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史记菁华
3943600000025

第25章 商君列传

秦孝公任用商鞅后不久,商鞅打算变更法制,孝公却怕天下人因此而议论自己。商鞅说:“在行动上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在事业上犹豫不决,就不会取得成功。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的人,本来就常会被众人非议;有独特见解的人,必定会被众人嘲笑。愚蠢的人在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发生过什么,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做大事不能先同百姓谋划,只可以在事成后与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高深道理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显著功业的人不与众人共谋。因此,只要圣人能够使国家变得强盛,就不必沿用陈规;只要能够使百姓获益,就不必遵循旧制。”孝公说:“好。”甘龙说:“不是这样。圣人不变更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人不改变法制而治理国家。顺应民俗而施以教化,不费力就能取得成功;沿袭成法治理国家,官吏习惯,百姓相安。”商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那一套说法啊。老百姓都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则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让这两类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与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事情。三代礼制不同却都能一统天下,五伯法制不一却都能各霸一方。智者制定法度,愚人被法度制约;贤人变更礼制,俗人被礼制约束。”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变更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换掉旧器。遵循成法可以无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商鞅说:“治理国家的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必仿效旧的法度。所以汤武不沿袭旧的法度而能统一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的礼制结果自取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应该被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也不值得赞扬。”孝公说:“讲得好。”于是便任命商鞅为左庶长,终于下达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按照新法,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彼此监视检举,一家若犯法,十家连带着治罪。不告发奸恶者,处以拦腰斩断的死刑,告发奸恶者,与斩敌首级者同样受赏,藏匿奸恶者,与投降敌人同样受罚。一家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开另立门户的,赋税加倍。立下军功者,按功劳大小分别升爵受赏;为私利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刑罚。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因而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人,免除他本人的劳役或赋税。从事工商业的人,以及那些懒惰而贫穷的人,将他们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都收为官奴。王族中没有立军功者,不能列入家谱。明确规定尊卑爵位的等级,各按其等级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数量、服饰式样等。有军功的人都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人,即使很富有也没有显荣的地位。

新法已然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唯恐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立起一根三丈长的大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非常奇怪,没人敢动。于是又宣布“能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下就赏给他五十金,借此事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百姓。接着就颁布了新法。新法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去国都投诉新法不当的人数以千计。正在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的原因,是上层人先去触犯它。”于是准备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对他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传授他知识的老师公孙贾。到了第二天,秦国人就都奉行新法了。新法推行了十年后,秦国百姓都感到非常满意,路不拾遗,山林中也没有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家作战,不敢为私利而争斗,乡村、城镇的社会秩序都非常安定。当初说新法不当的秦国百姓,又来说法令适当了,商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都迁到边疆去。此后,再没有老百姓敢议论新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