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的邻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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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神女之舞

长病把身体弄得很坏,所以下决心去练弗朗明戈。刚到美国那年学了一点踢踏舞,都是要求脚掌脚跟足踝把节奏感敲打得强而准确的舞蹈。相近的舞步换了风格迥然不同的曲子,踢踏舞讲究身子打太极般关节松活如恬懒,弗朗明戈刚好相反,芭蕾甚至军人的身姿挺拔。上课伴奏的多半是古典吉他,有时加了小提琴,有时加指间响板,有时也有索索响的手摇筒,使我想起墨西哥边城的西班牙风。十二拍反复的曲式,有许多后起拍和切分拍,是音乐感不佳则无法学习的,文学形式的舞蹈。教舞的西班牙舞者正统安达露西亚出身,不准学生记曲子的旋律,直接训练耳朵的音乐性本能的引领脚步。她说弗朗明戈本来完全即兴,自由心性的东西,从第一步起就该这样学,是文学和节奏即兴颂诗般起舞,而不是一首歌配一支舞。让舞如雨点踢踏替代小鼓,鼓手当是什么旋律都追得上,跳起来才有王者的吉卜赛风,发自心灵的独立也孤独感才能有王者气质。我喜欢极了她的教法,像教文艺创作呢!学体操般来学舞的人太多,总使她落落寡欢,再多仍然寂寞。

弗朗明戈变化出的六十几种节奏拍式,其实都可以用音乐学院的方式分析。若是都娴熟了,应当可以如古典吉卜赛人在小酒馆里听到音乐就跳起来。我听完回家总要拿五线谱自己分小节,然后穿上钉了马掌铁的高跟舞鞋,边写作边在书桌下踢蹬节奏。圆圆的鞋头传来达达的马蹄声响,相伴着文学的高贵佻达。我格外感悟到趾高气昂如高跟鞋芭蕾,是生活的,神色自若的风情,是女王的。

有一天上课她忽然沧桑高亢地唱起来,拿着木棍打地板提醒着节奏,仿佛我的声乐老师起来跳舞了,她们长得也颇为相似,我的声乐老师在台湾属于祖上具有西班牙血统。我笑起来,这且歌且舞多么适合我。若能把她的歌翻译成中文,让我学她的声音,异国漂泊的我,也许会更让她觉得抓住了弗朗明戈的神髓。对我来说,难度是那听不懂的西班牙文。文学的气质,不能产生自陌生的文字。

忘了在哪里曾经读到一段话,这样说舞蹈:

“她使谷物变成圣土,叫做‘狄蜜特的圣谷田’。打谷场也由她保护,两个地方都是她的殿堂。她随时会出现,在神圣的打榖场,麦黄色头发的女神狄蜜特亲自领着风把谷粒和麸糠分开,手中持着麦束和罂粟。”

人们唱歌跳舞感恩,后来却不知为何立誓守秘,谦卑的庆典成了神秘的仪式。收获女神狄蜜特的殿在雅典附近的爱柳西斯小镇,所以就叫“爱柳西斯圣礼”,庙院跳着却没有人描述,只留下片断内容。

一世纪时西塞罗写着:“圣礼崇高无比,美化了人们的性格,柔化了人们的风尚,使人们由野蛮状态走进了人道精神。”

经典弗朗明戈,也给我这样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