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什么身价,都总比不上“青春”这两个字,而她正就是拥有这无价可买到的“青春”。
她一进那个夜总会,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这使王玲玲在盯住她,眼含怨毒,这一口气,她可吞不去呢。
接着,到王玲玲上台唱歌,她以为她是什么大歌星,一唱起来,唱的歌词十分肉麻的“时代曲”,边唱边扭,媚眼乱抛,就像一副****的下贱相。
她的歌声好不到那里去,她昕她如此一唱,心中就安定了好多。
到她上台唱时,阿占特别叫乐队吹奏与打鼓,阿占特别在麦克风前报告。
“——现在,本乐队特别介绍,专程由香港抵泰的青春玉女歌星梦露小姐,为我们歌唱!”
她还未上台,已是先声夺人。
这当然是她平日对阿占“灌迷饧”的结果了。
她一上台,就唱康泥法兰茜丝的歌,当时,她的歌最流行的。
她是个能模仿别人的人,这天才,别人所无,她把声音唱得康妮法兰茜丝一模一样。
一曲才唱罢,还有人在吹口哨,又有人大叫再来一个。
这可把安哲和阿占都意外得呆住了,因为这种受欢迎程度,是他们也所料不到的。
在掌声、叫声与口哨声中,她故意弯下身,向台下的来宾们鞠躬,她把上身俯下去,台下的掌声与叫声更响了。
她又得再唱两首歌,然后才下台,她下台经过王玲玲的台子,只见王玲玲坐在一个男人的身边。
她到她走过,立即把头转开,一副不屑向她一笑的模样。
她坐到角落去,因为乐队在演奏,又有另一位歌星上去唱歌了。
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所以只站在一边。
才坐下了没有十秒钟,杨老板咬着雪茄过来了。
她实在忍受不了他那阵的臭气,但是脸上却向他展露微笑。
“你比王玲玲还受欢迎!”他说:“王玲玲不及你唱得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