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英雄联盟捭阖瓦洛兰
39562800000002

第2章 吴嵩

“第三节课结束,TheThirdLessonIsOver。”听到晚自习下课的铃声,我停下了手中的笔。准备离去。“大神,等等,”听到这个声音,我回过了头。“那件事,再考虑一下吧!”看着于帆谄媚的表情,我淡淡说道:“不可能。”想让我这个王者代练,还不想交钱,想也别想!我将头回了过去,走出了教室门,留下了一脸阴沉的于帆。

我叫吴嵩。五岁时,我的父母车祸遇难了。因为没什么近亲,所以我是在一个人靠父母的遗产生活。虽然我父母生前攒了不少钱,但我也不能坐吃山空。所以,我现在在靠打代练赚外快。

我接触LOL是在初二,并迅速成为了最强王者,最擅长的英雄是锐雯和刀妹。其实我练这两个英雄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喜欢她们的背景故事:孤独,坚强,让人有些心疼。

因为家里没人,我的性格又有些孤僻,基本没有朋友的邀约,所以我会在晚自习后打代练。有时在家,有时在学校旁的新世纪网吧。今晚,我决定去新世纪。

出了大门口,我驾轻就熟的走进了新世纪网吧。但我不知道,今晚这个决定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就在我走进新世纪后不久,几个混子在于帆的指引下来到了新世纪门口。“就那个。”门外,于帆指了指正在专心“厮杀”的我。“就那小子?”为首的混混问道。“那咱得说好了,我打他一顿,把号抢过来,卖了以后咱俩七三开,成不?”“绝对成绝对成!”于帆顺从的说道。“那就好办了!”混混头对身后得人招了招手,“走!”看着几个混混大摇大摆地走向对这场阴谋毫不知情的我,于帆心中有种出了口恶气的感觉。“哼,吴嵩,叫你不给我打代练!这下,有你受的!”他默默说道。

网吧中,我正在用锐雯大杀特杀。说实话,有时我觉得,游戏中的英雄,要比现实中的人要更让人亲近,至少,我了解他们。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略显古怪的逻辑笑了下。这大概,也是我交不到朋友的原因吧。

“可以啊,玩的不错嘛,大神!”突然,我的鼠标被人一把拽走了。我看向那人,流里流气,不像个好人。我的心中不禁警惕了起来。“你…”我话未说完,便被迎面打了一拳,顿时鼻子酸疼。“交出账号,饶你一命!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混混威胁道。他这就话说的十分熟练,看来干过不少这种事。

“没门!”我强硬的回答让混混愣了一下。他打量了打量我略显瘦弱的身板,嘲讽似的笑了下。“怎么,想装英雄?”他又看了看周围。“我看着四周也没美女呀,你装给谁看呢?”

我没理会他,一拳挥向了他。“我的,绝不容许他人侵犯!”因为不以体能见长,我的拳头也力量不大,被那混混轻易攥住了。“还装?那我成全你!”混混又是一拳,我直接昏了过去。

再醒来,我已经换上了一身,呃,破衣服?

我惊讶的看着自己打补丁的袖子,但我发现了一件更让我惊讶的事:我,变小了!

现在的我大概只有五岁,还是个小乞丐。我又望向四周,这哪里还是学校门口?我现在,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见街头有个路牌,我跑到路牌旁看,向路牌。“军魂街…诺克萨斯?!”看到“诺克萨斯”四个字,我心中一震:我,穿越了!!

起初,我兴奋又激动。一个小时后,我的激动便一扫而空了。因为,我已经饿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哎,还没见到一个英雄。就要死在这里了吗?”感受着眼前逐渐模糊的场景,我喃喃着晕倒了。不过这次,是饿晕的。

“小子,起了。”听到一个冷淡的声音在呼喊我,我睁开了眼。我好像是在一座小屋的床上。小屋的装修十分简约,唯一能吸引人一些注意的,就是床边的木头人和那个像木头人一样的中年男人。男人的眼眉很是英武,但又透露出一分难以掩饰的沧桑与憔悴。他始终一脸的平淡,看不出喜怒哀乐,就像一座,呃,兵马俑。

“我这是,在哪儿?”我从床上爬了起来,看向那“兵马俑”。“这里是我的武馆。”男人说道。“从今开始,我管你吃住,教你武术。你负责做饭。”他的语气十分坚决,不像是在询问,更像是将军在向小卒下命令。“可我不会做太多…”“那就学。”听他这么说,我彻底没治了。也好,好歹不用担心饿死了。“喝了那碗粥,一会儿,我就教你武术。”“兵马俑”指了指桌子上的一碗粥,想要离开。“先生,我该如何称呼你?”端起粥碗,我才想起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便向走向门口的男人喊道。男人的身形顿了一下。

“你,叫我桀叔吧”男人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顿时,一个小院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院内,各种武器到处堆散着,院的中间还立着三个木人,比屋里的等身木人还大一圈。“等你能一拳打飞小木人时,你才算小成啊。”桀叔背对着我,却在谈论他自己看不见的小木人,搞不懂他在想什么。我看着他的背影,愈发的感到这人不正常……

“别发呆,喝完赶紧来院子里!”桀叔的话讲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我端起粥碗喝下了粥,来到了院子里。“看好!”桀叔见我来了,便摆开了架子。“碎岩诀的起式,是这样的……”

五年后……

“桀叔饭好了。”我把早饭端到了桌上。桌旁,桀叔伸出筷子,夹了一口。“有进步!记一个二等军功!”见桀叔吃的很开心,我也笑了。五年的相处让我发现,这个“兵马俑”硬邦邦的壳里,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他的感染下,我的性格也不再孤僻,比以前开朗了许多。他号称是开武馆的,但我们这里这五年来却一个徒弟也没有。每次我问他,他总是用“你不就是吗?”搪塞过去了。这已经很让人迷惑了。但更让人迷惑的是,他从来不缺钱花!真不知道,他那么多钱是哪来的。估计他原来是诺克萨斯的一名老兵吧,听说诺克萨斯军人的待遇都不错……

“吴嵩,别走神,快吃,吃完去买东西!”桀叔的筷子敲到了我的头上。我揉了揉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继续扒自己碗里的饭。桀叔见我专心吃上了饭,也不再说什么。

“桀叔我去了!”“路上注意别再给我惹乱子了!”五年的锤炼让我的功夫已经有一定境界了,而我又爱打抱不平,所以有时会摊上些事。幸运的是,这些事每次都被桀叔解决了。

“知道了!”我下意识的回应着桀叔,却没对他的话过心,径直走出了小院。

我来到了军魂街的菜市场,开始采购今天的蔬菜。“小嵩,又来买菜了?”“嗯,阿姨,今天来一斤黄瓜”“哎,这不小嵩吗,今天的鱼可挺新鲜了!”“是吗大叔,拿给我装一条。”自从我被桀叔“逼”着做菜后,我与菜市场的大叔大妈也熟了。

“你,别跑!”突然,一个披着褐色斗篷的小孩从人群中跑了出来。他的身后,跟这几个在追逐着他的人。听声音,应该是诺利亚那帮嬉皮无赖。虽然那帮无赖跑得快一些,但那个小孩在人堆中钻来钻去,愣是没让那帮无赖追上。

“追上你了!”终于,最前面的一人抓住那个小孩的斗篷。那个小孩被这么一拉,失去了平衡,从斗篷中跌了出来。一头蓬乱的银发暴露在了阳光下。

“小心!”见此情形,我上前一步,扶住了那个要跌倒的小孩。看着那头让人倍感亲切的银发,桀叔的“别再给我惹乱子了”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论如何,今天这个头,我出定了!

看着已经追来的无赖们,我将她护在了身后。“你们,想干什么?!”

PS:本文现在起点连载,喜欢的可以去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