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体在颤抖,四年啊!多么漫长的时光,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寻无踪。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为她报完仇,就下黄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终是让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护著她,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餐餐灵药,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用最平和的方法,总算勾回她的记忆,令她重入他怀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
他抱著她,指著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这里,我第一回见到你,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你做我娘子。”
丁叮一阵沈默。当时的她年纪太小,不了解他口中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亲近、搂抱、甜言蜜语,根本不解风情,索性什么也不做,一切随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著她,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在书库里读书,在厨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彷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任凭岁月无情流转,刻痕始终如一。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却想不到,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
“你知道吗?师姊,我爱了你近十年,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我就知道我爱你,这一辈子仅会爱你一个。但只有一次……我几乎是恨你的,我想问你,那夜,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抛下我?我宁可和你死在一块,也不愿独自偷生。”
她抬头,模糊的泪眼看著他清俊的容颜,面白如玉,若非那一头泛著银光、夹著点点星霜的头发,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又如此深沈?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我突然懂了。我舍不得你受伤,我想你好好活著,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乐,师弟,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时,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浪,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
记忆中,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他总是在追寻、掠夺,然后失去。
小时候,他没有力量,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亲人”的乞丐,被王纷活活烧死。
长大后,他有了一身本领,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丁还也不信任他,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那么,就让他抱著敌人一起下地狱吧!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
“师姊,娘子……叮儿……”他的宝贝啊!“我不是在作梦,你真的爱我?”
丁叮回抱著他,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流淌进她的心,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直烧得她心头发烫。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那现在这种激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爱他、怜他,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
为了他,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相敬如宾。
她有点怕,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跟曲笛在一起,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
“我爱你。”她很用力地点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欢我,将来要娶我做娘子;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更或许……反正原因太多了,我也搞不清楚,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没其他的了。”
“好好好。”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存乎一心,他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说著,他拉起她的手,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
景色依旧,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没有立碑。
“这是?”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浓浓的伤痛激红了眼。
“老头的坟。”他说。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
“不能。”他拖著丁叮跪在坟前。“老头,我要娶你女儿了,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姊教的呢!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三拜。”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有婚事没退呢!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
“难道柳怀犀坚持娶你,你就肯嫁他?”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但现在,他完全不在乎了。
“呃……”她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
“所以喽!我们乾脆点,在岳父坟前拜了堂,其他事就别管它了。”
“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
他长叹口气。“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幸亏小爷早有准备。”
“你说什么……啊!”她脑筋一转。“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
“你放心,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根头发,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药罢了!
“真的?”
“总之我跟你保证,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这一回。不过……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怎么你却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没跟你说吗?”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拧住了他的耳朵。“你从来没说过,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你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著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