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12年3月3日凌晨2时16分,我真的有些困了,思路也乱了阵脚。我就冲了一杯琪琪送给我的炭烧咖啡,慢慢地喝。
我很希望你能问我,琪琪是谁?
那我得问你,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前面说过,上个月月初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女子的婚礼,之后我特意去了第八感觉歌厅,但歌厅没了。这个结婚的女子,就是琪琪。
我还很希望你能问我,你和琪琪之间,有没有长出什么花花草草?
我的回答是,你猜,你再猜。
好了好了,不说琪琪了。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十年前,回到第八感觉歌厅门前。
邓俨指代不明地骂了句他妈的。那个瞬间里,整个世界似乎一下子都静止了。紧接着,赵甲一个弓步冲上前,哦,不对,应该是一个箭步冲上前吧?不好意思,武术我不懂,总之赵甲是冲上前了,叭!给了胡来一个大嘴巴。他还质问胡来,你笑啥?
胡来下意识地抬手捂住脸,愣住了。把手撤下来,他反问胡来,我笑咋的?我笑碍你啥事?
这之后过了大约三两分钟吧,胡来就倒在了自己的鲜血里。
我必须提醒你的是,让胡来倒在自己鲜血里的人,并不是赵甲,也不是邓俨,而是打算过来拉架的梅命。
我再重申一遍:梅命的本意是打算过来拉架,他压根就没有参战的兴趣。他像你我一样,骨子里就认为俩打一个很不讲究。可是,让胡来最终倒在血泊中的人,又偏偏是梅命。梅命突然就掏出了水果刀,噗噗,捅了胡来两刀。
这样一来,本来极其简单的一个故事,就又让我给写乱套了。想不乱套的话,我就又得返回去,接着前面的思路,继续给你介绍我想象中的赵甲、邓俨和梅命的人物关系。
靠!真麻烦。
邓俨眼见梅命在城里混出了名堂,而自己的日子呢,水得可以在里面洗涮,这天晚上,她就对丈夫赵甲说,要不咱们也进城吧。
赵甲瞥了一眼邓俨,说,进城干啥?让梅命给我戴绿帽子?
邓俨的呼吸就停住了。你知道的,呼吸长久地停住是要出大事的。所以,邓俨使劲呼吸了几下,说,你也就配戴绿帽子。
然后,邓俨和赵甲就各睡各的了。当然了,不出意料之外的话,这两口子好半天都没睡着,但又都装睡着了。
这样一来,我觉得这样几条信息就透露出来了:
一、赵甲知道梅命喜欢邓俨。
二、赵甲不想让梅命喜欢邓俨。
三、赵甲知道邓俨也喜欢梅命。
四、赵甲不想让邓俨喜欢梅命。
以上四条信息中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如果真的成立的话,那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邓俨为什么嫁给了赵甲,而没有嫁给梅命?我想不出十全十美的答案。我只能说,这是件挺让人拿不定主意的事。举熊掌和鱼的例子,显然是老调子了,稍稍新一点的调子是,不被任何一个人喜欢是不幸的,被不止一个人喜欢也是不幸的。更新的调子,我留给你来唱了。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这四条信息中的第二条和第四条。出于写这个故事的需要,我必须承认这两条也是成立的。这会儿,我实在是困得要命,琪琪的咖啡已没了提神的效果。我就不详细分析这两条成立的原因了,反正它们必须成立,否则梅命就不会捅了胡来两刀。
这样一来,我的老天!我们又回到第八感觉歌厅门前了。
那就回到吧。
胡来说,我笑咋的?我笑碍你啥事?
说完这句话,胡来就向前迈出一步。赵甲呢,向后退了一步。
胡来说,你凭啥打我?你就说你凭啥打我吧。
说着,胡来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赵甲没有后退一步,他笑了,是那种很开心的笑。因为就在这一瞬间,赵甲隐约想出了不让梅命喜欢邓俨的方法,只是隐约想到。
接下来,胡来挥起了拳头,向赵甲脸上打来。在这个瞬间里,赵甲基本是很成型地想出了不让梅命喜欢邓俨的方法。
赵甲就没有躲避胡来的拳头,而是一动不动地。也就是说,赵甲完全可以躲开胡来的拳头,但他偏偏不躲。于是,两股血液就像两条热乎乎的小虫子,慢条斯理地爬出了赵甲的鼻孔。
为了使得效果更具逼真性,赵甲趔趄一下,之后回头看了一眼梅命。
赵甲回头看梅命时,梅命已经向他走来了。
你一定知道,梅命是过来拉架的。关于这点,我已在前面说明过了,反复说明过了。
这之后,赵甲就对梅命说,你还不动手?
梅命一愣,没动手。
赵甲又说,你不是喜欢她吗?他笑她,你就看她笑话?
梅命仍没动手,因为他觉得赵甲的这两个提问太突兀了,他一时之间弄不明白赵甲提到的那个第三人称,是“他”还是“她”。
就在这个时候,胡来又问赵甲,你凭啥打我?你倒说呀!
胡来又一拳打在赵甲的脸上,赵甲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我要说明的是,赵甲如果想躲的话,他仍然能够躲开胡来的这一拳头,但他仍然不躲。
还是为了使得效果更加逼真,倒在地上,赵甲呻吟不止。
赵甲的呻吟,就像一把很钝的锯,把梅命的脑袋当成了一块木头,生生地剌过来剌过去。
梅命就推了胡来一把。
胡来说,有你啥事?
说这句话的同时,胡来的拳头打在了梅命的脸上。
梅命就跟胡来厮打起来了。没出三个回合,梅命就被胡来打倒在地。梅命真的不想被打倒在地,他也没不想把胡来打倒在地。他本来是过来拉架的,但稀里糊涂的,他就跟胡来厮打了起来,并且一败涂地。
这时候,第八感觉的门前就又出现了五六个人。我在前面说过,胡来很有可能是第八感觉歌厅的员工或老板。那么这五六个人,就也有可能是歌厅的员工。当然,你把他们看作是来歌厅消费的顾客也可以。总之,这五六个人,就要成为一起刑事案件的目击者了。
目击者一说,怎么回事?
目击者二说,打架打架了。
目者者三说,那小子真猛。
目击者四说,两个打不过一个,哈哈哈。
目击者五说,加油加油。
遗憾的是,这些目击者的对白或着独白,都没能在音量上盖过邓俨说的一句话的音量。我这样表述显然并不确切,你想呀,五六个人的说话声,竟然没能盖过邓俨一个人的说话声,这怎么可能呢?所以,确切的说法是,这五六个目击者起哄时,邓俨也小声嘟囔了一句话。邓俨很小声嘟囔的这句话,赵甲和这五六个目击者可能听到了,也可能没听到,但梅命一定是听到了。
邓俨小声嘟囔的这句话,其实只有三个字,却像三个惊雷似的,咔嚓!咔嚓!咔嚓!炸响在梅命的耳根。
你是不是很想问我,邓俨小声嘟囔的那句话,到底是哪三个字?
真是悲催透顶啊!我暂时不能告诉你。我想把这个悬念撂在这儿,接着前面的思路,继续说说赵甲、邓俨和梅命三个人先前的的关系。你就咬牙忍一忍吧,这个故事,我马上就要讲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