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除妖师の恋(第一部)
389200000001

第1章

除妖师の恋(第一部)(藤萍)

楔子

“当——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当——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者一丝不苟地敲着铜锣,间或腾出一只手来搓搓冻得快没知觉的耳朵。

街道很静,家家户户柴门深锁。平日里这个时辰偶尔还会有一两声犬吠,今夜却是一片死寂,连星光月光都悄然隐退,天地间仿佛有不明的恐惧蠢蠢欲动,令万物不安。

打更者也意识到了不同寻常的寂静,铜锣敲得格外的响、格外的密,此时这天地间只有这冰冷的铜锣与他为伴。

时间快些走吧,只消过了今晚,他就再也不用过这日夜颠倒的日子。他已经到了花甲年纪,一辈子操劳总算是给儿子说上了媳妇,上个月又帮着小两口开起了一个小酒馆,虽然赚不了大钱却也不愁吃喝。儿子儿媳都很孝顺,让他在家颐养天年,他自己也跟村长说好了,干完了这个月就不干了。只消过了今晚,天一亮他就去村长那儿把这个月的工钱领了,两吊钱也够给小饭馆添两套桌凳的。打更者这样想着,脸上就有了笑意,天似乎没那么冷了,夜也似乎没那么黑了。

夜真的没那么黑了,因为前面有光。

打更者紧走两步,向着这个偏僻的院落里望了望。院墙残破,院内杂草横生,是座久无香火的荒祠。听老辈人讲,不知什么时候镇子上来了一群胡人定居,自称是拜火教徒,这些人建了这座天神祠,据说供奉的是法力无边的天神,每日顶礼膜拜。可是又不知什么时候,这群胡人迁走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只除了一座天神祠日渐荒落,日久年深,竟和那群来无影去无踪的胡人一起成为小镇的一段神秘故事,平日里无人敢接近这里。

可是,现在从这个荒祠中却有光透出!

打更者心头一紧:听老辈人讲过,这座祠中时有异象出现,有时是红光,有时是鬼火,有恶鬼啖人,也有妖姬群舞……越传越离奇,自己却从未见过,莫非今晚正是时机?这样想着,心中甚是恐惧,但好奇心更盛,双腿仿佛被人施了魔法,竟一步一步地向院中的屋子走过去。

花甲年纪,腿脚却甚是灵活,一路蹑手蹑脚竟没发出半点声响。到了窗户旁边,哈腰蹲下,伸出一根手指点破窗户纸——

祠中,一座面容狰狞的神像,隐隐透着绿光,煞是诡异。

神像下,一口黑漆楠木的棺材!

棺材没有盖盖儿,棺中躺了一个人,一个一身白衣的女人,眉目不甚清楚。

棺材四周有一圈正在燃烧的蜡烛,均有婴儿手臂粗细。

火苗燃着,却动也不动,仿佛时光在此凝固。

屋中还有一个人,一个活着的人,一个从头到脚都被黑色斗篷罩住的人。他正对棺材站着,双臂平伸,打着奇怪的手势,口中念念有词。他念的什么,打更者听不出,但是那毫无起伏仿佛唱经般的调子听在人耳中无比诡异。

渐渐地,那些烛光似乎越来越亮,神像的绿光越来越盛,黑衣人的语速也越来越快,他的手势在变换,他的斗篷在身后飞扬,蓦地——

棺中的白人女人身体平平地升了起来!

慢着,白衣女人还是躺在棺中!那么升起的,和棺中人一样的是——

“鬼呀——”打更者的惨叫声像一道利闪劈开暗夜的寂静。

第一章 连就连我俩结交订百年

“你相信有轮回吗?”刘一倚着枕头坐着,语调幽幽的。

楚煜抬头看了看她,苍白的一张脸,光光亮亮的秃头,宽大的病号服,再配上这语气、这神态,怎么看怎么像常伴青灯古佛的小尼姑,心中不由得酸酸的,放下正在削苹果的刀,抬手摸了摸刘一的光头,眼神里满是宠溺,“小傻瓜,你那个小脑袋里又想什么呢?”

“我是信的,不是有人这么唱吗——‘连就连/我俩结交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你也会说了,那是歌里唱的,怎么能当真呢?”楚煜不愿意她胡思乱想,本来就是脑袋里的病,不能劳神的。

刘一却固执起来,“假如有一个办法把一个人生前的记忆封存,然后再通过某些手段转移到其他的东西上,就像刻录光盘一样,那么另外一个人就可以通过某种介质把这个人的记忆读出来,这不相当于轮回吗?”

楚煜无奈地笑了一下,她的想象力真是越来越丰富了,“这个创意不错,或许一百年后的人可以试一试。你呀,就是科幻小说看太多了,快吃苹果吧。看来以后不能再给你读科幻小说了,或许散文比较适合你,又清新又浪漫。”

刘一的神色黯淡下去,她的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根本不能读书,更可怕的是,或许等不到做手术,她就看不到她心爱的楚煜了。她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疯疯癫癫地和楚煜打闹,不能像个蚂蚱似的跃上他的背任他怎么甩也不肯下来,不能在大雪天里和他抢一个冰激凌吃,不能大笑,不能大叫……她什么也不能做了,她只能安安静静地躺着,任她脑子里那个恶毒的肿瘤一点一点蚕食她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昏睡,直至——死亡!

一双大手霸道地拉过她交握在一起的冰凉的小手,一抬头,对上楚煜清亮的眸子,那里面有太多太多的深情,多得足以让她沉沦。她相信真的是前世五百年的修炼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那如今的执手想望,又是几生几世修来的福分呢?

时间啊,就在这一刻停止吧,不要让美人鱼孤独地死去,她不要永生的灵魂,只要今生的相守,一世足矣。

“不准胡思乱想,不准流泪,不准难过。”楚煜用力地握住她的手,仿佛这样刘一就不会离开他。

“那准干什么?”

“准……准吃苹果。”楚煜拿起那个削好的苹果。

“不吃。”刘一的心情忽然好了,她要撒娇,让她的楚煜来宠她。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吃。”

“可是刚才你说想吃我才削的。”

“可是我现在想吃柚子。”

“刚才拿给你的柚子你又不肯吃,我给其他病友了。”

“刚才不想吃,现在想吃,怎样?”

“不怎样,我现在去买。”楚煜佯装无奈地叹了口气,换来刘一得意的轻笑。

医院下面的小卖部有柚子卖,大大的金黄色果实一颗颗摆整齐,看起来也新鲜,但不知为什么,楚煜觉得这些柚子因为挨着医院仿佛也生病了,他不会让刘一吃这些带着病气的柚子,他宁愿坐一站公交车到街口的家乐福超市去买。

刚出了医院大门就被人拦住了,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瘦得有些脱了相,架着一副圆圆的仿古眼镜,“小伙子,我看你是有缘人我才开这个口,我这可是祖传的宝贝。”

楚煜知道自己是碰上了街头骗子了,心中鄙夷,脸上也毫不掩饰地冷笑,“恐怕你和派出所的警察更有缘。”

中年男人讪讪地笑了笑,递出来的手显得有些巴结,“真是好东西,要不是老婆重病没钱治,我实在是舍不得拿出来,真的,我老婆就住在这家医院里。”

可能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楚煜忍不住往他手上看了一眼。

是一块红色的雨花石坠子,比一个一元硬币稍微大点,暗红的像血一样的颜色,中间有黑色的图案,看起来像一男一女的剪影,相对而坐,仿佛一段古老的爱情被封存在时间之中。

楚煜的心忽地一下变得柔软了,那一段像樱花一样浪漫的往事飘飘悠悠地撒满了他整个记忆。

楚煜和刘一是大学同学。

楚煜的家在大漠孤烟塞北,刘一的家在杏花烟雨江南,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因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而有了擦肩而过的机会。刘一常戏称他们的相遇是郭靖黄蓉式的,黄美女化身乞丐落难凤凰,郭大侠从天而降扶危解困,英雄美女的童话从此展开。楚煜却不觉得他和刘一的相遇与郭黄有什么相似,至少他不是那个武功高强的大侠,她也不是满身狼狈的小乞丐——非但不狼狈,还很漂亮。尽管穿着大一新生笨笨傻傻的校服,却很亮眼,仿佛夜空中独一无二的一轮明月。

楚煜是去银行取钱的时候看到刘一的。她正从银行出来,手中还拿着刚取完的钱,似乎有几百块的样子。她和身旁的同伴说着什么,笑得很明媚,还打着手势,手中的钱就像扇子一样挥来挥去。楚煜撇撇嘴,心想这个女生不是太爱炫,就是太迷糊,凡是来银行取钱的,不管多少总是赶快塞到包里、兜里,仿佛已经成了人的条件反射,这样大大咧咧甩来甩去的人,倒真是少见。这样想着,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个像月亮一样的女生——楚煜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刘一的名字的,在这之前,他一直在心里称呼她为月亮——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不妥,还兴致勃勃地和同伴讲着什么,然后就不知从哪冒出一个中年妇女,拉住了她。中年妇女穿着很土气,样子很愁苦,唠唠叨叨地一直在讲着什么,间或停下来擦擦眼睛。楚煜心里冷笑,他不用走上前也知道那个女人在讲什么,不外乎就是家里遭了难了,打工被人骗了,孩子进医院了,总之就是全天下的苦难都被她一个人赶上了。他看到女人不时地瞟着刘一手里的钱,恨不得一口吞下去,月亮的表情开始似乎是很为难,然后就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手里的钱马上就要递了出去。楚煜在心里骂了一声笨蛋,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拉住刘一的手,仿佛很气愤地嚷着,不是约好两点的吗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跑到哪去了,然后就不由分说地扯着刘一走了。

她是骗你的,你看不出来吗?楚煜觉得她是个绣花枕头,这个世界怎么还有这么不会保护自己的人。

我知道。月亮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神清澈,没有一点杂质。

知道你还给她钱。楚煜开始觉得这个绣花枕头莫名其妙。

只是不知道怎么拒绝,肯拉下脸来做这种事,想必也是迫不得已。

你真是……楚煜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她了,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你妈妈没教过你钱要收好吗?

我下次会注意了,谢谢你,再见。

这就是他们的相遇,恐怕真要和郭黄扯上关系,也许只有一点,那就是他和郭靖一样,都为自己的女主角解了围。不过楚煜却知道刘一为什么总说他们的相遇是郭靖黄蓉式的,因为刘一喜欢看《射雕英雄传》,尤其喜欢里面的黄蓉,在她充满浪漫色彩的小脑袋瓜里,巴不得自己就是黄蓉转世。

楚煜看到电视里演的都是女主角一天三次地问男主角爱不爱她,可是刘一只会一天三次地问他“我像不像黄蓉”。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说假话违背自己的良心,说真话惹得女朋友不高兴。不过这也难不倒楚煜,他有一个经典答案:“你长得很像黄蓉。”这可不是谎话,刘一长了一张小小的脸,下颌尖尖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是很灵动,眨眼的时候,浓密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翅膀忽扇一下,扇得楚煜的心也跟着荡呀荡的。于是楚煜就想,如果能够忽略她10天里9天忘了带课本8天忘了带饭卡7天买东西忘了带钱诸如此类的事情,倒也有几分黄蓉的影子。

那我叫你靖哥哥,你叫我蓉儿好不好?

楚煜总是撇撇嘴,我哪有郭靖那么幸运啊,人家救的是小乞丐一转身变成了聪明绝顶的大美女,在顾客满意理论中,这叫绩效大于期望,结果是顾客满意。而且是非常满意,我呢,救的是个大美女,谁知一转身变成了迷糊蛋,绩效远小于期望,结果是顾客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甚至绝望。

该死的楚煜,你不想活了!结果是刘一恼羞成怒,冲过来暴打楚煜。楚煜却乐得美人投怀送抱,反正一点也不疼,那么小小的手,打起人来哪有力气啊。

楚煜很穷。家里弟妹众多,他读书的费用都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赚来的,多余的就要寄回去补贴家用。因为如此,他就不能像其他的男生一样在自己的女朋友身上大手大脚地花钱。可是刘一却从来不计较,一到周末或节日,别人都一对一对地出入高级餐厅享受浪漫的情人套餐,刘一就会跑到菜市场去,像个小妇人一样和小贩讨价还价,花十几块钱买一兜子菜,回来煮给楚煜吃。每每此时,楚煜都忍不住惊奇,刘一的宿舍只有一个小小的电饭煲,可是不到一个小时,她居然能又是蒸又是炖的整出N菜一汤,最后还会在楚煜的额头上亲一下,说,宝贝快吃,看看,最近一段时间一定很辛苦地在打工,都瘦了。楚煜就会忍不住紧紧把她搂在怀里,小傻瓜,比我妈还能操心。

两个人交往两年多了,楚煜只送过刘一一件礼物。那是去南京实习的时候,在雨花台看到的,一块红色的石头坠子,比一个一元硬币稍微大点,暗红的像血一样的颜色,中间有黑色的图案,看起来像一男一女的剪影,相对而坐。这种饰物是人工制造的,雨花台到处都有,十块钱一块,是楚煜唯一能买得起的东西。刘一却感动得快哭了,她说这是爱情,是被时间封存的一段古老的爱情。楚煜的鼻子也酸酸的,为了她这么容易满足。

可是,这块被刘一视若珍宝的石头却丢了。等到刘一发现的时候,脖子里只剩了半截红丝线。楚煜从来没看过刘一哭得这么厉害,其实他并不觉得这块廉价的人造石头有什么,他送给刘一只当是一次旅游的纪念品。没想到她这样的在乎,以至于失去的时候简直痛不欲生。楚煜用了所有的办法也没能哄好她,直到他许诺这次暑假两个人一起去南京雨花台再买一块这样的石头,刘一才总算不哭了。

可是约好的南京之行却没有成行。这学期的课才上了一半,刘一就开始头晕、流鼻血,开始不当回事,直至在课堂上昏迷,老师和同学才慌慌张张地把她送到医院,检查结果不啻于晴天霹雳,居然是脑癌,而且是危险性最大的那种!肿瘤长在脑里,即使动手术也只有30%的希望。

在确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楚煜都觉得自己在做梦,一个令人绝望的噩梦。他曾经以为只要梦醒了,刘一就还是那个活蹦乱跳而又迷迷糊糊的小笨蛋。老天的玩笑开得太大了,他还有半年就毕业了,并且已经被一家国际知名的企业高薪聘请,只等论文答辩结束就过去工作。他马上就可以让刘一过上好日子,他们可以买自己的房子,组成自己的家,幸福已经触手可及。可是当他拼了命向幸福跑过去,老天突然哈哈一笑,然后对他说,不好意思,前面是镜子。于是当楚煜的手伸过去,他终于明白,幸福于他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

“小伙子,这真的是家传之宝,你随便出个价钱,我是货予有缘人。”中年男人看楚煜盯着石头久久不出声,刚才还讪讪的表情就多了几许兴奋。

楚煜翻了翻口袋,“就50块钱,卖不卖随你。”

中年男人嘬着牙齿,面有难色,“这是宝贝,您给的价儿也忒……”

“不卖算了。”楚煜转身就走。

中年男人拉住他,“要不是急等用钱,我真是舍不得……得,就当交个朋友。”

楚煜没理他说什么,急切地抓起他手上的石头跑回了医院。

刘一正趴在枕头上写着什么,见楚煜进来,赶忙把纸笔塞到枕头底下。

楚煜太兴奋了以至于没注意她的小动作,他把手背在背后,笑得很神秘,“猜猜我手上有什么?”

“你这个家伙搞什么鬼呀,难道不是柚子吗?”

楚煜猛地把石头坠子拿出来,“看,你的执手石。”

刘一的眼睛一下瞪大了,愈加星光璀璨,“怎么会,你从哪买的?我们不是去了很多地方都买不到吗?”

看着她难以置信的惊喜表情,楚煜的心中有一种酸楚的幸福。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戴到刘一脖子上:“这世上,有什么是我楚煜办不到的?”

“臭美。”刘一回头瞪了他一眼,眉梢眼角却全是止不住的笑意。

“一一,”楚煜把她拥在怀里,“我找回了我们的执手石,你也要答应我,不要离开我,永远留在我身边。”

“我答应你,留在你身边,永远不离开你。”

时间仿佛就此停止,刘一的脸上是梦幻的幸福笑容,她觉得自己与楚煜在这一刻化身成了执手石中相对而坐的男女,执手相望,地老天荒。

这一刻,她真的以为,她和楚煜的爱情可以地久天长。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