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定了。
我冲进了平常连车都不会开进来的巷子,跃过一片栅栏,飞速跑过一片浓密的草地,看起来以前是个游乐场来着。大家都说曼哈顿寸土寸金,但这里离哈莱姆河快速路没多远,就有许多空房子。破裂的玻璃和可能是秋千、攀爬架还有汽车留下的残骸,杂乱地散落一地。
在一片廉价公寓前,一群黑人青少年结对打闹,应该都是些帮派混混,像在看着美味的剩食一样看着我。他们似乎正要动手——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就发现原来有警察在追着我跑。
于是一帮人竟开始为我打气。
“加油,白小伙!”
我从他们身边飞奔而过时,没忘了冲他们微微点头,就像马拉松选手一样对着路边加油观战的观众们致以感激。其中一人大喊:“迪亚罗!”我继续跑。我当然知道迪亚罗是谁,他在纽约可谓家喻户晓。想当初,他手无寸铁,警方却对他开了四十一枪。一瞬间,我以为他们想警告我,警察可能也会对手无寸铁的我开枪。
其实并非如此。
阿曼多?迪亚罗一案的辩方声称:迪亚罗把手伸进口袋时,警察以为他要掏枪。从此之后,就常常有人为了表示抗议,将手伸进口袋掏出皮夹,大喊:“迪亚罗!”巡警们说,每次有人把手伸进口袋里,他们都会心惊肉跳。
此刻就上演了这一幕。我的新盟友们——大概是以为我是杀人犯才瞬间建立起来的同盟关系——掏出皮夹,跟在我身后的两名警察不由得迟疑片刻,我趁机拉开距离。
那又如何?
我的喉咙焦灼,吸入空气太多了,脚上的高筒鞋像灌了铅的靴子。我觉得再也提不起力,脚丫一拐,踉跄了一下,随即身体失去平衡,扫过人行道,把手掌、脸和膝盖都擦伤了。
我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但是双腿抖个不停。
越来越近了!
被汗水浸湿的衬衫粘在皮肤上,耳边是呼啸而过的咻咻声。我一直都不喜欢跑步。慢跑信徒们说,慢跑带来的喜悦如何令人着迷,跑步如何令人体验到快乐。没错,我一直都相信,那种快感就像自身窒息所带来的快感,那种狂喜则可能是因为缺氧。
相信我,这算不上是极乐。
累啊,太累了!我不能这样永无休止地跑啊跑。我往后一看,看不到有警察跟着。看来,这条街被他们放弃了。我尝试打开一扇门,没有成功,再试试另一扇。此时,无线通话声音再次响起,我拔腿就跑。快跑到街道的尽头了,我看见街上有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门开了一条缝。一样的锈迹斑斑,唉,这地方什么东西都是生锈的。
我弯下腰,拉起金属手把,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我往底下漆黑一片的地下室张望。
有个警察喊:“你到另外一头堵住他。”
我没敢回头看,赶紧下楼,踏上第一级楼梯时,感觉楼梯摇摇欲坠,再踩第二步时,脚根本找不到立足点,踏空了。
我就像卡通片里的土狼威尔一样逃到悬崖边,失足悬空片刻,就无助地掉入黑暗深渊。
虽然不过10尺距离,我却感觉过了好一阵才撞上地面。我挥舞着手臂,但什么帮助也没有,身体就这么直接地跌在水泥地上,猛烈的撞击让我的牙齿也咯咯作响。
我躺在地上往上看。门猛然关上。这应该是好事,但这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快速地检查一下自己的伤势。我是医生啊,结论是我的全身伤痕累累。
又听见警察的声音了。警笛声并没有转弱,也许只是我的耳朵在嗡嗡响。各种无线电通话和各种噪声都在耳朵里嗡嗡响。
警察在朝我逼近。
我侧起身,身体压着右手,压迫到手掌的伤口。我撑起身体,头也跟着抬起来。站起来时,头还在抗议,差一点又摔倒在地。
现在怎么办?
我可以躲在这里吗?当然不行。警察最终一定会挨家挨户地搜查,到时我就插翅难飞了。即便并非如此,我也不能躲在这里。我逃跑不是为了躲进湿冷的地下室,而是为了赶去华盛顿广场花园与伊丽莎白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