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自然观研究
4069400000038

第38章 生活观(2)

第二,"人之有灵,因修会道"。道之本体论不但体现在道教的宇宙观、天人观、生命观方面,同样也体现在道教的行为观等方面。"道教指教人类按道的方式生活。"(美)张绪通著,李刚、李勇、杨莉、杨铭、郭武、戚挺译《大道》,第37页。道教通过"因修而会道"表达了"道"在其生活行为实践中的作用与意义。隋唐道书《洞玄灵宝太上六斋十直圣纪经》说:"道者,灵通之至真;术者,变化之玄技也。形之无形,因术以济人;人之有灵,因修而会道,人能学之,则变化自然矣。"《道藏》第28册,第832页。这里表达了道教关于生活自然本质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活自然属性的本质在于"道",被称之为"灵通之至真",并具有"因术以济人"之功能;二是人在生活实践中具有"因修而会道"之能力,人所具有的生活行为之"术"、"灵"均来自"因修而会道";三是人具有掌握并驾驭生活"变化之玄技"的本领,通过学习"术"而成为"真术者",并能通过行为实践变化之自然。人们如果能够根据"道"之灵通而生活则可以体现出生活之本质,并可以根据道之规律,掌握生命变化之"玄技"并运用于人们的各种社会生活之中,人如果能够"有灵"根据生活所具有的规则而修之,则可以使自己的社会生活符合生活本来所具有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所以,道教认为通过修"道"能够实现道教生活观的许多目的和要求,并使人们的生活抛开人世间的各种"世俗"之念而达到"净净清清合自然"的目的。

第三,"六欲不生,三毒消灭"。道所具有的自然本质要求人们在生活实践中表现为"六欲不生"、"三毒消灭",并在行为实践中"澄其心"、"遣其欲"而实现"自清自静"之本然。"做到无为顺道,就是要根据事物的自然规律本身的节律行事,不凌驾于事物的自然规律之上,不妄作,不妄为,不强求,保持与事物同一的自然状态。"杨玉辉《道教人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由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会产生各种欲望和需求,这些欲望和需求会经常导致生活失去原有的内容和本质属性。《太上老君清静心经》认为:"人能清静,天下贵之,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灭,而不能者,心未澄,欲未遣也。"《道藏》第27册,第156页。这里充分表达了道教的"清清"、"静静"的生活观,即"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通过人"遣"、"澄"等修道活动而实现"六欲不生"、"三毒消灭",完成道教所奉行的"人能清静天下贵之"的生活宗旨。"心未澄,欲未遣"不能体现生活所具有的内在本质,是不能"三毒消灭"之原因。"心扰之"、"欲牵之"反映了人之生活心理欲望对于"困修会道"的干优和影响,同时要求"人神"、"人心"应该具有的"自清"、"自静"等生活自然之本质本性。

第四,"心地坦然,一道平正"。道教因修而会道思想体现在"本心"上又具有"修道先富治心"之要求。宋代《太上感应篇》说:"未言修道先富治心,是以前辈治心,将躁则安之,将邪则正之,将求则捨而抑之,将浊则清而澄之,行止于是,造次于是,久而物冥乎外,神鉴乎中,自然心地坦然,一道平正,认恩推过之念,固亦无自而起。"同上,第75页。道教认为通过修道可以达到"治心"之"安之"、"正之"、"捨而抑之"、"清而澄之"等目标,实现"久而物冥乎外,神鉴乎中"之效果,体现出"自然心地坦然"的生活态度,实现生活"一道平正"之目的,是"净净清清合自然"生活观的重要体现。金朝全真道士于道显《离峰老人集》说:"修行非易亦非难,下手先除人我山,锻炼真空同一体,自然心似白云闲。"《道藏》第32册,第542页。所以,"从修道的具体内容来看,无为顺道既可以反映为修道者在生理活动中和思想意识活动上顺其自然,按照自然的需要进行活动,不压抑自己的欲望,也不贪婪地去追自然需要之外的欲望的满足"杨玉辉《道教人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道教将修道"自然"思想运用于生活领域,并"锻炼真空同一体",使生活行为之自然能够与生命运动本身的规律相符合,"下手先除人我山",抛去人世间的各种欲望与要求,则生活之心如"白云闲",充分显示出道教关于"因修会道"所具有的"静静清清合自然"的生活观。

四"顺物者,物亦顺之"

——性情有道

道教生活观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将人之"性情"作为影响人们生活的一项重要因素,融入于人们的生活观中。"道教同所有宗教一样,都有超世的追求,它要摆脱世俗生活对人的各种束缚和痛苦,使人获得一种完满的幸福和自由。"牟钟鉴《关于生活道教的思考》,叶至明主编《道教与人生》,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27页。"性情"作为人们的心理因素将对人们生活行为实践产生积极或消极的作用,这种作用会导致生命运动的加速或延缓,以及天人关系、修道养生、生活行为、治政活动的转化和变革,在人们生活行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性情十者,我不有望"。道教认为人们的性情可以表现为多个方面,具有"杀、淫、盗、欺、醉,非亲、喜、忧、怒,望"等项内容。这些内容反映了道教自然观对于人们性情所具有的"心理"、"行为"特征的认识,是道教自然观在行为观方面的重要体现,体现了道教生活观所具有的自然本质属性。东晋或南朝初古《灵宝经》之一《太上洞玄灵宝智慧定志通微经》认为:"一者不杀当念众生,二者不淫犯人妇女,三者不盗取非义财,四者不欺善恶反论,五者不醉常思静行,六者宗亲和睦无有非亲,七者见人善事心助欢喜,八者见人有忧助为作福,九者彼来加我志在不报,十者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道藏》第5册,第890页。这里从四个方面表达了道教"性情有道"生活观的重要内容:一是"性情"之道生活观的自然本质表现为十个方面,这十个方面表现为"五不"、"五和"之特点,其中通过修道"不杀"、"不淫"、"不盗"、"不欺"、"不醉"而实现"和睦"、"心助"、"作福"、"不报"、"不有望"之效果,也是道所具有的"和合"之体现。二是"性情有道"所具有的道之本质,反映在人们生活行为方面则具有"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是对于性情非道之行为的限定。三是道教将性情有道与无道做了具体的划分,认为性情有道表现为"宗亲和睦无有非亲"、"见人善事心助欢喜"、"见人有忧助为作福"、"彼来加我志在不报"、"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等方面,而与之相反性情无道则表现为"杀众生"、"淫犯人妇女"、"盗取非义财"、"欺善恶反"、"醉常思静行"等方面。四是从一者到十者所表现的"性情"次序表现了道教对于有道"前提"与"结果"的认知程度,道教认为"性情有道"首先不犯道之本性,才能实现在性情等方面"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的行为修养目的。

第二,"五欲六情,惑乱淫邪"。道教的"五欲六情"具体表现为"耳欲声"、"目欲色"、"鼻欲香"、"口欲味"、"心欲爱憎","识知痛痒,欲得细滑"、"耳闻声,心乐之"、"目见色,心欲之"、"鼻闻香,心遂臭"、"口得味,心便喜"、"身得细滑衣被,心便利之"、"得所爱,心便悦"等方面。道教认为道者清静,都无所有,"凡此五欲,为惑乱覆盖"、"坐此六情所牵引,迷乱淫邪"。性情有道则表现为"无此情欲"、"便明见道,与道合",是道教自然观在生活观方面的重要体现。南北朝道教经典《老君太上虚无自然本起经》认为:

夫守道之法,当熟读诸经,还自思惟,我身神本从道生.道者清静,都无所有.乃变为神明,便有光明,便生心意,出诸智慧.知慧者,谓五欲六情.五欲者,谓耳欲声,便迷塞不能止;目欲色,便淫乱发狂;鼻欲香,便散其精神;口欲味,便受罪入网罗;心欲爱憎,便偏邪失正平。凡此五欲,为惑乱覆盖。六情者,谓形识知痛痒,欲得细滑,耳闻声,心乐之;目见色,心欲之;鼻闻香,心遂臭;口得味,心便喜;身得细滑衣被,心便利之;得所爱,心便悦之。坐此六情以丧,故复名六情丧。人神但坐此六情所牵引,迷乱淫邪,垢浊暗蔽,使神明不畅达。便有肉人不能识别,听视不聪明,情志闭塞,皆坐此五欲六情之所惑乱,受罪展转入五道,死生无有休息时。以是故当熟自思此意,其神本自清净,无此情欲。但思念此意,诸欲便自然断止。断止便得垢浊尽索。垢浊尽索便为清净,便明见道,与道合,便能听视无方,变化无常。《云笈七签》第178页。

对于"五欲"、"六情"所具有的"惑乱"、"迷乱"之表现,道教认为主要体现在"五欲"具有"迷塞不能止"、"淫乱发狂"、"散其精神"、"受罪入网罗"等结果;而六情所具有的负面影响则表现为"迷乱淫邪,垢浊暗蔽,使神明不畅达。便有肉人不能识别,听视不聪明,情志闭塞"。所以,道教认为这种结果"皆坐此五欲六情之所惑乱",因而"受罪展转入五道"。因此,道教要求人们应该"诸欲自然断止"、"得垢浊尽索"为清静,"明见道,与道合",从而"能听视无方,变化无常",才是生活自然本性所具有的真正面目。

第三,"清净无欲,自然断止"。道教认为"性情有道"应该体现在断其"情欲"之"本",否则"强欲自断情欲,终不能断绝之"。《老君太上虚无自然本起经》说:

夫情欲非有形质也,来化无时,不效有形之物,可得断截,使不复生。此神情欲思想,出生无时,不可见知,不可预防遏,不得断截。不效悬悬之绪,可得寄绝;不效草木,可得破碎;不效光明,可得障蔽;不效水泉,可得壅遏。故神无形,呼吸之间,丹流万封。以是故不可得断绝。但晓知其本清净无欲,自然断止。而不晓知其本,强欲自断情欲,终不能断绝之。譬如断树木使不生,当掘出其根本。根本已出,便不复生。痴人不晓之,而但齐地斫之,其根续生如故。人不晓情欲之本,而强断绝其末,如此情欲绝不断也,会复生如故。《云笈七签》第180页。

至于道教的所谓"晓知其本清净无欲,自然断止",唐宋间《太上化道度世仙经》认为:"六欲者,眼耳鼻舌心意也。常以舌贪其味,眼观其色,耳听其声,鼻嗅其香,心意系其事,欲缘情逐物,乱其身心,皆六根之贼者也。"《道藏》第11册,第404页。人们性情之本乃为"六欲",乱其身心皆六根之贼者也,人不晓情欲之本,而强断绝其末,如此情欲绝不断也,会复生如故。自然断止乃先为断其"六欲"之本方可"情欲绝断",体现了道教对于性情有道的基本认识。

第四,"清静恬和,人之性也"。"性情有道"的基本思想表现在"自然性情之道者",这种"道"具有"顺物者物亦顺之,逆物者物亦逆之"之特点。道教认为:"夫清静恬和,人之性也。恩宠爱欲,人之情也。凡人不能爱其性,不能恶其情,不知浊乱躁竞多伤其性,悲哀离别多伤其情。故圣人云:顺物者物亦顺之,逆物者物亦逆之。不失物之性情,乃自然性情之道者也。"《云笈七签》第1987页。这里表达了道教生活观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清静恬和"、"恩宠爱欲"等"性情"均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人们如果不能"性情有道",根据生活"爱其情"、"恶其性"之特点而行之则多伤其"性情";三是性情自然之道乃为不失物之性情,"顺物者物亦顺之"、"逆物者物亦逆之"。元初《玄风度会录》说:"学道之人……去声色,以清静为娱;屏滋味,以恬淡为美。但有执著不明道德也,眼见乎色,耳听乎声,口嗜乎味,性逐乎情,则散其气。"《道藏》第3册,第388页。"清静"、"恬淡"是道教生活观所具有的特点,也是"性情"顺物之本质属性的重要体现。而"色"、"声"、"味"、"情"乃为"眼见"、"耳听"、"口嗜"、"性逐"等之目标,与道教关于生活顺其"性情"的思想相悖,被称之为"不明道德也"。人只有"不能爱其性,不能恶其情",顺物之自然,才能体现出"性情有道"的自然本质。

§§§第二节生活的基本要求及行为体现

"生活是指一种机能,一种无所不包的活动,其中既包括肌体的,也包括环境。"洪谦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39-240页。道教的生活观具体体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其内容既是生活的本质体现,又是生活存在与演化的内在要求,反映了道教对于生活所持的基本态度,以及人们顺应宇宙运动所具有的行为体现,是生命运动对于人们生活行为的基本要求。"生活的价值在本体上高于道德的价值。生活高于道德,不仅是因为可以设想一个无道德的生活世界,但无法设想一个没有生活的道德世界;而且是因为生活或生命在逻辑上的在先性或独立存在性(即使在历史上生活与道德从来都共生),所以它是一阶的。"包利民《生命与罗各斯--希腊伦理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0页。道教生活观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日用常行"、"饮食有节"、"澄心戒欲"、"诗书礼乐"、"转体安身"等方面,是道教生活实践行为的自然要求及行为体现。

一"衣食自然"

——日用常行

道教生活观的基本要求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行为方面具有许多特点和内容,其基本的思想是"衣食自然",并认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日常起居、坐卧休息、甚至性生活等方面均应遵循自然之理,即按照生活所具有的本质规律、按照生活本质所要求的方法、属性和习惯行事。"一个关爱社会的修行者,通过生活的体验可以更好的领悟"法自然"的道理念。以"若水"广济的胸怀汇于世间生活之巨流,这种"和光同尘"的生活最终便进入了"玄同"的理域。"詹石窗《论生活道教》,叶至明主编《道教与人生》,第44-45页。日常生活是道教体现"道法自然"思想的一个具体而实际的领域,具有世俗与神圣相统一的表现特征,是道教生活本质自然的一种表达方式。

第一,"圣人法道,但念积行"。《老子想尔注》认为:"圣人法道,但念积行,令身长生生之行;垢辱贫羸,不矜伤身,以好衣美食与之也。"《老子想尔注校笺》第31页。生活自然的基本要求是"积行",并且"令身长生生之行",才可以避免"不矜"垢辱贫羸。在具体的行为要求方面,魏晋时期的《太清道林摄生经》说:"莫卧常习闭口,口开即失气,又邪从口入,屈膝侧卧,益人气力,胜正偃卧。春欲瞑卧早起,夏及秋欲侵夜乃卧早起,冬欲早卧,皆益人。虽云早起直在鸡鸣前,虽言晚起莫在日出后。"《道藏》第34册,第467页。为了避免"不矜伤身",道教在生活习惯与要求方面认为"屈膝侧卧,益人气力",并进一步认为"春欲瞑卧早起,夏及秋欲侵夜乃卧早起,冬欲早卧皆益人"。这里将"早起"与"晚起"具体解释为"早起直在鸡鸣前"、"晚起莫在日出后"。梁朝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中指出:"命本者,房中之事也。故圣人云,欲得长生,当由所生房中之事,能生人、能人煞人。……交接尤禁醉饱,大忌损人百倍。欲小便忍之以交接,令人得淋病。或小便难、茎中痛、小腹强大、恚怒后交接,令人发痈疽。"《道藏》第18册,第485页。这里从具有代表性"衣食生活"的"饮酒食睡"、"唾涕理发"、"行坐居处"、"耽嗜财帛"、"瞑卧早起"、"房中之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做了详细的论述,其内容符合生活所具有的基本规律,其属性、履行的方式和要求也都体现了生活本然的基本面貌。只要"法道",按照这些规律行事,其生命的存在和运动也将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