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陆国宝迁台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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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背后的故事(6)

四古物馆暂设馆长1人、副馆长2人,由会长、副会长提商常务委员会通过聘任。

五图书馆暂设馆长1人、副馆长2人,由会长、副会长提商常务委员会通过聘任。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设左(下)列各股:

一总务股文牍、会计、庶务三课属之。

二保管股点查、储藏两课属之。

三建设股工程、陈设、测绘、摄影四课属之。

四守卫股警卫课属之。

五招待股招待课属之。

各股置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或3人,由常务委员依事务之繁简分任。

第三条基金委员会之组织另定之。

第四条古物馆、图书馆之组织另定之。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基金委员会、古物馆、图书馆,各依事务之繁简,得置事务员、书记若干人,由会长委任之。

第六条常务委员暨两馆馆长辅佐会长分别处理本会事务;事务员、书记承会长及主管委员或馆长之指挥,分任各项事务。

事务员、书记之进退调转,由会长、副会长、主管人员之间同意行之。

第七条本院在维持时期,除事务员、书记员、书记酌给低额薪给外,所有会长、副会长、基金委员、常务委员、各馆馆长、副馆长等,概不支薪俸或车马费。事务员、书记薪俸规则另定之。

第八条本规则得以常务委员会会议多数同意修改之。

第九条本规则自议决日施行。

维持会常务委员会议事细则

第一条常务委员会以左(下)列人员组织之:

一会长;

二副会长;

三常务委员;

四两馆馆长、副馆长。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议案,分左(下)列三种:

一会长、副会长提议;

二常务委员、两馆馆长、副馆长提议;

三本院同人提议,经会长、副会长认可,或常务委员3人以上之同意者。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开会时,以会长为主席;会长有事故时,以副会长代理会长;副会长同时不能出席时,得由委员公同推定。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每月应开常务会一次,如有特别事项,得由会长临时召集,其日期均由会长决定通知。

第五条会议事项以委员通过半数之出席、列席委员多数之同意决定之,赞否同数时,仍决于主席。

第六条会议时,得以书面委托代表,但以常务委员会委员为限。

第七条本细则得以常务委员会多数同意修改之。

本细则自决议日施行。

暂立的故宫博物院维持会,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1月8日举行第一次常务会,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是大元帅府交议的“清帝要求发还寿皇殿清代帝后像”;其二博物院经费不足,如何搞到经费的问题。寿皇殿在神武门对面的景山背后,原来是供奉帝后像的地方,晚清以来宫内纷争不断,以至于到现溥仪出宫,个人都去顾忌个人的安危,什么祖宗牌位自然不在关心之列。现在的寿皇殿已经年久失修,多处渗漏,破壁冷墙更见清室的颓然。当初故宫博物院接收是怕帝后像受损所以运入宫中,现在清室要求发还,起初以为是发还给溥仪,一边是大元帅的面子不能不给,另一边既是赶溥仪才出宫这又要按其要求办事,有违当时协议又伤到这帮进步知识分子的面子,所以争论激烈得不出结果。后经过警察总监陈兴亚的解释,才算明了。原来所谓的发还只不过是仍旧送回到寿皇殿去。寿皇殿又在故宫博物院的管辖范围内所以等于左手到右手,最后还是自己的东西,只不过要应一下景。其次是博物院的经费问题,永和宫原来有宫中留下的银锭、金砂、茶叶等物品,博物院的意思是把这部分物品处理掉,用以解决经费的问题。

这期间有一个小插曲,全是钱字闹的。

一天驻院的保安队队长带了一个白头的宫女求见,宫女佝偻了半个腰,粗布破衫的,只有脸上还有微微泛红的血色,才让大家知道这并非鬼怪,之前宫里总有人谣传见鬼的故事。宫女说:“我伺候过珍妃娘娘。”说过看看博物院人的脸色觉得失了身份,“我伺候过珍妃。”她说,把娘娘两个字去了,分明怕博物院的人计较她。“我伺候过珍妃,西……太后幽禁珍妃在景祺阁北三所的时候,我是陪伴,珍妃携带的物品都要经过检查,我们这些陪同倒是可以免于一查,我替珍妃带了500多两金条在箱子里。后来怕人发现,就趁着夜黑人静,翻过墙去埋在北五所后墙的墙根地下了。”博物院的人听了这么一个传奇,都失了神。宫女接着说:“后来珍妃坠井,我们就被遣散出去了。”说到坠井处眨了眨眼睛,掠过一丝愁苦,接着补充道:“当时我们并没有工具,埋金子的坑多半是用手挖的,应该不深。我愿意指出那个地方。”博物院这边听了,以为事情假不了,就提到了常务委员会上要求挖掘,一来探其究竟,二来解决博物院经费困难的问题。院里当然同意,定了日期,带了军警和老宫女一同前去。老宫女离宫已经有40多年,大半的路都已忘了,一直到景祺阁附近,才醒了记忆,磕绊着腿抖擞了精神,像是回到童年记忆一样的快乐。宫女久居深宫,即便这里非了面目,也难逃她记忆的淘沙。最后在宫墙的西南角停了下来,这里已经是最后面的宫墙了,旁边的矮屋已经坍塌,残垣上生着树木,小枝丫迎风欢跳,树旁并生着一丛丛的狗尾巴草,生命力旺盛得很,枯黄以后仍见其繁茂。宫女回忆:“当时还没有此屋子。那金子就压在屋下,咫尺之遥。”这就是传说中故宫寻宝记里的故事,总之大家乐于寻此宝,尽管希望已经近乎绝迹。七天之后,废屋处陡然生出一个半米深的大坑,可还是不见一点金子的身影。有旁观的拂袖而去丢了句“早说没有的嘛”,当事的却是觉得怏怏失幸。最后却是没人追问那个老宫女,大家知道是自己一时被钱冲昏了头,小梦扰人别有一番乐趣。

故宫里的人也不都是佛体金身,也需要进食也需要薪酬。上面已经说了,维持会成立之初鉴于故宫博物院经费紧缺,紧靠一点微薄的门票收入和银行借贷维持,所以部分职务不予薪酬,那些能拿到薪酬的也是绵薄之酬。薪酬大体分为两等,一等每月30元,二等每月15元,工友(外雇工)一律7元。虽是蝇头却也可一解生活的困窘,不需要薪酬的外面定有其他职务,院里大可放心,可现在博物院方面连这点钱都已经无力支付了,所以只好找对策应付。

王宠惠先生非要辞去博物院维持会的职务,这逼着维持会召开大会,4月10日在神武门内办公室,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委员会议召开。吴瀛先生提出:“宫内存有很多无关文化的贡品,奢侈的金属用品,金砂、银锭、绸缎、食物、药料等等可以处分变卖。”于是会议决议了四项事情。

一王亮畴(宠惠)先生辞副会长职照准;

二公推叶誉虎先生为副会长;

三处分永寿宫银锭及金砂;

四处分消耗品茶叶等事项。

又有《处分食品、银锭、金砂,监察委员会简章(草案)》

故宫博物院处分金砂、银锭、食品临时监察会规则

第一条本院依据大会决议,处分金砂、银锭、食品,设立临时监察会。

第二条临时监察会,由常务委员于左(下)列人员中,推举若干人为监察委员组织之:

一京师高等检察厅厅长;

二京师卫戍总司令;

三京师警察总监;

四宪兵司令;

五各部院所派助理员及其他人员;

六维持员及常务委员。

第三条监察委员之职责如左(下):

一监察金砂、银锭之提出及权衡分量之轻重;

二监察金砂、银锭、食品提出后之暂贮方法;

三监察金砂、银锭、食品之处分。

第四条前条第一规定之执行时,应依本院向章点查物品出组方法办理,第二、第三两款,应经监察委员协定后,交由常务委员会执行之。

第五条关于以上处分各品,除绝对不能保存者,应酌留一部分做陈列标本。

第六条本院提用故宫内原存现行货币时,得适用本规则之规定。

第七条监察委员因事不能莅临,得以书面派相当人员代表。

第八条本规则自常务委员会决议日施行,至金砂、银锭、食品处分完竣时废止。

5月3日的常务会议,又通过了《处分物品保管款项规则》和《投标规则》。

故宫博物院金砂、银锭、食品临时招标规则

一金砂、银锭、食品,应该经由鉴定估价,作为最低价格,由该管人员列表,将种类、名称、数量、最低价格(数量上有限制之必要者,并得规定最小限度)详细列入,由院分别布告,招标酌情定期限,当众开标。

前项开标时,由监察委员到场监视。

二凡投标物品之最低价,应预订宣示之。

三投标人,须按照预订最低价,缴纳百分之五之保证金,有会计课掣给收据。中标者,在物价内扣除,不中者立予发还。

四投标人缴清保证金后,即须取标纸,亲自缮写缄封,收入标匦。

五投标人须照标纸书明姓名、籍贯、职业、住所,物品种类、数量。

六投标价额,以超过预订最低价之最高数为中标。如有二人以上数目相同,应以抽签法定之。

七中标人应于一星期以内,到院缴清全价,由院发给承领凭单,运取中标物品。

八中标人逾期不到院缴价者,其保证金并不发还,并应以次高数者照退标人所投价额,递补承领。

九投标价额,如不达预订最低价,或投标仅一人,或次高数不愿照最高数承领时,由本院另行布告招标,原投标作为无效。

十本规则自公布日施行。

7日早上警察总监陈兴亚送来一封信,交由吴瀛先生拆开,信上说:“故宫处分银锭物品事,当道不甚明了,请缓办。”自然是有人借事挑拨,故宫又闹上官司,政府方面见故宫名流之士过多,不好查办,所以弄了陈总监这么一手,给予警告,告诉故宫谨慎行之。

这时候南京方面有了新的消息,国民政府成立了,混乱之世立一政府对于整个民国震撼不小,北方尤甚。处分之事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直到端午节故宫博物院终于到了穷途末路,古今历史凡有不平当反,这一点再一次被验证了,故宫里开始闹不平,气势汹汹大有革命的阵势。那时候革命可不是一个生僻的词汇,逢人就熟知一二。废旧立新这对于故宫博物院可打击不小,要坚决杜绝。故宫博物院是中国的文化重地,虽不比国土江山,但涵盖千年文化绵延亘古,实为不易。博物院成立至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仰仗着仁人志士奋不顾身才得以维持,实不能为一薪酬断此大业,否则为后人贻笑千年。

又有借款之事,里里外外闹了好久,不细说,无非就是故宫博物院四面楚歌。故宫博物院虽是皇城,气势磅礴坐落得四平八稳,可当世动荡,也就风雨飘摇了。

民国十六年(1927年)6月中旬,张作霖在居仁堂就职海陆军大元帅。其治下的北洋军政府对于故宫博物院的现状不但不予援手反而落井下石,8月16日政府议会决议两件事:一、清太庙、堂子两处,应归内务部坛庙管理处保管(坛庙管理处系属于礼俗司的);二、前清军机处档案,存大高殿者应归国务院保管。

两处都舍不得,故宫博物院见军政府国务院这边盛气凌人,又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商讨后决定,清太庙、堂子放了,至于乾清宫军机处档案故宫想尽量保住。

8月23日北洋军政府国务院内阁会议,又通过了查办故宫博物院议案。派了内务总长沈瑞麟、农林总长刘尚过来清查。这些都不用说,故宫博物院的工作人员一向精于此业,自然查不出来什么东西。最后是军政府搬起来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好说:“外间诅咒诸君的人很多,说故宫中许多闲话,今天才知道这都是诬告,诸君任劳任怨的精神,极可佩服。”

直到故宫博物院第四次改组,之间琐碎杂乱之事虽多,多是寡淡无味不加叙述。改组后命名为“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新成立的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是王士珍先生,副委员长是王式通先生和袁金铠先生。依旧有规章制度,两馆的负责人都是旧人,说起来虽然博物院一直改组,但奋斗在最前线的工作人员却始终是铁打的衙门未有大的变动。7个月的时间像流水一样地淌过去了,北伐的蒋介石像洪水猛兽一口口地吞过来。这里面当然也有有意思的事情,故宫博物院做了好些北伐军打过来的准备,在北伐还没有眉目的时候就已经私底下跟南京政府做好了沟通,这些话在大元帅那叫作:“食刘秀之禄,做王莽之事。”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被废,故宫博物院又到了一个新的时期。

张作霖大元帅是如坐针毡,被逼无奈遁回老家东三省。日本人乘隙笼络张作霖,张作霖虽绿林出身,可还是有些民族气节的,凭着我不坐皇帝的位子,也不向日本人妥协,被日本人在皇姑屯一个雷子就解决了。接下来青天白日旗飞扬在故都,北京被改为北平,市政公所被改为市政府,何雪竹接任市长。

这时候原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做了农矿部的部长,负责接收故宫博物院,由于身在南京无法脱身,所以委派了朋友过去北平办理。四个人分别是马叔平、沈兼士、俞星枢,后又补发一电加进去吴瀛先生。6月21日正式接收,时隔7个月整一天不缺,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又改回了原名。这时期的经费也在紧缺之列,南京政府远水解不了近渴很难有专款拨过来。后来从美国庚子赔款中,挪用了3万元作为维持费,方得到缓解。

南京方面又再起波澜,有一位国政委员经享颐(经享颐字子渊,号石禅,晚年号颐渊,室名长松山房,浙江上户人,留学日本学师范,曾任浙江第一师范校长,全国教育委员会委员长,一度任中山大学副校长及北师大教授。教育家、书画篆刻家,西冷印社早期社员,画以竹、梅、松为多,寥寥数笔,疏落雅淡。)提案废除故宫博物院,建议分别拍卖,或者移置一些物品。经故宫同人的一致努力暂得缓解,7月蒋介石以及各军团的总司令到京,要参观故宫,故宫博物院只得重新开放,接待来宾,当时有吴瀛先生的文告一篇大致描述了故宫博物院的前后经过。

文告

径启者:

故宫博物院,自十三年11月,摄政内阁时期,为贯彻革命目的,劝道溥仪出宫,由李石曾先生等组织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接收故宫及颐和园,以及前清内务府所属一切财产,约集社会各界人士,合力工作,并于十四年10月成立故宫博物院,以期保存数千年来吾国文化之精粹。并有国民革命军鹿总司令瑞伯担任保卫。

十五年4月,国民军退出北平,当经李先生及鹿司令及善后委员会同人等,公推庄思缄(庄蕴宽)先生继续维持。十五年11月复由同人共同组织维持会管理,而宫外财产,以失去军队之保卫如颐和园及一切其他房产,或为军阀还诸清室,或为各官署任意私卖占据,其实反动分子、清室余孽,对于本院事业,摧残破坏,无时或已。并对冯总司令、鹿司令、李先生及同人等,任意造作蜚言,诋毁诬蔑,无所不用其极。

本院仅得保存,不绝如缕。其间杜锡珪内阁时,命令赵尔巽等,接收本院,危害同人,几经奋斗抵抗,始得无事,情势尤殆。十六年11月,奉方另组管理委员会,强欲接收。所幸委员长王士珍先生,尚能继续保管,以至于今。兹国民政府光复北平,并经议决特派易寅村(易培基)先生接收在案,本院幸得出险。方庆文化事业,赖以不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