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认识张小耳,他瘦的像一个竹竿一般,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说:“嗨!早。”现在想想,即便是现在,也仍旧记忆犹新。
一直不能够明白,为何张小耳可以活的那么自在,在并不算富裕的家庭里,父母的离婚似乎并没有造成他多大的伤害,如同他之后轻描淡写的说,跟他没多大关系,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往往如此才觉得不可思议。时常听他说着,你还太小,不懂什么是爱,等你知道,自然会清楚百般滋味的生活。那时候心里只知道,同样的年纪,反倒显得自己格外弱小。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自己以后会是同性恋,因为既不爱女人,也不爱男人,甚至连自己都会时而厌恶自己的我,慢慢明白,能形成这样一个冷漠的人,要么历经了人世间的所有,要么活在一个自己的世界里面,想了很久,才明白,是后者。和张小耳在一起的那些年,学会了极度的冷漠和漠不关心,同样对人爱理不理,遇到对人一副不关我鸟事的张小耳,才会逐渐形成一个如同怪物一般的自己。
可是,却不同。
那种不同是深藏在骨髓里的叛逆,从知道这个人开始,就隐隐约约清楚,张小耳,谈不上有什么快乐的事情,对于他而言,大概最快乐的,是一天到晚躺在自己的房间,没完没了的抽着一包包藏在床底下的烟,吞云吐雾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不分昼夜无休止的生活,然后他说:“这样生活才算爽,什么也不用做”。可眼神中的那种无奈和彷徨往往被抹掉的洗净了了全世界一般。
他妈常常为此生气,觉得此人如此下去,必定是没救了。可他爸似乎已经深入了这个人的骨髓一般的说:“这人就这样去了”。各自事不关己的结婚离婚组建家庭生子,都与张小耳没多大关系,到了吃喝玩乐的时候,他才会想起,要么他爸还在,要么他妈还在,总之不会有谁真的去拒绝一个被抛弃了的孩子的要求。
这世界有很多人,认识的朋友很多,在一起很多,猛然发现往往只有自己一个。尽管张小耳极力的掩饰自己的孤独和寂寞,可在外面打架闹事惊动了公安惹得学校里沸沸扬扬时,也只不过得意洋洋笑着说:“屁大的事,他们有病。”似乎这件事对于他而言,是值得纪念的事情。
倘若这个人有一丁点的好,那就是还能够看得到几分真心,至少对于朋友而言,舍得他嘴里叼着的肉与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