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优生优育的24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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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优孕的12大关键(21)

妊娠期孕妇皮肤瘙痒多因体内胆汁淤积所致,临床上称作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或特发性妊娠黄疸,特发性即指原因不明。此病临床主要表现是出现全身瘙痒,随之发生黄疸,约占妊娠期黄疸的1/5。产后迅速消退黄疸,再次妊娠复发症状,常有家族史,口服避孕药后可发生此病。孕妇胎盘组织有胆汁沉积,引起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导致胎儿缺氧,使围产儿死亡率增高。皮肤有胆汁沉积引起皮肤瘙痒。

肝内胆汁淤积时,胆汁反流入体循环中,使血中胆盐浓度随之升高,胆盐沉积在皮肤内产生刺激引起瘙痒,孕妇瘙痒症状轻重不等。孕妇一般情况好,无肝炎症状,血清胆红素升高,呈现阻塞性黄疸表现,谷雨转氨酶正常或轻度升高,于分娩后症状消失,预后良好。

鼻出血

鼻出血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孕妇也易发生。鼻出血常见的部位是鼻中隔前下方的黏膜血管区,临床上称尼氏区,此区血管丰富,位置表浅,引起鼻出血常见的原因是鼻中隔偏曲、空气干燥。局部刺激与外伤等,孕期由于体内雌激素水平升高的影响,尼氏区黏膜肿胀,血管扩张充血更易发生鼻出血。

孕期反复多次鼻出血,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与治疗,特别是同时合并身体其他部位出血者,更应排除全身其他疾病的存在。

一般孕期偶尔少量鼻腔出血,不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经过情绪稳定,局部压迫或刺激血管收缩,常常在几分钟后出血会自行停止,不必服药或打针治疗。

牙龈出血

妊娠期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和代谢的改变,使牙龈组织增生,黏膜肿胀,脆性增加,弹性减弱,局部毛细血管淤曲、扩张,渗透性增加,当局部受到挤压、刺激或轻微损伤时,易产生出血。如果同时合并牙龈炎、牙周炎、牙结石及口腔卫生习惯不良和维生素C缺乏时,则更易产生牙龈出血。

牙龈是围绕牙颈部的上皮组织,孕期将受到雌激素的影响。注意保持牙龈的清洁与卫生,对预防和减少牙龈出血有重要意义。孕妇应多吃水果与蔬菜,补充维生素C和微量元素,选用软毛牙刷,注意刷牙的方法,控制力度。食用软化利于咀嚼的食品,避免食用硬度大、刺激性强或过热的食物。

十二、孕期谨慎用药

妊娠期用药的利与弊

孕妇在孕期用药是一个值得人们关注并需要人们认真对待的问题。孕妇一个人用药,等于两个人接受药物的作用,胎儿成了被动的用药者。药物可以一方面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另一方面通过发生变化而间接影响胎儿。因此,孕妇合理用药,对保障孕妇的安全,维护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妇女怀孕后,在整个妊娠期间,由于身体各系统发生的生理变化,稍不小心即容易患一些疾病。为了保证母婴健康,必须及时采用药物治疗。另外有一些孕妇,怀孕前已患病,孕期仍需继续治疗,或为了母亲的疾病不影响胎儿,也需要用药物治疗。如果妊娠中胎儿和母体发生异常情况,或分娩前必须做某些处理时,也常常需要用药,孕妇这时就应该大胆放心在医嘱下用药治疗。但是孕妇患病后怕影响胎儿不敢用药,这不仅会耽误病情,而且孕妇的某些疾病的发展也会危害胎儿。我们说孕妇滥用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并不是主张禁止孕妇用药。合理安全用药,对孕妇、胎儿都是有益的。比如,有的孕妇患了感冒,本来算不上大病,但若久病不愈,长期咳嗽,容易引起支气管炎或肺炎,再加上发烧,对胎儿就有影响了;有时会造成流产、早产和死胎等,若在临产前引起产后高热,治疗就更麻烦,甚至危及大人生命。而感冒早期治疗既简单又安全,故不要久拖不治。再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开始表现为血压升高、头痛、头晕、下肢水肿,严重时全身水肿,尿化验检查蛋白很高,进一步可导致子痫,产生抽筋,即使住院抢救也不能确保母子平安,这种病是由轻到重发展而来,治疗及时可控制发展,中度的可转为轻度,重度的及时住院治疗,也可使母子转危为安,倘若片面强调吃药会影响胎儿,不治疗就诊,有时医生开了药,当面接受,回家却不服用,直到出现视力模糊,甚至抽筋再急诊求医,这是非常危险的。

妊娠期孕妇发生感染是难免的,尤其是呼吸道和泌尿道感染更为常见,如及时合理选用孕妇可用的青霉素类(异恶唑青霉素等)、头孢菌素类(头孢孟多、头孢唑琳等),就可及早减轻症状,尽快康复,以免给胎儿带来不良影响。

我们说,在孕期合理安全用药,能使流产、早产和死胎减少,新生儿和孕产妇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都降低。但如果孕期用药不合理,就能引起许多不良后果,甚至造成严重危害。所以,为了安全用药,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适当的药物,适当的剂量和给药方法。

妊娠期用药原则

药物可以治疗各种疾病,但如果用药不当会给人带来危害的。特别是孕妇用药不当会危及胎儿,使新生儿机体不全、畸形,造成终身残疾,给社会、家庭和孩子本身带来负担和痛苦。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可以是间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影响如妊娠时,子宫体显著增大,盆腔淤血,常使孕妇发生便秘,若此时用强烈的泻药,可使子宫剧烈收缩而引起早产。药物对胎儿直接影响最敏感的时期是在怀孕后的2~9周,妊娠早期的药物效应以致胎儿畸形为主。在妊娠的中、晚期,药物对胎儿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是使胎儿发生功能障碍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障碍。为了确保母亲、胎儿安全,孕妇孕期用药需遵循以下原则:

①慎用药物。孕期不可随意用药,用药不当对胎儿的有害影响包括致死、致畸、致病以及生长发育障碍等,不是确实需要尽量避免用药。

②正确选择药物。当因患病确实需要用药时,应选择疗效确切并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也就是说,权衡利弊,选择对母亲、胎儿健康有最大的好处和最小的危险这样的药物。

③合理用药。要做到正确选择药物,首先要了解、清楚掌握妊娠期用药的分类系统,通过临床使用经验和研究资料分析,已证实哪些药物对孕妇、胎儿是安全的;哪些药物是相对安全;哪些药物对孕妇、胎儿是不安全的。已证实是安全的药物可以放心大胆使用,不安全的药物一定禁止使用。相对安全的药物,也一定要谨慎,权衡利弊使用。孕妇用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就诊时,应向医生讲清怀孕的时间,以便医生恰当选用药物。

④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所谓“秘方”、“偏方”,以防止发生意外。

⑤避免应用不了解的新药。

⑥根据治疗效果,注意随时减药和停药。

⑦在遵循上述用药原则的基础上,使用时把药物应用剂量、种类、时间等减到最少。

对孕妇来说中药也并非绝对安全

一些孕妇听说西药不良反应大,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和早产等,于是便想到利用中药,认为中药无不良反应,绝对安全。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而危险的想法。中药相对于西药较为安全,但有很多中药也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例如,中草药中的红花、麝香、当归等,就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子宫强烈收缩时,可引起胎儿宫内缺血缺氧,导致胎儿发育不良而出现畸形。雄黄、朱砂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是肯定的。所以凡是药物,孕妇都应谨慎使用。

妊娠期不要服用的中草药

中草药中凡具有峻下、滑利、破血、祛淤、耗气、重镇、辛香走串、大毒、大热作用的,孕妇都应慎用和禁用。

我国古代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明确列出“妊娠禁忌”中药87种,后人在实践和实验中又发现了一些妊娠忌用药物。因此,认为中草药对孕妇是安全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孕妇切不可麻痹,随意服中草药来治病,如有病需服用中草药时,也要在有造诣的中医医师指导下使用。目前认为,妊娠禁用或慎用的中草药主要分3大类:

(1)妊娠禁忌药

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商陆、蜈蚣、天雄、野葛、硇砂、地胆等。

(2)妊娠慎用药

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甘遂、芫花、三棱、生南星、凌霄花、刘寄奴、水蛭、干漆、虻虫、蟹爪甲、马鞭草、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射干、雄黄、雌黄、硼砂等,孕妇应尽量不用。

(3)妊娠期不能单独应用的药物

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苏木、郁金、枳实、槟榔、厚朴、川椒、苦葶苈子、牛黄、木通、滑石、茅根、赭石、芒硝、瞿麦、通草、牡丹皮、薏苡仁,牙硝、干姜、肉桂、制半夏、槐花、蝉蜕等,这些药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用,用时也应与其他药配伍使用,以互补互抵,这要由中医医师开方决定。

古代医学家将禁用、慎用药编成“妊娠禁忌歌”,方便后人记忆。现抄录妊娠禁忌歌如下:

螈蝥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归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妊娠期不要服用的中成药

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中,这些药物孕妇也应禁用或慎用。

孕妇不要服用的中成药有: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跌打丸、舒筋活络丸、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血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

孕妇慎用的中成药有: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及蛇胆陈皮末等。

丈夫服药对胎儿发育也有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睾丸组织与流经睾丸的血液之间有一个防护层,医学上称为血—睾屏障。这一屏障能选择性地阻止血液中某些物质进入睾丸,从而起到保护睾丸的作用。但某些药物能够穿过血—睾屏障进入睾丸,可随精液排出。而精液中的药物可因性生活被阴道黏膜吸收,进入孕妇的血液循环,使受精卵或胎儿的发育受到影响。比如吗啡(麻醉剂)和环磷酰胺(免疫调节剂)能通过丈夫血—睾屏障由精液排出,被孕妇阴道黏膜吸收,使低体重儿和畸形胎的发生率增高,而且会增加围生期新生儿死亡的机会。像这样的药对胎儿发育有影响,丈夫一定要忌用。妻子在怀孕后,丈夫用药一定要慎重,选择治病效果好,又不影响胎儿的药物,并遵医嘱。

孕妇自行服药危险更大

孕妇用药不当,不仅对自己有害,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据调查,绝大部分孕妇在妊娠期间或多或少用过药,其中有一部分孕妇是未经医生开处方而自行服药的。对这些非处方用药,医务人员无法控制,孕妇自己也不知其害,故无法避免有害作用的发生。孕妇服药最常见的原因是因感冒、头痛、发热而服阿司匹林、APC或氯苯那敏等退热止痛药。这类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如果在妊娠早期服用,可能引起骨骼畸形或导致心血管、神经系统及肾脏的先天性缺陷。如果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服用,可使预产期延长、分娩期出血、宫缩无力及死胎、死产率增加。另外,不适当服用镇静药及抗过敏药,甚至止咳药等均可能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所以,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应尽量避免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坚决不用。确因有病必须服药者,应遵医嘱使用。

孕妇不宜盲目大量补充各种维生素类药物

有些孕妇唯恐胎儿缺乏维生素,每天服用许多各种维生素。当然,在胎儿的发育过程中,维生素是不可缺少的,但盲目大量的服用只会对胎儿造成损害。

孕妇对维生素A的日需要量为5000国际单位,不足或过量(超过10倍以上)都可致畸胎。美国国家健康中心对孕妇提出忠告,过量服用维生素A、鱼肝油等,会影响胎儿大脑和心脏的发育,诱发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积水,脑积水过多又易导致精神反应迟钝,故孕妇服用维生素A剂量每天不超过8000国际单位。

维生素D摄入过多,则可导致特发性婴儿高钙血症,表现为囟门过早关闭、腭骨变宽而突出、鼻梁前倾、主动脉窄缩等畸形,严重的还伴有智商减退。故孕妇在怀孕前期每天摄钙800毫克,后期和哺乳期增至1100毫克已达极量,不宜再多。平时常晒太阳的孕妇可不必补充维生素D和鱼肝油。

孕妇妊娠反应适量服用维生素B6可镇静、止吐,是必要的。但也不宜服用过多。孕妇服用维生素B6过多,其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胎儿身上。孕妇长期服用维生素B6,致使胎儿产生依赖性,医学上称为“维生素B6依赖性”。当小儿出生后,维生素B6来源不像在母体内那样充分,结果出现一系列异常表现,如容易兴奋、哭闹不安、容易受惊、眼球震颤、反复惊厥,还会出现1~6个月体重不增,如诊断不及时,将会留下智力低下的后遗症。

如果孕妇长期大量地服用维生素C,其婴儿可以发生维生素C缺乏性坏血症,并降低口服抗凝剂的效应。

怀孕期间大量服用维生素K,可使新生儿发生生理性黄疸,还可以降低口服抗凝血药的作用。

孕妇不要过量服用含钙剂

有的孕妇为了胎儿健康,盲目地大量食用钙质食品,服用补钙剂等,这样对体内胎儿的生长是很不利的。长期大量食用钙剂和食用大量食用鱼肝油一样,会引起食欲减退、皮肤发痒、毛发脱落、神经过敏、眼球突出、血中凝血酶原不足及维生素C代谢障碍等。同时,血中钙浓度过高,会出现软弱无力、呕吐和心律失常等,这些对胎儿生长都是没有好处的。有的胎儿生下时已萌出牙齿,原因有二:一种可能是由于婴儿早熟的缘故;另一种可能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大量服用钙剂,含钙食品或维生素C,使胎儿的牙滤泡在宫内过早钙化而萌出。因此不要随意大量服用钙制剂和鱼肝油。如果因治病需要,应按医嘱服用。

孕早期孕妇患感冒用药宜慎重

冬春两季孕妇得感冒后,有两方面影响。一是病毒的直接影响,二是感冒造成的高热和代谢紊乱产生的毒素的间接影响。病毒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可能造成先天性心脏病以及兔唇、脑积水、无脑和小头畸形等。而高热及毒素又会刺激孕妇子宫收缩,造成流产或早产,新生儿的死亡率也增高。关于早孕感冒发热与畸形的关系,目前尚没有一个系统性的结论,但有关资料报道,正常儿童在孕早期很少有感冒发热史。近来有人发现,孕妇在孕期1~2个月时曾有发热,其婴儿发生神经管缺陷者为正常产妇的3倍。那么孕妇感冒后怎么办呢。

如果轻度感冒,仅有喷嚏、流涕及轻度咳嗽,则不一定用什么药。多饮白开水、橘汁或热姜糖水,适量吃些维生素C,但要注意充分休息。也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一些中成药,适当休息,一般能很快自愈。

如出现高热、剧咳等情况时则应到医院诊治,退热可用湿毛巾冷敷等采用物理降温法,也可用柴胡注射液,多饮水、补充维生素及卧床休息。

一旦高热持续时间长,连续39℃超过3天以上,要去医院检查,了解胎儿是否受影响,必要时应终止妊娠。

感冒合并细菌感染时,应加用抗生素治疗,避免对胎儿及孕妇有损害的药物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