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邪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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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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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加油站,他驾着跑车一路飞驰,享受着极速的快感,往事也像幻灯片般,以极快的速度在他眼前掠过。

当年……

他十四岁,叛逆不驯,收留了他几年的孤儿院再也困不住他,他宁可流浪街头,也不肯回去听修女们的唠叨,受严厉呆板的教条约束!

那段日子很艰苦,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野狗,在街上觅食,餐风露宿、挨饿受冻,活得卑微而没有价值,但却非常自由自在……

然而,就算是微不足道的野狗,也有牠们的生存法则、牠们的群党,以及牠们不容侵犯的地盘。

他却坚持一个人独来独往,孤僻冷漠,根本不甩任何人,把街上的流氓混混视同无物,对他们要他加入的“忠言”嗤之以鼻。

这么跩,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从此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三天两头被那些小混混找麻烦。

十四岁的他,虽然个子长得高,但瘦骨嶙峋,加上他没有一餐吃得饱,打架这种极需体力的活动,自然不是他的强项,更何况,街上流氓不会跟你单挑,都是蜂拥而上,群策群力地围殴弱小的那方……

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不过对方那么多人,当然是脚底抹油,走为上策!

老天没有给他幸福的家庭、没有给他健硕的拳手体格,却不忘给了他一颗优秀的金脑袋。每次,他只要卖弄一下小聪明,就把那些小混混耍得团团转,甚至还搞得灰头土脸的……

就因为这样,他渐渐地大意起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所以,那一次,他才会被他们K得那么惨。

要不是他机伶地逃走,搞不好,他早就一命呜呼了!

当时,他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一路没命地狂奔,那些小混混在后面紧追不舍,走投无路的他,只好翻墙跳进一户人家。

就这样,他在生平最狼狈的状况下,遇见了当时年仅八岁的江思渺——

“你……是谁?”这是她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嘘!”他示意她别张扬,一边迅速地将窗户关上,然后筋疲力竭地滑坐在地上。

“你流血了。”小女孩吓得脸色泛白。

“死不了!”他环顾四周。

太好了!他居然误打误撞的闯入一个小女孩的睡房。

“可是会痛!一定很痛,对不对?”小女孩蹙着眉心,看着他浑身的伤,她为他觉得痛。

“少啰唆!”他横她一眼。

小女孩咬着唇,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转身想跑开。

他迅速扣住她的手,粗鲁地把她拉了回来。

“你想去哪里?”言下之意,她哪里都别想去!他又不是傻瓜,会让她去搬救兵,好把他撵出去!

“你一直在流血耶!我家里有棉花和纱布,我可以帮你……”

“不需要!”他毫不领情,还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这点小伤,我还死不了!不需要你鸡婆!”

“可是我想帮你……”

“你烦不烦啊!你以为这是玩游戏吗?”挑起浓眉,他生气地吼她,把一肚子气发泄在她身上。

妈的!他都快被人砍成肉酱了,还倒霉的遇上一个秀逗的女娃!

搞不好她还以为,他浑身是血地出现,是来跟她玩护士医生的游戏的,所以她见到他,才会一点都不显得害怕!

“我知道不是玩游戏,你是真的在流血,我是真的要帮你……”她声音怯怯小小的,却很坚持。

“妈的!你以为你是谁啊?”他不屑地皱皱鼻子。

不就一个还未断奶的小女娃,居然想帮他?

“我是江思渺,你呢?”她马上报上姓名,歪着头等他响应。

“谁问你这个!”

呿!他才不想知道她姓啥名啥!

“你呢?你的名字是什么?”小女孩不屈不挠地问。

“要你管!”

他凶巴巴地瞪她一眼,看得出小女孩的家境不错,教养也很好,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从小就生活在贫民区,老天似是嫌这样还不够,他四岁那年,母亲患病去世;两年后,一场交通意外也夺走了父亲的性命。

年纪小小就失去父母,他像没人要的垃圾,被推到孤儿院,在那里常被比较大的孩子欺凌。

对他来说,这世上所有的一切跟他都没有关系,他尤其讨厌日子过得舒服的小孩。

凭什么他得像野狗一样的过活,别人却可以享受安乐的生活?这个小女孩凭什么无忧无虑,不知天高地厚?

“要你管?”她睁着纯真的大眼睛,随即忍俊不住地笑了出来,“你的名字好奇怪喔!”

他愣了愣,根本不晓得她在笑什么。

“要你管——这个名字,是你妈妈帮你取的吗?”她一脸的认真和好奇,让她看起来更加可爱。

他沉下脸,痛恨她提及妈妈两字时,在他心里勾起的酸楚。

“你妈妈一定很爱管你吧!所以才会帮你取这样的名字,唔,要你管……”她也想告诉他自己的小名。

“笨蛋!”他狠声斥骂,脸色阴霾。

“我不叫笨蛋,我叫江思渺,不过你也可以叫我小太阳……”那是爸妈为她取的小名。

“哼!你这个小笨蛋!”恶狠狠地眯起眼,他一双染血的大手摸上她纤细白皙的脖子。“如果我是坏人,你就死定了!”他冷笑着,手劲猛然加重了。

长久以来,他受够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他过的是阴暗卑贱的生活、他必须为自己的生存绞尽脑汁,而这个天使般粉雕玉琢的娃儿……

她那不可思议的单纯,直叫他不爽到了极点!

“大哥哥,你是坏人吗?”小女孩睁着清澈的大眼,天真地问道。

“我是。”

他阴沉地回答,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顶撞修女、逃出孤儿院、不去上学、扒窃偷盗、跟流氓打架……他不是坏人,难道是好人吗?

“哼!你最好给我小心一点!”他把十指扳得咯咯作响,这个愚蠢的动作牵动他身上的伤,痛得他龇牙咧嘴。

小女孩终于有点被他狰狞的样子骇着了。

她吞了吞口水,怯怯地看着他,半晌才鼓起勇气问:“你……你为什么要当坏人呢?”

“妈的!我生下来就是坏人,还有得选吗?”

“我……我……”小女孩张口结舌,瞳底漫上一层水气,晶亮的泪珠眼看就要落下来。

“你敢哭看看,我一定撕烂你的嘴!”他心烦气躁地警告。

“对……对不起!”

小女孩吸了一口气,强忍住不让泪水滑落。她真诚地对他说:“大哥哥,对不起,我不知道有人生下来就是坏人,我只知道,蚊子苍蝇是害虫,可是,牠们自己也不想当害虫,对吧?”

“所以呢?”他咬牙切齿道。

妈的!他都快痛死了,她就不能让他耳根清静一点吗?

“我去倒一杯水给你喝好吗?你的嘴唇裂了……”

他根本不相信她!

“少给我来这一套!”他用力地捏紧了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半步,“我让你出去,我就完蛋了!”

“那我不出去。”她指了指房里一张书桌,上面有一个粉红色的水瓶,“那边有水。”

他看了一眼,做一个嫌恶的表情。

“妈妈说,我们每天要喝八大杯的水,你一定是喝不够水,嘴唇都裂开了,这样不好喔……”

“你烦不烦啊!”他扬起手,作势要打她。

就在他松手的当儿,小女孩灵巧地跑了开去,拿了水瓶回来给他,还帮他把瓶盖打开。

她孩子气的坚持,让他烦不胜烦,在这同时,他心底却又不由自主冒出一股热呼呼的暖流……

不!他不可能被她单蠢的行为感动,他只是受不了她的鸡婆罢了!

径自下了这个定论,他粗鲁地接过水瓶,就着瓶口,咕噜咕噜……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渴!

妈的!怎么这小女孩比他还清楚他需要什么?

一口气把水瓶里的水喝光,他挑衅地朝她抬抬下巴,“怎样?现在你满意了吗?”

小女孩摇头,指指他身上的伤。

“厚!你烦不烦啊?”他低吼,硬是把心中这份自己也解释不来的陌生悸动推开。

不料,他吼得太大声了,引起她家人的疑心。

“思渺!思渺!”伴着脚步声,江妈妈一边呼唤着女儿,一边往女儿的房间走来。

“哼!你要害死我了!”向她射去充满谴责的一眼,他忍痛起身,想从窗口逃走。

“等一下!”小女孩拉着他的衣袖,“大哥哥,你先别走……”

“不走,难不成等人把我丢进感化院里?”

她把他推到衣橱前,“这里,快进去躲一下!”

“什么?”

他难以置信地瞪着那小小的橱柜。有没有搞错?他又没练过缩骨功,怎么挤得进这么小的空间?

“赶快!”小女孩不由分说,把他往挂满花花绿绿童装的衣橱里塞,并及时合上衣橱的门。

“思渺,我的小太阳,你在房里做什么呀?刚才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声音?”江妈妈推开房门进来,一脸慈爱关切。

“嗯。”小思渺点点头,她不会说谎,只好老实回答,“刚刚是有一些奇怪的声音,不过现在没有了。”

“傻孩子,你电视开太大声了!”妈妈摸摸她的头。这个孩子太乖巧了,根本不用她操心。

“妈妈,是不是吵到您了?”她吐吐舌头。

“没有,我只是上来看看你,”江妈妈亲了亲她的脸颊,“妈妈的学生来了,我下去教课了。”

“嗯,我会自己看故事书,妈妈加油喔!”

“小太阳也加油喔!”

“嘻嘻……”小思渺乖巧地目送妈妈下楼。江妈妈是个钢琴老师,收了一些家教学生。

“原来你真的叫小太阳!”确定房里没有其他人了,他马上从衣橱里跳出来,伸展筋骨。

“只有我爸妈才这么叫我啦!别人不知道的。”

他深深地睨了她一眼。别人不知道?那她怎么会告诉跟她素昧平生,而且还是来路不明的他?

“小时候,我妈……”在他意识到之前,他已经说了出来,“我妈叫我小榴莲头。”

小思渺眨了眨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小榴莲头?”

“喂,这不是你叫的!”他马上装出凶狠的样子,但是为时已晚,小女孩已不要命地笑弯了腰。

“好了喔!够了喔!再笑!再笑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可是,这名字真的好可爱……”

“可爱你个头!”

吱——尖锐的煞车声划破寂静的夜晚。

阎尽坐在车里,用力地甩甩头。

要不是他反应够快,在千钧一发的当儿及时煞车,恐怕已经撞上迎面而来的大卡车了!

该死的!

每次一回想起他心中的小太阳、她甜美纯真的样子、她毫无保留对他的信任和关心……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越飘越远的思绪,以至于完全脱离了当下的状况!

上一回想着她,他进错手术室,上上一回,他魂游太虚地走进女厕里,这一次,他差点就去跟阎王报到了!

“喂!你找死啊?╳你老母,开跑车了不起啊?马路是你家的啊?”惊出一身冷汗的卡车司机忿忿地丢下一串脏话,这才把车子开走。

阎尽挑挑眉。

算了!他不想跟对方过不去。

遇到不守交通规矩,在快速道路逆向行驶的家伙,只骂几句脏话,算这司机修养不错了!

这一切全都是江思渺害的!要不是他一路在回想过往,也就不会出这种严重危害到个人性命安全的状况了!

最气人的是,那个“罪魁祸首”根本就彻底地忘了他!而那些仿佛发生在昨天的一切对他来说,却历历在目……

“小榴莲头哥哥,你会再回来看我吗?”他临走之前,小思渺抓住他的袖子,殷切地要求着。

“我干吗要回来看你?”他摆出一副又不是吃饱太闲的样子。

“呃……因为我想知道你的伤口好了没,这样我才会放心。”

“呿!你烦不烦啊?”

“好嘛!你至少再回来一次嘛!”

“好啦、好啦!你放手啦!我记得就回来。”

“你一定要记得喔!”

阎尽轻叹了一口气,那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回去过,不是他不想去见她,更不是他忘了……

而是,他当晚又被那群小混混堵住,被他们揍得半死。

人生真是非常诡异,就在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却被一个看起来一脚已踩进棺材的老者救了。

当然,阎老怪之所以救他,还给了他一个全新的人生,绝不会是因为善心大发。

他敢打赌,那老头八成只是觉得好玩罢了!

“我救了你,这对我来说,就像抬一根指头那么简单。”老人不可一世地对他说,“但是,我绝不允许人家浪费我一滴滴的力气,小伙子,你必须让我了解,你值得我救,懂吗?”

“你说吧!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他不想欠人情,反正他是烂命一条,他早有心理准备,说不定这老头要他去砍人什么的。

“呵呵……你搞错了,小伙子,别看我七老八十的,我才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呢!我的人生什么都不缺。”

“那你到底要我怎样?”

“我要知道,你能为你自己做什么?”

“什么鬼意思?”他开始觉得这老人脑袋有问题,事实证明,阎老怪的想法本来就异于常人!

“如果说,我救了你之后,你还要活得像一团烂泥一样,那就太污辱我那一滴滴力气了,懂吗?”

“死老头,什么烂泥?说话客气一点,别以为你救了我就可以……”

要不是他当时浑身包着纱布,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冲着他这句“烂泥”,他绝对会给他点颜色瞧瞧!

“怎么,当烂泥你也觉得很可耻吧?嗯……好现象!”

“死老头,你说够了没有?”

“你自己想想,你想当人人可以踩在脚下的烂泥,还是想当他们得抬头仰望的白云?”

“你到底想说什么?”

妈的!有得选择的话,谁会想当烂泥啊!

老人看了他半晌,然后点点头,“我想,我没有看错人,小子,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的人生重新洗牌,要嘛你就彻底改头换面,要不你就回去继续在街上晃荡……”

“你要我怎么做?”

“小子,你该问你自己。”老人一派悠哉地道,“你想在这个世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他认真地想了一下,“我要学医。”

“你确定吗?”老人似笑非笑,“这世上有太多九流的庸医,不需要我帮忙多制造一个,懂我的意思吗?”

“我要学医!”他捏紧双拳,坚定地说,“我会是世上最好的、最有权威的!我要成为医学界至尊!”

医学界至尊?老怪物马上笑咧了嘴。

“好!我马上送你出国,呵呵……未来的医学界至尊,你要学的东西可多着呢!”老人摩拳擦掌,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马上?”他傻眼了。

他正遍体鳞伤地躺在病床上,如何马上出国?而且,他还得回去跟那个呆呆的小女孩道别……

“马上!”阎老怪说到做到,立即安排一切。

当天,他连着担架一起被送上私人飞机,总算是正式见识到阎老怪异于常人的行事作风!

等不及伤愈,必须靠轮椅代步的他,在私人助理的“照顾”下,火速到英国最出名的贵族学校就读。

就这样,他成了阎老怪收养的第二个儿子。

老头子提供他无限量的金钱、极尽奢华的物质享受,然而,他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实践自己的承诺!

他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小时,他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注在读书、消化知识、做研究、动手术,甚至解剖尸体上……

十八年后的今天,他终于可以面无愧色的对阎老怪说,他做到了!

他精湛绝伦的医术已无人能及!不但如此,他还拥有全世界最具权威性的医疗机构和研究中心,以及最先进的制药厂。

只要他一句话,就能组织起世上最出色的医疗团队,有恃无恐地跟上天打一场硬仗。

他做到了!

他已是当今世上人人视若神明的医药界至尊,他拥有金钱、地位、权威、名气、尊荣……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比粪土还不值得一提!

时光不能倒流,他已经挽救不了病逝的母亲,还有在车祸中失血过多去世的父亲……

他是医药界至尊又怎样?他医术再高超又怎样?一点意义都没有!当他拥有救人的力量,这世上竟没有一个他真正关心、打从心底想救的人!

一个冷血的医药界至尊,多讽刺啊!

这阵子,他想了很多不曾想过的事,如果,他的人生再洗一次牌,他会想要什么?

他闭上眼,脑海中浮现一张甜美纯真的笑靥——江思渺!

他最想要的,还是他的小太阳

所以,他回来了,隔了十八年,他念念不忘地回来赴她的约,可没想到,忘记这一切的是她!

她真的忘了他吗?

不!他不允许!他一定会让她想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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