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格林睁开眼睛时,刚好与一双可爱的眼睛对上,而那双眼睛充满了好奇,直盯着他瞧。
格林坐起身,望着一旁的小女孩。
“妳好。”他说道。
妙妙看着他,眨着眼。“你是外星人吗?”
格林看着她,那深邃的眼眸闪过一股奇异的光亮后,回答道:“是的。”
妙妙开心的对他咧开兴奋的笑容。“我就知道!”
“妳怎么知道?”格林问。
“你的耳朵不一样,尖尖的,长长的。”
格林那深邃无底的黑眸闪过一抹紫光。“妳看到了?”
“你睡觉的时候,我摸你的耳朵,它会一下子变长,一下子又变短。”
格林点点头。“是的,我们的耳朵,跟你们不同,我们,长尖耳朵,眼睛,紫色的。”说着,他黑色的眼睛恢复成紫色,令妙妙看得目瞪口呆。
妙妙大感新鲜的叫道:“哇,真的是紫色的,好奇怪喔。”
不一会儿,方以诺走进房间,欣喜的发现救命恩人已经醒来了。
“啊?你醒来了?”
当格林望向方以诺时,眼睛已恢复成黑色,注视着她温婉的微笑以及充满灵动和情绪的清澈黑眸。
与她不同的是,他始终面无表情,脸上没有太多的情绪变化。
根据他们对蓝星人的了解,蓝星人是个情绪很多的物种,喜怒哀乐会表现在脸上,不像他们冥星人,脸上总是一片平静。
“你觉得怎么样?肚子还痛吗?”方以诺关心地问。
他摸摸肚子,回答她。“不痛。”
“那就好,你睡了好久,叫都叫不醒,要不是你还在呼吸,不然我还真担心你出事了,如果你没醒过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你没事,我可松了口气,你知道吗?你足足睡了——”她一个人说着话,到后来却发现自己讲了一堆,而这个男人却一句话也没回,只是望着她,令她不由得停住,奇怪的看着他。
“你怎么都不说话?”
“我在听妳说。”
可是都只是她在说话,这样挺奇怪的,而当她不说话时,他也一样不说话,陷入一阵怪异的沈默。
这样好尴尬喔!
这人好像话很少,就连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害她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而且他看人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对方的双眼,让她感到很不自在,禁不住脸蛋发热。
“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
“因为,妳说话。”
“可是……你这样盯着我看,会让我很不自在呀。”
“为什么?”
为什么?这还用问吗?人之常情呀,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了,而看他盯人的样子,彷彿不给个答案,他是不会了解的。
“因为你都不眨眼睛的呀。”
格林听了,象是了解了,突然想到蓝星人是会眨眼睛的,于是他也学她眨眨眼睛。
“这样对吗?”
眨眼睛就眨眼睛,居然还问她对不对?!真是个奇怪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人本来就很奇怪,肯定不是普通人。
这时候,方父方母因为听见他们的谈话声,也被吸引过来一探究竟,发现女儿的救命恩人已经醒了。
不管怎么说,方父也是一家之主,既然对方醒了,他便走上前来,向人家道谢。“听我女儿说,你救了她,谢谢你。”
“不客气。”
“请问先生怎么称呼?”
格林没有回答,象是在沈思,但这突然的沈默令大家不解,正当大家以为他不想说自己的名字时,一旁的妙妙对他道。
“阿公在问你叫什么名字?”
格林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他懂了。
“格林。”他回答道。
一旁的方母开口道:“格林?好奇怪的名字,你为什么穿古代人的衣服?”
格林看着自己的衣服,露出疑惑。“这衣服,奇怪吗?”
“很奇怪呀,没人会穿这样逛大街的,还有你是哪里人?你说话的方式也很特别,跟一般人不太一样,我女儿说你会飞?是真的吗?你学过中国功夫?”方母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因为她对救回女儿的这位男性十分好奇。
格林对方母的问题有问必答。
“我是冥星人,身上装有飞行器,启动后就可以飞行,我不会中国功夫,但受过战斗训练。”
方父疑惑地问:“冥星人?什么是冥星?”
“我们居住的星球,距离这里大约两亿光年。”
大家听了一呆,完全不明白这人在说什么,还是一旁的小妙妙为大家解惑。
“叔叔是外星人。”
妙妙这话让大人们吓了一跳,方以诺忙道:“妙妙,别乱说。”
“是真的呀,他是外星人,我说的对不对?”小妙妙转头对格林问道。
格林点头。“是的。”
方父方母又是一呆,妙妙这孩子虽然很聪明,但她毕竟是小孩子,他们只当她是童言童语,可是格林居然也承认自己是外星人?!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只是在说笑了。
因为格林没有大大的头,没有大得吓人的眼睛,也没有长长的脖子,或是像树枝似的手指,不管怎么看,都跟正常人一样,他们当然无法相信他是外星人了。
不过方以诺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她亲眼见到格林带着她跃上五层楼高的地方,而且这男人还抱着她在空中飞,加上他说话的调调也很怪,这些不寻常在在证明他的确不是一般人。
方母笑道:“格林先生爱说笑。”
格林一本正经地说:“冥星人,不会开玩笑。”
“那么,你可以证明你是外星人吗?”不由自主的,方以诺脱口而出。
冥星人凡事讲求理性和逻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当她叫他证明时,他也真的证明给她看——
原本清澈如夜空星子的黑眸,变成了紫色的眼睛;原本正常的两只耳朵,变成了又尖又长的耳朵。
方家人没有尖叫,也没有歇斯底里,他们只是张着嘴、瞪大眼,呆呆的看着格林,因为他们惊讶得说不出话,应该说,他们根本忘了要说什么,他们只是傻傻的、震惊的、僵硬的瞪着格林。
真想不到他们方家在有生之年,居然有外星人来造访!
这个外星人叫格林,除了拥有尖尖长长的耳朵,以及紫色的眼睛之外,看起来就跟他们没两样,但是他可以改变耳朵形状和眼睛的颜色,让自己看起来跟地球人一样。
而且,这个外星人肚子很饿。
格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他的食量很惊人,两、三下就把一碗饭解决完了。
“饭。”他将空碗递到方以诺面前,表示还要。
“呃,好的。”方以诺忙将空碗接过,帮格林再多添一碗饭,而方母怕他吃不够,忙又去多炒了三道菜,方父则是帮他把喝完的汤再舀一碗。
台湾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尤其对于外国来的朋友很友善,总是不吝于释出善意,更别说是外太空来的朋友,人家远道而来,为了让他感受到地球人的友善,当然要好好招待人家,更何况人家还救过他们女儿。
平日他们一家人吃晚饭,顶多炒个四道菜,为了款待格林,又多了三道菜,七道菜在桌上摆得满满的。而大家虽然手中拿着碗筷,却没吃多少,视线全落在这个外星客人身上。
由于格林不会用筷子,所以方以诺拿汤匙给他用,而他正用汤匙大口吃着饭菜。
方父偷偷在老婆的耳边小声道:“他的食量还真大,已经是第六碗了。”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宫保鸡丁。”方母低声回答。
“只要别吃生肉,他喜欢吃什么都行。”
“放心吧,他说过他们不是来攻打地球的。”
方父点点头。“那就好,幸好他长得跟电影上的外星人不一样,除了耳朵和眼睛,一切都正常。”
方母低笑道:“仔细看,他长得挺帅的。”
吃完了第六碗饭,格林咕噜咕噜的喝着汤,两、三口就把汤全喝下肚了。
“厚呷。”格林说道。
“什么?”两老一愣,听不懂他说什么。
“他说好吃。”以诺好笑的帮他翻译。
方家两老这才恍悟,原来这个外星人说台语嘛A通,感到非常新鲜。
“还要喝吗?”方母热心地问。
“好。”
“喜欢就尽量喝,别客气,以诺,快帮客人舀汤呀。”
“好的。”方以诺忙接过格林的碗,为他盛汤。
“格林,你脸上有饭粒。”一旁的小妙妙说道。
紫色的眼望向小妙妙。“是吗?”
小妙妙伸出手,直接将他嘴巴旁边沾到的饭粒拿下来,然后秀给他瞧。
“你看。”
格林看着小妙妙手指上的饭粒,二话不说,咻一声,快如闪电的舌头射出,舌尖沾上饭粒后,又弹回嘴巴里,然后咕噜咕噜的喝着他的第三碗汤。
除了格林,所有人都僵硬不动,脸上的表情定格在震惊的状态,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
刚才那个是什么?
不……不会是舌头吧?
大人们都震惊得都忘了吃饭,虽然表面上一片风平浪静,但内心却是惊涛骇浪,除了小妙妙,她毕竟才八岁,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新鲜,惊呼道:“哇——你刚刚是怎么弄的?”
格林望向她。“什么?”
“刚刚你咻一下,就把饭粒吃进嘴巴里。”
“妳想再看?”
“想!”小妙妙用力点头。
应观众要求,格林又再“表演”一次,弹出他的舌头,恍若有弹性的橡皮一样,黏住菜盘里的一块鸡丁,咻地缩回嘴巴里。
“哇,好厉害!”小妙妙拍手叫好。
见小妙妙这么开心,格林理所当然的再多表演几次。
左边咻一块豆腐,右边咻一片菜叶,中间咻一条猪肉丝,他的舌头比手还灵活,相准想吃的目标,准确无误的射中,咻一下缩回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最后,他索性放下汤匙,直接用舌头把碗里的米饭解决掉,果然还是用舌头吃饭比较习惯,蓝星人的汤匙他用不习惯。
方以诺和她爸妈全都看傻眼了,他们手上拿着碗筷,却一动也不动的瞪大眼,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格林察觉到方以诺碗里什么菜都没有,于是提醒她。
“妳不吃?”
方以诺总算回过神,忙道:“我吃饱了,你吃吧。”
格林再看看其他人,发现他们都没有任何进食的动作。“你们不吃?”
方父和方母也忙道:“没关系,你吃,你吃。”
格林紫色的眼瞳闪过一抹亮光,不由分说,继续用他的舌头把所有食物咻咻的扫光,这是他来到地球后,吃得最过瘾的一餐。
方以诺收回心神,吞了吞口水,小心地问:“你们……都是这样吃东西的吗?”
“是的。”
方母忍不住问:“你们都穿这种古代衣服?”
格林摇头。“我来到这里,穿你们的衣服。”
“我们的衣服?我们不穿这种衣服呀!”方父说道。
格林露出疑惑的神情。“你们不穿?”
“是呀,你身上穿的,是我们很久以前的衣服,现在没人穿这种衣服了。”
这可是一项很重要的讯息,格林没有想到他的服装有问题,根据他们所截取来自蓝星球的影像讯号,蓝星人都穿着他身上的服饰,头上绑着高高的头发,腰部佩带武器,所以他的穿着也是完全仿照影像上的蓝星人,照道理应该不会错,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难怪他一到蓝星球,就觉得周围的蓝星人和景物跟讯息影像上显现的不一样,看来是文化长老出了错。
格林很快作了决定,有错就要改,于是他向以诺询问。
“男人的衣服,我需要,在哪儿?”
“去买就有了。”
“买,在哪儿?”
“百货公司。”
“在哪儿?”
“在——”她突然想到格林来自外太空,应该不晓得台北什么路什么巷的,就算她说了也没用,所以改口道:“很难解释,我说了你也不一定知道在哪里呀。”
格林想了想,点头道:“没关系,我有办法。”
办法?什么办法?
正当她一脸疑惑时,毫无预警的,她开启的唇刚好让格林欺近的唇罩住,滑入灵舌,与她的丁香小舌缠绵一下。
目瞪口呆是现场唯一的表情,方母和方父的下巴几乎要掉到地上去。
这个外星人就这么当着他们两人的面侵犯他们的女儿?!
方以诺更是傻住了,没料到格林又吻了她,这是她第二次被外星男人吻了,一阵麻麻的电流传来,晕了,她晕了。
当格林吻她时,她根本无法思考,他灵活的舌头不只可以勾食物,还能勾她的丁香小舌,纠缠得她无法思考,整个人都酥了。
吻着她柔软的唇,格林也搜寻到他要的资料,他知道百货公司的地点了。
他离开她的唇,对她道:“我知道在哪里,谢谢。”
方以诺只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发胀,脸蛋红得象是熟透的苹果,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其他人也是一阵傻眼,小妙妙则是好奇的睁大眼睛。
最先回过神的是方父,他胀红着脸,大声指责他。“你你你——你怎么可以吻我女儿!”
格林愣住,望着愤怒的方父胀红脸的模样,明白他的情绪处在激动当中。
“你为什么生气?”
“我当然生气啦,你怎么可以吻我女儿!”
方以诺这时候也回神了,红着脸不知所措,但见到爸爸在生气,她知道现在不是脸红的时候,连忙开口解释。
“爸,他不是故意的。”
“什么叫不是故意的?就算他是外星人,也不可以占我女儿的便宜。”
对方父来说,他们就这么一个女儿,岂能让其他男人随便占便宜?更何况女儿才刚离婚没多久,有个不幸的婚姻,让他们对女儿心疼极了,所以当亲眼见到格林在他们面前毫无预警的亲吻女儿时,他当然会生气了。
倘若格林不给他一个交代,就算他是外星人,他这个做老爸的也要跟他拚了!
“爸,你先别生气,格林先生他……并不是在占我便宜,我想,他只是在搜寻我的记忆。”她记得格林第一次亲吻她时,是为了知道她家在哪里,所以她相信这是个误会。
方母也忙着问:“搜寻记忆?”
“是的,我猜冥星人可能拥有某种特异的能力,可以经由这种方式来知道讯息,他刚才问我百货公司在哪里不是吗?我想,他应该知道地点了,对吧?”她糗大的看了格林一眼。
格林一本正经的点头。
“是的,我已经从妳记忆中取得百货公司的位置。”
方父听了更加生气。“这还得了!这又不是上网搜寻,每搜寻一次,就亲嘴一次,我女儿的嘴巴不就成了他登入的捷径?!”
“爸——”方以诺忙制止老爸的口不择言。
她听了都快羞死了!最近在学计算机的老爸,居然把她的嘴巴形容成登入的捷径,真亏他想得出来。
““爸爸”,什么是亲嘴?”问话的是格林。
方父见鬼的瞪他。“你叫我“爸爸”?!”
“她叫你“爸爸”,所以你是“爸爸”。”
“不准叫我“爸爸”!”
“为什么?”
“因为我的名字不是“爸爸”。”
“她为什么叫你“爸爸”?”
“因为我是她“爸爸”。”
“好的,“爸爸”,什么是亲嘴?”
很显然的,这个外星客人对地球的文化和文字所知有限,让方父既好气又无奈,看样子要跟他说明白恐怕不是那么简单,而且他问的问题还真教人难以回答。
方以诺是害羞得不敢回答,方母是尴尬得不好意思回答,方父则是不知从何答起,小妙妙却是大声回答。
“嘴巴亲亲就是男生爱女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