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血火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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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天网恢恢

——广元市警方智破亿元系列电信诈骗案

奇案突发

公元2009年9月29日12时,广元城刘女士向广元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她接到“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分局肖警官”电话,声称其身份证号被人盗用,在网上洗黑钱,要求她把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入公安机关的安全账户。刘女士将银行卡上的60万现金转入“肖警官”指定的账户,一小时后发现被骗。

9月30日张女士接到电信公司业务员电话,声称其电话号码中奖50万元,要求她先交个人所得税5万元到指定账户,再领取奖金。

7月10日至8月30日广元市共发生6起同类诈骗案件,被骗现金260万元。

9月10日至9月30日,广元市公安经侦支队接到5名群众的询问电话:是谁要求他们把钱转入公安安全账户?

奇案频发,人心惶恐。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电信、银行人员拨打电话。人们议论纷纷。

周密布网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9月1日凌晨,广元市公安局长余建主持案情分析会,一致认为,这是犯罪分子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一种非接触式、新型诈骗犯罪。务必重拳出击,快侦快破,警示社会,消除影响。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述为组长的专案组,从市局刑警、经侦、行动技术、网监和县、分局抽调25名侦查员为成员,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

专案组以刘女士转到犯罪嫌疑人银行卡上的60万现金入手,追查资金流向。很快查明,60万现金已分散转存到30张银行卡上,当天全部取现。

侦查员从获取的犯罪资料证实,从7月份以来,四川广元、攀枝花、眉山、巴中市和浙江嘉兴等地发生的50余起同类电信诈骗案件,作案手法一致,涉案银行卡和电话号码一致。嫌疑人所用的银行卡开户地集中在江苏省苏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取钱地都在珠海。

周述副局长连夜召集专案组成员研判案情。通过对这一系列案件分析锁定,是一个有组织的、高智商的犯罪团伙所为。他要求参战侦查员斗智斗勇,钢强亮剑。立即兵分两路,前往苏州和珠海展开侦查。

千里觅踪

抵达珠海的侦查小组,在当地警方和金融部门的配合下,及时获取了4名嫌疑人的影像资料,侦查员们不顾台风暴雨,昼夜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入的地点。9月8日9时,侦查员李兵、贾承在珠海某建设银行蹲守时,发现有名嫌疑人在ATM上操作转存款。通过进一步查证,该嫌疑人名叫郑某某,向一个叫余某某的建设银行账户转款。且余某某的账户自2009年4月启用以来,存取款频繁,累计进出资金达3000万元。

奔赴苏州的侦查小组,通过对涉案银行卡交易记录的查询,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银行转账,其中有100万元转入苏州开户人周某的网上账户,周某账户上有50多笔资金有规律地进出网银账户,其中与珠海的余某某的交易近1000万元。

郑某某、余某某、周某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侦查取得突破性进展。

周述副局长指示专案组民警,要穷尽一切手段,克服一切困难,顺线追踪,把团伙成员一网挖尽。

9月14日,珠海的专案民警在守候时发现正在ATM机上操作的郑某某,循线追踪掌握了两名同伙郭某、李某的行迹。9月21日、24日在苏州和安徽郎溪的专案民警,也掌控了嫌疑人周某、吴某、黄某某的行踪,经过25个日日夜夜的侦查蹲守,6名团伙骨干成员全部在侦查员的视线控制中。

疑犯落网

9月25日,周述副局长命令各路侦查员立即收网,抓捕犯罪嫌疑人。珠海侦查小组兵分三路,分别将郑某某、郭某、李某三名经嫌疑犯抓获。苏州和安徽侦查小组的侦查员分别于9月26日、27日将嫌疑犯周某、吴某、黄某某抓获。搜缴涉案银行卡230余张,赃款29万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侦查员及时取证,成功破获了涉案金额215万元的珠海市“9·9”诈骗案、涉案金额72万元的番隅市“9·17”诈骗案、涉案金额39万元的马鞍山市“9·7”诈骗案、涉案金额60万元的广元市“8·29”诈骗案。

专案组侦查员为突破全案,不顾疲劳,昼夜兼程,辗转广东、陕西、安徽、江苏等10省20市,行程数万公里。经过近2个月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询问受害群众210人,调取证据材料2万多份,共破获系列电信诈骗案235件,涉案金额1亿多元。6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真相大白

侦查查明:这是一个台湾籍嫌疑人为主的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作案手法智能,技能极高。团伙头陈某某外号“周董”,台湾人,是整个诈骗网络的策划者和运作者。抓获的郑某某、余某某等6名团伙骨干成员,均系台湾人。

陈某某精通电脑技术,他制作黑客软件,窃取用户的手机和座机号码,并隐藏自己的区号和号码,显示国内任意区号和号码。陈某某将其团伙成员分成“收集信息组、电话联系组、组织开卡组、转款组、取款组、洗钱组”共6个犯罪步骤。

收集信息和电话联系均在台湾利用电脑操作,采取“乱枪打鸟”的方式,诱骗受害人。

陈某某将其他组的团伙成员派往珠海、苏州、郎溪等地,开卡组的成员利用当地民工身份证在当地银行开卡,每开一张卡付给民工500元现金。

受害人把钱转入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后,陈某某便指使转款组的成员将钱转存在若干卡上。取款组的成员在ATM机上取现后,再转入陈某某在沿海城市开设的网上银行账户,再由网上银行转入其他账户。

通过以上环节,犯罪嫌疑人完成了诈骗和洗钱过程,犯罪团伙在台湾获取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