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看客的喝彩,那一片片血沫飞溅的皮肉,也被当场竞拍,嚼一口,啐于地,呸一声“汉奸”……爱国者即这样被另一群爱国者给分食了。应该说,这样的场面确让我们——“人民群众”的后嗣们尴尬,因为虽同为铮骨,但来自民间的待遇却不一样:于谦就义,百姓哭泣,冒杀身之祸去祭奠;岳飞赴死,街民流泪相送,诅咒奸佞;熊庭比下狱,市井流传歌颂他的抄本和绣像……无疑,这些精神答谢是对英灵最好的抚慰,如此的民心确给“人民”概念添了光彩,也隐隐旁证了那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崇焕的遭遇又如何解释呢?那份悲凉与绝望恐怕只能以“深渊”来喻之了。没有响应、声援,没有体恤、同情,史上的同类在临终前多少都会找到一点精神依傍和温暖(那点温暖足以让一个死囚带着足够的尊严和对未来的信心从容地告别这个世界),在他这儿,真是片鳞半爪也没有。除了袁崇焕,谁会冤得这般痛彻?谁被抛弃得这般干净?基于此,崇焕之死在史学上有“第一冤案”之称。
这一回,“人民”真的失察、失聪、失明了。
其实,此般历史悲情从未拂袖而去,几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特殊力量能把这两类“人民”、两款“爱国”拉扯开。据史载,崇焕死后,“暴骨原野,乡人惧祸不敢问”,那颗死不瞑目的血颅,终日悬于杆上,忍受空荡荡的落寞和曝晒。
黑夜里的黑影
接下来的事,是我真正要说的。
“寸磔”后不久,某月黑风高夜,一身手矫健的黑影偷偷攀上了城杆……一大早,守卒发现,崇祯朝最重量级的头颅不翼而飞了,这可是惊天大案,朝野惶惶,巷语纷纷,皆不得其踪,它神秘蒸发了。
明亡后,因抗清之故,袁崇焕继续以“国家公敌”的名义列入讳语。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不知何故,这位文治武功的天子突然念起那个被祖辈构陷的夙敌,欷歔之余,颁诏曰:“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悲悯也好,钦敬也罢,这份来自敌营的尊重,总算给了崇焕一个见天日的机会,也让一户人家走进了历史的视野。
原来,那黑影乃崇焕旧部,姓佘,名不祥,后世称“佘义士”。盗得头颅后,将之葬于自家后院,从此隐姓埋名,守墓至终。去世前,他嘱咐家人将己埋在主公旁侧,并要求子嗣做到三件事:永不为官,勤于读书,世代守墓。
这份口嘱,为一部长达370年的家族故事作了奠基。
袁崇焕,这个流浪的冤魂,终于有了人间的地址。
该址的现代落款是:北京崇文区东花市斜街52号。
我的同事为拍摄《佘家故事》,跟踪数年,留下了丰富的影像资料,也使我得以邻近地感受这个家族。
某天,我特意走了趟那个地方,下车才发现,那儿竟毗邻广渠门,广渠门,不正是崇焕与清军最后交锋的战场吗?事实上,墓园的气象出我意料,非但不见恢宏,反而幽僻得有点落寞:青砖矮墙的小院,水泥箍成的馒头坟,碑刻“有明袁大将军墓”,正前石案,一束枯花散落;将军墓旁有个更小的坟,主人即那位冒死盗颅的佘义士了,佘碑低矮,中有裂缝,显然被修复过。小院20多平方米的样子,收拾得很利落。
正是这种简朴和冷清,让我确信置身于一家私人墓园。这是纯正的百姓领地,是人住的地方,从草木到瓦片,皆透着一股民宅生活气息。供养它的是人之血脉、体温和炊烟,而非意识形态和权力财政。官方纪念馆的豪华修饰和政治油漆味儿,这里是没有的。
小小墓园有双重身份:将军墓和义士冢。至此凭吊者,也有了两个瞩目点:忠烈英德和侠士高义。
物换星移,370个春秋,佘家后裔共17代人恪循祖训,栖息在远离祖籍的皇城根下,守着先人,守着先人守着的东西。佘家的生涯故事和崇焕墓的命运沉浮,就像屋檐和瓦草,早已融为一体。人和墓,不是隶属与管理,而是一种互偎互依、相濡以沫的亲情。某种意义上,将军墓乃佘家的另一座祖坟,精神祖坟。
墓,是佘家的人生基石,也是全部家当。
墓,即宅。守,即业。死,即生。
家难国殇
纵观佘家墓园的命运,有一现象颇值深思:当时代将之忽略和完全遗忘时,它是恬静和安适的;一旦社会和权力有染指企图,哪怕施予宣扬和彰显时,它反陷入危机与挣扎。
和墓的寂寥一样,这个家族的人丁并不兴旺。
如今,佘家嫡传只剩下一位白发老妪:佘幼芝女士。她今年64岁,退休前是一家小仪器商店的售货员。半个多世纪以来,她已成墓园最亲密的见证人和叙事者。纪录片《佘家故事》中,佘幼芝反复念叨这样一段话:“反正先祖临死的时候,就是这么交代的,要辈辈守墓,不再回南方了,袁将军是广东东莞人,我们家是广东顺德人,都不回了……”
墓园所在的位置,过去不叫东花市斜街,老北京称“广东义园”或“佘家馆街”。民国初年,康有为领头、各界人士捐资在墓旁修将军祠,康有为题联:“自坏长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壮山河。”
1949年后,小院里来过一些大人物,周恩来、宋庆龄、朱德等,都曾在清明来祭扫。1952年,市政府拟把城里的坟墓全部外迁,有4位名流联名给毛泽东写信,吁请善待崇焕墓。他们是:叶恭绰,柳亚子,李济深,章士钊。信是5月14日呈的,16日,毛亲笔复函:“明末爱国领袖人物袁崇焕先生祠庙事,已告彭真市长,如无大碍,应予保存。”
据佘幼芝回忆,她小时候,家有十几间瓦房。1955年,崇文区建第59中学,征用佘宅,另给佘家找了房。为了守墓,佘家没搬,大伯一家住袁祠的南屋,幼芝随母搬进从前羊圈改的房子。大伯和母亲去世后,幼芝就在这间房里结了婚,时值1964年。不久,“文革”开始,袁墓被扒,祠堂倾毁,将军碑陈于荒草,义士碑被垫了台阶,佘家收藏被付之一炬,唯一幸免的是幼芝父母与外婆的一张合影。很快,原本狭小的院落,又挤进多户异姓,并纷纷盖起私房。
终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一项拾遗补缺和物归原主的政策开始了。
从1978年起,佘幼芝四方奔走,吁求修复墓祠。这一求就是十几年:无财无物,无权无势,仅凭一张妇人嘴在各个道场笨拙地游说,尤其要就“公——私”“家——国”的动机质疑作各种澄辩,其尴尬和涩苦可想而知。
这个以冢为宅的家族迎来了和平年代最大的考验。第17代传人和先人一样,性子犟,佘幼芝发誓:一日未复墓祠,一日不剪头发!此间,她因病住院,写过一首自勉诗,其中一句:“苦守灵园三百载,谁知我氏心中情。”
首先,崇焕墓面临一个“职称”问题。在中国这个官文化主宰的道场里,凡有价值的物件,无不渴望一件类似“黄马褂”的身份标签,这不仅决定日常待遇,更涉关其自保能力和安全系数,涉关它在危机时所能筹集到的外援。尤其在政治大一统、私产没有庇护的年代,来自权力系统的鉴定和封号极重要。佘家小院也一样,经了那么多风雨惊悸后,它想为自己求一幅门神了,算个小小护身符罢。1984年,在佘幼芝呼吁下,崇焕墓被定为市级文物,职称不高也不低。但就在此时,老问题又来了:拆迁。第59中学为扩建,欲把墓迁往龙潭湖公园。佘幼芝急了,几百年了,这墓可从未动过啊……眼瞅着老太太气喘吁吁到处求告,小院的其他住户不满了:旧居不拆,安得新厦啊。冷嘲热讽、奚落挖苦扑面而来。幸好,第59中学的提案被驳回,墓址不动。
天不负人,在社会各界的响应下,崇焕墓开修。
1992年4月5日,清明这天,修葺一新的将军墓迎来了首批祭访者。那一天,佘幼芝换上新衣,剪去了长至腰间的发辫,那发辫早已霜白。
墓修了,消去了佘幼芝的最大心病。若说还有啥指望,即崇焕祠了。慢慢,事情有了眉目,2002年初,北京市文物局拍板:重修崇焕祠,兼设纪念馆。
谁知,对佘家来说,有史以来最大的坏消息骤然而至:52号院的19户居民全部迁出,另予安置,佘家也在其列。
晴天霹雳。它意味着,宅与墓、生与死、家与国——这场延续370年的精神组合,即要被剥离开了。纪念馆无疑是更时尚、更现代化的做法,但它却是对“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粗暴拆解。于佘家而言,这是骨和肉的拆分。
这等于把崇焕墓的保姆给驱逐了,把三百多年前那个伟大的遗嘱给杀死了。它光大了崇焕的名位和声望,却把崇焕墓赖以生存的土壤给剔除了。也就是说,两份同栖共生、浑然一体的东西,它抽取其一。在我眼里,这甚至有“买椟还珠”“杀鸡取卵”的味道,我把守墓这个“活”的精神行为看得比墓地更贵重,更有心灵的光辉和文化的延续价值。
无处安放的祖业
当然,官方并未把佘家完全撇开,作为答谢,作为装饰,拟聘佘幼芝为纪念馆顾问。这份荣誉,与栖息意义的“守墓”已有质别,它意味着佘幼芝及其后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进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义“回家”。
这算什么呢?文化拆迁?精神征地?
这不仅是个不平等条约,还是个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设计。
佘家,不仅是为崇焕墓服务最久的生活佣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权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义,崇焕的忠烈,还有什么比二者更能彼此诠释、互为注脚的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精神组合吗?明明一家人,为何硬将之拆散呢?
为方便旅游吗?为弘扬文化和促成更大范围的公共消费吗?
那就更应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独立的精神资源、一道罕见的灵魂风景,在当代,它比遗址更稀缺,更有资质成为“名胜”。如果说,墓是物质遗产,那守墓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
我实在不解那个政府行为。难道仅仅为了易主?为了让墓地回归人民群众的怀抱?这样的物质归属和户主变更有意义吗?莫非在对方眼里,崇焕墓只是一处地产?
有段影像记录了这段日子的佘幼芝,画面中她泣不成声,伤恸至极。我理解老人的悲愤,她的人生就要变了,这个家族的人生就要变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诉,希望奇迹发生,希望政府有所动摇,遗憾的是,对方与她一样,所有的耐心都基于一个固执的企图:说服。
我们的编导,用镜头见证了双方的一次对话,下面是一段语音场记——
接待人:“时代变迁了,我们的思想是不是也能变一变呢?”
佘幼芝:“别人的先祖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房子、地、金银财宝,我的先祖却不是的……这个忠义精神,如果说我要把这个守好了,那这就是祖先留给我的遗产。”
接待人:“所以说,我就想能不能,第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的住和看墓,不要给它混在一起,就是说这个不矛盾。你可以天天来这里头,天天来看,你晚上回家住,这儿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别一辈子老住那个平房,你是不是也赶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东西呢?我刚才的那个词可能您不爱听,那咱换一个词,就是说我们不要叫聘,您就是终身荣誉馆长。”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话,我就回来,如果不需要我回来,那我就不回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地是国家的地,房子现在也成了国家的,如果说这个墓非要换给别人守,行不行呢?当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样它就失去了一种意义。”
接待人:“我想咱们目的都一样,你今天来跟我谈这个,也是为了把祠修好,咱们要方方面面考虑。第一它作为文物,现在是市级的,将来可能是国家级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规定……将来要是修出来,里头绝对是不能生火、做饭的,不能这么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说您让我搬走的话,那就意味着不在这儿守墓了,什么叫守墓呢?形影不离,是吧?一直在这儿,我们先祖死的时候就这么跟后人说的。我们要辈辈守墓,一代传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遗志到现在,已经第17代了,时时刻刻在我们心里面。祖先不让做官,17代了没人做官,但祖先让我们读书,为什么读书?读书好明白事理。”
……
搬迁,已是板上钉钉。考虑佘家有困难,文物部门用佘家应得的补偿款30万元,又贴了4.2万元,帮其买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离开了52号,去了几公里外一个新区。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6月,遇车祸身亡,年仅29岁。这位佘家第18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关。2003年,广东东莞建袁崇焕纪念园,邀请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许想弥补在京不能守墓的遗憾,焦平愿意前往。当时他在苏州打工,若去守冢,意味着要在广东定居,正谈恋爱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于是决定先赴吉林拜见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黄泉。
2004年初,纪录片完成前,编导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许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老人情绪非常激动——
“我现在心里特别激动,别提这事,一提这事,我心里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们替我着急,我也不敢难受啊,我就背地里,上厕所或者做饭的时候,我的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流……我总觉得这是我的遗产,他们说,房子、地是政府的国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遗产啊,他们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点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给我一个半平方米的小房,叫我离那儿近一点就行,我出来进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里头疼,我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丛生,草那么高了也没人剪,那里面什么都有,什么塑料袋、烟卷头,还有他们施工单位往里溅的白灰,我自己拿笤帚扫都扫不出来,一点一点往外抠。”(语音场记)
被充公的精神私产
不错,历史的主语是人民群众,但要说所有的精神资源都是从“人民”这个大蛋壳里孵化出来的,那也太夸张了。许多民间精神的主体,并非人群中的多数,而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极少的零星和异端。
今天的督师墓园,至少有三层文化涵义:袁崇焕的政治操守,佘义士的行为伦理,数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义已构成三份精神资源,既各自独立,又彼此注解、互为知音。而且,其主体皆为个人和私家,与“人民群众”扯不上,和时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们是以精神个案的身份被历史存档的。
三者同栖一檐,相依为命,共同塑造着一个大大的词:忠义。且一个比一个更递进,更有难度和挑战。尤其后者,那个绵延三百年的承诺故事,那场17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个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独,只是时代的孤独,史上并不乏同类)。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后者还是前者的收养者和叙述者。
私以为,墓园至少应有三块碑:将军碑,义士碑,还有一块,我最看重的一块——守墓纪事碑。显然,当代官方是惯于“抓大放小”的,它对大人物,即第一块碑更器重。换言之,它对有形的古董更热心。
或许,它觉得家族守墓之行为意义不大,太陈腐,太务虚;或许,它觉得世上并无什么精神私产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属“人民”,应挂于“群众”名下,登记在“集体”功劳簿上;或许,它觉得由政府来收编民间遗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现代逻辑和社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