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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筹建三官庙2

叶秋香走走停停,还不时的回头张望。我甚觉奇怪,问她在看什么。叶秋香说:“老是觉得后面有个人,可回头看去了又没有了。”一语未了,见一个人大步走来,吓得一把抱住我说:“他撵上来了。”我吃惊道:“谁撵上来了?”叶秋香说:“就是他,他手里有刀,咱们快跑。”说着,拉着我没命的往前跑。我对叶秋香这些出乎寻常的举动和言语很是理解不透,将她送到她妈妈身边,回来向欧阳惠萍学说。欧阳惠萍也说不明白她到底怎么了,又说:“别劳心费神的瞎琢磨了,快点睡吧。”我说:“好吧,出去的时候把门给我带上。”欧阳惠萍答应给我带上门,但并没有承诺出去之后就不再拐回来了,我也没有要求她做出这样的承诺。因而时隔不久,她便如幽灵一般的返回到我的房间里来了。

等我醒来,欧阳惠萍已经起床离去了,只给我留下两张字条和五百元现金。一张字条上写的是“谢谢你”,另一张字条上则是“恭喜你”三个字。这两张字条原是呈十字交叉放置在床头旁边的桌子上的。伍佰元人民币叠放的十分规矩,搁在两张字条的交叉部位处。很显然,她在放置它们的时候,经过了一番精心布置。我不明白她谢我什么,又恭喜我什么,更想不通她留下五百元钱的用意和目的。我瞅着字条和钱,发了半天呆,随即便陷入无尽的忧郁之中了。我不爱欧阳惠萍,却不得不舍弃我的至爱,娶她为妻。二姐还在跟她的好丈夫相拥而眠,宝宝也还睡得正香。大姐在厨房里做早饭。父亲和娘站在院子里,紧锁眉头。大姐走出来轻声说:“你俩就别再站在这儿了,一会儿他俩起来,一出门就看见你俩,还不羞死了啊。”娘说:“你说这叫啥事儿。”大姐说:“好了,这不更好吗,亲上加亲。”娘说:“我不是说不好,我是说他俩还没咋着哩,咋可都,你说咋办他大,这要是传扬出去,脸上可是没光了。”父亲说:“咋办,还能咋办,莲花哩,咋还不起来。”大姐说:“我去叫她,你俩也回屋吧。”父亲和娘转身回到堂屋,坐在沙发里商量如何办比较妥当。大姐去楼上喊二姐起来,并悄悄地跟她说了小弟和宋英的事儿。

二姐听了十分高兴,说一吃过早饭就回家向公婆给小弟提亲,转脸就把这事儿告诉给了宋健。原想他该高兴,谁知他阴沉着脸,一句话都没说。寿礼分为物品和现金两部分。物品的处理方式是:大姐相中的东西归大姐,二姐相中的东西归二姐,大姐和二姐都相中的东西归父母,如若一件东西大姐、二姐、小弟同时喜欢上了,那么它就是小弟的了。物品中的字画只属于我,我又把它们搁在了家里。现金总额为九十八万九千八百元整。瞅着这些钱,都觉得灼眼,摸一下都能把手指头烧掉了。父亲、娘、大姐都惴惴不安,不知道这些钱带来的是福还是祸。当然,其中一部分钱是不烧手的。这部分钱共计十五万八千八百元,留给了娘和父亲。那八十三万,由我带到了县城,分别存进了建行、中行、农行和工行。还剩余一千元,我留作路费了。趁来县城存钱的机会,我去找了欧阳惠萍。碰巧她不在店里,店员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叫我给她打电话,可她的电话一直都处于关机状态。我不得不相信她的确是在故意躲着我,便叮嘱店员说:“她一回来,就叫她给我回个电话,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她商量。”然后离开门店,去二姐家。

二姐已经向公婆为小弟提过亲事了。宋希凌两口子并不反对把女儿嫁给小弟,只是觉得俩孩子的年龄都还小,十七八岁,屁事都不懂,不是结婚生子的时候,想着再过几年,俩孩子高中毕了业,也都大了,再谈论婚嫁之事也不迟。父亲和娘也没有更好的注意,便暂且把这件事放下了。可又担心俩人在学校里做出事端来,损毁了家庭声誉,叮嘱二姐婉转的劝说一下宋英,也算是善意的提醒吧,随后又把小弟叫回家训诫了一番。小弟觉得十分委屈,却怎么也解释不清楚,自此疏远了宋英。

不久,叶团长率领着剧团返回了县城。叶秋香也最终没有将那一晚的噩梦告诉给妈妈。那个持刀歹徒便因此逍遥法外了,好在他只是将叶秋香吓了个半死,除此之外没有对她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此时离开镰收割小麦已没有几天时间了,有的人家已经开始抢麦造场。不过父亲向来不为收种庄稼操心,他现在最关心的事情是怎样才能尽快将三官庙建起来。他原本打算在收麦之前就将三官庙建好的,也与申有财等大队干部商量好了,却因一场寿诞庆祝而耽误了。他有重建庙宇的心,源于对小芳的最深沉的忏悔。建造庙宇,是人的三大善事之一,另外两大善事为修桥和铺路。他想用这种方式来赎罪。我们村原有一座三官庙,位置就在村中央的大坑北面。那是一块半岛型的地块,南面是大坑,东面和西面为一百多米长十多米宽的水沟,沟半坡长满了柳树、槐树、桑树和杂草。大坑和沟里终年有水,冬天时的水平面和夏天时的水平面基本持平,看不出有什么变化。自从三官庙作为旧时的产物被毁之后,大坑和沟里的水平面逐年下降,沟半坡的树木也逐渐减少了,那块地也被划分为四块,用做了民宅。

父亲的意思是还把三官庙建在旧址上,申有财他们也觉得这样最好,只是那四户人家的搬迁是个头疼的问题。不过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申有财作为谈判代表,与那四户人家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和广泛的探讨,最后达成协议,形成条款,交给父亲审批。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其一是为这四户人家各找一片半亩地大小的宅子,其二是为他们各建造四间堂屋两间东西配房,都需是平房,其三是给每户各两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损失费,以作补偿。现如今是地都分给了个人,大队里没有多余的地块给他们做宅子,因此这第一条就必须修改。申有财又去找他们,经过协商,把它修改为:他们在各自的自留地也好大田地也罢,划出一块来用做宅子,大队每年给他们夏秋两季的庄稼损失费一千元人民币,期限为十年,每年的腊月初六付钱,不能要求一次付清,也不能要求两三次付钱,必须一年一清。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他们盖房子用的钱、财产损失费、每年的粮食补偿费、建造三官庙的各种花销和开支,综合起来,就成了一个天文数字,大队肯定没有这个财力,即便有,也不能用。这些钱,该由谁来出。父亲一拍桌子说:“我来出,花钱买个心安,值!”申有财说:“也不能全由你一个人出,建造三官庙,那是为了全体村民的福祉,各家各户多少也得尽一份绵薄之力不是,还有那一千块钱的粮食补助,我看就由大队里出吧,那点钱,大队里还是出得起的。”王平说:“让村民出钱,出不多,还怨声载道,我看还是算了吧,得不偿失。”赵坤说:“我看这样,抽空把村民都集中起来,开个全体村民会,有多长时间没有开过这种会了,人心都散了,把情况跟大家伙儿说清楚,愿意出就出,出多少也不限,不愿意出咱也不硬逼,也就是一个随心的意思。”几个人都认为这个方案可行,便敲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