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春梅还是出其不意的回国了。她回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给欧阳一个大大的惊喜!她连林轩都没有通知,一个人就直奔欧阳报社。欧阳所在的这所报社是当时沈阳影响力最大的一家媒体,所在办公楼也尽显王者风范之气派。
办公室里的欧阳接到外面秘书通知,说是有人在楼下找他。欧阳问秘书是男是女,秘书说是一位女生。他很疑惑,今天似乎没有预约这么一个只在楼下等她的女生。他还是下楼接见她去了。
古春梅没有什么变化,朴素穿着,淡淡粉香,这是欧阳心目中对一个标准女人的判定。她为了他始终保持着这种标准。她还没有等欧阳看清谁在等他,她就高声大喊他的名字,向他飞扑而来,落在了他的怀里。她问的第一句话:“想我了没有?”欧阳汗颜道:“想了!”“我在国外可是天天念着你,谁想你连电话也舍不得给我打一个,每次都是我厚着脸给你打,这样好象还不愿意。要不是我老爸替你说好话,我才懒得搭理你哩!”古春梅见他只顾张望周围,好象做贼心虚的样子,便好奇地问:“你怎么了?在等人吗?”欧阳忙不迭地否认,接着,拉着他往前走,古春梅问他要把自己拉到哪里去。他心不在焉地跟她说是要带她吃馆子,为她接风洗尘。路上,他又强笑着问长问短,像是很关心的样子。实际,他已冷汗涔涔,快要把持不住了。
到了馆子后,俩人亲热一番,又点了一桌子菜。欧阳借故上洗手间拨通了林轩的电话。林轩那边正在讲课,他有些不耐烦地问他怎么了。欧阳把古春梅突然回国的事情说了,并叫他回去替自己撒谎跟安今续说报社有事回不去了。最后,特意跟林轩千万次叮嘱,千万不要让安今续知道古春梅的事。林轩挂下电话,皱紧眉头,感慨万千,他好象预料到了将有不好的征兆。
楼梯口,安今续一如既往地翘首以盼。一直以来,他俩谁先下班回家,若是几分钟看不见对方回来,肯定就会下楼等他。我都一连好几次碰见过他们好多回。我还打趣他,你们俩的关系也好得太不正常了,就只差做夫妻了。这话以为会惹他不高兴,谁想他俩偷笑而乐。最后,我还把这事说给赫尔他们听,他们也哈哈大笑,不作回答。我想,当时他们就已经公认了这一对,就我一个人蒙在鼓里罢了。
这天林轩回来得早,一眼就看到了他,自然知道他在等谁。林轩对他说:“别等了,他今天不会回来了!”安今续大惊:“他出什么事了?”林轩看着他那惊讶而瞪大的眼睛,尤其是那紧张的神情,他突然有一种想哭地冲动,他从他那里看到了欧阳的幸福,却感觉到了自己的悲哀。换成是任何一个人,都有这种欲爱不能的切肤之感。好一个能忍的林轩呀,真是难为他了。通过林轩,我相信了同性恋的忍耐极限确实要超出常人,这都是被逼地。而后,林轩替欧阳圆谎声称他因最近工作加紧不能回来了。安今续一听,脸色当即沉了下去,木然道:“我还以为今天能见他一面呢!”林轩问他怎么了。安今续道:“我们乐队最近也要忙了。这以后几个月的日程安排都满满的,本来是想见他最后一面的,看来是不行了!”说完,长叹一声。林轩暗喜,他觉得这是一个良机,欧阳完全可以和他女朋友做一个了断,更重要的是,他可以不用眼睁睁看着安今续成日牵肠挂肚而是他自己难受。他镇定道:“没事儿,小别胜新婚,忙完这一阵子,大家再聚!”安今续蓦地展颜笑道:“说得也是。是该忙一忙!你都不知道,赫尔他们都忙得晕头转向了……”林轩接着附和:“我也是呀!最近也有许多事哦……”俩人热劲地聊了起来,一面上楼了。
过后的日子,大家果然忙起来了。赫尔每天的手术量比平常要翻几倍,预约的还有一大批,有的从外地赶过来租房专门等他亲自开刀,所以,他干脆不回来就住在公司分配的宿舍里去了,说是忙完了再回来。安今续他们这支乐队的名气日益增涨,在沈阳当地无论红白喜事都找他们过去助兴,也是忙得不亦乐乎。由于他们这支乐队一直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所以决定忙完这一阵,要起一个响亮的名字,到时候再系统的培训一番,准备把它当成事业发展。林轩那个画室的社长听说要开办一个小型的个人画展,而这个筹备工作就落在了林轩头上,所以,林轩更是忙上加忙。欧阳那边,他的工作量一直就很大,加上古春梅那边还得小心应付,不仅要陪她逛街购物,还要在她的家族乃至整个交际圈中走一遍,认门识亲,看样子他们下一步就得把事办了。那古春梅早就对外宣言,又告诉他父亲,他父亲当然是希望越快越好,不过,他说在结婚之前,先要把他的工作安妥好,那意思就是把他提升到副社长,彻底落实“门当户对”,风光一回。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一直无所事事的小涛也忙起来了,他忙得倒不是工作,而是他的爱情,和冯准这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他彻底陷了进去,和他几乎达到了白热化,就只差向他敞开心扉表白了。至于小福和我,那不用说,照常抽出时间花前月下,你卿我浓。不过,后来那小福也忙了起来,最后也不经常到我这里来,也就是说,这么偌大一个“旅社”时常这剩我一人了。为了排遣寂寞,也试着出去找工作,可是被小福阻拦了,他说凭自己的本事还能养活我,不需要到外面抛头露面,受那份罪。他建议我可以在家写闲着没事可以写点什么,或者买点书充实自己,如果可以也考个文凭将来走到哪里都可以自食其力。因为他知道我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他这提议对我来说犹如醍醐灌顶,让我豁然开朗,感觉眼前一亮,看清了属于我前面的路。当时,我就决定写一部小说来纪念我们大家一起走过的日子。可是,试了很久没有成功,非常沮丧,对写东西一下就失去了兴趣。但小福又给我鼓励,说了一些安慰的话。最后又说何不先从短篇写起,不管好不好,暂且磨练笔法也可呀。我又一次被点拨,茅塞顿开,随即提笔连夜奋斗地写了数日,终于把一篇由《一程山水一程歌》而感发的短篇小说写完了。那是发生在古代一对男女相爱至死不渝却是以悲剧收场的故事,自我感觉良好,尤其是满意我为男女主人翁写的那首词,是叫《瘦诗人》。我觉得就凭它也得找个出版社投稿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