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双赢学(青年人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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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同舟共济——双赢的合伙经营艺术(5)

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能够互相沟通、理解、体谅,就说明人际关系好,这样就造成了良好的心理环境、相容的心理气氛,合伙人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协调一致、情感融洽、心情舒畅,人们的工作情绪就好,工作积极性就高,自然就会有共同的目标与心理指向,从而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就能提高。反之,合伙人之间相互猜疑、冷漠、排斥、冲突,就会抵消能量,分散精力,浪费时间,造成毫无价值的心理消耗,这样,工作效率、劳动生产率就会降低。因此,在合伙企业中必须搞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期望事业的共同发展。合伙人不能只为了争名夺利,而忘记了对方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这个整体原则。

3.好聚好散,各得其所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合伙中留下伤痛的朋友对此情有独钟,他们不断地进行演绎,认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此推论合伙生意不能长久,认为合伙生意只能是短期的手段,是成就个人事业的简单过渡。但无数的事实已经说明了,合伙的生命之树是常青的,取得成功的企业家必定是通过合伙才步入辉煌的圣殿的。尽管在合伙中有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总有一些人被合伙事业淘汰出局:有的人是被迫出走;有的人是不愿长期受制于人;而有的则是合伙的内院起火;……这几种分手的合伙人,都算得是分飞的燕子。但是分飞的不一定都是劳燕,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分手后是激情冲天的海燕,有如散落四方的蒲公英的种子,把合伙事业精神传播了出去。

香港地产的三剑客——郭得胜、冯景禧、李兆基,在未涉足地产前,这三位广仔,只是香港默默无闻的小商人,三人义结金兰,合股投资,其势冲天,后又分道扬镳,各执己业,成为香港商界的有名人物。

1958年,香港经济进入起飞阶段,房地产逐渐成为经济热潮。原先一些没有多少名气的华商,如霍英东、廖宝珊等人涉足地产,生意愈做愈大,成为财大气粗的新贵。

一天,郭得胜把至友冯景禧、李兆基相邀到一起,商议跻身地产界。地产是动辄需投入巨额资金的生意,三人都还是小富,唯有合股才能启动。于是,三剑客和另外5名股东合资创立了永业有限公司。他们第一宗业务就是买入沙田酒店,然后以此为基点稳扎稳打。几年下来,永业没有出现奇迹,却一步一个脚印,从未有过什么失误。1963年,三剑客从永业退出,重新注册了一间公司,叫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

这三剑客,郭得胜稳健持重,冯景禧勇猛果敢,李兆基敏捷精明。郭得胜年高望重,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公司注册资本是500万港元,实收资本300万港元,每人投资100万港元。这些钱拿到今天,只够一人买一个新界的住宅单位,从事地产生意,定会叫人笑掉大牙。自然,那时的所值,今非昔比,不过要想在地产界大展拳脚,仍是捉襟见肘。因此他们取胜的法宝是齐心协力。

公司写字间,设在士丹利街16号3楼,职员不到10人。职员是来捧饭碗吃,对这间小字号公司并没有多大奢望。不久,职员发现,三个老板,是一群拼命三郎,每天都要做足10多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从1965年至1972年,新鸿基楼宇营业额高达5.65亿港元,一家实收资本300万港元的小地产公司有这样的业绩,令人刮目相看。

进入七十年代,新鸿基无疑是家业绩不俗的中型地产公司,人们看好新鸿基,三剑客必定会有大的作为。但是这时传出了三剑客分道扬镳的消息。

1970年初,冯景禧退出新鸿基的经营,成立了新鸿基证券公司。当时正值股市大旺之际,证券公司如雨后春笋冒出,竞争非常激烈。股市无常,证券公司出头快,衰亡也快。新鸿基证券,一直执同业牛耳,1980年纯利为2.122亿港元,负责买卖全港总股票交投的1/3。

1970年,冯景禧还组建了新鸿基财务公司,开展汇兑、存放款等多项业务。经过10余年发展,冯景禧申请到银行牌照,将财务公司改为银行。1982年3月29日,香港数家大报头版刊登一条要闻:“新鸿基财务公司今日正式成为新鸿基银行。”头版刊有新鸿基银行有限公司主席冯景禧的大幅照片,照片右侧是冯景禧签名的广告文字:“自1970年新鸿基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不断成长……截止去年底,新鸿基财务的客户存款总额超过31亿港元,总资产达42亿港元以上。这些数字,为新鸿基银行奠下了稳固的基础。……”1979年,冯景禧又成立了新鸿基保险公司。

证券、银行、保险,冯景禧实现了他的金融王国的梦想。此外,冯氏集团还控制有中国企业有限公司,新鸿基亿利商品公司,新景丰发展公司等。

三剑客分手,郭得胜正好花甲之年,他一人独挑新鸿基地产的大梁。郭得胜在三人集团时,就采用“人弃我取,人取我弃”的方针。1967年,香港发动暴动,地价大跌,郭氏逆市而上,趁低价购入大量地皮。次年地产复苏,地价飙升,新鸿基拥有的地皮价值翻了近十倍。

1973年、1979年股市地产高峰期,郭得胜趁高抛出股票地皮套现。不久,股市崩溃,地产遭殃,股票地皮跌至谷底,郭得胜又趁低吸纳。六七十年代,炒楼花炒得满城疯狂,是非不断,不少地产公司见楼花走俏,脱手后便“烂尾”,故市民对“炒期楼”持有戒心。郭氏知悉这一情况,即改弦更张,将新鸿基地产由地产发展(兴建楼宇出售)扩展至地产投资(兴建楼宇出租)以及酒店投资(兴建酒店经营)。

据港刊综合统计,进入八十年代,新鸿基地产已经是十大上市公司之一。1972年上市时,注册资本才3亿港元,可18年后的1990年,市值已经超过220亿港元,增长了70倍。再从纯利收入来看,1974年至1990年的16年间,增长了41倍,盈利已经达到24.65亿港元,平均每年的增长超过26%。这个比例,比郑裕彤新世界的18%,胡应湘与陈曾熙恒隆的24%,李兆基恒基地产的25%还要高,仅次于李嘉诚长江实业的29%。

1972年三剑客分家,李兆基获5000万港元的地盘、物业。这年底,他与胡宝星合伙组建了永泰建业有限公司,胡宝星任董事局的主席,李兆基为副。时值香港股市热得发昏的时节,胡、李两人趁热将永泰上市。上市不久,李兆基趁股民头脑发热之际,大量抛出永泰股套现。不久,股市崩溃,李氏又趁低吸纳。一抛一吸,斩获匪浅。

李兆基不甘心永泰的副职,于1975年成立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李氏自任主席兼总裁,股本1.5亿港元,地盘20个,还是个未上市的私人公司。股灾之后,公司上市不象原来那样便捷,需耗费相当的时间、人力、物力。公司不上市,就无集资之便,难以借钱生钱。李兆基决定走次捷径——借壳上市。

李兆基以一些物业换取永泰1900万新股,成为永泰最大的股东。他顺理成章成为永泰主席,胡宝星改任董事,大权旁落。1981年6月,李兆基抓住股市牛市和地产旺年的有利时机,趁势将恒基兆业上市,集资10亿港元。1988年8月,恒基兆业全面收购永泰建业,合组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兆基借壳上市,成为股市收购战中的成功典范。

三剑客最初都是各自为阵,在商界默默无闻,后来他们桃园结义,共同进军地产业,取得了辉煌成功。接着,他们又分飞而去,各奔前途,取得惊人的成绩。对于他们三人的分手,有许多人不能理解,议论纷纷:“人可患难,却不可共享富贵”。“家业大了,盈利多了,即使是亲兄弟,也分不平。”“什么桃园三结义,现在干得红红火火,却闹分裂。如同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对此,冯景禧在1976年的一次记者采访中说道:“集团已具规模,大家职务开始分工,我是负责财务及投资方面的业务,而另外两位则负责地产发展……我们发现倘若业务过于集中,大家实难相互兼顾……因此决定证券与地产分手,各谋发展,但精神上仍为一家,休戚与共……”可见,分飞不必是劳燕,三剑客虽然分家了,但他们在事业中仍然是互相通气,互相帮助,而且都各得其所,成就了自己所擅长方面的事业。从本质上讲,他们是汲取和发扬了经营事业上的双赢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