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裁定深有涵义。低等法院的法官们再也不愿把案子移交到最高法院解释法律条文中的疑点。
阿桑奇也创造了法律界的历史,可惜并不是他希望的方式。
第十六节
阿桑奇的案子被发回到县法院。
他考虑过参加审判,但由于最近宣布的法律援助政削减,他知道已没有希望寻求资金来应诉了。财政削减迫使穷人认罪,使司法只为富人服务。更糟糕的是,他感到了服罪的沉重。不仅对他不公正,对未来的黑客案子也是如此。
不能清楚阐述法律的含义--法官们也拒绝提供定义--或从如"万迪"案这样里程碑式的案例中获取明确信心。阿桑奇认为,未来黑客不可能奢望从警察或法院那里获取公正。
1996年12月5日,阿桑奇承认余下的6项罪名,接受所有指控的判决。
二号法庭当天特别的安静。控方律师杰夫·切特尔没有到场,安静内敛的莱斯利·泰勒接手此案。保罗·加尔瓦尼一个人代表阿桑奇出庭。肯·戴坐在公众席的前排面无表情,看起来有点疲倦。后面几排坐着阿桑奇的母亲,她很紧张。"电子"悄悄溜到后排,谨慎地对阿桑奇微笑。
阿桑奇把头发挽到后面,挽成一个马尾巴辫。他眨眨眼,不断转动眼珠,好象想要从黑暗空间回到明亮的法庭。
当天晚些时候,法官罗斯阅读了其他法官的量刑后,他对阿桑奇和"头号疑犯"作出了同样的量刑--对于所有指控记录定罪,对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100澳元的损失赔偿支付和3年行为良好保证金。
但也有两处不同。"头号疑犯"和特拉克斯的保证金为500澳元,但法官罗斯要求阿桑奇缴纳5000澳元。另外,刘易斯法官给了"头号疑犯"12个月时间来支付损失赔偿。罗斯法官则命令阿桑奇在3个月内付清。罗斯法官告诉阿桑奇:"我重申,我起初认为这些罪行是应当判刑入狱的,但从轻判罚的大环境可能改成缓刑。然而给予你同伙的量刑,促使我改变观点。"他很不安地说道:"高智商的人不能这么做。我怀疑也只有高智商的人才能做你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