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几位恩公怎么称呼啊?”刚才跪拜的那位老者问道。
“俺叫典韦,”典韦一只手抓着一块肉,嘴里正在嚼着肉,闻听老者问话,“嗯”的一声,瞪大了眼珠子,将嘴里的肉,咽了下去,说道。
典韦,光头。身高七尺有余,坐在桌前,犹如一座小山。浓眉大眼,犹如灯笼铜铃般大小,大嘴,牙也相当大,一张嘴,一大块肉就没了。给人一种恐惧的感觉。
老者和村民们,还有那持枪之人,和那带着斗笠的人,看向典韦。
“我叫徐庶,字元直。”徐庶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站起来拱手说道。一副文士模样。
徐庶,身穿破旧不堪的衣袍,腰间挂剑,头发也乱糟糟的,实在看不出一点文士的模样。“我叫陈到,字叔值,”只见那持枪之人也拱手说道。
陈到,身穿布衣,一杆长枪插在身旁。身高六尺,长发扎在脑后,很是干爽。面白齿净,俊朗不凡,看着那不算魁梧的身材,却有着巨大的爆发力。
原来,这人叫陈到。明天在脑海里仔细回忆了下,三国志上面好像没有重点描述这个人物啊,没有映像。
“庞统,字凤雏。”只见那带着斗笠的人说道。
没有多余的话,就是这么几个字,显出此人及其自傲。
因为此人带着斗笠,所以大家都不能够看见他长什么模样。
“你这鸟人,大白天的带个斗笠干啥,又不吹风,又不下雨的,见不得人吗?”话没说完,典韦就“吧嗒”一声,将那斗笠取了下来。
“你干什么,谁让你摘我斗笠了。”
只见此人,慌乱的用长袖遮住面庞,一只手颤抖的指着典韦喝到。
就在典韦摘下斗笠的那一瞬间,一桌人也终于看见了此人的模样。
要说此人长相并不算太丑,五官端正。只是他的下颚骨吐出,导致鼻孔朝天状。有点“大黑猩猩”的样子。
典韦也愣了一两秒,随后,丢开斗笠说道。
“看你长的也不丑啊,看俺老典。就这模样,都可以吓哭小孩子。”
“再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此乃天定。你如此遮遮掩掩,此不为不孝。”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众人都没有想到,五大三粗的典韦,居然能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来。
庞统也是一愣,站在原地,愣了好久。说道。
“典韦说的没错,面貌乃天定,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凭我庞统的能力,足可藐视天下一切。哈哈哈,哈哈。。”
庞统,明天知道。三国有名谋士之一,最后陨落于“落凤坡”。
众人又都看向明天。
“我叫明天,今天刚来到这里。”
众人似乎都看出了哪里不同,对,眼睛。庞统问道。
“不知这位明天的眼睛是否?”
大家也都有这样的疑惑。
“对,我的眼睛,看不见了。但我能够感觉到你们的存在,哪怕每一个动作,我都知道。”
典韦和陈到一听,心里一惊。
“心眼”。
“不知,刚才明天,拿出来的那把剑,是何物,如此锋利。”
众人又一次将目光看向明天,就连典和陈到也很好奇。
虽然,典韦,徐庶知道,那把剑不同寻常。但典韦还是无法理解,刚才的那道气刃是如何来的。
明天随手从腰间,摘下短剑。徐庶,典韦二人一看,一蹦老高,躲开一边,看得众人不解。
庞统接过断剑,仔细端详了片刻,毫无头绪。摇了摇头,正准备转给典韦看看,谁知典韦一个驴打滚,滚了开去。
庞统无语的看向典韦,你这是要闹哪样?正准备说他几句。只见,驾着虎肉的木架突然横向断开。众人愕然,只有典韦和徐庶一副“就是这样”的表情。
陈到和庞统最是惊讶,围过来一看,倒吸一口冷气。
“嘶。。。。”
“老丈不知如何称呼。”明天看着看着说道。
“老朽姓吕,单名一个玄子。”只见老者摸着胡须说道。
“哦,原来是吕公。”明天说道。
“哎,吕公不敢当。”老者连连摆手。
“吕公,不知道,村中有多少户人家,大约多少人。”明天又问道。
“原本村中有二十三户人家,七十口人。今天被土匪洗劫了下,少了六户,死了二十多个人。”
说完,大伙又悲伤起来,死去的人,有些的是他们的孩子,母亲,有的甚至一家都没了。
“吕公,不知道这伙土匪大概有多少人,在什么地方。”明天又问道。
“要说这伙土匪啊,原本也是普通百姓,实在饿的没办法了,才选择去当土匪。后来,慢慢的性质就变了,他们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求个温饱了。抢钱,抢女人,杀人,什么都干。我们已经换了好几个地方了。”
吕公也是惆怅的说道。
“粮食都被抢走了,明天我们还不知道该吃什么,又得重新找地方住下了。”吕公又说。
“我到知道有个地方,那里有吃的,管饱。地方很隐蔽,不易找到。”徐庶说道。
“嗯,对。那是个好地方,我们刚从那里过来。要是那帮土匪再敢过来,俺叫他们有来无回。”典韦凶神恶煞的说道。
第二天,所有人都收拾妥当。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只是一些简单的锅碗。
然后将死去的亲人,入土为安,弄了一个简易的坟墓。将土匪们的尸体,也挖了一个大坑,随地掩埋,以防被野狗吃了。
不多会,一群人来到了这个三人相聚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
典韦不大一会就挖来很多红薯,一人一个,典韦率先咬了一口。
众人看他吃的麻麻香,也都咬了一口,味道果然不错,比树皮,草根好吃多了。
人多力量就是大,一天时间,建议的房子就做好了,一群人在这里暂时安定了下来。
相处了一段时间,明天发现,古人很好相处,他们没有现代人的那些花花肠子。和徐庶,陈到,庞统,典韦四人关系也很融洽。
庞统感觉自己找到了伙伴。
首先,典韦。长的比自己还丑,但心底善良,武力又高,村里人都喜欢他。
期间也有土匪,打算洗劫这里,被典韦杀的鬼哭狼嚎。
再有,徐庶。庞统认为这人就是有多动症。明明是个文士,却热爱舞剑。尤其是土匪来袭的时候,比谁都兴奋,手持长剑,杀了个七进七出。
再说,明天。庞统认为这人是他最看不透的,明明是个瞎子,却手持断剑。虽说此剑不凡,但其武力值也深不可测。
单说,那一日,那一剑,就不是一般人能够使出来的。
“不如我们拜为兄弟如何。”庞统提议道。
“好啊,”典韦点头应是。
“我同意”徐庶说道。
“我没意见”陈到说道。
“我也同意”明天说道。
村民们听说,恩公们要拜把子结义,都过来围观。
“苍天在上,今日我庞统,我典韦,我徐庶,我陈到,我明天,结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说完三人,又朝天拜了三拜。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见明天看着典韦喊道。
“大哥”
“五弟”
又看向陈到喊道。
“二哥”
“五弟”
接着是徐庶
“三哥”
“五弟”
最后是庞统
“四哥”
“五弟”
五人相拥在一起,哈哈大笑。
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村民们也很高兴,打了些野味,焖了许多红薯。大家以水代酒,欢做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