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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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大匡第十八(3)

五年,宋国攻打杞国,桓公对管仲与鲍叔说:“宋国,我早就打算攻打它,没办法诸侯们要救助它。杞国,是英明君主的后代。现在宋国要去攻打它,我打算去救助,行吗?”管仲说:“不可以。我听说国内的政务没有整理好,对外出兵行义没有人相信。你要对外发兵行义,要以整理内政为先,那样诸侯才能来亲近。”桓公说:“这时不发兵相救,以后就没有机会攻打宋国。”管仲说:“身为诸侯国的君主,不能贪求土地,贪求土地必定要多用武力,多用武力必定损害百姓,百姓受害君主就会多施行欺诈。欺诈停止施行而后利用兵力的君主才能夺取胜利,君主对民行诈就不能获取人民信任。不取信于民则必然动乱,国内一动乱则危害自身。所以古人明白先王之道的,一直都是不在军事上互相争斗。”桓公说:“那么该如何做呢?”管仲答复说:“依我的见解,不如派人以重礼去宋国谈判,谈判不成,您就留下杞君并加以赏赐。”桓公问鲍叔说:“行吗?”鲍叔说:“您可按夷吾的见解做事。”桓公便派遣曹孙宿去往宋国。宋国不服从,果真伐杞。桓公便修建缘陵之城赏赐给杞君,还送给兵车百乘,甲士千人。翌年,狄国讨伐邢国,邢国国君逃往齐国,桓公又修建夷仪之城赏赐邢君,也送兵车百乘,甲士千人。又一年,狄国讨伐卫国,卫国国君逃往虚地,桓公还打算加以赏赐,隰朋、宾胥无两人谏止说:“不可以。三个国家之所以亡的原因,只由于小。现在您只求赏赐亡国,国土用尽怎么办?”桓公问管仲说:“如何?”管仲说:“您有了行义之名,便可以赢得真实利益。您还应当如此干下去。”桓公又问鲍叔,鲍叔说:“您可按夷吾的见解办事。”桓公便修建楚丘之城进行赏赐,送给兵车五百乘,甲士五千人。封给了卫国以后,又一年,桓公问管仲还该做什么事情,管仲答复说:“您在国内修整政治而勉励人民,就能够取信于各国诸侯了。”桓公答应。因此轻收赋税,放松关卡市场的征税,建立赋税与奖赏制度。推行了这些以后,管仲又请示说:“要推行问病制度。我想要对国内外有赏而无罚,实行五年,各国诸侯便可使之亲近。”桓公说:“好。”施行以后,管仲又请示说:“在给予各诸侯国的礼物当中,我们齐国以豹皮赠给别国,让小国以鹿皮回送;我们齐国以马赠给别国,让小国以狗回送。”桓公也答应并推行了。管仲又请示在国内外推行奖赏政策。桓公说“好”。也推行了。

管仲承担在国内行赏,桓公承担对诸侯行赏。诸侯国君做了善事的,用重礼去庆祝;国内列士以下有做善事的,送衣裳去庆祝;诸侯国的大臣有向国君提出好的建议的,送玺去看望,肯定他的建议。桓公推行了这些政策以后,又问管仲说:“还要做哪些呢?”管仲说:“隰朋聪敏睿智,可派他承担东方各国的政事;宾胥无刚强友善,可派他承担西方各国的政事。卫国的政教浮泛好利,公子开方为人聪敏睿智,不能恒久而喜欢创新,可派他去往卫国。鲁国的政教好六艺而守礼,季友为人谦恭谨慎,博闻知礼,可派他去往鲁国。楚国的政教灵巧文饰而好利,不追求立大义而追求立小信,蒙孙精通政教,巧于言辞,不爱立大义而爱立小信,可派他去往楚国。假如小国诸侯已经听从,大国诸侯已经亲近,就能够开始向他们施与政令了。”桓公说:“可以。”于是派使公子开方去往卫国,季友去往鲁国,蒙孙去往楚国。过了五年,各国诸侯都亲近了。

狄人伐,桓公告诸侯曰:“请救伐。诸侯许诺,大侯车二百乘,卒二千人;小候车百乘,卒千人。”诸侯皆许诺。齐车千乘,卒先致缘陵①,战于后。故败狄。其车甲与货,小侯受之,大侯近者,以其县分之,不践其国。北州侯莫来,桓公遇南州侯于召陵,曰:“狄为无道,犯天子令,以伐小国;以天子之故,敬天之命,令以救伐。北州侯莫至,上不听天子令,下无礼诸侯,寡人请诛于北州之侯。”诸侯许诺。桓公乃北伐令支,下凫之山,斩孤竹,遇山戎,顾问管仲曰:“将何行?”管仲对曰:“君教诸侯为民聚食,诸侯之兵不足者,君助之发。如此,则始可以加政矣。”桓公乃告诸侯,必足三年之食,安以其余修兵革。兵革不足,以引其事告齐,齐助之发。既行之,公又问管仲曰:“何行?”管仲对曰:“君会其君臣父子,则可以加政矣。”公曰:“会之道奈何?”曰:“诸侯毋专立妾以为妻,毋专杀大臣,无国劳毋专予禄;士庶人毋专弃妻,毋曲堤②,毋贮粟,毋禁材。行此卒岁,则始可以罚矣。”君乃布之于诸侯,诸侯许诺,受而行之。卒岁,吴人伐谷,桓公告诸侯未遍,诸侯之师竭至,以待桓公。桓公以车千乘会诸侯于竟,都师未至,吴人逃。诸侯皆罢。桓公归,问管仲曰:“将何行?”管仲曰:“可以加政矣。”曰:“从今以往二年,嫡子不闻孝,不闻爱其弟,不闻敬老国良,三者无一焉,可诛也。诸侯之臣及国事,三年不闻善,可罚也。君有过,大夫不谏,士庶人有善,而大夫不进,可罚也。士庶人闻之吏贤、孝、悌,可赏也。”桓公受而行之,近侯莫不请事,兵车之会六,乘车之会三,飨国四十有二年。

[注释]

①致:这里指使军队到达,即派遣到之意。②毋曲堤:不准到处筑堤。

[译文]

狄人侵犯,桓公通知各国诸侯说:“请发兵帮助被攻打的国家。如各国答应,大国发兵车二百乘和士卒二千,小国发兵车百乘和士兵一千。”各国诸侯都答应了。齐国发兵车一千乘,士兵提前到达缘陵,后来会集诸侯征战。击败了狄人。狄人的车甲与物资,由小国诸侯享受,相邻狄人的大国诸侯分得其郡县,不准军队蹂躏其都城。北方诸侯没有到,桓公在召陵遇到南方诸侯说:“狄人无道,违反天子之命,私自侵占小国;我们从天子的角度出发,顺从天命,下令救助被侵犯的诸侯国。可是北方之侯不到,一方面不听从天子的命令,另一方面对诸侯无礼,寡人主张大家讨伐北方之侯。”各诸侯都答应。桓公于是领军北伐令支国,夺取凫之山,占领孤竹国,堵塞了山戎的进攻,桓公回看管仲说:“还要做哪些?”管仲答复说:“您能够让各国诸侯为民众积存粮食,对于各国诸侯军备不够的时候,您就起兵帮助。这样就能够对他们施与政令了。”桓公便通知各诸候国,一定要存储三年的粮食,接下来再用余力武装军队。军备不够,就把其情况汇报齐国,齐国就会协助。这件事做了以后,桓公再问管仲说:“还做哪些?”管仲答复说:“您能观察他们君臣父子的关系,就能够颁布政令了。”桓公问:“如何观察呢?”答复说:“诸侯们不许私自立妾为妻,不许私自诛杀大臣,没有为国立功不许私自给予禄赏;士人和庶人不许私自离弃妻室,不许到处修建堤坝,不许囤积粮食,不许霸占山林木材。实行满一年之后,不遵从的就能够给予处罚。”桓公便把这些建议颁布于诸侯,各国诸侯都答应,接纳它们并推行。满一年,吴国侵占齐国的谷城,桓公还没有来得及通知诸候,而各国诸候的军队全都赶到待命。桓公率兵车千乘在边境会集诸侯,齐国的军队还没有赶到,吴兵就逃跑了。因此各国诸侯都退兵。桓公返回后问管仲说:“还要做哪些?”管仲说;“可以对各国诸侯发号发布施令了。”还说:“以后的两年中,诸侯世子不敬爱父母,不友善兄弟,不敬老尊贤,三者有其一,就可以诛伐。诸侯之臣受理国事,三年不出业绩,可给予惩罚。国君有过错而大夫不劝谏,士庶人行为良好而大夫不推荐,可给予处分。依据官吏的了解,士庶人中有贤而孝悌的,可以给予奖赏。”桓公听从并推行了这些建议,相邻的诸侯没有不主动侍奉的,有作战的会盟有六次,安定的乘车会盟有三次,管理国家达四十二年。

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①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

桓公使鲍叔识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识不仕与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识工贾之有善者,国子为李,隰朋为东国,宾胥无为西土,弗郑为宅。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三十里置遽②,委③焉,有司职之。凡诸侯欲通,吏从行者,令一人为负以车;若宿者,令人养其马,食以委。客与有司别契,至国入契费。义数而不当,有罪。凡庶人欲通乡,吏不能,七日,囚。士欲通,吏不通,五日,囚。贵人子欲通,吏不通,二日,囚。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有过无罪。令鲍叔进大夫,劝国家,得成而不悔④,为上举。从政治为次,野为原⑤,又多不发⑥,起讼不骄,次之。劝国家,得成而悔;从政虽治而不能,野原又多发;起讼骄,行此三者为下。令晏子进贵人之子,出不狂,处不华,而友有少长,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士,处靖,敬老与贵,交不失礼,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耕者,农农用力,应于父兄,事贤多⑦,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令高子进工贾,应于父兄,事长养老,承事敬,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者,为次;得一者,为下。令国子以情断狱。三大夫既已选举,使县行之。管仲进而举言,上而见之于君,以卒年君举。管仲告鲍叔曰:“劝国家,不得成而悔,从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发,讼骄,凡三者,有罪无赦。”告晏子曰:“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士出入无常,不敬老而营富,行此三者,有罪无赦。耕者出入不应于父兄,用力不农,不事贤,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告国子曰:“工贾出入不应父兄,承事不敬而违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凡于父兄无过,州里称之,吏进之,君用之。有善无赏,有过无罚,吏不进,废弃。于父兄无过,于州里莫称,吏进之,君用之,善为上赏,不善吏有罚。”君谓国子:凡贵贱之义,入与父俱,出与师俱,上与君俱。凡三者,遇贼不死,不知贼,则无赦。断狱,情与义易,义与禄易,禄可无敛,有罪无赦。

[注释]

①禄:同“录”,记载,登记。②遽:驿站。③委:积累,贮备食品。④得成而不悔:有功无过。⑤野为原:田野与土地。⑥发:同“废”,废弃,废置。⑦事贤多:多劳。

[译文]

桓公继位十九年,放松了关卡和市场的赋税,只征税五十分之一。农业的赋税以粟米计量,依照田地的肥瘠收税。两年征收一次,优等年景收十分之三的税,中等年景收十分之二的税,下等年景收十分之一的税,灾荒年不征税,待饥荒缓和以后再征税。

桓公派鲍叔观察官吏中行为好的人,派晏子观察没做官和种田者中行为好的人,派高子观察工匠和商人中行为好的人。派国子管制讼狱,隰朋管辖东方各国事务,宾胥无管辖西方各国事务,弗郑管制住宅。当官的居住在靠近宫廷的地方,不当官和种田的居住在靠近城门的地方,工匠与商人居住在靠近市场的地方。每三十里路设立驿站,存储物资,设官管制。准让诸侯国的人来齐国,对官吏及随从者,派一个人用车帮他们装载行装,假如留宿,派人给他们饲马并以所备食品接待。客人与管制者各执契券,客人到国中要上交契费。待客礼仪与收费数目不适当的话要治罪。老百姓有事情要上报,乡官如果制止,要软禁七天。士人有事禀报,官吏如果制止,要禁闭五天。贵人之子有事汇报,官吏如果制止,要禁闭二天。县吏举荐诸侯国的士人,假如有好的行为,依据被荐者才能的大小给予赏赐;假如出现过错,也不治举荐者的罪。派鲍叔管制大夫的选拔,对于勉励国事,有功无过的,列为上等。掌政,业绩属第二位,田野土地又多不荒芜,办案严明不骄的,属于其次。勉励国事,有功而亦有过;掌政,量有治绩而无才能,野原又多荒芜;办案高傲轻浮,做这三种的,列于下等。派晏子管辖贵人之子的选拔,对于外出不偏远,居处不奢侈,能友善青年和长辈的,列为上等;具有上述两个条件的,属于其次;具有一条的,列为下等。士,处世谦恭,敬爱老人、官长,交友不失礼节,具备这三者的,列为上等;具有上述两个条件,属于其次;具备一条,列为下等。种田者,十分卖力,顺从父兄,并且多服其劳,具备这三者的,列为上等;具备两条的,列为次等;具备一条,列为下等。派高子管制工匠、商人的选拔,顺从父兄,敬长养老,接受任务能严格对待,具备这三条的,列为上等;具备两条的,属于次等;具备一条的,列为下等。还派遣国子按情节判定刑狱。三位大夫的选拔推荐工作完成以后,命令县去实行。管仲要进一步与被选拔推荐的人谈话,然后汇报与国君见面,每年这样,由国君任用。管仲告诉鲍叔说:“勉励国事,无功而有过;为政无政绩,无才能,野原又多荒芜;办案高傲轻浮,凡是有这三条缺陷的,有罪不赦免。”告知晏子说:“贵人子弟平时生活奢侈,下交轻浮子弟,喜好酒肉玩乐,犯有这三种的,有罪不赦免。士进出无规矩,不敬爱老人,谋私谋富,犯有这三条的,有罪不赦免。农夫进出不顺从父兄,劳动不愿出力,避开劳役怕辛苦,犯有这三种的,有罪不赦免。”告知高子说:“工匠商人进出不顺从父兄,负担徭役不努力,违反老人教导做事诡变多端,犯有这三种的,有罪不赦免。凡是对父兄没有过失,州里的人赞扬他,官吏举荐他,国君就举用他。有善行没有赏赐,有过失没有惩罚,官吏不能举荐人才,就免了他的官。对父兄没有错误,在州里没有人赞扬他,而官吏举荐了他,国君举用了他。如果他真的好,举荐的官吏受上赏;如果他真的不好,官吏要受罚。”国君也命令国子:依据贵贱的标准,在家要与父亲在一块,出门要与师傅在一块,朝廷上要与君主在一块。在这三种状况下,如遭遇盗贼而不能以死防卫,或者有盗贼而不能知晓,则不免他的罪行。在定罪判刑的时候,拿人情与国法做买卖,拿国法与权势做买卖,如果有权势的人不受国法的限制,则有罪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