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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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因为家人,我才有心喜欢别人

下雨了,两个人的荒岛,我和你的荒岛。

淋湿了,就知道谁会比谁更胆小。

我梦见了,两个人的荒岛,你要不要。

也睡着,baby跟我逃。

然后永远从地图上擦掉~

听着这首《两个人的荒岛》,就算今天是雨天,也感觉很舒服。也许,心情是可以吃出来和睡出来的喔。

回到那年,我就不像现在这样又熬夜又不吃早餐咯。很听话地准时睡觉,准时吃早餐,准时被啊叔送我去上学,准时上课。也许太准时了,才让我变得如此死板。

那时的语文课好像是学拼音,bpmfdtnl...我背了好久都背不好,感觉那和数学一样难。但不背嘛,老师骂人。

原来我是带着很压抑的心情学拼音的。什么时候才大概记得bpmf拼音们的顺序呢?好像是初一学了英文之后,可想而知,我的头脑有多迟钝。

每天上课呢,就偷偷看着倩欣。然后发呆,然后被老师发现上课不听课,然后被批评。下课,还是偷偷看着跳绳的倩欣,看着笑得很灿烂的倩欣。为什么那么喜欢看她呢?不知道呢,我好想吸引她的目光。可是,害羞的我怎么能吸引到她看我呢?终于有一次...

一次听写,温老师说:“这次听写,全班只有一个人拿满分,大家猜猜是谁?”

这时,全班都议论纷纷了。有说班长的,有说倩欣的,有说学习委员的...读书厉害的,几乎都説完了。但温老师还是意味深长地摇摇头,然后举起她手里的听写部,让全班同学看到大大的100分!说出了一个令我当时无法相信的,非常漂亮的四个字:“是刘金龙!”

那一刻,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好像在一个舞台上,只有我一个人接受万人羡慕眼光的洗礼似的。我还有点不知所措,但心里非常非常的甜!毕竟是第一次,全班只有自己一个拿满分!接着,就是全班非常热烈的掌声,我望了一下倩欣,她笑得好开心耶!我想,她终于开始注意我了!

后来才发现,想太多,是会很受伤的。

听写,只有那一次是满分的之外。之后的,都不如人意了。不知是不是我太骄傲了,反正呢,倩欣就是不怎么注意我。

还有一次下课,我和男同学追赶,而倩欣在和几个女同学跳绳。我跑啊跑,跑过了倩欣跳绳的地方,不小心把她们的绳子弄断了。

她很生气地骂:“刘金龙!你神经病丫!”

那一次之后,我脸上的花儿几乎都是枯萎的。

总想靠近她,却越令她讨厌我。看着她,就好像一只无法靠近的美丽白天鹅。而我,只是一只傻傻胖胖的丑小鸭。那是有着遥远距离的自卑。

那时的我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优秀又漂亮吧。其实,我和她可以说没有什么故事。只是我自己想太多了而已,她不是静,也无法取代静。

当时读书不容易,不是我,而是我的啊叔啊婶。因为是转学过来的,又不是本地人。学校不发教材,要自己去买。啊婶就为了帮我买教材,搭车去了好远的地方,跑了好多好多家书店,才买到一本数学书。我拿着啊婶如此奔波劳碌才买到给我的书,我悄悄地哭了......

而啊叔,不管什么天气,都要送我上学放学。

有次在学校门口,我书包里的书因为我弯腰而掉出来了,因为书包有点烂,当时又是雨天。啊叔赶忙帮我捡,有好多同学看到。我好爱面子,我没有捡。但我也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好爸爸在雨天里当着那么多的人捡书,我当时强忍着泪,走进校门。回望啊叔在雨里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才放心让泪洒下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对得起啊叔啊婶为我的付出,我终于肯用心重新努力读书了!

那一刻开始,就为我未来的学习巅峰期埋下了伏笔。

如流水般的时间,已经流不回头了。但如空气般的记忆,还能轻轻触碰到那回不去的过去。

有次听到一个很意外的消息,阿婶説逛街见到了静的妈妈,可能他们也搬到东莞了。聊了一下,知道了静的成绩下降了。嗯,原来在我们分开之后,静也和我一样,成绩下滑。也许,我们都不习惯少了那一个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人吧。我又开始想念静了......

想念归想念,生活与成长还是要继续。

终于,我们搭建好自己的房屋了。离自己家的菜地好近,邻居有五家,正好一排屋。这个时候,三家姐却要回乡下读初中。

好了,三家姐回家乡后,我就孤单了点。大家姐和二家姐也要上班嘛,啊叔啊婶要干活嘛,我呢?无聊咯。

还好,邻居有户沈家。沈叔叔呢,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与我同年呢,最小的那个,小我五六年吧。当时,我只认识沈家的三千金和四千金,以及小少爷——烂佬。“烂佬”只是大人们喜欢逗他而起的花名而已。我放学后,只能和他们几个玩咯。还有一个,啊君,在深圳就和我玩过一段时间的玩伴。童年,除了玩多,还是玩多。

为了玩,我又做错了事——偷钱!那是我人生里抹不去的污点。

在学校的小卖部里,我看到一个好喜欢的玩偶,好像是《数码宝贝》里的加鲁鲁。不过,当时我还没看过这部动画片呢,只是单纯喜欢那形象。再加上一个很会怂恿我买玩具的同桌在旁边花言巧语,我终于踏上了不应该走的路。因为要十五块钱,我没有。

我的压岁钱都听啊叔啊婶的话,存起来以后读大学当学费了。所以,我就偷。啊叔哪件衣服有钱,我都清楚。因此,很轻易地,我就偷了十五块钱,买下了那玩偶。可是,才买了不久,做完早操回教室时,却发现被偷了。真伤心!同时也气愤!

第二天,我真的好想拥有那玩偶,于是,挡不住玩的欲望,不听使唤的手又偷了十五块。再一次,买下了同样的玩偶。可是,还是可是,同样的,做完早操回来,发现又被偷了!我当时是欲哭无泪的典范。

第三天,我的内心产生了一种越得不到越要得到的欲望。所以,又偷了十五块,再买了另外一个玩偶。这次,我做完早操就匆匆跑回教室,发现,还好,没被偷。所以我就一直没离开过座位,让那玩偶追随到我回家。

偷钱?想瞒过伟大的啊叔?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被发现了,被骂了。还好,以温柔关怀我幼小心灵的啊婶护着我,并用好舒服的话教导我偷钱的不对,要我以后要正直。我没有哭,也没有说什么,我知道,我从那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了。因为,愿改!

有次大家姐和二家姐放假在家,啊叔啊婶不知是逛街,还是去哪里。反正我家大门紧闭,三姐弟坐在一长板凳上看电影。忘记电影叫什么片名了,只记得是郭富城和关之琳主演的。

在电影进行到某个片段时,出现了可能是亲热的画面吧。大家姐就拿衣服盖住我的头,説:“小孩子不能看。”换言之,就是实行她的非礼勿视原则。唉!她们俩边看边笑,笑得令人好无语的那种。我只听到电影里好柔情的音乐,就拼命想象,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好不容易,终于听到大家姐说可以了。于是立刻拿掉盖在头上的衣服,继续看。可是,才两分钟左右,电影就看完了。什么嘛,都没有意思了呢。

在记忆里寻找能让此刻的自己有感觉的片段,那也是一种生活。

什么生活?再生活了一次的生活。

回到校园生活,当时的学校,可以説是很诡异的。

怎么説?因为在教室办公楼的后面,厕所的隔壁,就是...就是墓!那些不知是什么人物来的,反正墓地好大!其中有一个半球体状的大墓,可能是革命烈士的也说不定。

那时我和同学们都是小朋友,哪知道太多呢?所以,在半球体状的大墓上,经常会出现我和几个调皮男同学的嬉戏。被温老师看到的话,都是挨骂的份了。但,屡骂不止,我们依然顽皮。

有一次过分了点的就是,我们拿石头砸那些可能装有骨灰的罐子。只是可能,因为那些罐子是放在墙壁下一排的,没有墓碑。我们以为那只是普通的罐子,所以贪玩比谁扔石头扔得准。

当真的有一个罐子被砸烂时,我们都怕了!不是怕被骂,是怕真的有骨灰!如果晚上鬼魂来找扔石头的人怎么办?我们都开始剪头石头布,输的人近距离去确认一下那是不是骨灰罐。因为我们离罐子有一大段距离的嘛。好了,终于有人输了,还好不是我。

他走两步,回头看看我们。我们就给他勇气,加油!加油!加油!嗯!他又勇敢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我们。我们就给他更大的勇气,确认完后就请他吃棒棒糖。果然还是棒棒糖的威力大呀,他终于奋不顾身一个箭步上去了!

“啊!”他用力地惨叫了一声。

我们立马就被吓跑了!留下孤孤单单的一个他在我们身后哀嚎!哈哈,还好,确认是普通的罐子。他大喊是因为他控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喔,呼,人吓人,才可怕!

不过,我一直都在想,傍晚如果有人要上厕所,可是还要看到厕所隔壁的墓碑上的某个人物,那么,上厕所能上得放心吗?想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学校真够阴森的。

我以为我会一直孤单地读书读下去的。没想到,三家姐竟然不读书了!从乡下来到了大岭山,帮啊叔啊婶的忙——种菜菜。不读书的原因呢,就是心焦,即是舍不得家人而哭个不停。当时,我还笑她呢。殊不知,我不用多久也要感同身受了。那是后来话。

三家姐的归来,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基础渗透力。因为,她的实力感染了我!她,虽然只读了小学,但按她的写作水平来看,可以写书了。

她归来了,晚上呢,就由她骑车接我放学。我学校门口有好多书摊,她就喜欢在等我放学的时间里在书摊里看看书,或者,买几本回家看。久而久之,她的床头都塞满了书。是的,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能让人脱胎换骨。不过当时的我,根本没想过这些书的价值。

三家姐除了写作好,美术也好。我试过叫她帮我画一幅牡丹,非常好看!然后我交给美术老师评分。最高分当然是我啦!可是,美术老师怎么能相信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能画出那样好的画呢?于是,面对老师的质问,我撒谎了:“是我画的。”无论结果如何,反正没人在意过我的回答。

毕竟,当时的我真的没有那样的实力。而且,撒谎太丢自己脸了!

三家姐当时对我也不错的,那个时候,动画片《宠物小精灵》最热。我就最喜欢皮卡丘了!所以,她就买了两个钥匙扣上的皮卡丘给我,捏一下会响的那种。两姐弟就经常出现在黄昏的路上,听着皮卡丘的“叫声”,然后,把最感动的画面印入我傻傻但很真实的脑海里。

三家姐中午午饭后送我上学,下午就接我放学,啊叔就早上送我上学,中午接我放学。都是那么不容易...

啊叔要很早起来干活,太阳还没睁眼呢。待到我吃完早餐后,就匆匆忙忙地送我上学。放学,总有无法预测的天气。有时炎热,有时暴雨。但无论怎样的天气,只要我一冲出校门,那棵树下,总有啊叔和他“战友”的身影在潇洒地等着。啊叔有时会买那些用糖来画公仔的那个什么东东给我吃,不知叫什么,只记得好甜,很好吃!

每次坐在啊叔的单车后座,我都感觉好舒服,好放心。不需要担心前面有多少大车,有多少风险,只要我在啊叔的背后抱着他,就感觉很安全,那就是安全感。同样地,去哪里,只要啊叔牵着我的小手,我都很放心。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只因为他是啊叔。感觉只要啊叔在身边,世界就是安全的!那是父爱给我最温柔的感动。

为什么总要写一下我的家人?因为,有他们,我才有心喜欢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