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奇缘一缕心香逝天涯
4240400000312

第312章 尾声:落花时节又逢君

有西灵河源头之水的灌溉,纵使是灵根尽毁,元灵尽灭,也能重续灵脉,再修灵体。

人界那场延续两年的武林大劫,他并没有加入。凌御辞已经死了,他在人界不该再生羁绊。冷焰与水魔兽,乃赵灵儿等人命中注定的劫数,该发生的总会发生,即使他有心相助,最终结局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因此他只是默然旁观,冷眼看那红尘纷争、天下之乱。

那一场劫难过去,一晃又是五个春秋。他隐居曲墨深山之中,每月以西灵河水灌溉灵枫,偶尔收到飞鸽传书,便去仙灵岛见见几个老朋友。

李逍遥一家又添了新成员,林月如生了一个男孩子,煞是聪颖伶俐,唤作“忆风”——李忆风。取名的时候他也在场,那林家小姐还笑言,李家的辈分表估计是轮到了“忆”字辈,日后若是她或赵灵儿再生一个孩子,便叫“忆辞”。他只是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他也偶尔会枫溟看看,并没教人发现。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凌逸云与梦无痕并非是预想中的貌合神离的结盟姻亲,夫妻二人和如琴瑟、恩爱情深,倒是各自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女)。逸雪那小姑娘也在四年前嫁了人,说来真是缘分,她嫁的正是梦无痕的大弟子云少缨,夫妻同龄,众人猜测,二人估计是在水魔兽之劫中时常接触,一来二往的便互相看对眼了。

梦无痕夫妇有了两个孩子,双胞胎,都是男娃儿,大哥名唤“梦文渊”,小弟过继到了御辞名下,以免凌家一脉无出,唤作“凌文瑾”。二人年龄虽小,却已可看出资质极佳,两派日后当不必忧愁后继无人。

风风雨雨过后,似乎一切都变得无比的温馨美好。

天际的晚霞愈发壮观辉煌,云蒸霞蔚,金灿灿红彤彤,金红云山艳丽夺目。

缓行的脚步一顿,飞散飘渺的思绪拉回,御辞望向不远处参天灵枫,微微一怔,继而双目微微湿润。

那巨树之下,一个熟悉的蓝衣身影正夸张地伸着懒腰,惬意地大声叹息,全身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着实教人瞠然。

桃花眸一眼往这边扫过来,先是一惊,紧接一喜,蓝影“唰”地笑嘻嘻窜到跟前,笑容比阳光更灿烂,带着久违的熟悉和仿佛漫天飞的桃花:“哟!这位兄弟,我认识你,就是你每个月都给我带一瓶子灵水吧?哎呀,兄弟可真是世间少有的大方慷慨老好人呐。”他视线往下一溜,落到御辞手里的瓶子上,桃花眸闪闪发光:“哎?今儿这瓶……虽然我已经修成灵体,可还没固本培元……兄弟,这瓶不如还是给我吧?”

面对依旧自来熟的少年,御辞的双眸里流泻出清浅笑意,他将那玉瓶递过去,便见那蓝衫少年笑得见牙不见眼,夺过仰头“咕嘟咕嘟”三四口,霎时将那瓶灵水喝了个底朝天。

蓝衫少年擦擦嘴,笑眯眯地抛着瓶子玩儿:“我叫阿枫,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御辞看着那失去一切记忆,却依旧神采飞扬的昔日挚友,百种滋味涌上心头,怔然片刻,才淡淡一笑,缓缓开口:“……你,便叫我阿辞吧。”

“阿辞!”那少年笑得灿烂,勾肩搭背地搭个手上御辞的肩,“哎,我说阿辞,咱俩到曲墨城里玩儿去吧?我好不容易修成人形,终于可以不用一天到晚杵在这儿了。”

“你在这儿,很闷?”御辞任他搭着肩,跟着他走,随口问道。

枫眨巴眨巴眼睛,嫌弃地看着周围的树林:“当然闷,这儿虽说树多,可就我一棵枫树。其他树别说没修出灵识的,就算是修出了灵识的,我也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无聊得要死。赶明儿我得搬个家,找个有枫树的地方住去。”

御辞停下脚步,黑眸里闪出笑意:“我倒有一个去处,那里漫山遍野都是枫树,你可愿搬去?”

“咦?”蓝衫少年被吸引,桃花眸闪闪发亮,“这么好的地方?哪儿?”

“枫溟山庄。”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

仙灵岛。

明月清辉如银瀑泻入人世,天地一片银白。水月宫前,修长挺拔的白衣身影静静站立在草地之上,他的面前,站在逍遥、月如、羽瑛和灵儿。

灵儿手握碧绿天蛇杖,明眸清澈生光,她看着白衣人:“凌大哥?你准备好了?”

御辞点点头:“有劳灵儿姑娘了。”

灵儿颔首,示意逍遥等三人退后,高举起天蛇杖,闭目凝神,开始吟唱起一段繁复古老的音节。

苗疆十万大山决战之后,五年多来,她潜心修炼,数度闭关,除了运功疗伤,更重要的,是要将自身神力提升至“万莲寂灭”境界的巅峰。她所做这一切,不是为了其他,正是为了有足够的能力破开时空壁垒,将御辞送往另外一个世界。

姐姐既然终生不得再入此度空间,那她便反其道而行之,将凌大哥送到她身边。

时空刻印乃上古流传下来的异术,破开时空壁垒,所需的力量大得难以想象。当年,玄虚真人耗去一身神力,与巫后合力,又借助各种法器的力量,才勉强让时空壁垒出现一丝裂缝。今夜启动刻印,需耗费御辞的全部神力与她大半灵力,才能将壁垒轰开片刻。

姐姐已为女娲族付出太多,现在,女娲族欠她的,该还上了。

天蛇杖碧光冲天而起,一道碧光射入御辞眉心,繁复的时空刻印焕发光芒,伸展延长,布满那白玉般的脸,蜿蜒往下而去,光波如水流波动,扭曲时空。

逍遥、月如和羽瑛立在不远处观望,见刻印启动,都忍不住双目盈泪,纷纷出言,嗓音哽咽:“凌兄弟,保重啊!”

明月之下,夜风之中,他长身玉立,白衣翻飞,望着眼前四人,衷心拱手,朗声叫道:“凌御辞能得四位为友,实为此生大幸!诸位,保重!”

这是他第一次向那四人吐露心声,也是最后一次。但就是只有这一次,已然足矣。

光芒骤盛,白衣身影如瓷器碎裂般迸裂开来,化作闪烁轻盈的光粒,随风而逝……

清晨,阳光自半开的落地窗外铺泄进来,照在床上沉睡的人儿身上。

小风被阳光刺醒,睁开眼睛,懒懒地在床上滚了几滚,披头散发地下床,走到窗前,“唰”地把半遮的窗帘全部拉开,迎着朝阳,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

落地窗外,远处青山云雾迷蒙,近处田野绵延成片,金黄的稻浪送来阵阵稻香。

又是一年落花时。

门口传来粗暴的敲门声,水伊的大嗓子在门外响起:“大懒猪!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你再不起来,我跟商祺可就不等你了!”

“来啦。”小风趿拉着拖鞋,走到门口“唰”地拉开门,懒懒地道:“我说水小姐,不是九点才上山么?这才七点半,你敲门敲得震天响作死啊?”

水伊一瞪眼:“你这小妮子动作拖拖拉拉的,不提早点准备怎么行?你看你,头发还没梳,衣服也没换,我靠,连牙也没刷脸也没洗?赶紧的收拾去,九点你不收拾妥当到门口等着,当心姐扒了你的皮!”

“遵命,商夫人!”小风拖着音说完,赶在水伊发飙前“砰”地甩上门,耙着睡乱了的头发钻进卫生间。

今年是她回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年,她已经重新适应了现代的生活,那另外一个世界的记忆被她深深埋葬,只有偶尔午夜梦回,才恍惚想起一些破碎的吉光片羽。

大学毕业后,她找了一年工作,在一家小公司里当职员,可是后来不久,那家公司就破产了,她再次变成了无业游民。幸而水伊的男朋友商祺认识一家咖啡屋的老板,那老板当时要移民加拿大,想把咖啡屋顶让出去。小风大学四年里在学校的咖啡厅兼职,钱没赚多少,倒是把老师傅一套咖啡手艺学了个透。她便向家里要了些钱,又怂恿商祺和水伊入了股,拼拼凑凑,把咖啡屋给买了过来。

那商祺自大一起就开始追求水伊,最后在小风的大力帮忙下,抱得美人归,因此视小风为死党,三人大有成为铁三角的姿态。大学毕业后第二年,他就向水伊求了婚,如今两人已经订婚,婚期就定在明年春天。商祺家里经商,生意做得很大,小风常常笑水伊,说她巴上了一个富二代,那小妮子每每以一拳头砸来作为回应。

小风接手咖啡屋后,因一手好手艺,生意日渐兴隆,不少人已经成了熟客,那些小白领们,每日下了班,便到咖啡厅里坐坐,周末空闲,便约着喝喝下午茶,一来二去,也和小风熟识了。去年,在他们的建议下,小风从银行贷了款,扩展了店面,又多招了两三个员工,她的咖啡屋在那一带,已经小有名气。

上一周,商祺帮家里的企业拿到了一份合同,作为嘉奖,他得了三周的假期。商祺家在乡下有一栋小别墅,小伙子一得假期,立刻兴冲冲地拖了水伊,准备回乡度假。而水伊见小风经年不休地忙咖啡屋里的事,便也拖了她来强制休假,振振有辞地说,这叫劳逸结合。

昨日三人商议,今日一早去爬山,九点出发,但是没想到水伊那小妮子这么早就来敲门了。

小风磨磨蹭蹭梳洗,打理咖啡屋的工作是那么悠闲,似乎一切都是慢节奏的,让她养成了拖拖拉拉的习惯。这个习惯实在不好,已经被急性子的水伊跳脚指着鼻子骂了好几次。

好容易准备好一切,小风开门下楼,到达大门口时,时针正好指向九点。

一路而行,秋景宜人,风中充盈阵阵稻香,阡陌纵横,沟渠相间,发黄的树叶打着旋儿在他们头上飘落,雁鸣在天空中回荡。

不远的那座山上有座庙,也不知道多少年了,村民们每年都会去拜祭一下。三人昨日一时兴起,便商定要上山到那座庙去看看。爬山是个累人的活儿,一直爬到中午,他们才爬到半山腰。山间溪流潺潺,水伊一见便忍不住扑过去,欢腾地与商祺打起水仗来,倒把小风撂在一边不管了,更别说此行的目标。

小风当然不会那么不识趣地当电灯泡,招呼了一声,说她先上山,在那庙前等他们,便继续往山上走去,留下那腻歪的两人过二人世界。

“小风,当心点!遇到熊记得装死!”水伊的声音在身后吼。

小风翻翻白眼,头也不回地扔回一句:“谢您老操心!”

她沿着崎岖小路慢慢而行,林间寂静,唯有山风鼓荡,心也不由随之宁静。

已经有多久,她没有这样放松过了?

她深深吸一口气,微凉的山风被吸入肺腑,带着树木的清香,沁人心脾。

头顶传来“嚓嚓”的枝叶零落声,她抬头,看见一只红腹小雀在枝叶间蹦跶,甚是可爱机灵。她的目光不由被它吸引,一路追随。最后,那鸟儿窜入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中。

那棵树很粗,和它的高度不符,正常而言,那般高度的树,不该有这么粗的树干。小风心生好奇,离了山路往那树走去,想看看究竟是何树种。

走到近处,待看清了树干,她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竟是两棵树合抱生在了一起,即所谓的“夫妻树”、“连理枝”。方才隔着远了,看不清楚,她还以为是一棵树呢。

她笑着摇摇头,转身欲走。

就在离去的步子将迈未迈之际,耳际忽然飘来了一声温柔似水的呼唤。

“风儿……”

她全身剧震,顿时僵硬如石。

被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深得连她都看不到的一张俊朗面孔缓缓在心底浮现。原来,即使是过了那么多年,她依然能清晰地描绘出那张容颜。她以为,她已经忘了,但经过了那么久,那么久,她才发现,原来有些人有些事,一旦住进了心里,就会深深地生根发芽,难以拔除。

她极缓地转过身来,身后的事物渐渐映入她的眼帘。

正午刺目的阳光透过树梢洒下来,斑斑驳驳,形成无数光圈,眩晃人的眼睛。夫妻树旁的空地上,巨大的莲花法阵绿芒流转,朵朵碧色光莲风中飞舞,如无数欢乐精灵。

法阵当中,修长的白衣身影身上白光渐散。俊颜未改,柔情依旧。

两两相望,恍然如梦。

那滚滚时空洪流是如此浩荡苍茫,她原以为,已逝的一切已不复重来。然而有人在经历了千回百转后,于风流云散万事皆休之际,悠然站在她面前。前尘如梦,往事如烟,宇宙洪荒无穷绵尽,芸芸众生蝼蚁沧海,在这样广阔的世界里,偏偏是这个人站在了她身前。

时间停止了流动,半生浮沉在思绪中若隐若现,内心如血涌般的孤独在无人知晓处退潮。她听见落叶飞坠飘舞之声,蓦然而感天地间的苍凉寂美。

流光易转,浮生尽歇。看那天地日月,恒静无言;青山长河,世代绵延;就如在我心里,你从未离去,也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