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和哈克发了横财,立刻在穷乡僻壤的圣彼得堡镇引起了轰动。亲爱的读者,读到这里你们可以松口气了。钱数很大,而且又全是现金,几乎令人难以置信。几乎镇上所有的人都在谈论此事,对他们俩小孩称赞不已,很是羡慕,后来竟然有人因为过分激动,结果被弄得神经错乱。现在,圣彼得堡镇上几乎每间传闻闹过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木板也被被一一拆掉,就是为了找财宝—而且是大人做的,并不是小孩,其中一部分人相当认真。你看看,无论他俩走到哪儿,都是瞩目人物,有的频频献殷勤,有的则睁大双眼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们。也许他们以前说的话几乎没有大人把它当回事,现在可不一样了。他们无论说什么,都像圣旨一样,被人们到处传播、重复。就连他们简单的一举一动都被认为意义重大。显然,他俩已不再是普通人了,都快被供奉为圣人一般的人物了,更夸张的是,竟然有人收集了他俩过去的资料,说他俩从小就有伟人之像。村里的报纸还专门刊登了他俩的小传。
道格拉斯夫人按六分利息把哈克的钱拿出去放债,波莉姨妈以同样利息委托撒切尔法官把汤姆的钱也拿出去放债。这样,他们俩小孩都有自己固定的收入。根据放贷利息,他俩每天都有一块大洋的收入。这笔钱相当一个牧师的收入—不,确切地说,是他应得数额,通常他拿不到这么多钱。那时,消费水平很低,一元二角五分钱就够一个孩子上学、吃饭的费用,甚至连穿衣、洗澡等都包括在内,也花不完。
撒切尔法官对汤姆十分看好,认为汤姆绝对是个有发展前途的孩子,否则,他不会那么勇敢地救出了他的女儿。贝基悄悄地告诉撒切尔法官,汤姆在校曾替她挨过鞭子,撒切尔法官更是感动备至。她恳求父亲原谅汤姆。汤姆撒了个大谎完全是为了替她挨鞭打,法官满怀激动地大声说:“噢,那可是最高尚的谎言,它是我见过的最慷慨、最无私的谎言。这可以和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①2一样永垂青史!”
贝基见父亲用力踏着地板,说这句话时显得十分伟岸,她从没见过父亲这个样子。她很是激动,于是马上跑去找到汤姆,把她爸爸的反应告诉了他。
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将来成为一名大律师或战功显赫的军人。他还打算安排汤姆进国家军事学院,然后,再到最好的法学院接受专业的教育,将来他可以自由选择。
哈克贝利·费恩有了钱,得到道格拉斯夫人的监护,马上就进入社交圈子—不对,或者说,他是被逼进去的—因为他很不情愿。道格拉斯夫人的佣人每天都会给他梳妆打扮一番,把他收拾得像个绅士,每晚又为他换上新的床单。上面一个污点也没有,很令哈克失望,因为他习惯了脏兮兮的感觉;吃饭的时候,刀叉、餐巾、杯子、碟子,一一俱全,都得使用;他又得上教堂、念书;他得文雅地说话,谈吐又要斯文,无论他走到哪里,各种礼仪都会束缚着他。
哈克忍受了三个星期后,突然有一天,不见了踪影。道格拉斯夫人急得要命,到处去找,几乎找了两天两夜。众人们也十分上心,他们到处找,有的甚至去河里打捞。汤姆很了解哈克,第三天早晨,便在废弃的屠宰场后面的旧空桶里找到了哈克,这些天,他就在这儿过的夜。此时,哈克刚吃完偷来的剩饭,正抽着烟斗,舒服地躺在那里休息。他依旧穿着那套破烂的衣服,蓬头垢面,邋遢不堪,但是很快活。汤姆把他拽出来,跟他说他已惹了大麻烦,要他快回家。哈克脸上悠哉悠哉的神情马上消失了,呈现出满脸愁容。他说:
“汤姆,我是不会回去的。我受不了那种生活,很不习惯。道格拉斯夫人待我确实很好,可是我享受不了那一套。每天早晨,他们把我叫起来,逼我洗脸,一个劲地给我梳头,还不让我在柴火棚里睡觉。汤姆,我得穿那种令人讨厌的衣服,紧绷绷的,一点气也不透。衣服很干净很漂亮,弄得我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更不能到处乱跑。我好多年没去过教堂了,还得去做礼拜,弄得满身是汗—我恨那些重复无趣的布道词!在那里,我不能捉我的苍蝇,也不能嚼口香糖,整天都不能光脚。吃饭、上床睡觉、起床等道格拉斯夫人都要按铃,总而言之,一切都要按序进行,我都快崩溃了!”
“但是,哈克,大家都是这样的啊!”
“没错,可是,我不是大家的一分子,被捆得那样紧我受不了。还有,要吃的就有吃的,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就是去河里钓鱼,也得先她的同意才行,去游个泳,还得先问问她,真的是,干什么事都得先经过她批准。说话也得很文雅斯文,我很不习惯—憋急了,我就跑到阁楼顶上,自己跟自己乱说一通,这样才好受些,否则,我真会憋死的,汤姆。她不让我抽烟,不许我在人前大声讲话,还不许我伸懒腰、抓痒痒—”(说这话的时候,他显得十分烦躁和委屈。)
“还有呢,她整天都在祈祷!我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女人。”
“我得逃走,汤姆—不逃不行呀,马上就要开学了,不离开的话就得上学,还不如杀了我呢。汤姆,有钱了,并不是件高兴的事。发财简直就是发愁,最后弄得你真希望还不如什么都没有。我身上的衣服很舒服,在这桶里睡觉也很香,我打算就长住这儿了。汤姆,就是那些钱,我才会活得那么痛苦,现在,那份钱你拿去吧,偶尔给我几毛钱花就行了,不要常给,我觉得容易得到的东西不好玩。请你跟道格拉斯夫人说吧,顺便替我告辞。”
“噢,哈克,我不能这样做,这不太好。也许,你稍微多适应几天,就会喜欢上那种生活的。”
“喜欢那种生活,就像喜欢一直坐在热炉子上一样。简直是荒谬!我不干,汤姆,我不要当富人,我不想被困在那闷热倒霉的房子里。我喜欢森林、喜欢河流、喜欢那些脏兮兮的大桶,我离不开这些东西。真不走运,刚得手几条枪,找了个山洞,准备去当强盗,却偏偏碰到这种事情,真是倒霉死了。”
汤姆看到了希望—
“喂,哈克,有钱也可以当强盗啊!”
“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汤姆?”
“当然是真的,干吗骗你,就像我人在这儿一样,千真万确!不过,我们不要邋遢、不体面的人入伙,哈克。”
哈克那股高兴劲马上没了。
“为什么不让我入伙,汤姆?你不是还让我当过海盗吗?”
“不错,但是这跟当强盗不一样,跟你说吧,强盗比海盗格调要高得多。在很多国家,强盗地位很高,都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一般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
“汤姆,我们最铁,对不对?你肯定会让我入伙的,汤姆,是不是?”
“哈克,我不是不愿意,但是要是让你加入,其他人会怎么说呢?他们会嘲笑说:瞧汤姆·索亚那帮强盗,一群乌合之众!他们在说你,哈克。你不喜欢那样,我也不喜欢。”
哈克没吭声,沉默着,思想上在做激烈的斗争。最后他说:
“哎,好吧,我到道格拉斯夫人那儿再忍受一个月吧,看能不能习惯,不过汤姆,你得让我入伍啊?”
“好,哈克,一言为定了!走,老伙计,我去跟道格拉斯夫人讲,让她多给你点自由。”
“这么说,你答应了,汤姆?你答应了?真是太好了!要她能给我多点自由,让我可以偷偷地抽烟、说说脏话。兴许我还能适应。对了,你准备什么时候组成海盗帮派?”
“噢,很快。把镇上的男孩聚集起来,也许今晚咱们就举行入伙仪式。”
“什么仪式?”
“入伙仪式。”
“什么叫入伙仪式?”
“嗯—就是发誓团结互助,永不泄密。就是被剁成肉酱也得遵守帮规,不能泄密。如果有人敢动咱们兄弟,就把他和他全家赶出地球,一个不留。”
“哈哈,这真好玩!好有意思,汤姆。”
“对,我也觉得很好玩儿。入伙仪式得在半夜举行,而且要选个最偏僻、最恐怖的地方,闹鬼的房子最好,可是现在全被拆了。”
“好主意!”
“噢,还要对棺材发誓,咬破指头,歃血为盟!”
“哈哈,这才像那么回事!比当海盗过瘾多了。汤姆,如果让我加入,我会一直跟着道格拉斯夫人过,直到我死为止。如果有一天,我成了鼎鼎有名的大盗,人人都谈论我,我想,她会很自豪的,因为是她把我从野地里接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