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银河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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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昙花一现

朋友惊讶问我,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只是一个动作,照相的时候,从来不会笑。我很无奈,这个问题确实解释不得,不过换个头像倒是真的。

找了半天才发现这张相片,估计是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同学偷拍的一张面带笑容,而且极其自然,极其释怀的一张相片。

因为相片里是她在给我撑伞,而旁边是楚洁小朋友的背影,猛然记得那天,想和她们俩合影,结果都不答应,于是才有这么一出。

太喜欢这张相了,简直爱不释手,那样的自然,表情一点都不是摆出来的。而我身边的这位女子,便是在大学有着太多的绯闻的女子,无数的人将她视为神一般顶礼膜拜,包括我自己,也曾一度醉心于其身。到最后,我不知道,她是我的绯闻还是我是她的绯闻,而我后来一直叫她——旋妹。

我很早就听过这个名字,在寝室听见的,我们寝室的两大巨头竟然为了她而势如水火,闹得不可开交。

我当时纳闷不已,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生,能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他们倾尽所有呢?我曾经去找寻过她的足迹,可是却我没有发现她身上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其实和其它女生并无太多差别。

而一个奇怪的动作,却影响了我的所有,从而也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所以,太多事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也许上一秒完全忽视的东西,这一秒却会欢喜得死去活来。

大学的前两年,我和她基本上没有多大的交集,只知道老刘一直追她,死追,结果后来花花插进来了,于是无功而返,无果而终。对于公平竞争的社会,其实是最血腥的,没有手足,只有利益。不过,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不是花花,而是不知怎么回事,竟然有传说旋妹喜欢花花,于是花花冷静下来,开始找寻旋妹身上的优点,结果是人长得漂亮不说,还善解人意,颇得人心,很懂事,按古人的说法叫知书达理,如果做女朋友的话,还是能带得出去见朋友亲戚的。

花花抱着这样的想法,觉得自己即便不是特别的喜欢她,但是做女朋友是可以的。《围城》里面说,两个人只要不讨厌就可以结为夫妻了。

花花的世界里,爱的只有一个,喜欢的人并无上限。遗憾的是,在关键时刻,花花放弃了旋妹,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唯一的机会。按旋妹的性格,那是绝对不允许一个男生喜欢她而又不要她的,尽管还是她喜欢的人,这一点是绝对不可以原谅的。后来,旋妹有了恐惧症。

后来,我们班喜欢旋妹的不可胜数,很多人追了很久,结果也都没了结果。

印象最深的还是阿刚追旋妹,时间之久,战线之长,付出之多,实在超过我的想象。我非常敬佩阿刚,因为他至少给她说明了心意。而我呢?没有任何的表达,甚至,我们就这样很模糊的,不过,我是这样想的,以她的智商,这点意思都不知道的话就有负那么多人给她的纵容了。

大三开始,不知不觉中我们竟然可以走近了,但是,她和楚洁一样,还是模仿我的动作,我实在害怕不已。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中邪了,明明知道她的所有,可是还是毫无顾忌的喜欢上她,至于喜欢她什么,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世上什么都可以用语言来表述,而喜欢却说不出来,也说不出口,越真实则越没必要去用华丽的辞藻去描述她,那样显得过分雕琢,便有了谄媚的味道了。

那些日子,我们也算得上是朝夕相处了,我确实一度被她所迷住,可我们却是很好的朋友,她是我的好伙伴。我不能直接的说出我喜欢她,只能以隐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我知道,她明白。

她都知道,但是,正如她善解人意一样,她知己知彼,而我呢?也有所了解,于是后来发现竟然演变成两个人的博弈了。我的目的在于把她变为我的所有,独占;而她的目的在于一方面要拒绝我,而另一方面又要我不放弃她。这样,我们彼此知道了所有,对于下面的每一步,她会出什么牌,我也就猜到了。我之前遇到过和她手法基本相同的博弈者,所以没有显得那么被动而已。

可是我最大的问题不是她,而是我自己。一直到今天,我才勉强的忘掉那段情,但是却忘不了那个人。所以,那时候,如果只是喜欢,我能控制住自己,可是每当我冒出要去追旋妹的时候,心便疼痛不已,七像幽灵一样,窜到心中,影响每一个决定。我知道我是不能那样做的,不然,我的罪过就大了,我不能误了别人。

谁能相信,是我抛弃了七呢?纵然理由有一千个,我还是能找得出一千零一个来,以显示我对她的罪孽深重。后来,我心中的负罪感每每在想到她的时候猛然上涨,我下定决心分手,便绝对不会回头,也不会再和她见面,尽管后来我们通过几次电话。我们都是如此倔强的人,根本可以为分手时候的誓言而信守的,那时候,我们说,如果你的确喜欢我,那就永远不要再来找我了,不要想着见面之类的事了;而如果你自始至终就没喜欢过我,那可以随时来找我。

谁能知道,我活在梦魇之中,七便是魇,她无孔不入,无时不在,只要你敢动情,她便随时存在。我在阴影之中如何能轻易的走出来呢?我实在太了解自己了,曾经,我可以毫无保留的付出,现在,我却吝啬每一句情话。

我的心中早有态度了,而旺仔生日那天,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雪姐,然后将态度彼此写在对方的手上,竟然完全吻合。雪姐对旋妹的了解远甚于我,所以她知道,她也了解我,所以她更知道,我们交换了意见,最后便愉快的决定了。

我们本来就是好伙伴,没有改变过,至少我这样认为。

时间列车疾驶,我们相聚于时光贵州。那天晚上,大家说了很久的话,我在想,最后的时刻说的应该是真的吧!不过旋妹的话倒是很刺激我,也让我很生气。她觉得别人给她表白,她不会去拒绝对方,因为那样很伤对方的自尊心,但是,她也不可能答应对方。

我觉得不会拒绝的人是最坑的,以为伤害可以少一点,殊不知,一种是痛快的一刀,也许就此死了,也许活下来,捡了一条命,伤治好之后,大不了一个疤;但是另外一种却好似受千刀万剐之刑,即便是活下来,那更是遍体鳞伤。旋妹的成功之道在于让每一个喜欢她的人将她的名字刻在了骨头上,想要擦掉,不死也得伤。而她可以为自己是基督而啧啧而言。

我,难道很坑吗?相比之下,我觉得自己做到了,拒绝就清楚的说清楚,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可以做到,有女朋友我也能自然的做到,朋友就是朋友,我们只要说清楚,彼此不存在误会,就可以了。即便我再怎么不济,一直以来,喜欢我的人绝不在少数,可是,我的选择很简单,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你如果愿意做我的朋友,那我会很开心,也会接纳。如果不愿意,从此陌路天涯,那我也会在心中记住你,记住你的纵容。

红楼梦中人,旋妹最像宝钗,是绝对的模范妻子,却不是一个适合去谈恋爱的人。

花开花落,总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