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后汉书核心词研究
4001500000004

第4章 代词篇(1)

(第一节)代词篇(上)

1.我(I)“我”位于《百词表》第1位。《后汉书》中“我”的概念有8个词:我、吾、予、朕、己、身、身自、愚。

《广韵·哿韵》:“我,己称也。”《说文·口部》:“吾,我,自称也。”张玉金先生(2006:46)认为代词“我”的起源要早于“吾”,在甲骨刻辞中“我”已比较发达,是唯一可以作主语、宾语和修饰语的第一人称代词。《诗经》中“我”共出现549例,而完全不见作代词用的“吾”;同时“吾”在《尚书》中也仅一见,《书·尧典上》“我其试哉”。又《尔雅·释诂》:“卬、吾、台、联、身、甫、余、言,我也。”《尔雅》释义以“我”为通名,想见“我”在上古是一个高频词。

《后汉书》中“我”仍然是最基本的形式,共391例,是全书使用最多的第一人称代词。“我”的语法功能较为全面,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以及兼语。“吾”共360例,是全书使用频率仅次于“我”的第一人称代词。“吾”以用于主语为常,还可作宾语和定语,兼语的用法仅有1例。“吾”、“我”在《后汉书》中没有明显的格位区别,语法功能也与前期大致相同。分别举例如下:

(1) 我亦不知命在何时! (《皇后纪》)

(2) 吾虽不德,诚慕古人之节。(《左周黄列传》)

(3) 今汉亦中绝,刘氏来归我,亦当立之,令尊事我。(《王刘张李彭卢列传》)

(4) 京师不赦我,我当以死决之。(《董卓列传》)

(5) 待吾虽厚,其势必薄。(《郭符许列传》)

(6) 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7) 天不我与,复何言哉!(《吴延史卢赵列传》)

(8) 为吾披荆棘,定关中。(《冯异传》)

(9) 众竖不吾从,而从吾家奴乎!(《袁绍传》)

(10) 仲应,足下独欲享天下重名,不与吾共之邪?(《刘焉袁术吕布列传》)

(11) 乐我纯德,腾踊相随。(《马融列传》)

(12) 哀吾孤之早零,信吾罪之所生。(《桓谭冯衍列传》)

(13) 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冯岑贾列传》)

(14) 论者以为吾子之功,于斯为重。(《吴延史卢赵列传》)

(15) 贾父来晚,使我先反。(《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16) 菲饥食,薄衣服,节夫二者,尚令吾寡恨。(《张曹郑列传》)

以上例(1)(2)“我”、“吾”作主语;例(3)至(5)作一般动词宾语;例(6)至(10)作介词的宾语,其中否定句中介词宾语“我”前置,而“吾”可以前置也可以不前置;例(11)(12)用作双宾式中的间接宾语;例(13)(14)用作定语;例(15)(16)作兼语。

“我”、“吾”是《后汉书》中使用最多的两个代词,二者都由上古汉语继承而来,关于上古汉语中“我”、“吾”的分别,前辈学者研究颇多。周法高先生(1990)认为:在先秦时期,“我”和“吾”都是常见的第一人称代词,“我”多用于宾语,“吾”则常用于主语和宾语,《论语》中“我”、“吾”分工较为显著。吕叔湘先生(1990)则认为:“吾”多作主语、定语,“我”则基本用于宾语。由于“我”在语音上的强势,周秦之际“我”已经扩展到“吾”的领域,秦汉后的口语里很可能已经统一于“我”,“吾”只见于书面语了。王力先生(1980:304)的观点是:“我”用于主语和宾语,“吾”用于主语和定语。当“我”用于宾语时,“吾”往往用于主语;当“吾”用于定语时,“我”往往用于主语。在任何情况下,“吾”都不用于动词后的宾语。

在《后汉书》中“我”的出现频率高于“吾”的频率,由此可见,“我”是当时最为重要的第一人称代词。另外,“我”和“吾”的语法功能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不但在使用数量上占有优势而且可用于主语、宾语、定语和兼语,“吾”则主要用于主语和定语,用作兼语的更仅只有一例。同时“吾”的用法也在逐渐向“我”靠近。“吾”在先秦只有在否定句里才用于宾语,并且要前置,王力先生(1980:305)说“在任何情况下,‘吾’都不用于动词后的宾格。”《后汉书》中“吾”不仅在否定句中可以放在动词后,而且还出现在动词后作肯定宾语了。为了进一步弄清《后汉书》中“我”、“吾”的用法,我们与前期的《左传》、后期的《世说新语》中“我”、“吾”进行比较,和先秦相比,在《后汉书》中的“我”、“吾”,仍然主语多用“吾”,宾语多用“我”;但“我”却由处于定语的少数而渐趋于多数了。而到了《世说新语》里,“我”的使用频率已远远高于“吾”了。如果从定语的角度来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我”较之“吾”已开始渐处于优势地位,在比例上甚至超过了“吾”。这表明,很有可能在口语中“吾”已经有被“我”取代的趋势了。

值得注意的是,《后汉书》中出现“我曹”、“吾属”、“吾党”、“吾徒”的形式,可译为“我们这些人”,看似是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但是我认为在结构和意义上都与“我们”不一样。上古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有些人称代词是专用于单数的,如“朕”、“予”、“台”、“卬”,而“我”、“吾”则可以兼表单数和复数,具体是单数还是复数,则需要结合上下文来确定,需要根据意义来判断。从形式上看,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的单复数是相同的。先秦时代,只有《左传》里有一个“吾侪”;汉代以后,有“属”、“曹”、“辈”、“等”,但都不是形尾;到近代汉语中,专表复数的形尾“们”才产生。我们认为《后汉书》中上述形式中的“我”、“吾”可以看作复数,而后面的“曹”、“属”、“党”、“徒”则可以看作是同位语成分。

(17) 我曹不活汝。(《列女传》)

(18) 无王将军,吾属几陷于不义!(《李王邓来列传》)

(19) 方今国祚中衰,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蔡邕列传》)

(20) 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耳。(《陈王列传》)

予:《玉篇·予部》:“予者,我也。”《后汉书》中代词“予”共28例,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21) 予末小子,托于数终,曷以缵兴,崇弘祖宗,仁济元元?(《张曹郑列传》)

(22) 万方有罪,在予一人!(《陈王列传》)

(23) 计合谋从,己之图也;勋绩不立,予之辜也。(《蔡邕列传》)

王力先生(1980:303)认为“余”、“予”自古就是同音词,只是它们写法上有分别,“余”与“予”上古同属喻母字。《礼记·曲礼下》“予一人”郑玄注:“余、予,古今字。”胡厚宣先生(1981)说:“经籍古文作‘余’,今文作‘予。’甲骨文中‘余一人’皆作‘余’,是古文本来应作‘余’字,作‘予’者,乃假借。”又《说文》“余”字下段注:“余之引申为我,《诗》、《书》用予不用余。”可见在《诗经》、《尚书》中“予”已经相当普遍。而在《后汉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予”仅有28例,“余”无用例,“予”、“余”相对于先秦时期使用频率已大大降低。

朕:在西周前当是口语,自秦始皇后一直作为帝王专称。《后汉书》中共164例。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24) 朕甚忧之。(《光武帝纪》)

(25) 皇后之尊,与朕同体。(《明帝纪》)

(26)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光武帝纪》)

(27) 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朕庶几得专心内位。(《孝和孝殇帝纪》)

例(27)为太后自称。这是皇太后诏,而且有三个这样的诏书,这应该是东汉的语料。

先秦时期汉语的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卬、余、予、台、朕”7个。《后汉书》中第一人称代词数目没有上古汉语多,没有“卬”、“余”、“台”,而“我”、“吾”则是最常见的,主要以“我”为主,以“吾”为辅,“我”、“吾”的语法功用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我”可以自由地充任主语、宾语、定语和兼语,“吾”也可以充当动词的肯定宾语,二者的用法渐渐靠近,其它“予”、“朕”用例相对较少,这些也说明了“我”是当时口语中最活跃的人称代词。

己:《论语·学而》“无友不如己者”刘宝楠正义:“己,即我之别称。”“己”出现较晚,大约《左传》、《论语》以后才广泛使用。“己”语法功能颇为完备,《后汉书》中共166例,多用于宾语,有127例,也可以用作主语和定语,并有兼语1例:

(28) 莽以宣不附己,欲不其子孙。(《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

(29) 舍之则臧,己所学也。(《崔骃列传》)

(30) 太后以为己过,起居不欢。(《皇后纪》)

(31) 至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义不亦薄乎!(《桓荣丁鸿列传》)

另有一“自”字,《集韵·至韵》:“自,己也。”杨伯峻、何乐士两先生(1992)认为“虽然也是表示己身,却以代词的意义作副词用,经常放在动词前面,它既不能作主语,纵使从句意来说是动词宾语,也一样在动词前,如‘自暴自弃’(《孟子·离娄上》),所以不列在代词内。”我们采用这种说法,认为上古“自”不是代词而是副词,但它又确有“己”的词汇意义。

(32)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党宪自杀。(《孝和孝殇帝纪》)

身:李白《寄韦南陵冰》“应为尚书不顾身”王琦辑注:“身,犹我也。魏、晋后多自称曰身。”其实“身”作为第一人称代词,早在秦汉时期已经出现,但并不多见,如《礼记·少仪》:“毋身质言语。”朱彬训纂引《释诂》:“身,我也。”魏晋以后“身”的人称代词用法渐渐多起来。何融先生在《谈六朝时期的几个代词》中对“身”的代词用法作了专门研究,并讨论了“身”用法的没落及其原因。《后汉书》中“身”出现447次,但作为代词用法的并不多,主要是强调表示某一动作行为是某人亲自而不是别人发出的。用作主语、宾语:

(33) 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献帝纪》)

(34) 遵与孺卿日夜所争,害几及身者,岂一事哉!(《隗嚣公孙述列传》)

身自:共11例,都起复指主语的作用:

(35) 汝犯王法,身自取之!(《朱冯虞郑周列传》)

可见,“己”、“身”、“身自”不同于“我”、“吾”、“予”、“朕”,它们在句中相当于反身代词的用法,用来表示复指或是强调。虽然强调用法的时候很像是处在状语的位置上,这里我们暂把它看作主语,因为从《后汉书》的实际用例来看,它与主语的关系最密切,起强调复指主语的作用。

愚:《后汉书》中“愚”表自谦共44例,多用于“愚以为”的形式中,作主语:

(36) 愚以为恳恳用刑,不如行恩。(《张王种陈列传》)

小结:《后汉书》中的表示“我”的概念的词与前期相比,没有产生新的形式。从总体上讲,一方面承袭了前代已有的用法;另一方面,部分词在语法分布和语法功能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如“我”逐渐取代“吾”,“身”代词用法的逐渐发展等。

2.你(You)

“你”位于《百词表》第2位。《后汉书》中“你”的概念下有5个词:汝、尔、若、子、卿。

汝:《小尔雅·广诂》:“汝,本作女。”《说文》释“汝”为水,后“汝”取代了多义词“女”中的人称代词义。《广韵·语韵》:“汝,尔也。”作为第二人称代词的“汝”早在甲骨文中已使用。《后汉书》中“汝”共99例,可作主语、宾语、定语和兼语:

(1) 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务学,宁当举博士邪?(《皇后纪》)

(2) 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卓鲁魏刘列传》)

(3) 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马援列传》)

(4) 都护自来,王不以时迎,皆汝罪也。(《班梁列传》)

(5) 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党锢列传》)

(6) 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窦何列传》)

(7) 汝曹皆应就食,急从此去。(《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8) 汝等凶逆,逼迫天子,乱臣贼子,未有如汝者!(《董卓列传》)

以上例(1)作主语;例(2)(3)作宾语,可以是一般动词宾语,也可以是介词宾语;例(4)作定语;例(5)作兼语,《后汉书》中“汝”作兼语仅4例。《后汉书》中的“汝”绝大部分表示单数,但也表示复数,例(6)中“汝皆禁兵”中的“皆”证实了此“汝”表示复数;例(7)(8)“汝曹”“汝等”为“汝+同位语”的形式,作主语。

尔:《广韵·纸韵》:“爾,汝也。尔,义与爾同。”《经义述闻·大戴礼中·亦不可以忘》:“古者爾汝之爾通作尔。”《后汉书》中“尔”共60例,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9) 昔王陵母对汉使伏剑,以固其志,尔其勉之。(《独行列传》)

(10) 昔卫灵公问陈,孔子不对,此非尔所及。(《光武帝纪》)

(11) 吾自奉若此,何以资尔母乎?(《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12) 群公卿士,虔恭尔位,勠力一意,勉同断金。(《孝桓帝纪》)

(13) 咨尔庶士,迨时斯勖。(《文苑列传》)

(14) 尔曹若健,远相避也。(《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

(15) 恐尔等目厌所见,耳讳所议,必欲改殡,以乖吾志,故远采古圣,近揆行事,以悟尔心。(《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尔”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如例(12)(13),此外也有像“汝曹”、“汝等”的形式“尔曹”、“尔等”,如例(14)(15)。

关于“汝”、“尔”的用法区别,有很多学者作过研究。马建忠(1898)说:“代与语者,‘尔’、‘汝’两字,各次皆用。”胡适(1921)认为“汝”、“尔”有格位的分别,他在《尔汝篇》中得出了如下结论:“第一‘汝’为单数对称代词……用于主次宾次皆然;第二‘尔’为众数对称代词……用于主次宾次;第三‘尔’为偏次,位于名词之前,以示其所属。……第四‘尔’为偏次,位于代词‘所’字之前……”高本汉(1949)认为“汝”用于主格,“尔”用于宾格,他把“汝”拟为“ńio”,把“尔”拟为“ńia”。周法高(1990)认为汉语人称代词并不像高本汉说的那样整齐,主张采用“位”而不是用“格”来表示在句中的地位,周法高指出:“汝”绝少用于领位,“尔”常用于领位而“汝”则否,“尔”用于主位、宾位时,表示复数的机率比“汝”大。黄盛璋(1963)则认为“尔”没有格位的区别,但“汝”有格位的限制。赵世举(1990)反对古汉语人称代词的“变格说”,认为人称代词大都可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包括间接宾语、直接宾语)、定语及兼语、同位语,并非仅仅局限于某一种格。

通过对《后汉书》语料的全部考察比较,我们认为《后汉书》中“汝”、“尔”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格”,但确实有句法功能上的分工,在用法上二者有其相同的一面,又有所差异:“汝”经常用作主语、定语和宾语,偶尔用作兼语;“尔”则主要用作主语和定语,较少用作宾语,没有用作兼语的例子。同时,“汝”主要表示单数,“尔”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二者的不同还有一点,即当与第一人称代词在一句话中同时出现时,以用“汝”为多,可以“汝”、“我”搭配,也可以“汝”、“吾”搭配;而“尔”相对来说比较少,这是否能代表当时的语言实际,尚待进一步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后汉书》中“尔”出现了一例指示代词的用法,《郑范陈贾张列传》:“今年正月繁霜,自尔以来,率多寒日,此亦急咎之罚。”“尔”在先秦主要用为人称代词,郭锡良先生曾对先秦文献中“尔”作指示代词的情况进行过调查,调查显示《尚书》、《诗经》、《左传》、《公羊传》、《穀梁传》、《论语》、《孟子》、《墨子》、《庄子》、《荀子》十部典籍中“尔”作指示代词总共才9次。《百喻经》中“尔”用作人称代词21次,用作指示代词43次。《世说新语》中“尔”用作人称代词15次,用作指示代词40次。可见东汉魏晋时期,由主要用作人称代词逐渐转为既可以作人称代词又可以作指示代词,这是代词“尔”的一个重要变化。

“汝”、“尔”在《后汉书》中共出现159次,仅为“我”、“吾”总数(751)的27%。这可能是由于古人讲话较为注重等级观念,在表示对方称呼的时候常有尊称、通称、贱称之别。《后汉书》中“汝”、“尔”二字多是用于尊长对卑幼的称呼,平辈之间亦可用,带有亲昵的感情色彩。

“尔”在发展过程当中,逐渐产生了形体的分化,“尔”加“亻”为“你”。《玉篇·人部》:“你,尔也。”现文献中见到的“你”的最早用例多在唐朝人编的《北齐书》、《隋书》、《北史》等史籍中,如《北史·李密传》“共你论相杀事”,钱大昕按:“你,齐、隋人语也。”可见“你”最初有地域之限,到唐宋时期,“汝”、“尔”、“你”逐步形成了并用的局面。“尔”仍作为书面语存留了较长一段时期,但显然已是古语的书面残留。

若:《小尔雅·广诂》:“若,汝也。”《后汉书》中共9例,可以说是上古用法的遗留,其中作主语5例,作宾语4例,可作动词宾语和介词宾语:

(16) 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17) 若二三子,可谓识去就之概,候时而处。(《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18) 若二子者,吾生友耳。(《独行列传》)

(19) 譬人将斗而断其右手,曰“我必胜若”,如是者可乎?(《袁绍刘表列传》)

(20) 解我缚,当以女珠妻汝,家中财物皆与若。(《王刘张李彭卢列传》)

例(17)(18)“若”与数词连用构成复指短语作主语,并表示复数“你们”,余例均表示单数“你”。

子:共48例。大多作主语,作宾语7例,作定语仅1例。

(21) 翁还,抚之曰:“子可教也。”(《方术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