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穿越之女警再战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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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二人如梦初醒,互相恼怒的瞪了对方一眼。

灵逸轩赔笑道:“那程程有何高见呢?”

连明浩也讪讪的望着杨程程。

杨程程暗暗感叹一声,热恋中的人就是无知啊!无奈道:“这风云大陆谁家最有钱啊?”

二人都愣了,这风云大陆当然是齐显那老混蛋有钱了,他总不可能拿钱给咱们反他自己吧?

“笨蛋!他齐显能有几个钱啊,况且能借给咱们吗?最有钱的当然是金阁了,咱们吃、穿、住、用、行都得到人家那里去买呢!我看这风云大陆,特别是齐氏王朝,任何人手上若有十两银子,至少有七两是进了沈逸的腰包!”杨程程愤怒,他们怎么会想到齐显那混蛋,也不想想人家的钱是拿给你谋反的吗?朱元璋和沈万三不一现成的成功案例嘛!

二人大惊,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程程,你不会是……”

“什么不会是?肯定是!普天之下你能找到比沈逸更有钱的人?”杨程程奇怪了,即使他们想不到沈逸,但是经过自己提醒,怎么一点都不兴奋呢?

连明浩苦笑一声,解释道:“这些年我临溪倒是有一些积蓄,还有以前逍遥阁留下的银子,再加上附近十城的银子,勉强能给兵士们提供两年的军饷,只是这战事一起,三年五载未必能结束,这些银子根本不够,这也是我一直迟迟未动的原因!程程不是风云大陆人氏,有所不知,商人在风云大陆的地位很低,甚至连一些穷苦书生都看不起商人,所以我从未想过要借助商人,况且五十多年前,齐氏王朝发生了一件寒了天下所有商人心的大事。那时齐太祖是一个小城城主,却有着鸿鹄之志,且奸猾玲珑,十年间将区区小城发展为轩辕王朝最大的城池,即现在的风城,且养兵十数万,风城顺利的发展更加刺激了他的不臣之心,心知自己实力还远远不敌轩辕大军,最后,用尽各种方法,拉拢了当时的风云首富林富贵,并与其称兄道弟,并许诺,他日大事一旦成功,便封林富贵为异性王爷,代代世袭爵位。商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若想封官得爵,那简直是天大的罕事,所以林富贵对齐太祖更是忠心耿耿,悉数奉上了自己全部家财。齐太祖便用这些珠宝银子贿赂了朝中很多重要官员,更用这些银子收买了当时的大将军,最后,一举成事!成事以后,却担心他日别的官员、百姓效仿自己来推翻自己得来不易的江山,便下了两道圣旨:一是抄了林富贵的家,终身不准其九族经商,还赐了林富贵一个缺口的粗碗,让其从此在京城讨饭,并着人每日看守,不准其离开京城,后来林富贵抑郁而终;二是收回各城池的兵将,重新编入军队,每城只留下万数以内必须的城防兵士,任何城主、官员若私下招兵、养兵,以谋反罪论处,诛灭九族。这也便是我临溪以及附近十城兵士却不过十五万的原因啊!所以,经过这件事,即使我愿意让商人资助,沈逸也未必敢,或者未必愿意助我啊!”

“******,人渣!老子定要灭了他全家!忘恩负义的狗东西!”闻言,杨程程气得脸颊通红、双目充血,拍案而起!突然转向连明浩,非常极其以及十分严肃的问道:“明浩,你老实告诉我,你会是这样的人吗?我要听真话!”

连明浩一愣,怎么转的真么快,随即极其认真的跪在地上,右手指天,郑重发誓:“我轩辕明浩发誓,他日事成,决不为难有恩于我的任何人,若违此誓,天打雷劈,让我轩辕明浩不得好死!”

“好,就凭你这句誓言,我相信你!沈大哥那里,我去说,希望他能给我这个面子。”电视上、小说里都说古人重誓言,杨程程也深信不疑。

连明浩觉得自己能遇上杨程程,简直是三生有幸,庆幸齐显老贼得罪了她,更庆幸自己能得到她的帮助,有了她,困扰自己十多年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了,当下做出决定:“好!咱们先去取得金阁的支持,然后再去花舞国和北沧国。”

翌日清晨,杨程程踏上回京的征途,兴奋、激动、紧张,小心儿是犹如小鹿乱撞,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直到出了府门,看见那朴质坚固的马车,所有情绪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觉得自己全身骨架都是散的。

连明浩见杨程程刚才还晴空万里的一张小脸,突然一下阴云密布了,关心问道:“程程,怎么了?可是不舒服?”

“啊,又是马车啊?我看见马车浑身骨架直颤抖。”杨程程哀怨的望向连明浩。

“呃,其实我也觉得马车太慢,但是逸轩说你不会骑马,所以……”连明浩揶揄的看向杨程程,想不到武功高强的神龙教教主竟然不会骑马,真是……

“你,你什么意思嘛?我在老家都是开车的,谁会骑你这破马?切,又慢又累,哼!”杨程程愤怒。

“啊,好吧,那你想怎么走?”见杨程程生气了,连明浩赶紧妥协,心中暗暗嘀咕,怎么老像个小孩子,一点儿六、七十岁的觉悟都没有。

“恩,恩,这样,骑马,你带着我,即使两人一骑,应该也比马车快,而且没有马车抖。”考虑再三,杨程程决定还是选择骑马,即使自己有阴影,那也早晚得面对。

“嘎?哦,好吧,你,去把我的逐月牵过来。”连明浩略微犹豫一下,便吩咐门卫去牵马。其实连明浩是想说男女授受不亲,但想到杨程程还没有公开自己的女子身份,自己也不方便戳破,而且她已经七十高龄了,也没什么好授受不亲的,唯一介怀的就是逸轩,如果看到自己和程程共乘一骑,会不会为了衣服,砍自己手足啊?还好逸轩不在身边。

昨晚经过协商,由杨程程和连明浩这个大老板去找沈逸谈判,灵逸轩留在临溪熟悉熟悉临溪的情况,青衣也第一次不在连明浩身边,留下协助灵逸轩。

“嘶”马嘶声打破二人的沉静。

看着这高头大马,杨程程就微微发怵,童年被马摔下,屁股开花的感觉就像在昨天,不自觉的就慢慢后退,腿脚打颤,额上直冒冷汗。

“程程,你,你……哈哈哈哈,想不到你不止不会骑马,还怕马,哈哈哈哈……”连明浩笑得止都止不住,想不到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竟然会怕马!!!!!

“我,我,我……谁,谁说我怕马了,我,我只是一下不习惯,对,不习惯而已!”见连明浩笑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杨程程羞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幸好脸抹得黑,不然肯定比西红柿还红。

“哦,不习惯啊,这样啊,那就上马吧!”见杨程程死撑的样子,连明浩心情大好,跃上马,似笑非笑望向她。

“嘿嘿,明浩,明浩哥哥,你,你把它扶稳了哦……”杨程程咽了口口水,一步两退挪向逐月。

明浩哥哥?还是故意拖长的音调,连明浩全身汗毛再次立正看齐。

“啊,你这臭马怎么长这么高?还不装马镫?”杨程程使劲爬了好几次,都翻不上马背,愤怒转向连明浩。

连明浩一头黑线,自己爬不上马,怪人家马长的高?这是什么谬论啊?还有马镫是什么?手伸向杨程程,呼道:“抓紧!”一用力,往上一带,杨程程顺利落在马背上,坐于身前。

“啊”杨程程一声尖叫,还没弄清楚是什么状况,自己也稳稳坐在马背上了,只能下意识的紧紧揪住马鬃。

“驾”连明浩暗笑一声,她也只有在害怕的时候才会流露出女儿姿态吧,双腿加紧马腹,一扬鞭,逐月撒腿疾驰。

“啊!救命啊!连明浩,你个猪头!你慢点,慢点!哇哇哇哇……”马突然跑起来,速度飞快,快得看不到周围的景物,只感觉风嗖嗖的响声,杨程程吓得转身狠狠揪住连明浩的衣服,全身僵硬的就像块石头,嘴里还不停歇。

只觉一股香风袭来,淡淡的,却似勾人魂魄,连明浩一震,这香味儿好熟悉,却想不起在什么地方闻过。看向胸前人儿,小手紧紧揪住自己衣服,犹如羊脂白玉,白皙润透,却因为用力过度,指节略微泛白,小小的脑袋紧紧的拱在自己胸前,微微颤抖,一种怜惜油然而生,情不自禁放慢了速度,搂住她的腰身,完全忘了她的七十高龄、朋友之妻。触到她的腰,感觉怪怪的,略一用力,手臂陷了进去,原来如此,这小东西还真聪明,怕被人看出腰身曲线,腰上填满了布帛什物,看起来平平整整的,一眼望去,就一小水桶,根本没有任何女子特征。见杨程程还是很害怕,不敢抬头,手还是紧紧抓住自己衣襟,便安慰道:“别怕,现在速度很慢了,再说我搂着你,不会有事的。”

“真,真的吗?”杨程程颤抖的抬起头,怯怯的望向连明浩。

“真,真的。”连明浩感觉自己心脏被人狠狠一击,无法承受的痛袭向全身每一根神经。只见怀中人儿如受伤小鹿般怯怯抬起头,可怜兮兮的望着自己,小扇子般的浓密睫毛犹带露珠,双眸明亮清澈,隐隐泛着水光,如同神秘仙景,飘渺朦胧,情不自禁望进去,想一窥究竟,却,只窥到、感到自己的心痛。不由自主的紧紧搂住杨程程腰肢,柔声重复道:“没事,真的不会有事,别怕。”

“恩,好。”杨程程感觉风刮的声音没有刚才那么激烈,周围的树也渐渐清楚,杨程程慢慢平复下来。

“对了,程程,你之前说的开车是怎么回事?难道还有比骑马更快的马车吗?”见杨程程平复下来,连明浩问道,刚才她正生气,不敢问,其实自己好奇得不得了。

“车啊,当然比骑马快了,不过不是马车,而是汽车,比你们马车高级多了!你们马车得需要马拉车,马还要吃喝拉撒,又慢,又累,又脏,麻烦死了。我大中国的汽车,那可是又舒适,又快。加上油,汽油,哎,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时速,哦,不,半个时辰,至少能跑一百公里,公里知道不?就是千米,一米等于三尺,一千米就是三千尺,一百公里,就是三十万尺,也就是说,开汽车,一个时辰至少能行走三十万尺,知道不?谁还去骑你这破马啊?”说起现代东西,杨程程顿时来了精神,也不那么害怕了。

“三十万尺,天呐……”连明浩巨震,这就是她常说的高科技吗?如果能打造出来,给自己兵士、将领每人一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