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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可可扬名记(1)

“大家注意!”一番赶路后到达目的地,眼看城门近在咫尺,洛小纯一勒缰绳调转马身,向身后的二人叮咛嘱咐,“我们已经进入广东境地,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改名换姓!”

“为什么?”温莎一边下马,一边不解地追问,“我们不是来帮可可打响知名度的吗?”

洛小纯轻蔑地瞟他一眼,除自己之外的美人果然都是绣花枕头,这种问题也要问吗?

林可可不忍见老哥难堪,连忙代答:“自古以来,真正的英雄做了好事从不留名,就算留名也只能留假名,比如我们可以自称雷锋什么的。”

耶?温美人皱起眉毛,他真的搞不懂耶!不留真名怎么能让可可扬名呢?

“唉……”白衣少女连连叹气,极力压抑内心涌起的不耐烦,“当然是把好事做完再被人宣扬揭发大曝光,由天下悠悠众口传出你的功绩,那形象多光辉啊!”这就是她不喜欢和笨蛋一起合作的原因,不知道要浪费多少口水!

“那,”温莎尚在蹙眉思忖,“怎么会那么巧有人来曝光我们呢?”

洛小纯双拳紧攥,以防一时克制不住打上温莎的脸,一再地在心中自我提醒:那是此次行动中的重要道具,不可以打!硬生生压抑下这股揍人的冲动,她拆拳为指,点住温莎的鼻尖,高声挞伐:“没人曝,不会自己曝吗?自己都不知道宣传自己就没得救啦。懂不懂什么叫做木子美精神啊?”

“我好茫然……”温莎一脸悲伤,八年未出江湖,天下已经大变,他只能呆呆地听着,然后呆呆地问:“那我们现在应该叫什么?”

“掌柜的,三间上房!”有着女王气势的少女拍上龙门客栈的柜台。

“多事之秋,地方混乱,官府要求统计住店客人名单,敢问三位尊姓大名?”美艳老板娘胸膛一挺,不卑不亢。

少女指指身后的二人,“阿宽、黄飞鸿。”回手拇指点向自己的小鼻尖,“在下洛十三!”

林可可和温莎四目相投,这女人外表妖娇,进入工作状态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不过不管是哪个她都一样恐怖。果然——庄外的女人是老虎。

三人放置好行李,洗了把脸,便聚集在洛小纯的房间,商量接下来的大事。

围着紫木桌,三人分别落座,林可可看着少女眉目间凛然的气势忍不住想:真有趣,此刻的洛小纯明快干练,双眸烁烁有神,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哪里还有日前慵懒俏皮的模样?有如厚书般的女子,不禁让他期待着下一页的风情和看不腻的感觉呢。

“你老盯着我干吗?”洛小纯目光斜横,“没见过绝世美少女吗?”

厚书般的女子……追加补充……也是个厚脸皮……少年嘴角轻搐,好不失落,这就是下一页的风情吗?唉,这个和自己寻找中的女孩儿有几分相像的少女,一说话就会打破他的幻想……

心里如是想,脸上却挤出纯美天真的营业用的招牌微笑,“洛姑娘自信的样子的确很迷人。”

“少来!”洛小纯一翻白眼,“你这套口不对心的伎俩留着对付七大门派的评审团吧,少在战友我面前灌迷汤!工作中我需要绝对的清醒,休想和我发展出超乎利益伙伴之外的感情!”

“我发誓我没有这个打算。”林可可连忙摇头,高举双手以示清白,江湖上第一难缠的女人,他哪敢对她心怀不轨?

没功夫理会这二人的口角,温大帅哥在一旁皱着眉,打开包裹拿出散碎银两,扳着手指算计,口中念念有词。

洛小纯和林可可面面相觑,林可可犹疑着开了口:“哥,你拿银子干什么?”

“耶?”温莎抬起美丽的脸,很懵懂地看着少年,“我们不是为了建立你的美好形象而来广东做好事吗?”

洛小纯危险地眯起眼睛睐向林可可,看来这家伙并没把做“好事”的内容讲给温莎听。

“你以为好事是指什么?”她托起下巴力图气定神闲。

“修桥铺路发大米!”温莎很有自信地说着,这是千古不变的行善主题!大脑内已自动勾勒出自己和可可站在受灾地区发送米粮的样子,做善事,他是再支持不过了。

“哥,事情不是这样的……”林可可费力地掀动嘴皮,“洛姑娘的计划与你的构想似乎稍有出入。”

“拜托,那种事怎么能体现可可的江湖本色?”洛小纯忍无可忍地拍案而起,星眸扫向林可可,质问道:“你怎么没告诉他我们此来是要为民除害斩杀四大杀手呢?”

林可可干笑一声,“经过我的深思熟虑,还是觉得让我哥去对付四大杀手有所不妥……”毕竟那都是传说中的人物啊。他那美美傻傻的哥真的能对付得了吗?他很怀疑。况且,直到如今他也还并没有亲眼目睹过洛小纯的实力,又怎么能轻易地把自己的大哥交托于她所谓的锦囊妙计?

“完全是你太过多虑,虽然我就是欣赏你这一点,”洛小纯成竹在胸,当下笑点江山,“四大杀手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无坚不摧,所谓传说中的人物,就是被谣言美化的人物,只能说是他们背后的赞助人手腕高明宣传得宜。”

“赞助人是什么?”已淡出江湖八年之久的前辈级人物温莎再次感到时代对他所造成的困惑。

“就是给四大杀手提供服装道具住址使用银两贿赂地方闻人帮忙写小报打点一切相关事宜的人,”洛小纯幽然地道,“你们可以设想一下,西门吹雨每次杀人前那套繁琐的仪式、叶孤村出场时漫天的玫瑰花雨……如果没有人在幕后帮忙准备,怎么可能让他们这些不合时宜的贵族化毛病延续至今呢?”

“原来如此。”少年登时恍然大悟,一拍脑门,“我一直对此事感到很费解耶!”看向洛小纯的眼中不由得多了一些些尊敬和钦佩,“这个赞助人是?”

洛小纯敏感地察觉到少年的崇拜,摇头晃脑很享受地回答:“是一个叫做雷老虎的超级富豪!”

“在我来之前,已经委托密探联盟十三幺的人潜伏至雷老虎的身边,从他口中挖出了四大杀手的致命弱点,”洛小纯阴森森地一笑,“所以说你们千万要记住,这是我身为师姨的忠告,行走江湖——绝不能乱结刎颈之交!越是交情好,就越有可能出卖你,最可怕的是当这种出卖还是在出卖人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算你事后逃出生天前去质问,他也只会无辜地看着你说他真的什么也没有说过啊。”

“果真是金玉良言。”林可可连连颔首,对洛小纯的信任度立刻上升。

洛小纯把出门前背的大包放在桌上打开,从一摞文案中捡出四个卷轴,这就是她拜托密探联盟十三幺帮忙搞到手的绝密档案。

素手轻挥,掸开第一个银线卷轴。

“李寻苦——人称老李飞镖,致命弱点是见到美人就心软。虽然杀人无数但所杀之人多半为丑陋无颜之辈。”

“哦,也就是说我们三个摆在他面前他也不忍下手喽?”林可可伸手抚摸自己堪称清秀纯真的脸蛋,一边感叹,“自古红颜多薄命,长得太丑则无命。到底是薄命好还是无命好又有谁拎得清……”

在洛小纯和温莎不由自主投去的古怪瞥视中,林姓少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脸皮其实并不比洛小纯薄。

四月十五日。

梨花盛开,洁白柔绡的花朵凝聚枝头犹如屹屹香雪。风起,梨花摇动,白瓣纷飞,四季酒楼中,靠窗位置的男人终于抬起眼皮,楼下,街头,有马车行来,辗碎了地上的落花,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他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个酒瓶,大口喝酒的同时也大声咳嗽。等到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手中的木头。眉、眼、口、鼻,随着木屑纷飞渐渐呈现,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是那样柔和优美。男人凝望着手中的木像,目光痴迷凄楚,半晌,他忽地振臂高呼:“哦——这世上就没有一个能超越我想象之外的美人吗?”

酒楼中的人纷纷停筷,向他投去诡异的眼神。

张三问:“那个神经病是谁啊?”

李四连忙捂住他的嘴,“小心!那就是江湖四大杀手中最多情的老李飞镖!”

王五说:“十年前有个算命仙曾说过他会在四季酒楼遇到一个终结者,俗称真命天子,所以他才会十年来一直居住在广东,每日在这里喝酒雕木头,等待着那个命定之人的到来。”

“啧啧,真是一段千古佳话啊,不知他什么时候能遇到那个人……”众人纷纷赞叹。

细碎的脚步声自楼梯处响起,真是奇怪,在这人声嘈杂的酒楼中,这个人的脚步却好似响在每个人的心头……(温莎语:废话,二十年内功当我是练假的呀!)

突然,酒楼静了,只为那人已盈盈踏上二楼的楼板。惊艳、不信、抽气,每个人都在这一刻变成了绝对的痴呆。

沉浸在自己悲情世界中的李寻苦也警觉地举目望去——

刹那间,四大杀手之首席人物,变做一个凡夫俗子,张着嘴巴和所有老百姓同流合污。

要知道,风流成性的李寻苦这一生,数不清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蜜会,从未有谁能在一瞬间让他看到心醉神摇。

一双纤尘不染的大眼睛顾盼间流动出勾魂摄魄的星星点点,四下一转,星星之火便足以燎原。即便是阅人无数的李寻苦也从未见过如此艳绝天下的男人。

没错,这位艳惊四座的美人是个紫衣男子。

美丽到一定程度的人是不用去分男女的,至少在好色之徒的眼中,人类没有男和女的分界,只有美或丑的区别。

这美人完全不理会闲杂人等,只专注地凝视着李寻苦,然后冲他嫣然一笑。老江湖李寻苦当然知道,这是——美人计!他登时心下大喜,内心高唱:好不容易遇美人计,我怎么可能错过?

只见他飒然起身,一手扶墙摆出一个潇洒的造型,一手自怀中掏出一朵玫瑰叼在唇边,痞痞地一笑,“美人,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此乃江湖泡马族惯用的第一招——似曾相识!

温莎内心流着眼泪,他那高人一等的自尊心啊。为什么他要忍受被李寻苦这种没有档次的男人在酒楼这样的公开场所调戏?唉,没办法,为了可可!拼了!

他慢慢地蹭过去,咬着牙别别扭扭地吐出洛小纯事先写好的台词:“我……我也有这种感觉耶。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大概是梦里,又仿佛在冬季,冬季时你有没有去台北看过雨?”

“你哥念得太生硬……”站在酒楼一角,洛小纯对温美人的表现感到不满。

“一般来讲,美貌和智慧是成反比的,我哥已经不错了。”林可可当然帮大哥说话。

“是吗?”洛小纯一脸奇怪地摸摸自己的脸,“那我这种美貌与智慧并存,仁慈与英明并举的美少女,岂非更加罕见?”

林可可闻言,半晌无语,忍耐着道:“是啊……能遇上洛姑娘,我真是三生有幸!”

“工作期间,不存在男女三八线,请称呼我为洛十三。”洛小纯神色警觉地瞄着他,一副“千万别对我用情太深哦”的表情,气得林可可多年经营的营业性微笑险些不保。

另一边——

谁能明白李寻苦此时此刻翻滚在心头的千言万语,那真是——多少年寻寻觅觅总在等,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槛菊愁烟兰泣露,满阶秋光红叶暮,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竟在眼前处!

江湖上的高手理应在彼此照面间凭自身的修为察觉出危险,但人类的劣根性却往往又驱使你明知玫瑰有刺,终究忍不住要伸手去摘。

李寻苦一生自负,虽看出这美人来者不善,偏偏妄想能吃了糖衣吐炮弹。温莎的武功本就在他之上,高手过招,更是不容有失。李寻苦乍见梦中情人心潮澎湃,温莎看准时机,一剑刺去,当时,李寻苦只差0.01秒,终究是没能躲过去。长剑刺入脖颈的时候,他尚不能置信地瞪大眼睛,上天怎么能对他这样残忍?

温莎我本善良,和李寻苦又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多少杀得有点儿心虚,略略偏头,不敢看对方那震惊不信兼痛楚的目光。李寻苦的手在袖中微动,老李飞镖,例不虚发,他气息未绝,还能再发一镖,然而——

“罢、罢、罢——”这就是李寻苦最后的遗言。

“大获成功!”

漾起纯真的微笑,林可可抓住时机转身给身边的少女来了一个胜利者的无性别大拥抱。别说他耍诈揩油哦,凭洛小纯的美色还不足以引诱他犯这种低级的生活作风错误,他有正当理由!

只是想要确定一下……虽然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说绝不可能,但还是想要再确定一下……

初自见面时在洛小纯身上嗅到的茉莉花香,究竟,是自梦境中延展出的错觉,还是超脱梦境之外的真实?

软软的身躯被拥入怀中的瞬间,甜甜的味道便随之袭来漾满周身,这并不是错觉呢。心跳蓦然失措。一直镇定淡然一脸微笑的少年首次出现了些微的慌乱,失神的瞳透过长长的睫毛望向怀中的少女,记忆中的人相貌早已模糊,事隔多年,就算重逢,他也不会认得出,可是这阵香气,这绝对不会遗忘的茉莉花香,的确是自己多年以来夜夜梦中的气息啊……

“你干吗?”洛小纯伸出五指在他脸上一按,把他推开。

“庆祝一下嘛。”他僵硬地一笑。

“少来,回客栈再庆祝,杀人之地岂能久留!”洛小纯不疑有它,转身招呼温莎:“温傻,快点儿走!发什么愣呢?”

而温莎万分羞愧地看着倒地的白衣男子,纹丝不动。虽然对这个轻狂色鬼并无好感,但……

“为什么这次我有一种胜之不武的感觉?”他疑惑地问道。

“哎呀,”洛小纯一阵唏嘘,真不知道温师姐怎么能生出温莎这种儿子,“你完全是靠实力取胜!”

“是这样吗?”温莎清澈的瞳孔无助地转向小弟。

林可可拍拍老哥的肩,安慰道:“美色和飞镖一样,都算暗器。”

在离开前,洛小纯不忘在四季酒楼雪白的墙上,划下一个大大的符号——Z!

“你在干吗?”林可可不解地回头一顾。

洛小纯拍拍手上的灰,“留个记号,表示是我们干的。好啦,回龙门客栈!”

“刷——”洛小纯展开第二个卷轴。

“四大杀手之二!陆小龙——人称妙手摘星,致命弱点是他的亲密爱人月满楼,目前藏身于雷老虎的势力范围梅园中。”“只要抓住月满楼,陆小龙就会分心,是这个意思吧?”林可可抬头问。

“当然!我们还可以利用绑架月满楼的机会逼陆小龙吐出多年杀人所得的不义之财。”洛小纯大义凛然,替天行道。

“然后呢?”温莎冷冷地问,“这些不义之财用到哪去?”

洛小纯义正词严地道:“当然是可可的竞选基金啊!”

四月十六日。

明月满楼。月满楼对明月有种强烈的热爱,正如同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

夜晚时,他喜欢坐在窗边,感觉月光洒在脸上所特有的清冷光辉。由于高度近视,他早已看不见天上的繁星,这也是他格外热爱明月的缘故。比较大——他还能看见嘛。

小楼上和平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楼梯上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他回头望去,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白衣少女匆匆奔上楼来,虽然他看不清她的脸,但还是很温和地开口问:“姑娘,你出了什么事?”

白衣少女(洛小纯出演)喘息着,道:“后面有人追我,我能不能在这里躲一躲?”

“当然可以。”月满楼柔声保证。

“真的?”少女露出宽慰的一笑,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那个人拿着刀,很可怕呢。”

月满楼笑了笑,“放心吧,没有人能在这里杀人。”

“真的是这样吗?”一个黑衣少年手提钢刀,以一副很没品的样子冲了上来,指住月满楼,斜着眼睛问:“你是谁?敢管老子的闲事?”

黑衣少年(林可可出演)心中暗道:这些没品的台词都是洛小纯写的,千万不要怀疑我的格调……

月满楼还是很温和,“你是?”

黑衣少年一脚踢翻小楼内的木椅,踏上一只脚,晃着脑袋骄傲地一扬拇指,“老子就是江湖上人称宁为玉碎——方碎玉!不管你现在态度有多硬,我一刀砍去就让你变成满地碎片!”

少年反手一个刀花,刀光闪动间,他的刀已向月满楼的胸膛直刺过去。

月满楼身子连动也未动,只动了两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