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打碗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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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谢小兰玉米里表爱意

很快,小兰就来到了永春哥家自留地的地头,看着可爱的救命水缓缓流进玉米地。她站在地头,可以时隐时现地看见永春哥在地的另一头在忙活。

看到永春哥,小兰更是激动不已,但是她没有大声呼喊,而是把凉鞋脱掉,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沿着另一个地棱,悄悄地朝永春走了过去。

小兰小时候就很漂亮,如今女大十八变,她更加漂亮了,红润的脸蛋,细长的睫毛,水灵灵的眼睛里镶着两颗黑葡萄。杭州水多,气候湿润,受惠于这个缘故,小兰现在看上去根本就不像个西北的姑娘,而更像南方的大家闺秀了。

小兰离永春不到两米的时候,永春依然没有觉察到小兰就在他跟前,背对着小兰挥汗如雨地加高着地棱。

小兰很急切地盼着见永春哥,她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看到过永春哥了,但是当永春哥近在眼前的时候,她却激动地说不出话,而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端详着他。

永春上身没穿任何衣服,光着膀子,争分夺秒得忙碌着,就如同医生正在抢救奄奄一息的病人一样。他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结实的肌肉在用劲的一瞬间,鼓成一块一块的,真不亚于健美运动员,浑身都展现出男人成熟的魅力。经过多年的农活劳动,他的身体已经结实得像一堵推不倒的墙。永春脸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就好像刚刚洗过脸,还没有用毛巾擦过一样。他用铁锨在地里把铲好的土堆在地棱上,然后用锨背拍打砸实在,必要时的时候还要脚使劲踩一踩。他干起活来不但麻利,毫不拖泥带水,而且十分仔细用心,铲土时小心翼翼,生怕铲到玉米的根,玉米就如同他的宝贝蛋一样,他丝毫没有马虎了事。现在,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农民,一个种庄稼的好把式。

“永春哥,我回来咧”。小兰银铃般的声音响起,用武功的方言亲切地说道。

永春一直在铲土垒地棱,竟然没有发觉旁边有人,也许火辣辣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把人照得都眩晕了,好像人的感觉都钝化了。

被小兰突如其来的一叫,永春被吓了一跳,还以为从哪里窜出来的野兔。

“哎呀,小兰,你这一下子把我吓得不轻,咋不念不传地躲到我身后,刚回来?”。永春高兴地而嗔怪地说道。

“哈哈哈,小兰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说道:“谁要你干活干得那么投入呢,我早上11点半到的家”。

“哎,庄稼是咋农村人的命根子,这玉米要是再不浇,恐怕这一料子庄稼清白了(颗粒无收)。咦!小兰,你咋还光着脚呢,小心麦茬扎破了脚!”

“没事,没事,这样光着脚踩在咋家的土地上踏实舒服。”

“不行,不行,你还赶紧把鞋穿上到地头等我,再过半小时地就浇完咧。千万不敢把脚给划破了。”

小兰根本不听,反而将脚踏入水已经漫过的松软的地皮中。

“我喜欢这样,这样凉快,这样就可以找到小时候的感觉,小时候天热的时候我们不就是经常这样的嘛。”小兰咯咯的笑着说道。

“你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娃。”

“嘿嘿,你说对咧。”

永春一边忙浇地,一边跟小兰聊天。小兰聊了一会,就不吭声了,好像有什么心思。

永春跟小兰从小一起长大,小兰有没有心思,他很快就能觉察出来。

“小兰,你咋咧?有啥事?看把你愁得!刚才还还好好的。”永春一边铲土,一边关切地问道。

“永春哥,再过一年,我就要毕业咧。”

“毕业了是好事么,这样你就可以上班挣钱,给你爸妈减轻些负担。毕业后你有啥打算?。”

“当初高考完了我之所以选择了浙江农业大学,就是想能学到农业技术,毕业后回家乡,改变家乡穷困落后的面貌,让乡亲们都能过上好日子。我是学农业的,故乡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所以打算毕业后回咱村,推广科学种地种菜,咱们村一直都采用老办法务农种菜,小麦、玉米和菜的产量都很一般,要是能采用最新的技术,到时候产量最少能提高50%。”

“你再甭胡说咧,书难道把你念瓜(傻)咧,你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应该到大城市去,到咱这农村岂不是大材小用?杭州那么好的地方,你也不考虑在那儿安家?。”

“哎,永春哥,再甭提了,这些年在杭州上了几年学,我也杭州周边的上海、苏州等城市也游玩过,但还是觉得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觉得还是咱家乡好。在杭州吃不上汤汤面(旗花面)、面皮子(凉皮)、豆腐脑,更听不到咱漆水河里青蛙呱呱的叫声、地里蛐蛐的交响曲,也看不到晴日夜空满天一闪一闪繁星,更甭提要看北斗七星了。杭州虽然一年四季都有绿油油树木,但是四季不分明。那像我们老家,一年到头四季分明,春天一来,连小草散发出来的清香都足以让人陶醉。现在我都能闻到了玉米叶子散发出来的香味呢。我爱咱们家乡不光光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

“是啥?”永春感觉到了小兰说话慢慢吞吞,话里藏着话。

“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有了心意的男朋友。”小兰潮红着脸,微微地低着头说道。虽然低着头,但并不怎么害羞,她毕竟还是在大城市呆过的人,见的世面多。

永春心里咯噔了一下。是啊!小兰已经长大了,是应该找个体面的对象的时候了。永春停住了手头的话,若有所失,木木地嗯了一声,就再没念传。

小兰看出了永春的心思,就问道:“你难道都不问问我的这个对象姓啥?叫个啥名字吗?你能不能猜猜他是谁?”

“我——我哪能猜到,天地下有那么多的人呢。”永春失落地看着血红的晚霞里裹着个黄红的太阳。

“永春哥,其实,其实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说话的时候,小兰拿出手绢给永春擦汗,并趁着永春不注意,快速地在永春的脸上亲了一口。

永春被小兰这一亲,脸火辣辣得烧,幸福的暖流瞬间流遍了全身。被小兰这么亲,他整个人就像被人施加了“定身术”一样,僵立在了原地足有半分钟。但他又很快麻利地抬起头,像做贼一样朝四周慌慌张张张望了一圈,生怕被其他人看见,尤其是熟人。

在张望的时候,永春冷不丁地看到,地里的水早已浸满,水都冲出了地畔,跑下山沟。

走在回家的大路上,村里人都喜盈盈地看着他们并肩往回走。大家都说,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从小就形影不离,要是能结婚,再生几个胖娃娃,那是真真是天底下再美不过的事。

整个回家路上,永春头都半低着头,生怕遇到熟人。小时候光着屁股蛋儿,在漆水河一起游泳、戏水的时候,倒很自然,毫无害羞的感觉。现在甭提有多么别扭!村子里人的眼光就像一把把锋利的箭,能把他戳穿!此时,小兰反而很自然,很大方,碰到熟人就一个劲儿热情地打招呼。

永春心里也美滋滋的,但是这美滋滋的辛福感很快被他心里另一种想法取代,那美滋滋的幸福感,就好像被发了大水的漆水河的水冲得不知踪影。虽然小兰心甘情愿,但她爸妈不一定同意,况且他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泥腿子,怎么配得上即将吃上商品粮并成为国家干部的小兰?他跟现在的小兰,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他们现在差距太悬殊了!永春感觉他好像就在山沟里,而小兰站在高高的山头上,远得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