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过去了,冉情住在雷森的别墅里,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精神也好了很多。很奇怪地,她丝毫不怀疑自己在他身边的安全性!这是很少见的!因为在“乌托邦”每个角落,每条通道都有监视器,她十年来早就养成了警惕的习惯,无论对任何人在任何公开的场合都很小心。然而每次她站在楼上,看见他从楼下大厅走来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一种放心的感觉。
冉情告诉自己要离开,就像十年前一样。这样不同寻常的感觉最终会把她一直扯到地狱里去。十年前她的自制力不够,可是十年后的她必须要认清自己要走的方向!
所以在他和她用晚餐的时候,她抬头小心地瞥了一眼他的脸色,觉得今天应该是时机。
明亮宽敞的餐厅,一条长形状的宴会桌子上摆着鲜艳的花朵,华丽的餐具和洁白的餐巾。她和他在桌子的两头沉默地用餐,只有刀叉碰到瓷器的叮当声音。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脸上也是没有表情。他总是这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总是沉默地在一边,一副局外人的样子。可是冉情知道他其实在注意她,他的注意力总是不明显地表达出来。
清清嗓子,她终于说:“我……决定离开了!”
他突然抬起头来,凌厉的眸子直逼她的。绷紧的表情似乎是在生气,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表达只好闷在心里。
冉情一缩,不习惯他的样子。
“你怕我?”雷森阴沉地问她。
“不是。”冉情用餐完毕,让仆人收拾下去东西。半晌才说:“我已经痊愈了,再在这里打扰很不方便,再说我也有事情要做。所以……”
雷森看着她苍白的表情,直觉她的恐惧并不是因他而来,而是其他一些事情或者一些人。所以他突然转移话题:“你这十年来都在哪里?”
冉情浑身一颤,必须努力让自己镇定才能不露出破绽,她对于十年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必须保密!不光是为了她的安全,也为了蓝静、舞飞,还有……他的。
“在外州!”
“在哪个州?哪个城市?”他一步一步地逼迫她说出事实。
“我在……德克萨斯……”
“你在那里做什么?”
冉情猛地抬起头来,急急地说:“跟你没有关系!”
一阵沉默突兀地周旋在两个人之间。
“跟我没有关系?”雷森的眼神和语气充满了危险,捏着餐具的手不知不觉地施加力量。
冉情不知道该怎么掩饰自己的慌乱。“你为什么一定要问!那些都是我的事情!我要走了!”她扔下餐巾,想站起来大步迈出他的领域。他给她带来的感觉太刻骨铭心!
雷森突然开口:“你能去哪里?你能做什么?”
是啊!你能去哪里?她问自己。冉情听见这句话,一时间竟然只能呆呆地跌回椅子。
逃亡!继续不断地逃走,永远被一个黑暗的影子追着!她无论怎么努力,永远摆脱不了噩梦!眼前突然涌现出和朋友们分手的那天黄昏,三个人临走之前甚至连道别都没有。她那时心里就隐隐约约地想,或许说那句“再见”是没有用的,她们永远也不会再见。她只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世界上的每个角落待上一会儿,然后匆匆离开。永远也不能和人有过多地接触,牵扯,因为她也许第二天就死了!她们三个人就是这样的命运了吗?是她把自己高估了,是她把自己能够承受的极限高估了!
出了这栋房子,她就要继续……不断……地一个人走下去了……
心口的那种孤独和酸涩化成一股强大的泪意冲出她长时间建设的堤防,汹涌流泻了!
父母死去的时候,她伤心,却没有流泪!
教授死去的时候,她伤心,却没有流泪!
离开身边惟一的知己,知道从此要逃亡天涯的时候,她伤心、难过、痛苦!却转身!离开!坚定地走下去!
她没有流泪!
然而他只是一句话的质问,她就流泪了……
雷森在她怔忡的时候走到她身边,看见她瞪着自己的手黯然流泪,心里不知不觉泛滥着心疼。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她停止流泪!又或者应该让她流泪,发泄出心中的痛?烦恼自己的无措,他只好选择沉默,轻轻地把她揽进怀里。感觉到她透明的泪水融化了他的衣服,****了他的心。她轻轻地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身上,发丝顿时围住了两个人。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他的心涨得满满的……
突然间,他明白自己了!心里那些烦躁的问题突然有了答案!
他对她动心了,所以注意到了她!所以让她看到他软弱的一面!所以他干枯已久的泪水那么自然地在她面前流淌出来!所以在悲伤的时候本能地找到她倾诉。
或许,他是爱上她了?
所以心甘情愿地,毫不掩饰地给她展现连自己都陌生的一面……
他没有给自己留任何败退的路啊!
“留下!不是为你自己……是为我!”
他轻轻地捧起她泪水涟涟的脸,唇温柔地贴在她的唇上。他看见她惊讶地瞪大眼睛,看见她被泪水沾湿的睫毛震动地一眨又眨。他在她面前,大手从她身后握住她的颈,让她瘫软在他怀里,感觉到她的身体轻微地抖动。泪水掺和着热情在两个人之间辐射开来。
冉情曾经想过自己是不是有可能爱上了雷森,一个霸气的、冰冷的、复杂的男人。她一直抗拒,一直拒绝。
他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悬挂在深井的中央,不上不下的。上面是阳光,她可以简单地就这么过一辈子。下面是黑暗,她会沉浸在醉人的地狱中。她卡在中间,为他的诱惑和仅剩的一丝理智挣扎不已。
可是直到他再次吻着她的时候,她那么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咚地一声掉进井底,看不见光明了。
第二次逃亡,她从火坑跳进他的纠缠的、复杂的、难以自拔的世界里。
一大清早的阳光洒在房间里,只是看着就能觉得那么温暖。在“乌托邦”十年中,她看见的永远都是自然灯的光芒,那种光芒虽然也是亮的,却完全是相反的感受。冉情打开窗帘,伸了一个懒腰。哎!她以前的工作那么忙碌,一天只能睡五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实验室里度过。现在却突然这么闲下来,她竟然不知道怎样打发时间。
冉情知道雷森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七点钟吃早餐,七点半坐司机开的车去公司。这里的房子其实只是他的一栋别墅而已,可是他却会在晚上七点半准时进家门。然后他在八点钟用晚餐,工作,十二点钟左右睡觉。雷森偏爱黑色和酒红色,不喜欢任何香水的味道,所以家里从来没有空气清新剂的存在。管家总是用鲜花装饰角落,带来一番自然的清新。他似乎比较喜欢提琴曲,因为在她经过他房间的时候,有时有小提琴的声音传出来。因为隔音性能良好的墙壁,冉情不知道他在拉琴或者在听音乐。随着她在雷森的别墅的时间越长,她渐渐地开始了解他的生活习惯。然而她却很少见到他。他的生活太规律,工作繁忙加上枯燥的生活节奏,让她的存在显得微不足道。他总是什么也不说,也不看着她。即使她就在他眼前,他也好像没有感觉到一样地按部就班。
冉情觉得自己不重要得可怜。她非常不喜欢他把她当作米虫招待的方式。
管家劳伦斯把准备好的饭菜送到冉情房间里的时候,冉情正在做早晨锻炼。
劳伦斯一一把精美的银色盘子陈列出来,恭敬地对她说:“冉小姐,可以用餐了。”
管家劳伦斯大概是六十岁的样子,可是身体相当硬朗。从他的工作和口气就可以知道他是受过非常严格训练的管家。
可是即使他是管家,冉情对于他每天给她送早餐的事情仍然很不舒服。她年轻力壮的,怎么好意思让一个老人家伺候左右?
她无奈看着他,再次对他说:“劳伦斯,我可以自己来的。”
“小姐,是先生让我好生照顾你。他说你受伤,所以不便移动。”
“雷森太夸张了。我只是小伤而已。下次我可以自己……”
“冉小姐,这是先生吩咐的。”劳伦斯坚持道。
“还有,叫我冉情就可以。”她温和地笑笑,“我并不是雷森的客人,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而已。”劳伦斯一皱眉头,不明白冉情的话。从先生把她带回来的那一刻,他对她的紧张、关心和重视就那么明显了。他敢肯定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远远超过客人。也许先生平日里冷漠了一些,可是那只是他的天性使然,在他的母亲死后就是这样的了。
突然,冉情问劳伦斯:“雷森平常都喜欢吃什么?”
劳伦斯没反应过来,一时间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冉小姐?”
冉情又丧气地点点头,“对噢!这里都有大厨师的。我做的饭哪有他们做的好吃。”
难不成她是想给先生做饭吗?
“冉小姐。先生不会喜欢你做下人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