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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主啊

车子自情侣路转弯的时候,抬头看到天边有金色的大朵大朵的云,如旧时女子缎面旗袍上的芙蓉,有一种懒洋洋的美感。

约了刘小姐一起喝咖啡,她比我早到。很久没有见她,她穿一件黑色水貂配狐毛大衣,黑色长靴,头发自从前的黄色染回黑色,笑起来的时候,唇角上扬,峨眉扫,樱唇娇,眼神顾盼神飞,依然是性感的女人。

也曾见过很多五官精致的女人,但因缺少灵魂和气质,那种美从来敌不过似水流年。真正的美,不一定非要有精致的面容,却多多少少带有魔意,会让人有芒刺在背的不安。你会觉得她不可被征服,你在面对她的时候缺少自信。

她有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瑞典,因之前的未婚夫是瑞典人。但是她一直不喜欢寒冷,也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而爱上一座城。与其共同生活数年之后,她越来越不确定那样的生活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于是对对方说,我想回国好好想想,想清楚我们到底是否适合在一起。

回国之后,因缘际会相识,便聘请其做市场推广。闲暇之时,常常对饮畅谈,问及她的未婚夫,她总是轻轻摇头,觉得已似老夫老妻般没有激情了,越是这样越不敢肯定自己是否适合那样的平淡。

有些女子心里不愿向世俗轻易低头,却一边步子轻挪怕阳光,一边又怕见满座皆空自哀怨。

有一天,夏威夷PARTY上,她认识了一个在美国工作的荷兰男人。

天雷勾动地火,她迅速辞职与他一同去了美国。众人目瞪口呆,她走上前来拥抱我,在我的耳侧轻语:“亲爱的,你一定要祝福我。”但是,如今,她独自回来,一脸的疲倦与懈怠。

她说结婚前夕,二人因为孩子的问题大吵一架。他本是离异男子,因着前妻留下的孩子不喜欢她,而她亦不愿意奔赴荷兰为他照顾孩子。她需要的是有工作有自由有爱人相伴的生活,而不是束缚。

他曾捧着她的面庞呼她为“爱人”,曾许下重重承诺要与她携手共同度过余生,但是,结婚的前夕他还是飞走了,走之前,留下一句:这是主的旨意。相爱两年,最后这一句“主的旨意”令她伤了心。她带着一肚子苦水回国,满腹怨言无处倾诉。

可见,男人总是爱得比女人更理智现实。太多的女人总以为爱了便应该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结果,男人则不同,居家与高潮从来都是分开对待。况且,这世上总有太多的感情会半途而废,每天早上睁开眼,不知道多少人会因牵了新人的手而抛了旧人的心。

我不知道该如何劝慰她,只是觉得女人的青春与真心都是浪费不起的,除却自己要好好珍惜之外,亦要擦亮眼睛好好看清楚自己身侧的人,问问自己是否值得跟着他浪迹天涯。

身为女子的一切失去,我都遇到过,承受过。但是走到如今,不能够允许自己再犯同样的错。与其寄希望于虚妄,尚不如修身养性更为实在。

虽在红尘披着盔甲行走,但依然会偶尔为一些小细节动容,曾听过这样一句话,让我一直铭记在心:十句“我会给你的”,也抵不过一句“拿着”。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话题。

很多人,在面对你时,许下很多动听的诺言,答应要给你种种,包括婚姻。这些话听听就算了,如果放心里,注定是要失望的事情。师太的一句话讲得十分中肯,甜言蜜语多数是讲给不相干的人听。你若铭记太多在内心,便犹如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都来杀伤过屠戮过你的心了。那样的话,不痛才怪。也因此,有很多人会在颓败的爱情灰烬中一蹶不振。只不过是因为,心火焚城胜于一切方式的残忍。