当是安慰,姑且听之吧。
寇君谦拿起第一本开始啃。
曲采嫔也够义气,抽出另一本先浏览一遍,帮他画重点,没闲在一旁纳凉。
“欸,那个……”
“怎样?”她用荧光笔画下一段重点,头也没抬。
“没有啦,我是要说……谢谢妳。”他真的感受到她的诚意,她那么用心在帮他,无论最终是否能追求到叶容华,他都由衷感激。
第一本书还没啃到一半,隔天寇君谦带狗回诊换药时,回程途中就遇到刚下班回来的叶容华。
“嗨。这两天都没看到你出来买早餐,很忙吗?”
没想到她会主动打招呼兼闲聊,他小小受宠若惊了一下,回神后连忙应答:“喔,有几张插图在赶,不过现在赶完了。”
工作的时候,他可以专注到一头栽进去,足不出户,很宅。当然另一个原因也是被曲采嫔团购的美食喂得很肥,不需要出来觅食。
“狗狗还好吗?”她伸手温柔地摸了摸被他护在怀里的小狗。他很细心,还用外套替牠挡风。
“医生说伤口不严重,复原情形还不错。”
或许,也因为他照料得好吧。叶容华嘴角噙起浅浅笑意,首度正眼打量这名个头很高,但每次见到她总像幼幼班孩童一样手足无措的大男人。
“等牠好了以后呢?”再放回街上当流浪犬,还是会被欺负。牠看起来傻傻呆呆的,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
“我会养牠。”寇君谦想也没想。救都救了,哪有再放手的道理。
她讶然。“我以为你不喜欢狗。”
“是没有特别喜欢,但是并不讨厌。”而且曲采嫔很喜欢,他在赶图稿时常看她们一人一狗在床上玩翻滚游戏,玩得肚皮朝天,每次她比出枪毙的姿势时,这只狗还会很合作地往后仰倒,逗得她很乐。
虽然觉得她们的游戏好幼稚,但要是少了牠,她的笑容会少很多。
“是吗?”叶容华沈吟。“以前你从不亲近牠们,每次经过幼儿园门口,都会闪得远远的。”这难道不是厌恶的表现?
幼儿园养的几只小动物都很温驯,很亲人类,明明就很讨人怜爱,但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闪避,无论是猫、狗、兔子,还是小孩。
“那个喔……妳不觉得,那种小动物看起来好脆弱,稍微大力一点就会骨折吗?我又粗手粗脚的……”无论是小孩子粉嫩嫩的肌肤,还是那些骨头比牙签还细的小动物。
“所以你是怕自己弄伤他们,而不是——”厌恶?
“嗯。”接着,他告诉她——
小学的时候他养过蚕宝宝,看着它愈长愈大,还颇有成就感的,然后有一次帮蚕宝宝清理小窝的时候,他将它捏起来,不小心手滑,待他下意识抓牢时,力道一时失去控制,活生生捏死了蚕宝宝。
养了两个多礼拜,也是有感情的,当时他还为枉死的蚕宝宝掉了几颗珍贵的男儿泪,放进纸盒、捧到家附近的空地伤心地埋了它。
当时阿娘还啐他:“要不要帮它立碑再写篇墓志铭呀!”
他完全无法谅解阿娘没心没肝的嘲笑,这件事可是造成他小小心灵上莫大的阴影啊!从此面对那些细致、弱小的动物,他总是免不了恐惧,总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弄伤他们。
但是他说给任何人听,总是换来哈哈大笑的反应,久而久之,他也懒得解释了。
听完,叶容华讶然失笑。
很多事情真的不能看表面,显然,众人对他的观感有很大的偏误。
她不由得用全新的目光审视他。
这名男子,很不一样。
至少,和她从前以为的不一样,粗犷的外貌下,其实有着最温柔、最懂得怜惜的心。
情况也不晓得怎么演变的,两人一句聊过一句,也没刻意找话题,但就是能接续。聊到肚子饿了,于是她理所当然提出晚餐邀约。
本来她是说要去路口的复合式餐厅,但他吃过,那家明明难吃得要命,只是装潢美气氛佳而已,搞不懂为什么开那么久还没倒,他诚心地建议,其实隔壁巷的好妈妈自助餐店比较好吃,菜色丰富又美味,老板娘也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好妈妈,怕他人高马大吃不够,每次都会给他加菜,人很亲切说……
她微愕地瞧了他半晌,扬唇愉快地笑了。“好啊,就去吃好妈妈自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